风格一致、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文献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理论思考

2017-03-11 09:40陈登才
岭南学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准则领导干部

陈登才

(中共中央党校原党建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风格一致、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文献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理论思考

陈登才

(中共中央党校原党建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准则》以开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载入史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独创性贡献。《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仅次于党章,是习近平同志创新党规和发展党建理论的新境界。2016年的《准则》同1980年的准则风格一致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要深刻理解《准则》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俱进的新境界。通过系统阐述《准则》为什么能够构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是怎样创造性建立起这个制度体系的,指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还有一个实践过程。因此要把它同党的十九大召开的思想理论准备联系起来,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目标意义。

“位阶”;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体系; 风格一致; 与时俱进;科学轨道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要求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宣传教育,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这是全党一起动手的重要举措。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1]1习近平同志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所以,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法宝,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战略需要。现在,我们党在全国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的基层组织,是全国全世界最大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同志深入学习好并全面贯彻好《准则》,我们党就能更好凝心聚魂、强身健体,必将使党始终成为最坚强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成为党和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的根本保证。是党和国家能以更强的条件和新的优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扬坚定理想信念、坚韧不拔的“精气神”,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胜利保证。在国内国际上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应当对以下三个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理论探讨。

一、深入理解《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问题

这个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次明确作出的重大理论判断。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上,习近平同志综观全局,强调《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这次制定的《准则》,是一个思想性、政治性、综合性很强的文件,要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形成的宝贵经验和基本规范,阐明党关于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和立场,有很多问题需要讲讲道理。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这个说明,彰显了创新党规和党建理论发展的新境界。

回想我1978年到中央党校工作,参加党的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在完成基本任务后,1980年参加讨论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为1980年的准则),那时初步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和拨乱反正的经验,懂得了准则是党内的重要法规,是彻底肃清林彪、“四人帮”破坏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取消党的领导、肆意践踏党规党法等流毒的锐利武器。同时,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认真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形成毛泽东同志倡导的生动活泼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才能胜利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伟大任务。认识到我们党形成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是党在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若干准则是它的继承和发展。但是,那时并没有搞清楚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问题。马列主义经典作家也没有讲明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地位问题。如马克思恩格斯非常明确提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正确制定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认为这是党在全世界公开树立起来的一面旗帜,也是为人们用来判断党领导革命运动水平的一个标志。没有正确的纲领和统一的党章,这样的党就不能成为一个全国性的政党,也不能说是一个成熟的党。他们还认为,党必须绝对执行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这里含有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以及制度上等多方面成因的要素,但都没有正式指明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地位。所以准则的“位阶”“仅次于党章”的理论判断,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一种独创。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的创新发展都是独创性的经典之作。

我们要深入理解《准则》的“位阶”问题应当把握三个要点:

第一,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用邓小平的话说,是根本的党规党法。它是共产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它明确规定了党的性质、指导思想、根本宗旨和作风,规定了党的理论、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规定了党的组织原则、制度和严明的纪律,规定了党员标准、权利和义务,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条件等。所以,党章成为党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根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的法规体系,就是以党章为核心内容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第二,《准则》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阐明原则和立场以理服人,提出新的要求是为了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1]3譬如《准则》要求全党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必须首先坚定理想信念。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共产党人必须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必须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自觉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苦干实干,在胜利时和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困难时和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赞誉和诱惑考验,经受住各种风险和挑战考验,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为此,《准则》提出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全党同志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这些都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不仅符合党章的要求,而且还有新的发挥。

第三,《准则》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既对党章相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要求具体化,又对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这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成功杰作,也是《准则》体现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最鲜明的特点,富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最大亮点。譬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宝贵经验都在《准则》中继承下来了。同时,着力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新观念、新举措,体现时代性、创新性。所以《准则》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里,写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物质基础。重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阐明坚持改革开放,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决不能安于现状,墨守成规。新形势下,党领导人民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些都体现时代性和创新性的要求。

我们再从《准则》第十二方面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来看。这里把毛泽东早就提出的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一开始就作为重要任务弘扬起来,紧接着强调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这就使人体会到既有理论兴味,又有极强的现实感。同时就领导干部如何做出表率提出五个明确的新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考验,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二是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

三是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公仆,没有特殊的权利。中央政治局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带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禁止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标准。

四是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1]26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组织。

五是强调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按照毛泽东同志倡导的“拒腐蚀、永不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党的各级组织要担负起反腐倡廉政治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仅从第十二方面的基本规范来看,足以说明《准则》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和综合性,既是党章相关要求的具体化,又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尊崇党章,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结合新的情况,解决突出问题的新观点新举措的系统化。所以说,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准则》的“位阶”仅次于党章是很有道理的。

此外,《准则》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党的政治生活重要内容并以专项提出,这是《准则》的创举。党章是制定其他党规党纪的根本遵循,《准则》要求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也体现了《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的“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

二、深入理解现在的《准则》同1980年的准则风格是一致的问题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指出:现在的《准则》同1980年的准则风格是一致的。我们只有正确认识这个问题,才能深入理解这两个《准则》虽然诞生于不同的年代,但都继承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了党在延安时期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是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文献,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上都是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所以,现在的《准则》明确指出:1980年的准则为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要继续坚持。善于继承才能更好的创新,创新是最好的继承。我们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现在的《准则》就是最好的继续坚持。习近平同志在六中全会上的说明中概要指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和基本准则,关于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关于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关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关于坚持党性,关于要讲真活、言行一致,关于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关于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关于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等等这些都要继续坚持。我们只要深入学习现在的《准则》,就可以发现这些方面的原则要求,在现在的《准则》中不仅有充分的反映和吸收,而且更加完善并有新的发挥。这是我们党的建设指导文献,具有历史的连续性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性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为什么能够实现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呢?从根本上说,就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原则。1980年的准则指出,我们看形势、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一定要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前的国内外形势发展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一定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以解决当前革命斗争和现代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现在的《准则》倡导全党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要聚焦现实问题,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还要适应时代进步和事业发展要求,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哲学、历史、法律、科技、国防、国际等各方面知识,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所以,我们应当深入理解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是两个准则风格一致的根本之点。

风格一致的另一个重要之点,就是两个准则都是直面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回避我们在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敢于揭丑,善于亮剑,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明确的思想观点和切实管用的办法解决突出问题,反映两个准则有很强的针对性,体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

1980年的准则,主要是针对党处于执政地位后,一些党员、干部产生骄傲自满情绪,由于党和国家民主集中制还不够健全,以及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党内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独断专行、特权思想有所发展。同时由于在党内斗争的指导上发生“左”的错误,使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遭受损害,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利用党所犯的严重错误大搞封建法西斯主义、无政府主义和派性分裂活动,肆意践踏党规党法,取消党的领导,使党的组织、党员的党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都遭到极其严重的破坏。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大力整顿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有所恢复,但是治愈林彪、“四人帮”给党造成的创伤,还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和艰巨复杂的斗争。中央根据当时党内状况,向全党重申党内政治生活的十二个准则,规定“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对照准则的规定,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和作风”。“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号召全党同志一定要振奋革命精神,彻底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把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这件大事做好,这是关系到四个现代化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大事。“任何党员如果有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按照党的纪律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党籍。”[2]27-28

2016年新《准则》主要是针对党在长期执政,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的国内形势和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党面临要经受“四大考验”和要克服“四种危险”,还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一个时期以来,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不信马列信鬼神;对党不忠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滋长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等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力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现在党内这些突出问题虽然和30多年前的情况并不相同,但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来看,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风格是一致的,针对性强是相同的。新《准则》主体部分十二个方面,就是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反腐倡廉建设上,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是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至关重要的制度安排。

1980年的准则强调“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这同新《准则》所规定的重点和关键在风格上也是基本一致的。新《准则》表述上更完善些。在新《准则》序言中明确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示范。在《准则》末尾又再次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1]28”。都使我们领悟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高屋建瓴、势如破竹,把重点和“关键的少数”紧紧抓在手里,把党的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放在首位,推进《准则》在全党落到实处。这样一抓到底,我们党一定能够走在时代的前列,一定能够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征程中不懈团结奋斗,不断的攻坚克难,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路上,一定能够从胜利走向胜利。这是我们应有的足够自信。

三、深入理解《准则》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俱进新境界

什么叫与时俱进?简明说,就是符合或体现时代性、认识和把握规律性,勇于探索和创新富于创造性。我们党的指导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一个共同的理论品格,就是与时俱进。《准则》郑重重申“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任务,体现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新境界。

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创造性地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轨道,叫做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统总结长期以来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进程中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俱进的科学轨道,在《准则》中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既反对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又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强调坚持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理论优势和政治优势。它反映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我们党一个永恒的重大课题。

1980年的准则对这个课题的贡献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全面总结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特别是经过延安整风运动和党的七大在建设党、发展党和巩固党等方面的宝贵经验,科学概括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形成了基本的规范。二是重申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共十二条: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性,根绝派性;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努力学习,做倒又红又专。[2]26这十二条,就是1980年的准则的主体内容,是适合当时形势任务要求很管用的党内重要法规。应当说,这是我们党开始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视野、新杰作,丰富和发展马列主义党的学说的重要成果。但那时在顶层设计、系统谋划、统筹协调等方面还缺少更多更好的经验。

相对地说,在党积累了九十多年的丰富经验,又在1980年的准则基础上,才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通过了现在的《准则》,在坚持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进行系统谋划等方面大大前进了。如同习近平同志所说:我们党抓党的建设,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要不断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并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实践要求加以创新。[3]因此,有必要通过六中全会,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总结,看哪些经过实践检验是好的,必须长期坚持;哪些可以进一步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定,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化下来;哪些需要结合新的情况继续深化。所以,党中央决定同时制定准则、修订条例,这是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个重要安排。近平同志所说的看“三个哪些”,研究了中央“马工程”研究经典作家著作基本观点的“四个分清”(即分清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理,分清哪些是必须结合新的实际加以丰富发展的理论判断,分清哪些是必须破除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分清哪些是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义下必须澄清的错误观点)的做法,形成分析和研究党建理论和实践的新思路。有了这“三个哪些”的新思路,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这样,《准则》就能以开创构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载入史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俱进的新境界,显现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的新水平。

这种新境界、新水平表现在《准则》的总论中,即序言里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和重点等问题。还突出地表现在《准则》的主体部分中,从十二个方面组成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体系,分别阐述原则立场观点,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结构严密,逻辑性强,简明扼要,新的眼光,新的思想,新的举措和解决突出问题的管用办法,鼓舞人心,催人奋进。

第一方面,坚定理想信念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这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规定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加强学习并明确“五个要求”。提出坚持和创新学习制度的“五个具体规定”,其中特别提出健全党内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把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讲清楚,帮助党员、干部站稳立场,分清是非界限,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侵蚀。

第二方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阐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提出五个“全党必须”的明确要求,强调要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还规定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左右。[1]8当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受到破坏,党的执政地位受到威胁时,要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对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强调必须坚持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并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等“六种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

第三方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要真正懂这个重要目的,必须正确理解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这是因为,我们党是领导全国人民长期执政的最大党,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力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大家一致认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立和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迫切要求,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习近平同志这些科学论述,正是党心、军心、民心所向。我们要从历史和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具有里程碑的历史意义。六中全会大家一致拥护习近平同志为党中央的核心,是全党的核心,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对全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党的历史上,同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其历史意义是可相媲美的。

《准则》提出必须坚持“四个服从”,核心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要求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提出全党要做到“三个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明确规定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五个具体规定”。这样,全党才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实现全党令行禁止,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第四方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明确要求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11规定了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等“十二个不准”。严禁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坚决防止野心家和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同时,作出“四个具体规定”。重申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党的各级组织和纪检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第五方面,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阐明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明确要求全党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并明确反“四风”中每一项重在解决的问题,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1]13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坚决反对“尾巴主义”,不允许为了个人政绩、选票和形象脱离实际随意决策、随便许愿。规定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领导干部下基层要接地气,了解实情,解决问题,坚决反对作秀、哗众取宠。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要求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中,领导干部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党员、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主动做好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工作,不准组织、参与、纵容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活动。

第六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要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善于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和难题,不上推下卸,不留后遗症。建立上级组织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同时提出“六个坚决反对(或防止)”来保证正确坚持集体领导制度。(1)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2)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3)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4)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5)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6)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坚决反对和纠正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共同维护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还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同时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不准搞独断专行。还规定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的决定。所有这些都彰显着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的辩证法意义。

第七方面,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阐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规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明确要求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政治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履行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1]17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还明确要求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还规定了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规定更好发挥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委员作用。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按期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和支部委员会换届。特别规定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党员在党的会议也有权有根据的批评任何组织和党员。党组织要严格处理对举报者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也要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要保证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同时按规定对执纪中的过错或违纪行为,要依规及时纠正、消除影响并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第八方面,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要达到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状况,必须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

一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1]18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应当贯彻公道正派这个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二要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规范操作。组织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为干部说公道话,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的各级组织在工作中必须自觉做到“坚决禁止”三种行为:即(1)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2)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3)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还要纠正和克服“两个偏向”:(1)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2)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做到“三个不准”:(1)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2)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3)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领导干部还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单位和不属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要求有关地方和党组织抵制这种违反组织原则的行为。同时,重申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不能搞家长制,要求别人唯命是从,特别不能要求下级办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下级应该抵制,不应该对上级领导干部无原则服从,强调必须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

四要正确对待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又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干部,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同时,提出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不得混淆干部的犯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而做出不适当的处理,不得利用干部所犯错误泄私愤、打击报复。

五要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发扬钉钉子精神,力戒空谈,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无私无畏,做到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第九方面,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首先,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这是前提条件。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1]21其次,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并作出五个具体规定: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强调“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员按规定自觉缴纳党费,党费的使用管理要公开透明。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上级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四是坚持对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言,联系党员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五是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不按时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第十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马列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批评有如人需要阳光和空气那样重要。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准则》针对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用好这个武器的明确要求:

首先是要解决态度问题,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毛泽东倡导的“团结——批评——团结”方针,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成功经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助同志,绝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

其次,自我批评要严于自我解剖,认真整改。党员、干部必须严以律己,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的纷争。

再次,开展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坚决反对那种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

最后,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带头贯彻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一是必须养成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的好作风。二是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以及各类工作总结,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三是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为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并且强调,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1]23上述这些都是辩证法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运用,两点论、重点论很鲜明。

第十一方面,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准则》阐明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约束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因此,首先必须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做出五个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二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增强监督意识,既要履行监督责任,又要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样,有利于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三是党内监督必须突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领导干部应该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绝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四是正确对待举报和党员反映问题。明确规定:(1)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问题,任何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1]24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2)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自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五是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规定坚持授权者要负责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要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力求有效地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规定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必须依纪依法进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调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方面,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准则》把这个重要的任务概括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两句话。为此,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1]25面向全党,抓住“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三严三实”,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考验,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等五个在思想行为上的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前面已经做了介绍这里不再重复。

综上所述,现在的《准则》为构建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体系作出了独创性的贡献。《准则》的序言,十二方面的主体内容和结束语,我们清晰看到了理论、思想和制度创新的原则立场,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新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同志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俱进的新境界。《准则》每一方面在整个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都很明确,既有党性原则的指导性要求,又有可操作性的管用办法,不仅能够有效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突出问题,而且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理论和实践上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新贡献。当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还有一个实践过程。我们坚信,全党坚持落实这个《准则》的生动实践,既可以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好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还将会以新的实践经验、丰富、完善和发展现在的《准则》。全党同志在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中,以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抓手,大力推动执政党建设实践和理论的创新发展,将在思想理论准备方面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有益的贡献。《准则》创新性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党要坚持不懈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1]28我们继续为实现这个长远的战略目标而不懈团结奋斗,既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庄严的使命担当,又是刻不容缓的光荣政治任务。●

[1]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3]习近平.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J].中国纪检监察,2016,(21).

(责任编辑: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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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7462(2017)02-0005-12

10.13977/j.cnki.lnxk.2017.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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