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莉丽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四病区,安徽 合肥 230000)
综合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作用分析
黄莉丽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四病区,安徽 合肥 230000)
目的 探讨综合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作用效果。方法 选取2014年1月~2016年12月我院精神科收治的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76例,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对照组实施精神科常规护理,观察组除常规护理外,实施加以认知行为干预、心理干预的综合护理干预。采用护士用观察量表(NOSIE)、精神患者康复疗效评定量表(IPROS)评估患者康复情况。结果 两组患者经护理干预后的NOSIE、IPROS评分均低于护理干预前,且经护理干预后观察组NOSIE评分、IPROS评分均明显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综合护理干预,可改善患者精神症状,提高其认知能力,促进患者康复。
精神分裂症;综合护理干预
精神分裂症是常见的精神疾病之一,现有研究认为其与遗传、刺激经历等因素相关,具体病因不明,患者常表现有妄想、思维逻辑错乱、意志行为障碍、无自知力等症状[1]。临床上常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如多巴胺等,联合认知矫正、社会技能训练等心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进行治疗[2],在治疗期间,综合有效的护理干预对患者康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院特选取2014年1月~2016年12月我院精神科收治的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76例,实施综合护理干预对比调查,探讨综合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作用效果。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1月~2016年12月我院精神科收治的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76例,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38例。所选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3]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并无其他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病程均超过1年,住院1个月以上。对照组平均年龄为(35.2±4.37)岁,研究组平均年龄(34.7±5.29)岁,两组在年龄上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干预
对照组实施精神科常规护理。
观察组除常规护理外,加以实施综合护理干预,具体方法如下:
1.2.1 行为干预
教导并督促患者做好日常个人卫生、仪表整理、自主饮食等基本生活技能,使其逐渐适应基础生活行为。鼓励并带领患者参加歌唱、美术、书法、手工等一些文娱活动,并在活动中尝试与他人交流,以组队方式进行活动,以此强化患者社交行为。
1.2.2 认知干预
护理人员首先要让患者及其家属知悉精神分裂症的相关知识,使其对疾病及其治疗康复有正确的认知,消除患者对疾病的恐惧。对于患者在日常中表现出的错误认知、行为,应及时纠正,在不影响患者情绪的情况下,向其陈述正确的观点,规范其行为。通过反复介绍自然天气、新闻时事、人际交流等一类日常事项,让患者逐渐掌握正确的常识认知,促进其认知恢复。
1.2.3 心理干预
精神分裂症患者易出现烦躁抑郁、突然兴奋等情绪,护理人员应时常关注患者的情绪状态,对低迷情绪及时开导,对突发的激动情绪进行平复,避免患者因极端情绪出现自残、破坏周围事物等现象。通过各个患者的不同背景,为其订制相关的心理辅导,除化解其不良情绪外,更应通过心理引导,强化患者优良个性,克服性格缺陷,帮助患者建立健全其人格。
1.3 观察指标
采用护士用观察量表(NOSIE)、精神患者康复疗效评定量表(IPROS)通过问卷计分方式对患者康复情况进行评估。两份问卷的计分方式均为0-4分制,NOSIE以频度计分,0分为无、1分为有时、2分为较常发生、3分为经常发生、4分为总是;IPROS以康复效果计分,0分为正常、1分为轻度、2分为中度、3分为较重、4分为严重。
1.4 统计学方法
问卷采集分数采用SPSS 13.0软件进行分析,采用t检验,P<0.05显示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NOSIE评分对比
对照组患者干预前NOSIE总评分为(108.58±7.76)分,干预后NOSIE总评分为(92.32±4.37)分;观察组患者干预前NOSIE总评分为(106.57±7.26)分,干预后NOSIE总评分为(67.12±8.48)分。从数据可见,经护理干预后两组患者的NOSIE评分均低于干预前,但经干预后观察组NOSIE评分较对照组明显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IPROS评分对比
对照组患者干预前IPROS总评分为(99.21±17.56)分,干预后IPROS总评分为(74.29±11.47)分。观察组患者干预前IPROS总评分为(102.87±16.79)分,干预后IPROS总评分为(38.21±7.29)分。经护理后观察组的IPROS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精神分裂症患者长期通过精神科药物进行治疗,伴随的镇静效果可能导致患者日渐懒散,甚至出现行为退缩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患者康复。通过行为干预、认知干预、心理干预等多种护理干预方式,能减轻患者烦躁不安的情绪,使其拥有更积极的心态,更能使患者养成正常而规律的日常行为习惯,逐渐摆脱错误认知,形成较好的认知理念,这对疾病恢复有重要的促进作用[4]。
我院对在院治疗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综合护理干预对比调查发现,经综合护理干预后,护理人员所观察到关于患者的不良行为发生频率较实施常规护理组别较低(P<0.05);且在康复疗效上,综合干预组别较常规组别各项能力更趋向正常,康复效果较好(P<0.05)。可见,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综合护理干预,可改善患者精神症状,引导其积极心态,提高其行为、认知能力,促进患者康复。
[1] 祝喜福,甘明远,任 毅,等.32例精神科住院精神疾病患者死因分析[J].中国医药导刊,2010,12(11):1859-1860.
[2] 梁 莲,刘金英,何用群,等.心理护理干预对改善精神分裂症康复期患者日常生活能力的作用[J].国际护理学杂志,2015(8):1102-1104.
[3] 魏 红.生活社会技能训练和指导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生活能力、社会功能的影响[J].齐鲁护理杂志,2015,21(17):35-36.
[4] 叶郁葱,工娱治疗对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我效能感及疗效的影响[J].现代临床护理,2012,11(6):44.
本文编辑:王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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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95-8242.2017.32.62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