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吸纳机制的思考

2017-03-11 08:15:35叶娜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多党合作人士代表

叶娜

(益阳市委党校 湖南 益阳 413000)

关于健全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吸纳机制的思考

叶娜

(益阳市委党校 湖南 益阳 413000)

健全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吸纳机制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多党合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当前健全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吸纳机制必须进一步凝聚共识,进一步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

无党派人士;政治吸纳;机制;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植根于我国土壤,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1]坚持和完善这个制度,能在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形成稳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党历来重视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固化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宪法》,为发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独特优势,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时代的发展,围绕这一基本的政治制度贯彻落实,我们党在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增强其政治吸纳功能方面,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出台了一个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吸纳的体制机制上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广大党外人士参与国家政权建设、社会管理、政治协商和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提供了广阔的政治舞台,使多党合作事业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有效地提升了政治文明。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把政党协商列在七种协商形式之首,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又为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事业提供了重要遵循。但这个基本的政治制度要深深植根于中国的政治土壤并开花结果,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优越性,增强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吸纳功能还任重道远。

“政治吸纳是研究当代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执政党主动吸收社会精英及其代表的政治力量进入政治体系的一系列制度设计”。[2]遵循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运行规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政治吸纳首先应在国家政权机关体现,在具体层面应体现为中共与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的合作共事,核心就是要解决国家机关职务资源的科学配置的问题,重点是要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安排配备问题。这种政治吸纳不仅关系多党合作,而且为整个政治稳定的实现和维系提供广泛深厚的社会基础。[3]

从基层的情况来看,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的整体情况是好的,但工作中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加以解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我们党内有的同志不能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需要出发,来正确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及党外干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为民主党派是是个“形式”,党外干部配与不配、配多配少无关紧要;有的甚至认为强调党外干部的配备会影响中共的执政地位;还有的同志缺乏应有的政治眼光和政治胸怀,不能把党外干部当挚友、诤友来对待,认为党外干部的提拔重用走了捷径,是“政治投机分子”,对党外干部缺乏认同感和应有的尊重,影响党外干部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制度建设不够到位。现行的一些政策制度缺乏应有的刚性,如相关政策规定人大、政府、政协及法检两院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但具体应配备多少没有明确,政策规定在政府部门应配备党外干部,但哪些部门应配备、配备多少都没有明确,政策规定政府部门应配备党外正职,但具体应配备多少也没有明确,等等此类富有弹性的规定导致政策难以执行到位。相关政策衔接配套不到位,如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与干部选拔任用脱节,无党派“举旗人”后备人选所需培养锻炼平台缺乏制度安排,要建立合作共事的机制但试点后制度文件又未上升到政策层面等等,这些都严重地影响到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吸纳。三是规定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党外干部上,组织部门具有规划、部署、组织实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职能,统战部门具有发现、培养、推荐党外干部的职能,两个部门在对党外干部管理的职责是明确的,但在两个部门之间配合和协调机制存在缺陷,特别是统战部门负责党外干部的推荐上没有明晰的工作流程和参与机制,对各自优势作用的充分发挥有一定的影响。

为切实增强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吸纳功能,结合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安排配备工作中出现的这些具体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进一步凝聚共识。认真落实中央“六个纳入”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党校、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两会一课”等平台,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新时期统战理论政策的教育培训,增强党内的同志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优越性及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重要地位作用的认识,增进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吸纳的认同,筑牢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着力发挥大众传媒特别是网络、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度体系及统战政策制度的解读,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社会宣传,为党外人士安排配备,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进一步完善制度。以中央制定颁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契机,坚持系统思维、法治理念,站在全局的高度,着眼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衔接,与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法律规章和中央4号文件等有关统战、组织工作政策文件配套,作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安排配备的顶层制度设计。特别要就党外干部在人大班子及机关、政府班子及部门、政协班子及机关、法检两院班子及党外正职如何配、配多少等问题进行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在有关条款上予以明确,作出刚性规定;对推进合作共事试点取得的成果以及全国各地近年来取得的一些实践创新成果及时加以总结,上升为制度规定;对原有的一些与组织部门等相关部门政策文件规定脱节,甚至矛盾冲突的地方要进一步协调,作出统一的规定,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第三,进一步健全机制。在政策制度对党外干部的配备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后,应牢牢抓住党外干部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四个主要环节,建立运行有序工作机制,才能确保政策制度落实到位。湖南及益阳等地探索建立的组织部和统战部两部联席会议和“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教育、共同考察人选、共同讨论研究、共同督促检查”,“六个共同”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具有较强的实践生命力,如建立了两部相关部务会成员共为干教领导小组成员、两部共同发文联合调训、重点党外代表人士联合办班、发挥联合党校作用,党外干部挂职厅局长助理、高等院校党外干部挂职科技副县长等一系列党外干部培养教育、挂职锻炼的工作机制,以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使用统战部门参与提名、参与考察等工作机制,都在实际工作中收到了良好效果,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

第四,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组织部门、统战部门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两个部门管理党外干部的侧重点,即明确统战部门侧重于党外干部的的培养、推荐工作,组织部门侧重于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各自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党外干部配备工作。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167

[2]冯海波.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吸纳的思考[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5):20

[3]袁明旭.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吸纳功能与机制研究[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5(3):4

责任编辑/韩 涛

2017-07-20

叶 娜,女,中共益阳市委党校、益阳市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副处长,讲师。

D613

A

1672—4496(2017)03—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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