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田园
(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经济与管理研究·
废弃的TPP是否有“新”意
张田园
(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2017年1月2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签署行政命令,宣布美国正式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但废弃的TPP是否一文不值?纵观TPP文本的三十个章节,有很多从未在经贸规则中露面,这些议题包括合作与能力建设、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发展中小企业、监管一致性、反腐败。它们反映了一种国际经贸规则的新动向。透过新议题其背后隐藏的美式贸易观念、跨国公司改变贸易规则的诉求、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各成员国利益分配的方式,亦令人深思。因此,研究TPP新议题,发现其新特点,必将对中国经贸规则建设有所裨益。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新议题;价值链;贸易规则
若想对贸易规则进行清楚的研究,就必须对贸易协定内容进行分类。然而对贸易协定内容进行统一分类从来都不容易,目前学界尚无统一的分类标准。本文在此介绍两种有代表性的分类标准。东艳在对全球贸易阶段演进的分析上,按每个阶段的不同点,把以货物、投资、贸易为主旨的贸易规则划分为传统议题,把涉及国内政策的贸易规则划分为一体化议题,把以边境内规则为主的贸易规则划为横向新议题。[1]蔡鹏鸿根据维度将贸易规则划分为横向议题和纵向议题,纵向议题是指贸易规则中所涉及的问题和议题,横向议题则是从横平面方向对纵向议题全部或者部分议题产生影响的议题或问题。[2]本文将依据蔡鹏鸿的划分标准来定义新议题,所谓新议题是指未曾成立章节或系统性议论,现拥有实施方案和机制保证其运转与发展的贸易新规则,是纵向议题的扩展。
纵观TPP文本的30个章节,对比现有的WTO规则、美韩FTA、美澳FTA、中韩FTA、中澳FTA、NAFTA等贸易规则或协定,发现TPP文本以美国第一代高标准FTA为基础,进行了大幅的扩展和延伸。其中新议题有:合作与能力建设、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发展、中小企业、监管一致性、反腐败。这些章节都是贸易协定文本中没有或未成章节的议题,是贸易文本规则的扩展和创新。
(一)合作与能力建设
合作与能力建设是指缔约方认识到合作与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决定加强TPP协议的实施,倡议进行多边合作并推动私人部门在合作与能力建设中的参与度。[3]TPP在合作与能力建设方面有四点闪光处。第一,在传统领域推动服务业合作;在新领域推动教育、文化和性别公平以及灾害风险管理的合作。第二,推动私人部门在合作与能力建设中的参与。第三,重视技术和创新对合作与能力建设的作用。第四,在活动物资的提供上,考虑到不同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可以根据本国的资源可获得性和比较优势为合作与能力建设的相关活动提供援助。[3]这些新举措对成员国产生了积极影响,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援助,进一步提高了缔约方实施TPP各项条款的能力,为全面履行TPP下的承诺提供了重要支持。WTO虽然没有对合作与能力建设进行专门论述,但在合作的规定方面还是比较详尽的,如海关合作、跨境监管、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上都不输于TPP。但是,在21世纪新形势下WTO的合作领域更新不足,技术创新对成员国的支持不够,对私人部门在合作与能力建设上的作用重视不到位,在合作物资提供上以货币计算的死板方式,已不能完全符合时代的要求,而TPP吸收了这些教训,并进行了更好的改进。在美韩FTA中只有一些科学技术合作的规定,其他项目的条款没有规定;在中韩FTA中只有一些简单的合作条款,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并没有能力建设的相关内容。通过对比我们发现,在合作与能力建设的规则上,TPP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领先于现有的贸易规则。
(二)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
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是指缔约国为了增强其经济的国内、区域和全球竞争力,并为自由贸易区域内的一体化发展提供便利,使区域商业环境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各成员国必须共同设立一个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委员会,探讨有效的办法,提高信息的共享,建立有竞争力的环境,促进各方的贸易和投资。[4]与以往的贸易规则相比,TPP的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有三大闪光点。第一,更加注重集团整体的利益,以提升整体竞争力为目标;第二,以供应链为依托整合成员国经济;第三,共同探索推进自贸区发展,以贸易便利化降低自贸区的经营成本。WTO中虽然没有单独的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章节,但在2013年底在巴厘岛达成的《贸易便利化协议》中对提高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效率和投资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如在信息发布和获得上,每一成员应迅速公布出口过境所需的表单、在边境合作上增强协调性便于跨境贸易、过境自由上不得对过境运输变相限制征收费用、鼓励成员国海关合作、同时设立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相互监管和合作;[5]在提高成员国的竞争力上WTO暂时没有相关的协议。在美韩FTA中只有一些便利化协议,双方主要在农业和电子产品领域对各自的便利化条款做了详细规定,在提升双方的竞争力方面并无涉及。在中韩FTA中两国共同推进贸易便利化,双方均采取了一系列在通关程序、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举措来加快双边贸易便利化进程,对于提升双方的竞争力方面并无相应规定。在与WTO规则、美韩FTA和中韩FTA比较之后可知,TPP的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在提升成员国竞争力上是开创性的,以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为目标整合价值链效率,使所有成员能在国际市场更有竞争优势。相信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隐藏的潜在收益会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并在以后制定贸易规则时加以学习借鉴。
(三)发展
发展是指TPP的各缔约方强调了他们在促进贸易开放和改善投资环境上的承诺,以提高国内福利水平、减少贫困、提升国民幸福感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从而达到支持发展的目的。[6]TPP在发展方面有五大创新。第一,在制定TPP协议时充分考虑各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通过透明和良好的治理发挥发展政策的有效性。第二,以市场手段为指导改善贸易条件。第三,消减经济活动中对女性的歧视,提高妇女参与经济的机会,帮助妇女提升经济能力。第四,重视教育、科技和研发创新,发展专家管理技能、提高企业将创新转化为产品的能力。第五,实行联合发展,与双边伙伴、私营公司、学术机构和非政府组织进行合作,以便更有效地推进各方的发展。在中韩FTA、美韩FTA中都没有发展的内容,而在WTO中成员国设立了贸易和发展委员会,列出了一些促进发展中国家发展和提高其生活水平的条款,规定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发展应该履行的义务。例如增加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世界市场的机会,保证其价格稳定、由于发展中国家外汇缺乏,国际信贷机构应保持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减轻其经济发展负担、发达国家在贸易中应给予发展中国家单方面优惠等。与WTO相比,TPP强调缔约方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发展,重视政府自我约束和对市场手段的运用,通过促进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合作来实现发展。TPP是第一份包含“发展”的规则,反映了当前世界各国的发展战略和诉求,切合了当前发展的时代特征。
(四)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对大多数国家来说是就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者,但由于资金、规模方面的因素,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出口并不尽如人意,为了挖掘中小企业的出口潜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TPP创设了中小企业章节,这是世界历史上首次将“中小企业”作为一个议题写入贸易协定。此部分主要有两项举措,第一,成员国应建立和维护公开的中小企业专用的信息在线网站,使中小企业能够便利地获取TPP的相关信息,如协定内容、原产地规则、税收制度等,且必须有这些信息的英文版本;第二,建立高效、透明的海关程序使小企业的商品能够更迅速地向境外流动,简化标准和法规,消减贸易壁垒使中小企业获得新市场。为确保这些举措的顺利实施,TPP规定由各成员国政府代表组成中小企业委员会,以协助各成员国中小企业利用本协议,探索能力构建的机会,定期开设研讨会,通过培训项目、贸易教育和融资协助中小企业出口商,且各方要交换信息,向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以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7]中小企业在WTO、中韩FTA、美韩FTA等主要贸易文中都未曾出现,然而在APEC中,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是论坛关注的重要内容,优化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扶持其发展是APEC各方的一贯做法。每年召开的APEC中小企业部长级会议,更是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会议主题。可作为一个松散的合作论坛,这种做法只是一种行动倡议并无实质性约束。TPP将中小企业议题写入贸易规则,是在制度层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大范围的约束力和强制力。随着各国对中小企业重视程度的提高,有关中小企业方面的贸易规则定会越来越多。
(五)监管一致性
监管一致性是指在筹划、设计、发布、运用及评估监管措施时,采用良好的监管实践,以促进实现国内政治目标,通过政府间的监管合作以实现TPP成员国区域内的监管一致,而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经济增长和就业。[8]相比以前贸易协议的监管内容,TPP在监管一致性上,把国内监管一致向成员国区域监管一致推进,并考虑到各国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在监管一致的过渡要求方面更加灵活。为了使监管一致性得到有效落实,在国内规定各缔约方应建立和维持一个国家或者中央的协调机构,以提高制定监管措施过程中的跨部门协调;在成员国区域内成立监管一致性委员会,由各国政府代表组成,通报一致性实施情况、分享实践经验、探讨潜在合作领域。TPP试图通过监管一致减少因为规则差异和监管不同带来的经济成本,更好地促进成员国间的区域贸易和投资,提升区域内价值链的效率。对比看,我国的FTA中尚无此内容;WTO层面成员国只是致力于解决歧视性的监管政策,对于实现全体的监管一致并未做出探索;OECD和APEC只是一些松散的经济合作组织,对区域监管合作仅做了探索,并无实质性作用。可全球化和价值链分工深入发展的今天,国内监管日益与国际贸易协定联系紧密,边界后监管协调变得日益迫切。TPP引入监管一致性显然是看到了这一趋势,而且认识到实现区域监管一致的重要性。
(六)反腐败
反腐败是指成员国决心减少因贿赂和腐败行为对公平自由贸易的腐蚀,以广泛的法规合作和大众监督,确保投资者和成员国的合法利益。[9]在国际化高度发达的今天,腐败与贿赂不仅会对一国的国内产生强烈的腐蚀,而且也会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造成损害。如葛兰素史克在华贿赂腐败案,不仅严重腐蚀了我国医药品市场的公平自由竞争,而且对中美两国在医药领域的正常合作与投资贸易产生了不良影响。[10]因此,为了构筑公平自由竞争的区域市场经济,在成员国之间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TPP各方一致同意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指导,在其管辖范围内对影响国际贸易与投资的行为采取司法措施,并成立委员会对贪污受贿进行调查。建立官员之间的诚信责任机制,提升官员行为的透明度,教育人民群众腐败的严重危害,号召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参与监督。此外,缔约方应为公众举报提供途径,对腐败贿赂涉及成员国境外的情况,各方应通力协作共同惩治。[9]WTO规则和中韩FTA中都没有反腐败的内容,而美韩FTA中只是有一些倡议性的规定,没有详细的反腐败措施,也没有相关反腐败公约依据,缺乏硬性约束和规范性。因此,TPP关于反腐败的内容,为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良性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国际贸易与投资的公平自由发展。
(一)以美国“公平”的自由贸易观为指导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经济体,开始推行自由贸易,致力于消减关税,破除非关税贸易壁垒,以实现扩大出口的目的。可是,好景不长,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和西欧崛起,美国产品的竞争力开始下降,国际贸易收支也逐渐转为逆差。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贸易理念也随之改变,由自由贸易转变为“公平”的自由贸易,所谓“公平”的自由贸易是指,美国企业在与国外企业竞争时,应该有平等、公平的竞争机会。[11]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美国政府在对外贸易谈判中,一方面努力破除针对外国企业设置的额外竞争壁垒,以便为美国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规范国际贸易中的法规、制度,减少美国企业因为制度法规不一致、信息不透明而产生的交易成本。奥巴马多次在公开演讲中表示支持自由贸易,同时又强调要维护“公平的自由贸易”,显然奥巴马政府继承了“公平”的自由贸易理念。“公平”的自由贸易观在新议题中有重要体现,在中小企业方面,禁止成员国政府对企业的不透明补助行为,疏通中小企业的信息获得渠道和融资渠道。用制度规则来减少美国中小企业因为不公平的政府扶持、信息获得的不对称性而被排除在竞争之外的情况,使其在国际市场中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在监管一致性方面,美国推动监管由国内一致向区域一致发展,以减少在区域贸易中由于制度、法规不一致而造成的成员国贸易成本上升的不公平现象;在反腐败方面,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共同的反腐败法律依据,通过制定详细的反腐败措施,来控制腐败行为对成员国投资和贸易市场的侵蚀,从而减少美国企业因为不公平竞争行为而产生的劣势。可见,TPP新议题以美国“公平”的自由贸易观为指导,以服务美国企业为首要目标。
(二)满足跨国公司改变贸易规则的诉求
20世纪末至今,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开始在国际分工中占据主导地位,但WTO规则主要是基于1994年乌拉圭谈判回合的成果,并未对这一趋势做出反映。所谓全球价值链分工是指货物的制造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不同的国家承担不同的生产环节。跨国公司依据比较优势理论,将产品生产的不同环节配置在不同的国家,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形成最优、最富有竞争性的完整价值链分工。[12]虽然全球价值链分工下的产品生产形式和贸易方式已大大降低了成本,但仍不能完全满足跨国公司的要求。第一,产品生产的多次跨越国界意味着较低的关税也会带来很大的成本,因此跨国公司期待一种零关税的贸易环境。第二,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下生产过程涉及很多国家,因此跨国公司期待对被投资国有更强的影响力,把国际贸易规则由边境间延伸至边境内。第三,当产品在不同国家进行生产时,需要各国统一生产标准和监管措施以实现生产环节的有效对接,因此跨国公司希望制定统一的标准。第四,价值链分工将各国深度联系,如果一国参与分工的能力有限必然会影响整个区域价值链的发展,因此跨国公司希望价值链分工的各国能均衡协调发展。显然,跨国公司的这些要求被TPP成员国所重视。TPP协定生效后的第一年大多数产品都降为零关税,此时,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新加坡、美国零关税比重达90%以上,日本、马来西亚、秘鲁零关税比重达80%以上,墨西哥零关税比重达77%,越南零关税达64%,并规定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增加零关税比重。[13]18在监管一致性方面,各方推动监管向区域一致发展,统一管制和协调标准,从而使成员国在制定贸易政策时能相互影响,听取彼此意见。在合作与能力建设方面以技术援助和优惠条款等方式帮助发展水平有限的缔约方,促进其能力建设,从而保证所有成员有能力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在发展方面,通过发展委员会培育不发达国家的各项能力,以使其有效胜任价值链分工的要求,从而实现集体的均衡协调发展。可见TPP新议题的背后,隐藏着跨国公司巨大的利益诉求。
(三)重视中小企业发展
在美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且提供的就业机会占美国净私人部门就业机会的近67%。[13]275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已经成为保障美国就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虽然其境内拥有大量的中小企业,但只有不到5%的中小企业参加出口。[13]271这表明美国中小企业在国际贸易出口和价值链分工参与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有待挖掘。因此,美方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在成员国谈判中推动中小企业议题写入TPP,为了破除那些针对中小企业的贸易壁垒,给其创造更多的市场和机会。在中小企业方面,TPP规定成员国应简化复杂的标准和技术壁垒,推动海关程序的高效透明化,建立中小企业专用的信息网站,而且必须保证有相关信
息的英文版本,并成立中小企业委员会,协助成员国发展和加强中小企业的出口咨询、援助和培训方案。在竞争力与商务便利化方面,为提升成员国整体竞争力,加强中小企业在地区供应链中的参与度,缔约方倡议各方采购应优先考虑成员国内部,包括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并成立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委员会,探讨提高中小企业在区域供应链中参与程度的办法,帮助中小企业有效融入供应链。在大多数国家,中小企业都是最具活力的群体,拥有绝对的数量,提供最多的就业岗位。因此,重视中小企业的利益不仅符合美国的要求,也符合其他成员国的需要。在美国的大力推动下和各成员国的一致认可下,中小企业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出现在协定内容中,而且这些规定是有具体细则的,能为中小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更重要的是,在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中,加强中小企业参与区域供应链,以使其有效融入区域发展,并在委员会探讨更新办法满足中小企业后续的成长。这足以显现TPP新议题在规则制定和理念上对中小企业利益的重视。
(四)以美方利益为主兼顾弱势成员发展
通过对新议题内容的分析,我们发现这些规则大多都是美国经贸理念和主张的延伸,这有利于美国在自己主导的经济秩序下发挥优势,引领其它成员国在制定TPP规则时重视美国的经济利益。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为了使协定达成,TPP规则同样兼顾了其它成员国的利益诉求,把所有成员视为一个整体,并相互协作采取措施为整体发展创造机会。在合作与能力建设方面,美国和其它发达国家缔约方承诺将给缔约方中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和有限贷款,帮助弱势成员国进行能力建设,使其完全适应价值链分工要求,从而达到整体竞争力的升级。在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方面,美国推动区域供应链建设,倡议所有发达成员的原材料和初级产品采购应优先考虑TPP内部弱势成员,并为早日实现TPP成员国经济的内循环努力。在发展方面,美国认识到各缔约方之间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因此,在发展议题上特别照顾了发展中缔约方的需要。例如规定在教育、科技和研发创新中加强相互交流合作,提升弱势成员的创新转化能力,帮助发展中成员改善国内妇女权益,投资其基础设施,培养企业家精神,等等。以上两方面,显现出美国不单单考虑自己的利益,也把其它成员国的利益考虑在内,并在整体利益的格局上做长远规划。
[1] 东艳.全球贸易规则的发展趋势与中国的机遇[J].国际经济评论,2014(1).
[2] 蔡鹏鸿.TPP横向议题与下一代贸易规则及其对中国的影响[J].世界经济研究,2013(7).
[3] USTR.TPP Full Text:Chapter 21 Cooperation And Capacity Building[EB/OL].(2015-11-05)[2017-02-24].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TPP-Final-Text-Cooperation-and-Capacity-Building.pdf.
[4] USTR.TPP Full Text:Chapter 22 Competitiveness And Business Facilitation[EB/OL].(2015-11-05)[2017-02-24].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TPP-Final-Text-Competitiveness-and-Business-Facilitation.pdf.
[5] 杨荣珍,王玮.贸易便利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4(11).
[6] USTR.TPP Full Text:Chapter 23 Development[EB/OL].(2015-11-05)[2017-02-24].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TPP-Final-Text-Development.pdf.
[7] USTR.TPP Full Text:Chapter 24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EB/OL].(2015-11-05)[2017-02-24].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TPP-Final-Text-Small-and-Medium-Sized-Enterprises.pdf.
[8] USTR.TPP Full Text:Chapter 25 Regulatory Coherence[EB/OL].(2015-11-05)[2017-02-24].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TPP-Final-Text-Regulatory-Coherence.pdf.
[9] USTR.TPP Full Text:Chapter 26 Transparency And Anti-Corruption [EB/OL] .(2015-11-05)[2017-02-24].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TPP-Final-Text-Transparency-and-Anti-corruption.pdf.
[10] Andrew Ward.BMS overhauls China practices[N].FINANCIAL TIMES,2016-03-09.
[11] 吴云翔,叶明华.自由贸易走向公平贸易80年代美国贸易政策转向及原因[J].求实,2003(11).
[12] 王正毅.国际政治经济学通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398.
[13] 张宇燕.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文本解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何玉付
2017-03-02
张田园(1991—),男,河南郑州人,国际政治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亚太政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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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275(2017)03-0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