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敏科
(首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北京 100048)
论“节制”的伦理意蕴
郭敏科
(首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北京 100048)
中外哲人很早就有关于节制伦理思想的观点。节制内在于人,指人的理性对欲望的控制,同时可以延伸为个人的德性;外在于社会是一种良好的制度,可以延伸为法律。它以善为根本目的,表现为一种良好的秩序,以伟大的理性公正者的身份,调节着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今天,无疑使我们高度警醒。
节制;善;秩序;礼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节制的思想。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解释“节”为:“竹約也。約,纏束也。引伸爲節省,節制,節義字。“制”指:“裁也。裁,製衣也。製,裁衣也。此裁之本義。一曰止也。前義可包此義。”①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长沙:岳麓书社,2001年,第617页。说文解字按照竹的性质特征来说明这个字的含义,一节一节是描述竹子常用的词语,节这个字就相当于度,有特定的量度才称之为节。约,缠束也。这是包含在度之中的,有上有下,有左有右,有规矩有方圆就是约与缠束。所以,节制在这个解释中指的是规制和量度,有缠有束才不至于泛滥而有约,有规有矩加以剪裁才说节,所以节制也可引申为规矩。
其次,它指律令和制度。《荀子》载,“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敌汤武之仁义”②荀子:《荀子全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54页。,秦国的锐士不可以抵挡齐桓公周文王的律令和制度,桓文的律令和制度抵不上汤武的仁义。作者尚文不尚武,重德不重力,所以由此说明,这里节制被归结为与军力、仁义相比较的制度和律令,属于国家法定的外在行为规范,具备强制性的特征。与之近似意义的指礼仪制度,同属于外在规范的范畴,如《礼记》中说,“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③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855页。这里的节制指的是礼仪规范。
宋明理学的“理欲之辨”极大丰富了中国古代关于节制思想的讨论,如周敦颐的“无欲则静虚动直”④陈克明:《周敦颐集》,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30页。,程颐的“灭私欲则天理明矣”。⑤程颢,程颐:《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11页。这些观点都是崇尚人对自己欲望的控制,是从人道德修养层面来说的。
罗国杰将节制作为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规范之一,通过对不同时期的古代思想家关于节制思想的论述,概括得出节制的定义:“所谓节制,就是按照道德要求和原则,控制或限制自己的情欲和行为。”⑥罗国杰:《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52页。并将传统节制思想的内涵总结为五个具体的方面,即遵从礼仪、守正祛邪、行为有度、取用有节、自主自制。
西方的哲学家也对节制的含义提出过深刻的见解。
在《理想国》中,节制被定义为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他解释到,在人类的心灵中,“有一种较好的原则,也有一种较坏的原则,如果好的原则控制了坏的原则,那么就可以说,这个人是自己的主宰”。①柏拉图:《理想国》,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50页。
通过对中西古今思想家对“节制”思想解释的梳理,可以总结出,节制的通义是律令和秩序。其中狭义是对人而言,指人对自己欲望的控制,是自我内心的道德律令。节制的广义是对社会而言,是指社会所要遵循的制度规范。这些伟大的思想家都认为,无论人还是社会,都需要内在的、外在的一种秩序,对于构造和控制这种秩序的手段,我们称之为节制。
节制是一种和谐完美的秩序,我们将从人和社会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节制的出发点是善,是人主体理性意识到的自我律令,这种律令表现在内心就是道德自律,表现在行为就是具体规范。节制的最终目的是善。善表现在它的内容中就是秩序和和谐。它由人主动发出,意识不到理性作用深刻之处的人们是不会去节制的,节制一定表现在知行合一上,它一定意味着内心的道德认知和道德践履的统一。
从人自身的角度看,首先,节制的行使主体是人的理性,作用对象是人的欲望。“苏格拉底认为,人的无穷尽的欲望就像一个布满漏洞的筛子,绝不可能把它填满,也绝不可能使它满足。除非我们的欲望是受到限定的,否则,它们是不能得到满足的。”③[美]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伦理学简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59页。欲望是需要限制的,限制它需要人运用理性的力量。
之所以运用理性的力量将欲望控制在一个限度之内,是因为节制可以让一个人合乎理性地生活,并且控制自己的欲望。
控制自己的欲望不仅可以使自己的身体处在一个健康的状态,而且可以带来内心的平静。欲望最初来自于人的动物性本能。动物的本能是捕猎和繁殖,人类延伸出的这种欲望本能就是平常所说的声色犬马,无限制的纵欲会损害身体健康同时无法带来幸福的生活,欲望植根于物质的短暂满足,而幸福来自于内心的长久安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君子与小人的区别、理欲之辩都明确说应该控制人的欲望,如朱熹说,“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君子之于义,犹小人之于利也。唯其深喻,是以笃好。”④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72页。天理在这里指的就是人的一种理性,不过这种理性合乎于整个世界的规则,所以称之为天理,而与天理相对的就是人欲,中国文化中的义利之辩,君子小人之辩,理欲之辩,都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对于人的欲望的适当控制和约束。
节制可以让人合乎理性地生活,这恰恰体现着一个人存在的特质和意义。人“是”什么样的人决定于他的实现活动,即他在其实践的生命的活动中所实现的东西。“所谓实现活动,其意义就是“积极地”通过运用来获得人的理性力量的活动。人的特有的生命活动本质上就是这样的实现活动。任何其他生命物都未曾达到具有理性和理性的活动的水平。就是这一点把人的活动的性质同所有低等生命物的活动区别开来。”⑤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48页。
最后,节制是一种良好的生活秩序,可以引导我们走向善的生活。苏格拉底已经指出,无限制的欲望是不能满足的欲望;现在,他指出,善的概念必然与遵守一个限度的概念紧密相联。“因为被看作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任何东西,必然有某种秩序或形式,依据这种秩序或形式,我们可以将它与其他生活方式区别开来,所以,我们所欲求的任何善,惟有通过阐明那支配我们行为的规则才能说清楚,这些规则支配着的行为总是促成那个具体的善。”⑥同③,第60页。毫无疑问,节制正是保证这种秩序赖以存在的核心规则。
节制对人而言,包括人的内心和行动,表现在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形式就是理欲之辩。人们所遵从的美德,都是节制的外在展现。甚至可以说,道德就是一种最大范围的节制,它规范着人的行为,导引人走向秩序,秩序就意味着和谐,也意味着最高的善。
节制对于社会而言,也同样是建立一种秩序,它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制度和规范,对于国家而言是法律,对于民族而言是民族精神,这一系列的规范都使得我们有序地存在着。
孔子的核心思想之一“礼”就是一种节制思想在社会层面的体现,它表现为符合整体社会利益的制度,以促进整个社会和谐为目的。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有所不行,知所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⑦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53页。礼是一种节制,这种节制是针对于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而言的。以和为贵,就是说它的目标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善。
这与柏拉图的观点有相同的地方,柏拉图也认为节制可以促进城邦的善,“因为不像勇敢和智慧,两者分别赋予城邦各自的性质,使之成为城邦中某一部分的特征,自制扩展到整个城邦,使最弱的、最强的和中间的都联合起来,而不管你选用什么标准去衡量他们的相对强度——智慧、体力、数量、财富等等。最终我们这样说是不会错的:就这种社会的天性较差的部分和天性较好的部分来说,它们中的哪一个应该在城邦和个人中支配两者,对此达成的一致、和谐就是自制。”①柏拉图:《理想国》,庞爔春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18页。
朱熹也提出了礼是节制在社会中的一种体现。“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也。”②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53页。中国人的思想总体现出天人合一的特征,人事社会的理论都本源于宇宙社会,人类社会的规则也得到了整个自然界的认可。朱子在这里说,节制作为礼的一种外在变现形式,是天理之节文,是天理这个最高的规则在人事社会的具体展现,表现在人类社会中就是人和人即整个社会运行的合理秩序。“礼的作用,最珍贵的是使各等级身份及其行为既不过也不不及,达到恰到好处。”③朱贻庭:《中国传统论思想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44页。
于个人而言,节制可以调节人与自身的欲望、激情与理性构成的身心关系,并同所有美好之德一样,赋予人类以应有的理性之尊严。
人作为一种自然物而又不仅仅作为一种自然物,关键在于理性是人的本质。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自然物,因此保有自然物的一些特征,感性和欲望。但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却不在感性欲望,而在于理性。人类之所以有道德,正是因为理性能够给人类自己立下准则,使理性作为我们的行动法则而不是感性。如果人类遵从感性欲望的驱使,就是抹杀人与动物的差异,失去自身的理性,那我们就与畜类毫无区别。节制构建了个人内在的身心秩序,使我们自身的身体机能处在和谐的关系之下,同时,也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带给我们应有的尊严,任何时代都无法超越,这一人类的理性本质。
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言,节制可以构建良好的交往关系和利益关系。当下市场经济与道德有着各种各样的冲突,当涉及人们的具体利益之时,如果没有每个人的良好克制,社会也难以在好的秩序下运行,这不仅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同时也从根本上损害了个人的利益。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将每个人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要使人我双方获得共同的发展,我们作为理性的存在物就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利益,在交往和利益纠纷中寻求人我双赢的局面。
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节制作为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内核精神,也在自然和人之间维护着一种长久的公正秩序。人与自然相互依存,这不仅要求我们在历史序列上考虑代际的公平问题,同时也要求我们在空间序列上平衡人与自然的环境空间。萦绕整个中国的雾霾正在侵蚀着我们的生存空间,我们所承担的正是我们肆意豪取自然资源无节制的浪费而造成的恶果。节制于此是多么令人警醒!
由此可以看出,节制是一种良好的秩序,中西古今的哲人们都通过宇宙论和人生论的层面不断证明,节制内在于人可以带来生活的幸福,外在于社会可以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它作为一种伟大的秩序,调节着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秩序,不仅彰显人类的理性尊严,也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On the ethical implication of discipline
GUO Minke
Philosophers have a point of view of control ethics.Temperance in man refers to the rational control of desire,at the same time can be extended as a personal virtue;that society is a kind of good system,can be extended to the law.Its fundamental purpose is goodness.It is a good order working as a great rational justice,regulat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himself,man and man,man and nature, which is of great guiding significance to us in today’s society where the environment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worse.
discipline;goodness;order;courtesy
B821
A
1009-9530(2017)02-0018-03
2016-12-18
郭敏科(1992-),男,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