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斌 杨松江
牵住改革牛鼻子 探索脱贫新路径
刘振斌 杨松江
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是我国当前亟需处理的工作难点和重点,整理和优化土地利用历来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强调,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在此背景下,松桃坳田村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破题,牵住改革“牛鼻子”,成功探索出精准脱贫的实践路径。
(一)“五坚持”落实集体所有权
一是坚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在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基础上,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体现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土地中的主导地位,核实明确归属村集体经营组织所有的土地规模、性质及分布,已确认土地面积2000余亩。二是坚持由村集体收取外来发展商费用。对土地流转给非本村集体成员或村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流转并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由村集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三是坚持农民以承包地入股本集体经济组织。在以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村集体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本集体经济组织并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经营所得按股分配。四是坚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承包地。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原则上就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转的,及时报批发包方备案。五是坚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所有承包地。对撂荒承包地的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核实后,停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国家相关政策补贴;对进城永久居住并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民完全自愿有偿退出的承包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管理使用。
(二)“四不变”稳定农户承包权
一是土地承包权收益保持不变。有权依法获得因转让土地经营权而产生的流转收益;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属于自己的地上附着物等相应补偿;有权享有流转土地上原赋予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国家相关政策补助。二是土地承包关系保持不变。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迫农民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的土地,不得将承包到户的承包地打乱重分,不论土地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三是土地承包权保持不变。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以现有的承包台账、合同和证书为依据,确认土地承包权属。四是土地承包权入股方式保持不变。还未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允许以土地承包权方式入股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并获得分红收益。
(三)“三举措”放活土地经营权
一是保障土地经营权流转权利。有权自主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利用流转土地经营权入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被征收土地上属于自己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相应的补偿;有权享有因农业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国家提供的相关农业政策补贴;有权因流转期间增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在流转合同到期或流出方依法收回土地时获得的相应补偿。二是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在县、乡镇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试点村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受理流入方和流出方的申请、资格审查、指导服务、合同签订、鉴证登记、备案存档的程序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并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流转后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和处置土地流转后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以及土地撂荒等行为。三是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方式。研究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暂行办法》,探索入股载体的多种形式,农民可以土地经营权直接入股企业,或者先入股到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再入股到龙头企业,也可以土地经营权、企业、个人以其他要素入股到股份合作社;探索建立农户入股土地生产性能评价制度,按照土地数量质量、参照当地土地经营流转价格计价折股等方式;探索股份组织的运行机制,土地经营权入股后相关企业、合作社保障农民股东参与经营的决策机制。
(四)“两办法”化解土地流转纠纷
一是构建三级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构。在县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乡镇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试点坳田村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员,受理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互换、转包、入股等流转发生纠纷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二是强化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依法行政。县、乡镇和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相关服务,流入方违法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处罚;流入方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污染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流入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土地用于发展农业。
(一)形成产业园区带动型精准脱贫模式
按四六分成(村级集体经济占4成,农户占六成)打造“五园”,完成了区内4公里长6米宽的产业主道和5公里长2米宽的机耕道建设,形成了“一轴三纵三横五园”构架。建成“柚园”667亩,红心猕猴桃“桃园”200亩,野兔、竹鸡、生猪“生态养殖园”200亩,传统接桃、水星李、传统梨树、枇杷“精品水果园”200亩,郁金香、薰衣草、富贵菊、樱花“花园”500亩,“五园”带动250人就业,年总产值可达100万元以上。通过这种发展模式,保护了生态环境,保障了农民利益,为园区化建设提供了产业支撑。
(二)形成了打“旅游牌”的精准脱贫模式
依托2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的撬动,按“433”(其中专业合作社占40%、村集体占30%、农户土地入股分红占30%)分成建成6000平方米休闲垂钓中心,放养鱼苗8000尾、成品鱼2000尾,林下养殖绿壳蛋鸡、乌骨鸡10000羽,栽种樱花300株,养殖野兔5000只,竹鸡1000只。以“村支两委+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形式兴建的生态竹苑农家乐,开业一个多月,获纯利7万余元,成为集休闲、避暑、赏花、垂钓、露营、涉猎、体验农家乐为一体的“体验式”旅游胜地,休闲垂钓中心成为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通过这种发展模式,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收益权,实现了土地要素的优化利用,使农业产业链上的更多收益留在了农村、留给了农民。
(三)形成了打“健康牌”的精准脱贫模式
大坪信用合作社在基础条件好、群众信用度高的坳田村开展贫困户建档评级工作,为18户精准扶贫户发放“精扶贷”信合资金89.7万元,协调农户闲散土地200多亩,按“5311”(贫困户占五成,专业合作社占三成,劳务投入占一成,村级集体经济占一成)分成发展500亩万寿菊,组织精准扶贫户参加万寿菊的后期管理和采摘,发放了两期管理劳务费50000元,采摘万寿菊18吨收入18000元,18户精准扶贫户分到了68000元的第一笔红利。坳田村七组李浦高,全家4口人有智障病症的占3人,通过采摘万寿菊务工、参与土地入股分红,收入达到2万元,一举摘掉了贫困帽子。通过这种发展模式,乡亲们学会了科学种田和发展致富,掌握了经营理念和管理手段,促进了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一是促进农业发展规模化。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将会加快,土地的生产规模将会扩大,想种地发展农业的农民能够获得更多的土地,进行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发展多元新型农业,让农业资源变成农业资本。
二是实现农民收入多元化。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农民享有土地承包权,而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农民能从中获得土地流转租金、土地入股股金、入园务工薪金等多元经济收入。
三是消除务工用心分散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后,农民可以选择自己不种地而把土地流转给其他人或合作社,自己安心外出打工赚钱,切实消除了农民外出务工用心分散的问题,大大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四是带动农村土地和谐化。通过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现行农村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农村得到广泛宣传,农民依法护地、用法管地、据法种地、以法租地的意识得到增强,土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从而减少了土地纠纷,打造了和谐土地。
(作者单位:中共松桃县委办)
责任编辑:郭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