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铁峰,王晓云
(黄山学院 艺术学院,安徽 黄山245041;滁州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安徽 滁州239000)
人的需求是推动产品及其设计发展的动力[1]16。就有形的产品而言,产品形态是产品功能的可视表象与实施载体,产品功能是其形态得以构成的内在动因与价值依托,是产品形态存在的必要基础与先决条件;而就产品形态设计论之,产品形态设计是将产品满足与达成人的需求信息的视觉化活动,是产品应具有的作用、价值等核心要素的物质化呈现。因此,在产品设计领域,产品的功能与形态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性。相对全面地剖析、认知产品设计中功能与形态的内涵,科学地理清、架构二者之间的关系,对有效地进行产品形态设计,其价值与作用无疑是显著的。
产品功能的概念并不是单一的。格罗皮乌斯曾经指出:“为了设计出一个物品——一个容器、一把椅子或一座房子——使它发挥正常的功能,首先就要研究它的本质,因为它要用于实现自身的目的,也就是说,实际地完成它的各种功能,适用、经济而且美观。[2]47”由此可见,在现代设计思想体系中,产品功能的内涵是丰富的、复杂的,也是多视角与综合性的,它不仅包括了适用于某种目的的使用属性,更是囊括了经济的考量及审美的需求等因素。产品是应人的需求、欲求存在的,而需求与欲求的满足必然诉求产品拥有与之对应的特定功能[3]5。因此,对于产品功能的分析与认知须以人的需求为着眼点。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人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可划分为生物、归属、受尊重、认知、审美和自我实现等六个层次。就产品而言,各种属性、类别与特质的产品会以不同的功能、形式及取向为人类各异的层次需求提供着“答案”。设计美学家徐恒醇先生指出:“我们可以依循产品功能对应的人的需求,将产品的功能划分为实用的、认知的和审美的(即功能三分法),这种划分反映出产品的功能与人的不同需求之间存在的关联,人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产品功能效用的多层次性。[3]6”
依循徐恒醇先生的功能三分法,产品的实用功能是产品能为使用者提供的最基本效用、利益和价值,是产品功能的核心内容,包括了产品的特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是满足人们对该产品基本需要的部分。比如,汽车的代步功能、冰箱的保鲜功能、空调的控温功能等。产品实用功能指向的是人类较为初级的自然与生物需求,是产品得以存在的“硬性指标”。而基于符号认知理论,产品的认知功能则是指产品具有引导、指示人们高效地获得产品提供的实用功能,并能够进一步了解、掌握实用功能与他物的关系、发展动力、发展方向及基本规律的能力[4]36。产品的认知功能与人的思维加工、储存、提取及运用信息等能力相关,产品使用者个人的思想修为、教育程度、生活阅历及产品的使用环境等因素是影响与左右产品认知功能“效率”的构成要素。比如,某一电器设备按键的不同色彩设计在提高操作可靠性、抗干扰性,提升使用效率的同时,亦可让人获得该类设备的内部构造、性能特质等信息,进而推演与实践其他设备相关的使用方法。产品的认知功能满足的是人类较为中级的需求,是促成产品实用功能有效实施、形成拓展功能的途径与策略。同时,追求高品质是一种生活态度。著名哲学家张世英说:“人生有四种境界: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5]37”产品的审美功能正是应这种境界追求而出现的。产品的审美功能是利用产品的特有形态来表达产品的不同美学特征及价值取向,让使用者从内心情感上与产品取得一致和共鸣的功能[3]121。由于人的情感是审美判断的中介,而人的情感意涵又是丰富的,包括美感、善感、真感等诸多态度体验[6]79。因此,我们可以将产品的审美功能拓展地理解为产品具有的情感功能。不同于产品的实用与认知功能,产品的情感功能诉诸于其使用者的感性直观,具有一定程度的超越直接功利性的特点。比如服装的需求,今天的人们已不仅仅将其视为御寒遮体的产品,美观大方、做工考究、式样别致等能反映自身个性的设计,追求品牌日渐成为消费者的主导心理需求。
产品功能是产品总体的功效或用途。产品功能的多层性决定了任何产品都是功能的复合体。其中,产品的实用功能是基础性的,是产品赖以存在的“硬条件”;认知功能是在与实用功能的关联中产生的,它既是良好实用功能达成的条件,也是实用功能有效拓展的途径;而情感功能则是建立在与实用功能相关联的合目的性和与认知功能相关联的合规律性的基础上,它依附于产品的实体,又会超然于实体之上,是产品实用与认知等功能的延伸。产品功能的多层性揭示出:产品功能是由内涵各异的子功能构成,各子功能并非是平等的关系,而是以比例与权重的状态呈现的。我们可视各层次功能在产品中所占的额度,将产品界定为功能型产品、符号型产品与情感型产品等。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产品,以符号认知功能为先导、以实用功能为取向和依托、以情感功能为表现手段和精神追求的原则是一致与共同的。
作为产品重要的基本属性,良好的实用功能是产品形态设计必需优先予以满足的诉求。首先,产品的实用功能能够界定、规范产品形态的基本架构和整体态势,是产品形态设计重要的内在依托与动因之一。美国芝加哥建筑学派建筑师沙利文在建筑学领域中率先提出了“形式依随功能”的观点。他认为,不仅仅是形式表现着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功能创造或组织了形式[2]17。落实于具体的设计实践,对园艺剪刀、车床等以强调实用功能为主的产品,形态构建多以结构的科学、合理与功能的完善和优化为着眼点,以功能特征的实现为取向,不过分地追求形式感,大量地表现出偏向于理性和结构外露的特点,产品功能与其形态有着较为明确的对应与指向关系。
其次,产品是一个物质系统。根据系统论观点,产品的功能是由组成产品系统各要素的结构决定的,即有什么样的结构便产生什么样的功能,而结构的外在表现是形式。基于此,产品形态对其实用功能诉求满足是建立在结构与功能关联属性基础上,侧重的是以客观角度(结构与功能)去选择产品的形态,着重的是产品形态对功能的执行能力,标明的是产品形态的基本属性——做什么事,是产品形态构建必须满足的充分的基础条件。需要注意的是:产品的实用功能与其形态之间不存在严格的指向关系,呈现在我们视野中具有特定实用功能的产品形态并没有表现出相同或相近,而是以“同功似形”的状态出现。以二者的关系析之,“形式依随功能”的观点明显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不仅与功能相关的因素影响着对形式的选择,而且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因素(材料工艺)也会影响对形式的选择;另一方面,正如上文对功能概念的剖析,产品功能的内涵并非是单一的,它具有不同的层次和内容。当我们以实用价值为参照系来架构产品形态的时候,“形式依随功能”的认知体现就会越发显著,但是这种“依随”也只是表现在主导、遵循等作用与效应层面,“同功似形”现象便是这种“依随”关系的具体表征[7]36。例如,在特定的技术背景与人群需求下,同为转向功能,各个品牌汽车方向盘的形态却不尽相同;均是为满足清洗衣物,不同厂家推出的洗衣机也呈现出不同的外在观感。对此,德意志产业联盟的创始人穆特修斯认为:“物体为目的服务并且表现在适应目的和素材的方法中,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全面的。物体必须将其服务和结构有考虑地表现在直观形象上。[8]87”
同时,产品是运用自然规律所完成的技术创造,产品的实用功能虽以人的需求为导因,却以科技为基础[7]28。因此,以实用功能为价值取向的产品,其形态在满足、对应特定人的需求的同时,必然在观感上呈现出科技的“存在”。换而言之,功能型产品的形态架构往往会采用具有科技意涵的“语言”,彰显的是科技对产品属性、特征的价值与界定,形成的是产品形态的技术美。如美国洛克希德公司采用隐身技术设计的YF-22战机、德国设计大师理查德·萨博运用杠杆平衡原理设计的阿特米德台灯、反映建筑新型工业材料(钢铁)的巴黎埃菲尔铁塔等。
基于产品认知功能的需求,产品形态的构建是着眼于从主、客体互动的视角规划与研判产品形态的架构方式与构成原则,阐明的是产品的使用方法问题,即如何做事,以达成产品实用功能实施的宜人性和其良性行为导向的目标,强调的是产品形态的“产出比”,即形态诠释功能的效率,是产品形态设计需要高度关注的必要与充分条件。产品的认知功能包涵了认知与被认知的主客体双重属性[4]117。产品的认知功能是指主体人通过产品的使用,经心理活动处理,能够形成与之相关的概念、知觉、判断或想象等信息,并以之指导、规范主体人的拓展性行为方式;而产品的被认知功能则是指产品能够依托其造型、声音与肌理等外部因素,通过人的视觉、听觉与触觉而获得、感知产品相关属性与特质的能力。从发生学的角度看,产品的被认知功能通常会位于其认知功能之前,而源于产品形态呈现的各种外部信息则是产品被认知功能高效达成的关键要素,更是产品认知功能得以有效展开的先决条件。因此,具有良好认知属性与特征的产品形态是确保产品能够被接纳、认可,并形成有益拓展效应的重要途径与手段[7]66。
基于产品认知功能的考量,产品语义的有效架构是产品形态设计的主要立脚点和着眼点。首先,根据产品语义学,使用者对产品的理解划分为四个阶段,即产品辨明阶段、自我验证阶段、发现新形式阶段与解读符号语意。其中,产品辨明与自我验证阶段体现的是产品被认知功能属性及其内涵的诉求。在这两个阶段中,产品形态的架构着重考虑的是:如何以简明的形式语言有效地阐释产品的内在功效、构建契合功效诉求的外在视觉表征、强化不同功能属性的形式差异、整合相近或相关功效结构的造型表象、营造符合人认知能力与要求的符号信息等。产品形态设计的阶段性目标在于产品的自明性,即产品能够依托其形态,以富于特质性、宜人性的语言,充分、有效地说明自身,最大限度地消除“创意”带来的陌生感、距离感,提升亲和力[7]61。如微软公司推出的视窗界面设计,尽管处于不断地升级、换代中,可绝大多数客户都能很快地“上手”,并能正常地使用。对产品理解的其他两个阶段,发现新形式和解读符号语意阶段则属于产品认知功能的诠释与彰显层面。在这两个阶段中,产品使用者的主观能动性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为成功地促成产品认知功能的实现,产品形态应在“自明性”的基础上,更多地关注产品使用者的参与意识、创造能力与自我实现愿望等潜在诉求的引领、激发和唤起,新、奇、特是其形态语言需具备的特质与取向,人性化与象征性应成为产品形态设计的主要着力点和追求目标。如斯洛文尼亚设计师马萨里克采用模块化设计的卢布尔雅那椅,整把椅子的形态由两种简单的模块单元构成,使用者可以通过不同数量的单元组合,拼出各式规格的座椅,从而满足不同的空间需求,是产品形态具有优秀认知功能的佳作之一。
其次,作为产品的认知功能,在发现新形式与解读符号语意两个阶段的基础上,产品形态还具有引导、规范使用者拓展行为方式的能力。行为方式是人行为模式的具体表现,是特定人群整体思想状态、文化素质与生活习惯等因素的观照[5]77。能够有效满足人们行为需求的产品,其形态必然与人的某种行为模式相契合,并以一定的行为方式呈现出来;同时,产品亦可依托其形态的指向性、导引性及由此形成的功能实施方式,在潜移默化中修正、重塑人们的行为方式,进而达成人的“新”行为习惯和模式。人们选择了一件产品就是选择一种行为方式。以汽车的选择为例,在排除个人经济与好恶等前提下,用户选择紧凑型,便意味着经济的出行;选择跑车型,追求的是高速的驰骋;而选择SUV,适应的则是多用途的诉求。作为构成产品必要因素的产品形态,必然随着行为方式的选择而被连带取用。“形随行”的产品造型观是美国爱荷华大学教授胡宏述先生提出的,他在强调产品功能的同时更进一步强调了以用户为中心的人机交互设计。即人的行为方式在左右、遴选着产品形态架构,在为其提供实施依据与价值取向的同时,产品形态也会通过人机交互的途径指导、界定着人的行为方式[7]35。因此,产品的形态与人们的行为方式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对应与因果关系。
相由心生,境随心转。产品形态作为产品的“相”和“境”,与设计者和使用者的心理情感存在着密切的关联。设计者的情感可以通过产品形态这个管道与方式得到物质化的彰显,而使用者亦可通过产品形态的选择昭示自己的情感诉求。人的情感与产品形态设计的互动关系,决定了以契合产品情感功能诉求为目标的产品形态架构会不同程度地呈现出不同于其他功能诉求的特质与状态。在以产品情感功能诉求达成为主旨的产品形态设计中,设计是以人与物的情感交流为目的,是设计师通过对产品的颜色、材质、点、线、面等元素进行规划、整合,使产品可以通过质地、形式等外在信息影响人的触觉、视觉,从而使人产生体验与联想,达到人与物的沟通、共鸣的目标,呈现的是产品形态个性化、戏剧化与趣味化的表征。不同于以理性思维为主导的实用型产品,亦区别于理性与感性思维兼顾的认知型产品,该类型产品强调的是人类感性思维在形态创设上的别出心裁与信手拈来,更多彰显的是人在产品系统中的主体地位,明晰的是产品形态的感受效应,即做事体验,是达成产品形态独创性与文化性的有效途径与手段,是产品形态设计目标得以实现的充分与必要条件。
首先,依据人的需求层次理论,基于产品情感功能诉求的产品形态设计既是设计者个人设计思想、理念等以认知、审美与自我实现为源点的创造性行为,亦是产品使用者个人情感得以归属与尊重的答复性活动。针对特定的产品形态,若二者在内容与形式上取得一定的交集或相对的一致,便形成了所谓的情感契合与共鸣。而无论是以哪一方为基点,这种产品形态必然具有个性化的属性特征。如被称为20世纪西方现代艺术设计史上最富创造性的经典作品,红蓝椅便是设计师里特维尔德风格派设计思想的再现;而当中国风越发地受到人们关注的时候,以格力I尚空调为代表的各式“中式”设计也应运而生。其次,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而产品使用者体验的形成与其生活阅历、惯性认知等因素相关。当产品形态经过设计的“艺术加工”,与人的既有“记忆”发生契合或冲突时,体验便会戏剧化地出现。因此,富于情感功能的产品形态往往都具有触发人产生体验的“动情点”。菲利普·斯塔克的“Juicy Salif”柠檬榨汁器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充满唯美且意外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形态被揉合在一块的时候,戏剧化的种种体验便会油然而生。同时,基于对情感和设计的科学研究,设计家帕特里克·乔丹指出:充满情趣的形态是形成人愉悦情感的重要动因之一。[6]39因此,契合产品情感功能诉求的产品形态也常呈现出趣味化的表征,是产品形成效应的重要手段。美国建筑家迈克尔·格里夫斯为阿莱西公司设计的9093 kettle水壶,因其小鸟展翅鸣叫的趣味性形态设计,被人称为“阿莱西水壶”,热销30余年,被奉为后现代主义设计的典范。
正是在这些成功而经典案例的感召与影响下,德国著名的青蛙设计公司提出了“形随情感”的产品形态设计观。这种设计观更强调产品的用户体验,突出用户精神上的感受。公司创始人艾斯林格指出:好的设计是建立在深入理解用户需求与动机的基础上的,设计者用自己的技能、经验和直觉将用户的这种需求与动机借助产品的形态等因素表达出来,体现一种诸如尊贵、时尚、前卫或另类等的情感诉求[7]61。基于这种产品形态设计观,青蛙公司设计了一款儿童鼠标器,其形态宛如一只真老鼠,诙谐有趣,惹人喜爱,让小孩有一种亲切感。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形态设计观下可能会出现一个极端,就是过分注重人的心理感受而忽略了产品本身最初的实用价值。这也是依循情感诉求进行产品形态设计需要引起警觉与重视的问题。流、社会等功能也囊括其中,这是由产品的人造物本质决定的。因此,基于功能分析的产品形态设计是复杂的、多层面的与多面向的。
产品功能与产品形态设计,二者不是一种单纯的决定关系,而是表现为“随”的态势,是一种非确定的因果关系,存在着一定的互动关联性。就物质设计而言,产品作为一个系统整体,其功能的多层性决定了仅仅满足实用、认知与情感功能需求的产品形态设计是不足以全面地达成设计的预期的;而任何一个产品形态也不会单一地指向产品的某一项功能。与产品具有的系统性一样,无论是产品形态还是其设计工作,均呈现出庞杂、综合而又彼此联系的属性特质。需要明确的是:产品的功能不仅仅包括实用、认知与情感三个层面,文化、教育、交
[1]李砚祖.造物之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李砚祖.艺术设计概论[M].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2009.
[3]徐恒醇.设计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4](美)斯滕伯格.认知心理学[M].杨炳钧,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
[5]张世英.美在自由:中欧美学思想比较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6](美)唐纳德·A·诺曼.设计心理学:情感设计[M].何小梅,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
[7]左铁峰.产品设计形态语言[M].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2015.
[8](德)让尼娜·菲德勒,彼得·费尔阿本德.包豪斯[M].查明建等,译.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