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淑舫,马小壹
(1.湖州师范学院 文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西语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中国共产党建立之日起,坚决反对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教育,大力倡导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性别教育。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党和国家更加重视妇女发展的科学探索。1954年颁布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于第48条第1款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既用根本大法来确保妇女与男子享受平等的社会地位,也在意识中加强了“男女平等”的性别教育。2012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写入报告。近百年的不懈努力,从精神层面“男女平等”意识到纳入宪法,再到党十八大报告中的鲜明体现,使“男女平等”的性别教育由意识领域飞跃到“执政党意志”的全方位认证,不但标志着伴随时代进步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性别教育深入人心,而且说明在妇女事业发展上贯彻先进性别教育乃至文化视野下推动性别教育所遇到的各种阻力与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所遇到的新问题。
当前性别教育上出现妨碍妇女事业发展的新问题,是生育政策调整新态势下如何在真正意义上反对“男尊女卑”传统教育的潜移默化影响,做到积极有效地从家庭到社会的“男女平等”,保障人口优生优育,保障女大学生融入社会,保障妇女就业与社会持续发展。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人口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公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决定》明确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可生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从“单独二孩”到“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时间仅有短短的两年,这说明国家调整人口政策的迫切性,也说明小家庭更加重视生育。大社会重视高等教育,更说明生育给女性、尤其是即将就业或已经就业的广大适龄妇女造成的压力:工作与生孩子的双重抉择。生儿育女,必将重新陷入繁重琐碎的“主内”境遇中,担忧转岗或重新待业、择业,顾虑重重。这不利于性别教育,不利于生育政策的实施,更给妇女事业发展带来空前的困惑。生孩子,生“二孩”,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国计民生的战略发展问题。因而,理解性别教育的内涵,透析新问题的症结所在,强化性别意识教育,推动由社会到家庭、由家庭作用于社会的性别教育,为女性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环境,确保生育调整新态势下妇女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男女平等的性别教育内核,是社会、家庭对男性、女性地位及其相互关系所持的态度。依据性别间的关系,可将其分为先进的性别平等教育与落后的性别不平等教育。“男女平等”的先进性别教育,即男女人格和尊严的平等对待,保障两性在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家庭、家务等诸多方面权利和机会的平等,提倡两性于社会活动和家庭生活的和谐相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与此相反,则是落后的性别教育,认为“男尊女卑”与之俱来,女人的天性就应该是相夫教子,认同“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习惯与社会习俗。
性别教育上的“男女平等”“男尊女卑”的冲撞,在国家大法的保障下,又有“计划生育”的政策,使得先进的性别教育以绝对优势压倒传统教育与落后习俗,从社会活动到小家家务,均能显现出男女间表象上的平等,乃至在一些方面出现了极端的“妻管严”。从计划生育到改革开放,再到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我国人口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不同以往的两个显著变化:一是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这利于先进性别教育,也利于女性、尤其是“计划生育”中出生并成长的青春女性、当代女大学生放飞梦想。二是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劳动力和育龄妇女逐渐减少,社会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如此出现家庭养老扶幼功能弱化的趋势,导致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竞争优势的弱化。
调整人口生育政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在人类最初的历史上,曾以伟大的人力资源而存在;在人类演进历史上,也曾以丰富的创造资源而存在”[1](P1)的妇女,生育政策调整新态势下人口生产的直接承担者,需要承担“主内”的角色。生、育、养的责任,让妇女常常在劳动力市场与各种领域中处于劣势。性别平等虽被国家纳入立法范畴,得到“执政党意志”的全方位认证,在多层次的生存方式上改变了传统“主内”的单一角色,使妇女发挥着“半边天”作用,多样的人生角色已经成为当今中国妇女生活的主流。但从严格意义上说,现代化经济发展“成本核算”的利益驱动,生育出现对妇女不公平的各种说法与现象,深刻表明妇女发展尚处于先进的性别教育与落后的性别不平等教育的交错碰撞中,亟需正视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生育调整新态势下“男女平等”的性别教育。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自古以来的教育观念上皆认为:男女具有截然不同的性别特征且必然承担根本有别的责任。西方自笛卡尔确立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图式结构,遂与男女性别相对应,以男高女低的价值体系对待性别关系。中国以“乃生男子,载寝之床”“乃生女子,载寝之地”[2](P265)的经学理鲜明对比,确定“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更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3](P400)的儒家思想来阐释性别教育上男女不平等的合理性。于是,天经地义地推论出男强女弱、男刚女柔、男主女从等观念,并且深深地烙印于传统教育的价值观中,沉淀于博大精深的中国教育体系的结构中,凝结为根深蒂固的不平等的性别教育意识。
现实生活中,“男女平等”的先进性别教育不过百年,与几千年“男尊女卑”的传统教育相抗争。显而易见,性别成见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经常为大众传媒所反映传播。商业广告、电影电视作品到互联网等,传播着贬抑女性的陋习,古代昏君庸臣到当代的“苍蝇老虎”,都是女人惹的祸。复制演绎“男主外、女主内”性别角色,男性赚钱养家,“全职太太”的职责就是照顾好家庭,保持着有知识、受过高等教育的“阴柔”之美。过度强化外在的美丽,过分追求时尚,美女、香车、豪宅等,所谓的“现代文明”。诸多负面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导致就业、婚姻、社会生活领域中对女性年龄和外貌的偏见。
传统性别教育的内容规定着男女性别角色承担的职责,男性与获取成功的社会要求趋同,只要稍有所成,社会品评就有“不朽”的价值,理所当然地得到称颂和尊敬,不会对其私生活说三道四。女性却与成功的社会要求有着天壤之别,尽管演进到今天的时代赋予女性以新的社会角色,但仍摆脱不了传统教育的严重束缚,对女性角色期待和社会评价仍以“主内”要求作为重要标准,女性仍受到“贤妻良母”家庭角色的检验。女性要避免成为舆论焦点,又要顾及丈夫感受。法律虽然赋予男女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但性别偏见的社会价值评价不公,调整的生育政策新态势下,仍然会变相地通过双重角色的重负把妇女拖回家庭中,给“放飞梦想”女性带来困惑。
性别教育是古老的话题,无论是形成的时间还是发展演变的历史,都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既是区别男女两性的标识,也是联系男女两性的纽带,更是处理好两性关系的根本。在生育政策调整的新态势下,重视先进性别意识教育,就要把蕴含厚重的性别意识纳入教育中,强调性别间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平等,关注两性特征、需求、行为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知识能力、风俗习惯、制度规范等方面的意识及表现,这是性别教育的核心。
教育的社会性,文化的传承性,决定了表象上承认但在骨子里仍然排斥女性主体地位的落后的教育观念,这也正是现今社会两性不平等的基本因子。人类建构男权制社会,形成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烙印的社会分工模式,两性被赋予不同的性别角色和社会责任,由女性承担生育活动的社会价值或被忽视或被低估,男性承担家庭以外的社会活动被赋予可计量的社会价值。这种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分工以及相应的社会价值体系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机制后,主内的女性就被剥夺了从事“外政”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丧失了参与其中的主体地位。如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竞争优势彰显于人力资本为核心,在生育政策调整的新态势下,亟待采取新举措来探索并解决性别教育中的妇女发展的新问题。
男外女内,不是女性在社会活动中的付出与男性进行数量上的体力比拼,而是承认女性承担生育行为和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先进性别教育以积极态度,充分认可生育政策调整下生育的社会价值,呼吁给予女性生育期间相应的经济补偿和机会补偿,使女性比男性多得多的家务劳动时间能够计算价值。这可以改写社会价值的评价,因为无论是家务劳动还是生育过程,都不是女性个人的行为,也不是小家单纯“造人”,而是社会的再生产。在社会评价两性价值时,必须抛弃“女不如男”的观念,不要把所有男性的个体缺点缩小后再来显现男性整体的社会价值,更不要带着传统意识的眼光把群体女性所汇集的缺点放大后再来评价个性女性的社会作用。正视男女两性在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差别,其差别不在于生理、生育的差别,而在于社会给予的平等机会与真正消除“男女有别”所搭建的平台条件。
以科学世界观为指导建立起来的性别教育,不是把人及其性别看作是单纯的抽象存在,而是从现实社会生活出发去阐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其性别角色。先进性别教育的丰富内涵,就在于所提倡的男女平等,既不是把男性的地位降下来,拉低到与女性相同的地步,也不是把女性作为弱者保护起来,硬性地使之与男性并头齐肩。女性是伟大的人力资源,向女性提供发展的机会,使其在得到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达到在认同生理差异前提下公正和公平的男女平等。只有两性在各个领域实现权利、机会、义务、责任的平等,才会有两性在人格、尊严、价值上的真正意义上的平等,才会有两性关系的和谐与社会和谐。透析生育政策调整新态势下存在的性别不平等现象,以先进的性别教育促进两性间和谐发展,通过先进性别教育的丰富内涵影响性别意识的根本扭转,有利于实现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
高校是女大学生融入社会桥梁的搭建者,妇女组织是建设先进性别教育的推动者,推动妇女发展既要直视现实问题,更要认识先进性别教育的重要意义。不能忽略传统性别意识对生育政策调整新态势下现实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女性带有歧视倾向的落后性别意识通过大众传媒的广泛传播、招生出现不同专业性别聚堆的高等教育,其负面作用不动声色地延续着,甚或强化着,进而内化为道德审美。从表象上看,承认了女性的生理差别,却在本质上忽视女性的社会性别,抑制了两性的多元选择与发展,体现了性别关系的不平等,使女性在经济、政治等资源的占有上远不如男性,严重制约了女性的发展。妇联作为妇女利益的主要代表,推动先进性别教育,既要充分发挥组织网络的优势,继续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4](P347)和巾帼创业、扶贫等涉及面广、渗透力强的活动,发动、带动妇女的积极参与,使之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于投身任重道远而推动性别教育,进而消除一切落后的性别歧视和性别偏见,促进性别教育真正意义上的落实。有女性的积极主动参与,有人力、人才的丰厚资源,才能更好助推党的十九大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才能推动生育政策调整新态势下妇女事业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 周淑舫.中国女性文学发展览论[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2.
[2] 高亨.诗经新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3]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3.
[4] 顾秀莲.20世纪中国妇女运动史:下卷[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