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军,张英松
(1.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海南 儋州 571700;2.中国南方航空海南分公司航卫室)
纤溶酶注射液联合血栓通在老年缺血性脑卒中的治疗效果观察
刘小军1,张英松2
(1.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海南 儋州 571700;2.中国南方航空海南分公司航卫室)
目的 研究纤溶酶注射液联合血栓通在老年缺血性脑卒中的治疗效果。方法 以近两年我院收治的老年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为临床研究对象,按照数字列表法随机分成两组,每组40例。对照组采用基础治疗的基础上使用血栓通治疗;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采用纤溶酶注射液治疗。对比分析两组患者的疗效、神经功能损伤评分改善以及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PI)、纤维蛋白原(FIB)指标改变情况。结果 同组与治疗前比较,两组的神经功能均显著改善(P均<0.05);而观察组的改善更加显著,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的PT、FIB指标均在治疗后显著下降,APPT指数显著升高,与本组治疗前及对照组治疗后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观察组的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结论 纤溶酶注射液联合血栓通在治疗老年缺血性脑卒中方面具有显著的临床效果,患者的神经功能以及健康指标改善更加显著,是临床效果更佳的治疗方式,值得推广应用。
纤溶酶注射液;血栓通;老年缺血性脑卒中;疗效
缺血性脑卒中属于临床常见的一种脑血管疾病,具有较高的致残率。及时有效的防治措施是降低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致残率、改善患者预后的有效方式[1]。在本次研究中,对纤溶酶注射液联合血栓通在老年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中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研究,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近两年我院收治的80例老年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符合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制定的相关诊断标准。排除标准:入院治疗1月内曾出现出血性脑血管病变者;合并有心脏、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过敏者;血液系统疾病者;神经功能损伤严重,评分在30分以上者;血压在195/120mmHg以上者;精神疾病者;入院前1周曾接受抗凝或溶栓治疗者;颅内高压者[2]。按照数字列表法将患者随机分成对照组及观察组,每组40例。对照组男25例,女15例;年龄60~79岁,平均年龄(68.2±3.5)岁;其中合并高血压者16例,合并糖尿病者21例;起病时间均在48h内。观察组男23例,女17例;年龄60~81岁,平均年龄(67.7±3.4)岁;合并高血压者17例,合并糖尿病者20例;起病时间均在48h内。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
1.2 方法 入院后,给予对照组患者基础对症治疗,内容包括卧床吸氧、营养脑神经、抗感染、抗凝以及维持机体电解质平衡的治疗[3]。随后给予纤溶酶200U治疗,纤溶酶溶于250mL 5%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中进行静脉滴注,1次/d,滴速30滴/min。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之上给予血栓通治疗,选用血栓通500g溶于250mL 5%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静滴,1次/d,30滴/min。两组患者均连续治疗10d为1疗程。分别于治疗前和治疗后检测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PT)、纤维蛋白原(FIB)指标[4],对比两组治疗后的疗效情况。
1.3 疗效评定 痊愈:缺血性脑卒中功能缺损评分减少91%以上,病残等级为0级,患者的正常生活与工作不受影响;显效:患者的功能缺损评分减少45%~90%,病残程度为1~3级,患者的症状改善显著,生活基本自理;有效:功能评分减少18%~44%,症状有所改善;无效:功能评分减少18%以下,症状无改善[5]。总有效率=(痊愈+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分为8方面的衡量指标[6],分别为意识、水平凝视、下肢肌力、手肌力、上肢肌力、步行能力、步行、言语。评分范围在0~45之间,患者评分越高说明神经功能缺损越严重,其中有三种量型,轻型评分在0~15之间,中型评分在16~30之间,重型评分在31~45之间。
2.1 两组的神经功能损伤评分情况 治疗后两组的神经功能均较治疗前显著改善(P均<0.05),其中观察组的改善更显著,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神经功能损伤评分情况比较±s,分)
同组与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比较,#P<0.05
2.2 两组PT、APPT、FIB指标比较 观察组患者的PT、FIB指标均在治疗后显著下降,APPT指数显著升高,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见表2。
表2 两组的PT、APPT、FIB指标比较
同组与治疗前相比,*P<0.05;与对照组相比,#P<0.05
2.3 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的疗效比较[n(%)]
与对照组比较,*P<0.05
缺血性脑卒中在老年人群中具有高发病率、高致残率的特点,属于临床常见的一种疾病。对老年人的生命与健康造成较大的威胁。缺血性脑卒中患者的脑部供血障碍导致缺血、缺氧,严重会造成中心位置脑组织坏死。另外,在缺血周边会形成半暗带,早期的溶栓治疗是阻止半暗带向坏死方向发展的有效方式。但由于受到溶栓时间以及医疗资源和条件的限制,超早期溶栓在缺血性脑梗死患者中的实施并不多见,而是以药物治疗为主。药物治疗能改善患者的脑部微循环,促进缺血脑细胞再灌注,进而改善患者脑部的供血状况,有效阻止缺血给脑组织造成更大的伤害,并逆转脑组织损伤。传统药物治疗会大大降低伤残的程度,但难以根除病灶,往往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7]。
随着近年来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药物也得到改善,溶栓疗法得到广泛的使用。纤溶酶注射液是当前治疗老年缺血性脑卒中的一种常用药物,具有较为显著的临床应用效果。在抗血小板凝聚、降低血液粘度等方面均具有显著的临床效果。本次研究中,给予观察组患者在血栓通治疗的基础上实施了纤溶酶注射液治疗,疗效显著。从两组患者的神经功能损伤评分减少的程度来看,观察组患者的改善幅度显著比对照组好,观察组患者的神经功能恢复情况更好,且总有效率显著优于对照组。这是因为,纤溶酶注射液能有效激发组织中纤溶酶原激活物的活性,发挥较显著的抗血栓作用,还能有效抑制血小板凝聚,降低患者的血液粘度。同时,患者的心肌耗氧量也在纤溶酶的作用下大大降低,患者的脑部微循环得到有效改善[8]。血栓通对于化瘀活血具有良好的效果,同样有助于患者微循环的改善,将两种药物联合应用,能增强药效。本次研究中,观察组患者的神经功能改善情况显著优于对照组,神经功能受损的评分显著下降,这一结果也与柴丽等[9]的研究结果保持一致。
FIB是一种由肝脏合成和分泌的血浆糖蛋白,是一种直接参与到凝血过程中的凝血因子,对于患者的血液流变学、血小板凝聚以及血管内皮细胞等均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FIB指数也被称为是血栓形成的重要标识物[10]。而纤溶酶能有效作用于FIB,可选择性地作用于纤维蛋白,诱导组织性纤维蛋白的激活物的释放。而该激活物与能与血栓表面的纤维蛋白结合,形成对纤溶酶原亲和的复合物质,对于促进血纤维蛋白酶原转变为纤维酶原具有较显著的作用,进而起到溶栓的效果。高浓度的FIB是缺血性脑卒中迅速进展的重要因素,FIB含量越高,患者的血栓形成的危险性越高,组织和器官供血不足的情况也就越严重,老年患者缺血性脑卒中的病情也会进一步恶化[11]。本次研究中,观察组患者的血液FIB指标明显下降,受损神经功能的恢复情况也显著优于对照组,印证了纤溶酶注射液具有改善微循环、防止血栓形成、改善全血粘度等作用,具有较显著的防止血管再次栓塞的效果。这一研究的结果与王大敏[12]研究结果一致。另外,本次研究中观察组的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印证了纤溶酶联合血栓通进行治疗能有效增强药效的作用,这一结果也与郭丽萍[13]的相关研究结果接近。
但是,纤溶酶具有一定的抗原性,对患者造成的影响较大。因此在对纤溶酶注射液的临床应用时,应严格对患者进行筛选和检查,禁止为具有严重肝肾功能障碍及凝血功能障碍者使用,以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综上所述,纤溶酶注射液联合血栓通治疗老年缺血性脑卒中,能调节患者的PT、FIB与APPT,显著改善患者的神经功能受损状况,且与单纯使用血栓通治疗相比,能获得更加显著的临床治疗效果。
[1]林丽红,苏洽玉,陈文亮,等.血栓通联合胞磷胆碱注射液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成本——效果分析[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5,10(7):8
[2]杨静,董晨明,李俊艳,等.可溶性尿激酶型纤溶酶原激活物受体临床应用进展[J].临床荟萃,2014,29(2):216
[3]李琦,吕静,杨妹琴,等.丁苯酞联合血栓通治疗缺血性脑卒中患者神经功能的效果[J].中国生化药物杂志,2014,34(6):107
[4]谭向红.血栓通联合补阳还五汤对缺血性脑卒中患者NIHSS及血液流变学指标的影响[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4,34(23):6566
[5]常红,许亚红,陈琳,等.缺血性脑卒中患者阿替普酶静脉溶栓出血并发症的研究进展[J].中华护理杂志,2015,50(4):459
[6]朱海暴,李勇,张冠文,等.轻型缺血性卒中静脉溶栓后双重抗血小板治疗研究[J].临床荟萃,2014,29(12):1348
[7]张小雪,张京芬.国内急性期缺血性脑卒中的溶栓治疗现状分析[J].中华老年心脑血管病杂志,2015,17(2):222
[8]于洋.纤溶酶联合血栓通治疗缺血性脑卒中临床应用[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5,18(1):122
[9]柴丽,马莉莉,张忠玲,等.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在缺血性脑卒中治疗中的研究[J].中华神经医学杂志,2015,14(3):310
[10]徐斌,王胜文,王琦,等.不同剂量纤溶酶动脉给药治疗急性脑梗死的疗效[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5,35(24):7240
[11]聂怀峰,张智明.纤溶酶联合疏血通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临床应用研究[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5,9(7):85
[12]王大敏.重组组织型纤溶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临床观察[J].中国基层医药,2014,21(z1):24
[13]郭丽萍.纤溶酶联合血栓通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临床应用研究[J].中国实用医药,2015,10(36):146
Observation on the Therapeutic Effect of Fibrinogenase Injection Combined with Xueshuantong in Elderly Patients with Ischemic Stroke
LIU Xiao-jun,ZHANG Ying-song
(TheFirstPeople'sHospitalofDanzhouCity,DanzhouHainan571700,China)
Objective To study the therapeutic effect of Fibrinogenase Injection combined with Xueshuantong on elderly patients with ischemic stroke. Methods Elderly patients with ischemic stroke in recent two years in our hospital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wo groups,40 cases in each.The patients in control group were treated with Xueshuantong,while the patients in observation group were treated with Fibrinogenase Injection combined with Xueshuantong.The curative effect,improvement of neurological function score and PT,APPT and FIB index changes were compared.Results The neurological function of the two groups was significantly improved in two groups(P<0.05).The neurological function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improved significantly as compared with the control group after treatment and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P<0.05).The PT and FIB indexes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were significantly decreased after treatment,and the APPT index was significantly increased as compared with the control group.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P<0.05).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at of the control group and the difference was significant.Conclusion Fibrinogenase Injection combined with Xueshuantong has significant clinical effect in the treatment of ischemic stroke by improving neurological function and health index more significantly.It is worthy of popularization and application.
Fibrinogenase Injection;Blood clots pass;Senile ischemic stroke;The curative effect
R743.3
A
2095-4646(2017)01-0013-03
10.16751/j.cnki.2095-4646.2017.01.0013
201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