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毓述
(湖州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
陈独秀是中共“四大”《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起草人的考证*
陈毓述
(湖州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
1925年1月召开的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批评了中共中央以往对农民运动消极的态度,确立了领导农民运动的责任,并公开了领导农民运动的指导思想,因此成为中共中央关于农民运动指导思想是否开始向正确方向转变的标志。而该“决议”是否由陈独秀起草,是判定陈独秀在中共中央关于农民运动指导思想转变过程中所做贡献的关键。根据已见的资料,可以考证出该“决议”为陈独秀起草,并体现了他对农民运动指导思想上的意见。
陈独秀;《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起草人;考证
从可能成为《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起草人的人员考察,陈独秀是最佳人选。
(一)中共“四大”筹备会议决定了三人起草委员会,从而排除了他人参与文件起草的可能
1924年11月底,共产国际东方部负责人维经斯基,受共产国际委派来到中国,指导中共“四大”的召开。他抵沪后,立刻与陈独秀、彭述之组成了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中共“四大”的所有提案,三人还召开了为期一周的中央全会,确定了大会的中心议题。[1]大会文件起草委员会的成立,自然排除了其他与会成员参与文件起草的可能。
该三人起草委员会的组建,与参加会议代表个人的情况密切相关。关于中共“四大”的出席人数学术界一般认为是20人,即“中央领导机构的陈独秀、蔡和森、瞿秋白、罗章龙、谭平山、项英、王荷波,广东的杨殷,湖南的李维汉,湖北的陈潭秋,山东的尹宽,北京的范鸿劼,上海的李立三,江西安源的朱锦棠,天津的李逸,直隶唐山的阮章,青年团的张太雷,旅莫支部的彭述之,旅法支部的周恩来,以及特邀代表汪寿华。”[2](P6)但对于出席中共“四大”的代表说法不一,对于陈独秀、蔡和森、瞿秋白、项英、周恩来、李立三、邓中夏、李维汉、王荷波、彭述之、尹宽,这几位代表争议较小,剩下的代表则争议较大。”[3]就所谓争议较小的这十一个人中,项英工作在武汉,李维汉工作在湖南,李立三和尹宽工作在上海,邓中夏工作在北京,周恩来工作在广东。应当说这6个人当时主要工作在地方,不在中央,对起草全国性文件是不太适合的。余下的陈独秀、蔡和森、瞿秋白、王荷波、彭述之5人中,王荷波虽然是上届后补上的中央局委员,属中央机关领导成员,但他长期在京汉铁路工作,1924年9月调到中央任工农部长后,只顾工人运动,对农民问题不闻不问,陈独秀很不满意,“四大”过后就把工农部长的职务换成了张国焘,故不可能吸收他参加起草委员会。余下的4人中,瞿秋白在“三大”会上并未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这次“四大”召开,他正在忙于配合鲍罗廷从事国共合作的事务,“四大”开幕后4天才同谭平山一起来到会场。[2](P4-7)开筹备会时他不在,当然无法参加文件起草委员会的工作。蔡和森没参加文件起草委员会的原因,张国焘说:“任宣传工作的蔡和森保持他在第三次大会时服从多数决定的诺言,只是埋头写作,不多过问政策方面的事。”[4](P328-329)也正是由于他曾在“三大”召开前夕与召开期间,强烈反对国际代表关于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的政策,虽然坚持党的独立性和无产阶级领导权的精神是正确的,但现在共产国际仍然在坚持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做法,维经斯基担心他的脾气不改,对在“四大”会议上贯彻国际精神不利,这也是没有让他参加文件起草委员会的原因之一。于是只剩下陈独秀和彭述之二人,在这种情况下才组成了有维经斯基参加的三人文件起草委员会。
(二)陈独秀是三人起草委员会中起草《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的最佳人选
在中共“四大”三人文件起草委员会中,维经斯基不可能是《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的起草人。根据现有材料,在当时,他作为共产国际驻华代表,既要主持“四大”的筹备工作,包括说服中共主要领导成员,认真贯彻共产国际五大会议精神,确定代表大会的中心思想和主要议程;又要起草包括《对于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报告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状况之议决案》《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之议决案》[1]《关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5](P478-479)和《对于同志托洛斯基态度之议决案》[6](P478-479)等至少4个议决案的工作,不仅任务繁重,而且对于中国农民运动在广东发展的具体情况,他不甚了解,而且他也不想去深入了解。1925年9月28日,维经斯基在写给共产国际的书面报告就曾说:“关于对农民作用的估计和吸引他们参加革命运动的问题,我应该说,我们(东方部,其中也包括我)确实现在就低估了农民对于中国现阶段革命运动的作用。”[7](P692)这就是说直到“四大”过后半年多,他还没有认识到农民运动的重要,怎么可能在半年之前去起草一份认真总结农民运动经验的决议呢?
彭述之也不可能是中共“四大”《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的起草人,因为,他在1924年8月回国之前长期在莫斯科学习,而且回国后立即投入党中央宣传部的工作,他还参与主编《向导》杂志,而且他关注的重点是在民族革命运动中的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为此他曾在《向导》杂志上专门发表文章,阐述自己所理解的共产国际五大的观点。他在给党的“四大”带回来的,由罗亦农起草的关于加强无产阶级领导权方面的“十项提案”中,虽然也提到农民问题,还曾建议“四大制定出系统的、具体可行的(农民运动)计划, 并须组织指导农民运动的专门机关负责。”[8](P63)但其内容主要是理论上强调了农民在民族运动中的重要地位,而对广东农民运动的具体经验并不了解,更未涉及。《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在总结广东农民运动经验,特别是对国民党下层干部、军官与农民运动之对立情绪等方面的可贵认识,是长期脱离国内政治生活的彭述之不可能用文字表达出来的。
陈独秀是起草《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的最佳人选。一方面陈独秀对中国农民问题的研究最充分最透彻,他在1922年11月莫斯科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一文中,提出了党对农民问题进行指导的完整政治纲领。在当时中共领导人中,陈独秀第一个提出关于农民问题最完整的政治纲领。1923年7月,他又在《前锋》杂志上发表文章《中国农民问题》,不仅对处于国民革命中的中国农民进行了初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分清了敌我,并且初步正确地提出了党在农村中的路线和政策。1923年11月,他又在《前锋》第二期上发表文章《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对中国农民进行了一分为二的分析,指出了农民的缺陷和不足,以便指导我们党在农民问题上少犯错误以利于党领导的农民运动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从陈独秀在党内的地位来看,他身为党中央委员长,并主持中央局,负责党中央全面工作,农民工作当然包括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张国焘回忆说:“第三次代表大会后,中共中央的情况确也有些变化。陈独秀先生的权力是增加了。许多事往往不经过会议而取决于他个人。……陈独秀在中共内的‘家长’称号,也就是这个时候传出来的。”[4](P328-329)已然是“家长”,则既要照顾全局,又要事必躬亲。
从《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的中心思想考察,该“决议”体现了陈独秀关于争夺党对农民运动领导权思想。
(一)“决议”的中心思想是要通过同国民党的斗争实现无产阶级对农民运动的领导权
《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的内容分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主要是照录1924年5月中央执委扩大会议《农民兵士间的工作问题议决案》中关于宣传、组织农民方法的内容,共5条,同时做了一些补充;后一部分则是对国共合作建立一年来广东农民运动发展的经验总结。其中包括国民党对农民运动工作的贡献和缺陷,中共在农民运动指导思想方面错误的纠正和不足,指导农民运动的新方针及其在执行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其他有关农民运动问题的指示。前一部分内容反映了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共中央关于要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初期农民运动政纲的框架来规范农民运动的思想;而后一部分即关于对广东农民运动经验的总结部分,则反映了陈独秀关于为了无产阶级要在农民的配合之下实现对民族革命运动的领导权,就必须在认清国民党内部派别及其阶级性的基础上,坚持与国民党右派作斗争和批评国民党中派的动摇,并在不断对农民进行阶级教育和扩大共产党的影响的情况下,实现无产阶级对农民运动的领导权。
首先,《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肯定了成绩:“一年以来,广东农民已渐渐地觉悟并组织起来以反抗地主和劣绅,农民协会运动在广东国民党政府之下已成为政治生活里面的新动力。”[9](P361)这说明“在南方国民党政府领域之下,农民已经被引入民族解放运动,这是国民党的农民政策的结果。”[9](P360)接着“农民运动决议”就批评说:“可是国民党并不知道怎样应用这种新动力去参加民族革命,所以常任农民协会为右派官僚军阀地主所摧残。”[9](P361)而后指出了国民党对农民实行的错误政策:“(一)他们只想利用农民,并不实际保障农民的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便要农民拥护国民党,这种政策是决不能得到农民的赞助;(二)国民党在军事区域里要农民赞助自己,他们组织农民协会,要求农民为民族解放运动而牺牲,可是他们并不强迫地主对农民让步,而且不去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甚至于军人或土豪鱼肉农民危害他们的生活的时候,国民党的领袖们都不能帮助农民。”[9](P360-361)
基于上述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固然我们可以在国民党的名义之下以农民协会的组织去团结农民,但同时应注意利用每个具体争斗的机会根据国民党拥护农工利益的政纲作反抗国民党右派及军阀的压迫;并使农民觉悟国民党及其政治的势力,可以利用保护农民利益;但必须农人自己团结及与城市工人联合,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才能以工农阶级势力影响国民党——使国民革命在工农势力的影响之下向前行进。成功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的前提,农人阶级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9](P361-362)为此,《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制定了中共对于农民运动的新方针:“我们须于国民党之外,同时独立地进行本党公开的宣传和支部的工作。此项工作以各地农会中之支部为中心,并将各地农民运动特派员放在本党地委指导之下;在农民反抗右派官僚军阀和地主争斗中本党地委应作适当的宣传或发布宣言,务使农民渐渐知道本党是真正为他们利益而奋斗的党。”[9](P362)这些对广东农民运动的总结和论证,旨在阐明:我们必须在农民运动中与国民党右派和中派进行斗争,在斗争中实现无产阶级对农民运动的领导权。
(二)“国民党中派”概念的提出是对陈独秀关于争夺领导权思想的最好诠释
《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中鲜明地提出并使用了“国民党中派”的概念:“在农民运动中,我们须随时随地注意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农民对于国民党怀疑时,我们当向他们解释国民党的派别关系,并举出实例证明何为右派,何为中派,何为左派。我们并须向他们解释共产党的性质,党纲,策略。”[9](P362)
将国民党分为左中右三派,最早是陈独秀于1924年7月13日给在莫斯科的维经斯基反映情况的信中提出来的。他说:“8月10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将在广州举行会议”,在会议上“将讨论和决定所谓的共产党问题”。陈独秀说:“国民党目前的状况,我们在那里只看到了右派反共分子,如果说那里有一定数量的左派,那是我们自己的同志。孙中山和另外几个领导人是中派,而不是左派”。[10](P178)而在此前的两个月,即1924年5月中共中央召开执委扩大会议通过的决议《共产党在国民党内的工作问题议决案》中,对国民党还只是有左右两派之分的提法。[9](P230)9月7日在致维经斯基的信中又说:“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对我们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国民党“中派”是在口头上保持中立,“……但实际上他利用反动派施加的压力和他们的反共宣传来压制我们,目的在于把中国共产党置于国民党的领导之下,或至少使中国共产党对它开放。我们必须反对这种行为。”[11](P528-529)与此同时,1924年9月由陈独秀签发的《中共中央、青年团中央关于民校工作合作办法》中还具体说明:“我们在民校(即国民党)的地位为左派,胡汉民等为中派,孙科以至叶楚伧等为右派。我们对于中派的态度,亦应照《向导》之所指示而批评之。”[9](P298)显然,陈独秀提出“国民党中派”这个概念,就是为了提高全党对国民党中的那些在左右派斗争中表示公允和站在中间立场的领导人的警惕,以及准备对中派向我们争夺领导权的回击。在《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中使用了“国民党中派”的概念,既反映了陈独秀思想,也意味着他的关于在农民运动中对“国民党中派”的警惕及对其争夺领导权的回击的思想为全党所接受。
陈独秀能够提出“国民党中派”这一概念,以提高警惕并与其争夺领导权的斗争,不是偶然的。早在1923年5月,共产国际执委会在给中共“三大”的批示中就曾提到,“毫无疑问,领导权应当归于工人阶级政党”。但这与共产国际关于“中国工人尚未完全形成为独立的社会力量”的观点自相矛盾,批示到达中国时,“三大”已经闭幕。陈独秀对这一批示很不理解,他当时就曾认为不是“毫无疑问”,而是“疑问很多”。[12](P23)1924年5月,陈独秀又针对《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1923年11月28日《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中,共产国际主席团过高估计了国民党的革命性,不切实际地认为其“将放手发动工人阶级的力量,全力支持它的经济组织及其阶级的政治组织——中国共产党”并“将在使用土地和管理国家方面,把农民从封建专制的条件下解放出来。”参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第1卷)[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1997:344.和1924年1月15日共产国际东方部给共产国际主席团的报告*1924年1月15日,共产国际东方部给共产国际主席团的报告中指出,中共不必去同国民党争夺什么“旗帜”,而是需要“把他们聚集到阶级的经济组织中去,并尽快摆脱工人组织分散的状态,主持中共中央召开扩大会议,作出了决议,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指出:“国民党于第一次代表大会后,思想上、组织上都有很大发展。然而在这种国民革命的运动里保存阶级斗争的成分却亦因而更难了,……国民党内一大部分党员本来很明显的属于工业及农业的有产阶级的倾向,并且回避反帝国主义的争斗,他们的阶级利益和劳动平民的利益,将来当然不能一致;他们的阶级利益每易趋于妥协,他们难能为中国民族完全独立奋斗到底。”[9](P230)又指出,国民党内分左右两派,“我们的同志其实是这派的基本队伍:因此所谓国民党左右派之争,其实是我们和国民党右派之争。所以假使现在我们因为巩固扩大国民党起见而取调和左右派的政策,那就是一种错误。”[9](P230-231)在陈独秀主持下中共中央通过上述决议,实际上是在纠正共产国际在国共关系上的右倾错误。
此后不久,在广州,面对国民党右派的猛烈攻击,鲍罗廷采取妥协态度,直到1924年8月发生与瞿秋白一起擅自投票同意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议决的在国民党中央政治局下设立国际联络委员会的严重事件。陈独秀对此强烈不满,并于9月7日向共产国际的维经斯基写信,表示对鲍罗廷的做法“绝对不能同意,”[11](P528-529)并要求共产国际警告鲍罗廷。10月,陈独秀又主持中共中央执委会全体会议就瞿秋白关于广东政治路线的报告作出了决议,指出,鲍瞿二人在国民党政治局会议上默认了关于国民党内之共产派问题的决议案,等于是承认:“国民党有权成立调查共产党活动的机构,这一条将被国民党用来作为干涉共产党活动的依据。”[11](P532-533)关于“国民党中派”的概念,就是陈独秀在这次反对鲍罗廷向国民党中派妥协的斗争中提出来的。
陈独秀关于争夺领导权的思想不同于彭述之的天然无产阶级领导权思想。1924年上半年,共产国际东方部和中共旅莫支部共同讨论过一次中国革命问题,这次讨论的结果,一致认为工人阶级应该是中国国民革命的领导者,彭述之参加了会议,并把这一精神带回国内。[12](P23)彭述之于1924年10月、12月先后发表《中国工人阶级的责任》和《谁是中国国民革命的领导者?》两文,阐发了天然无产阶级领导权的思想。彭述之的天然领导权思想是受到共产国际及其东方部负责人之一的维经斯基支持的,不然,为什么维经斯基1924年11月来到中国后,要决定刚刚回国不久,并不是中共中央委员的彭述之,成为中共“四大”三人大会文件起草委员会成员呢?而且彭述之的天然领导权思想与共产国际1923年5月在中共“三大”的批示中的“毫无疑问,领导权应当归于工人阶级政党”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当然,成熟的无产阶级领导权思想应当与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思想联系在一起。陈独秀关于向“国民党中派”争夺领导权的思想只能看作是中国革命中无产阶级领导权思想的早期发展阶段或初级形态。但它毕竟不同于天然领导权思想,其区别就在于争还是不争:是在国共合作的环境中默默地发展自己呢?还是要警惕“国民党中派”的欺骗,回击其进攻并向其争夺无产阶级对中国革命的领导权呢?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因此,中共“四大”《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只能是由陈独秀起草的。因维经斯基和彭述之在天然领导权思想影响下,不可能起草出饱含争夺无产阶级领导权思想的决议。
从《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中的内容和文字表述看,出自陈独秀的手笔。从中共“四大”决议关于农民运动政纲某些段落的内容和文字表述方面,与陈独秀在1922年11月于莫斯科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中“农民问题”部分、1923年7月在《前锋》上发表的文章《中国农民问题》和1923年12月在《前锋》第二期发表的文章《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里面内容和文字表述是一脉相承的。
(一)关于农民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地位方面
陈独秀在1923年12月《前锋》第二期发表文章《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中说:“农民占中国全人口之大多数,自然是国民革命之伟大的势力,中国之国民革命若不得农民之加入,终不能成功一个大的民众革命。”[9](P598)《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说:“农民问题,在无产阶级领导的世界革命运动中,尤其是在东方的民族革命运动中,占一个重要地位。……经济落后的中国,农业经济基础,虽经国际(资本)帝国主义长期的侵略而崩溃,然而农民阶级至今还是社会的重要成分,约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所以农民问题在中国尤其在民族革命时代的中国,是特别的重要。”[9](P359)
(二)关于中国农民痛苦的原因方面
陈独秀于1922年11月在莫斯科发表文章:《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中说:“(一)外货输入之结果,……(二)水旱灾荒……(三)兵乱……(四)因以上三种之结果,农民食用不足,遂不得不受高利盘剥之痛苦,此项痛苦以无地之佃农为最甚。”[9](P124-125)陈独秀于1923年12月在《前锋》第二期发表文章《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中说:“外货侵入破坏农业经济日益一日,兵匪扰乱,天灾流行,官绅鱼肉,这四种环境却有驱农民加入革命之可能。历年以来,各处农民小规模的抗税罢租运动是很普遍的,若一旦有了组织,便无人敢说连国民革命他们也一定不能加入。”[9](P598)《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说:“自国际(资本)帝国主义以武力强迫中国销售外国工业品以来,农民破产和失业的速度异常猛烈……辛亥革命后,外国帝国主义所扶植的军阀战争连年不息,加以贪官污吏之横征暴敛,地主劣绅之鱼肉把持,致以农民生活愈益困难,失业愈益普遍,于是到处发生土匪,其实便是一种变相的农民反抗运动。所以中国农民群众实早已由(资本)帝国主义,军阀政治,重租,苛税,高利贷……等等驱之于反抗动乱之途。”[9](P358-359)
(三)关于工农联盟方面
陈独秀于1922年11月在莫斯科发表文章:《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中说:“农业是国民经济之基础,农民至少占全人口百分之六十以上,其中最困苦者为居农民中半数之无地的佃农;此种人数超过一万二千万被数层压迫的劳苦大群众(专指佃农),自然是工人阶级最有力的友军,为中国共产党所不应忽视的。”[9](P124)《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说:“中国共产党与工人阶级要领导中国革命至于成功,必须尽可能地系统地鼓动并组织各地农民逐渐从事经济的和政治的争斗。没有这种努力,我们希望中国革命成功以及在民族运动中取得领导地位,都是不可能的。”[9](P358)
(四)关于指导农民运动的根本方法方面
陈独秀于1923年7月在《前锋》创刊号上发表文章《中国农民问题》,积极主张以引导农民参加国民革命为解决农民痛苦的根本办法。具体分为:(1)开展“教育及宣传”,……使农民晓得革命的道理;(2)加强“组织及实际行动”:……发挥农民组织的作用。[13]《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说:“宣传农民组织农民的方法,自当从目前的实际问题入手。”[9](P359)
关于要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宣传,引导他们进行实际斗争方面:陈独秀于1922年11月在莫斯科发表的文章《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中说:欲解除(农民的)此等痛苦,应开展“限田运动”,“限制租额运动”,要求政府“开垦荒地”和“改良水利”。[9](P125)1923年7月他又在《前锋》创刊号发表文章《中国农民问题》中说:对农民要“通过补习文化,宣传‘排斥外力’、‘打倒军阀’、‘限田’、‘限租’、‘推翻贪官劣绅’等口号。”[13]《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说:“我们的党对于农民的宣传应当注意地方政府征收田税问题。应当要求订定税额须经乡民会议(农民会)的同意,同时要反对预征钱粮,拒绝交纳陋规及一切不法征收。 同样亦应当在大多数小私有者的农民之间,鼓动他们反对土豪劣绅——这种前清官僚的遗孽大半是乡村里实际上的政府。佃农及自耕兼佃农之间应当宣传反对苛税……除上述种种宣传之外,还应当要求政府兴办水利,创立农民借贷钱行——免除高利借贷之苦。”[9](P359-360)
关于建立农民组织,加强农民的斗争力量方面:陈独秀于1922年11月在莫斯科发表文章《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中说:“应在各农村组织佃农协会,每年应缴纳地主之租额,由协会按收成丰欠议定之,”“组织农民消费协社”,“组织农民借贷机关”[9](P125)。1923年7月他在《前锋》创刊号上发表文章《中国农民问题》又提出:要“普遍组建农会、乡自治公所、佃农协会、雇农协会,加强农村组织建设,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农民消费协社,组织农民借贷机关,组织谷价公议机关,以及‘组织乡团抵御兵匪,改良水利,要求‘县长民选’”[13]等运动。 《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说:“佃农问题与反对劣绅问题里都可以提出佃农协会及雇农协会的主张。”[9](P359)“佃农,半自耕农,雇农有共同组织以反对大地主之可能时,应适用联合的农民协会的组织。”[9](P360)“为解决一切地方经济行政问题起见,应当在农民之中宣传选举代表农民机关(乡村自治会)的主张。”[9](P359)“农民和佃农之间都可以宣传组织乡团(应改为农民自卫军),武装农民以防匪祸。”[9](P359)
(五)从“决议”内容中的缺陷方面来看其与陈独秀的密切联系
1923年12月,陈独秀在《前锋》第二期上发表文章《中国国民革命和社会各阶级》中说,中国社会是“领土广大交通不便、经济组织还是地方的、社会组织还是家庭的、文字组织还是半象形的中国,连国民革命完全成功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断然不可怀丝毫速成的妄想。”[9](P594)又说:中国工人阶级“大多数还沉睡在宗法社会里,家族亲属地方观念还非常之重,这是因为不但多数手工业工人仍然在独立生产者的环境,有许多目前虽是近代产业工人,而他过去未来的生活,并未能与独立生产者(小手艺小商人小农等)的环境绝缘,不感政治的需要,并不脱神权帝王之迷信,产业之发达又多未成全国化,所以工人阶级的运动,犹多是支(枝)节零碎的地方的经济运动而非国家的政治运动,工人阶级的理想,犹是宗法社会的而非国家的,这也是当然的现象。”[9](P600)这种分析当然代表了他对农民的看法。所以在1924年5月党中央第一次执委扩大会议上,他在起草《农民兵士间工作问题议决案》时,特意写上:“我们底党知道这种种因果,使国内行政的分裂叫农民的利益范围不出一县,至多不过一省。所以应当指导农民对切身利害的地方性质问题的奋斗,同时我们亦就应当渐渐的做全国问题解释,宣传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制度的必要。”[9](P248)
陈独秀这种关于农民多关注地方性问题的思想在《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中也有反映。这个决议说:应当使农民认识到“国民党及其政治势力,可以利用保护农民利益的;但必须农人自己团结及与城市工人联合,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才能以工农阶级势力影响国民党——使国民革命在工农势力的影响下向前进行。打倒帝国主义与军阀的压迫束缚,成功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的前提,农人阶级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因此我们须于国民党之外,同时独立地进行本党公开的宣传和支部的工作。此项工作以各地农会中之支部为中心,并将各地农民运动特派员放在本党地委指导之下;在农民反抗右派官僚军阀和地主争斗中本党地委应作适当的宣传或发布宣言,务使农民渐渐知道本党是真为他们利益而奋斗的党。”[9](P361-362)
这就是说指导农民运动的工作基本上置于地委领导之下,可见这段内容正是陈独秀关于“农民运动的问题基本上还是地方性的问题为主,尚不需要全国性的关注”这一思想的反映。
对中共“四大”《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起草人为陈独秀的考证和确认,有着重大意义:
首先,《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批评了中共中央此前对待农民运动所持的放手让国民党去领导,只允许共产党人隐身在国民党的旗帜后面做帮忙工作的错误方针,而且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应当负起领导农民运动特别是全国性农民运动的责任,公开直接领导农民组织起来向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进行斗争的正确指导思想。这一确认就明确了陈独秀在中共领导农民运动总方针开始从错误方向向正确方向转变中的重要地位。
其次,《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反映了作为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的陈独秀在领导农民运动问题上的思想发展过程。《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的前一部分是在国共合作的条件下,第一次公开提出包括领导农民组织起来,进行减租减税斗争,反对土豪劣绅把持乡村政权,建立农民自己的政权,以及建立农民武装以防匪祸等内容的党指导农民运动的政纲;后一部分则是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工农联盟的理论与广东省农民运动的经验结合起来,制定了具体指导农民运动的方针,这反映了陈独秀对农民运动指导思想的重大进展。
最后,《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对研究中共的第一任总书记陈独秀的历史地位和思想发展非常重要。迄今为止学术界尚未出现充分肯定陈独秀对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文章,即使在已经出版的颇有影响的《陈独秀传》中在这方面也没有反映。在星星点点的学术文章中接触到陈独秀的农民思想也只是论述其在“三大”以前的思想,有个别文章虽然承认大革命时期中共中央重要会议的决议为陈独秀所起草,但又缺乏令人信服的论证。但是,如果陈独秀是中共“四大”《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的起草人,这一论证得到令人信服的确认,那么,将是对陈独秀研究的一大突破。因为这样就可以把陈独秀起草的中共中央会议的文件这一领域打开,为陈独秀的研究开辟出一个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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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 敏]
OnChenDuxiuastheDrafterof“ResolutiononthePeasantMovement”intheFourthChineseCommunistPartyAssembly
CHEN Yushu
(School of Marxism,Huzhou University, Huzhou 313000,China)
In January 1925 the “ResolutiononthePeasantMovement” adopted by the Fourth Assembly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riticized the negative attitude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on the peasant movement in the past, and it established the responsibility of leading the peasant movement and opened the guiding ideology of the peasant movement. And thus it became the sign that indicates the guiding ideology of the peasant movement began to change in the right direction for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Whether the “Resolution” was drafted by Chen Duxiu is the key to tell Chen Duxiu’s contribution to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guiding ideology of the peasant movement in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ccording to the information available, we can draw a conclusion that the “Resolution” was drafted by Chen, and it reflected his views on the guiding ideology of the peasant movement.
Chen Duxiu; “ResolutiononthePeasantMovement”; research
2017-02-18
陈毓述,副教授,硕士,从事中共党史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K827
:A
:1009-1734(2017)07-00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