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艺丛
(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聊城252000)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中协商民主生长空间研究
殷艺丛
(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聊城252000)
目前,我国社会经历着从传统社会转变成现代化社会、从计划经济转变成市场经济、从封闭文化转变成开放文化的历史进程,社会利益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出现很多新问题、新矛盾,为增强政治体制的有效性与适应性,一定要大力推动民主政治的全面发展。根据协商民主的内涵和特征,分析其生长空间,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实现协商民主的路径,以促进协商民主在我国的实践并推动民主政治的持续发展。
中国政治制度;协商民主;生长空间
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三十多年的时间,既促进我国走进经济持续发展的轨道,也推动中国进入民主良性发展的新时期。[1]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民主政治也不断成熟,体现出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目前,我国民主政治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民主实践形式逐步创新,让公民更加认可政治的合法性。实施协商民主政治,可以建立起公正包容、理性包容、自由平等的表达途径和平台,有效的治理与管理社会,确保人民群众的权利,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协商民主起源于西方,是政治学理论的一部分,与我国政治实践具有特别密切的历史渊源。[2]所以,协商民主理论在不同政治环境、不同国家地区体现出不同的现实逻辑和精神内涵。我国建设协商民主,首先要认识其概念和特征。
(一)协商民主的实践模式
我国随着民主政治的深入实践,各级政府、政协组织、自治组织、党派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等,通过民主协商的方法,在参与公共事务、企事业发展、城乡治理过程中,按照法律进行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大幅度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协商民主包括村民代表会、社区民主会、民主商谈会、公民评议会和公民听证会等实践形式。我国协商民主蕴含着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选举等内涵。协商民主是人民群众意见综合、意见表达、制定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以社会事务的利益冲突和认识分歧为核心,其重点和起点是群众的利益表达。在此前提下,借助制度性途径实现争论、交流与均衡,并系统、合法的梳理意见,保证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党的正确领导和人民群众协商的创造性、主动性相结合,从确定协商议题、协商地点与时间、参与人员、协商程序、议题方案,到确立方案、执行方案及反馈,全面彰显出协商民主的新模式,让协商民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协商民主的特征
1.协商民主具有包容性。协商民主的根本不仅仅是可以形成有效的决策方案,也是尊重他人权益,体现政治平等的基本标准,倡导正义、公平的民主精神。目前我国协商民主制度对于保障公民权利和公民尊严,建设和谐社会以及实现社会主义提出地促进每个公民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是相同的。协商民主涉及协商内容、协商主体、协商范围和协商途径等,协商民主既要保障群众参与性和高度人民性,也要保障群众利益,体现出较强的包容性。
2.协商民主具有现实性。社会存在具有较强的差异性,会出现不同类别、层次方面的物质利益与政治参与的需求,协商民主制度是以共同利益为前提的,将利益表达的途径制度化,把公民意见进行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操作,实现公正和公平的协商结果。以现实为基础,提高群众参与民主协商的自信心,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具有协商性特点。协商民主的重点是协商,是面对公共问题时群众进行的交流与讨论,其属于动态过程,以维护持续对话。政治与现实生活相同,公共决策的结果与程度通常是不完美的,虽然有些公共决策能持续很长时间,但其也是暂时的,其应该以开放的姿态应对未来挑战,所以要更加重视民主的协商性特点。
改革开放实践为协商民主的发展增加新元素。在社会主义民主体系中协商制度的价值获得全面展示,其所蕴含的民主功能和民主形式,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一)协商民主制度转变人民群众被动参与政治的模式
基层公务事务与老百姓利益的相关度,在深度与广度上都是特别大的,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社会治理无法面面俱到,其治事的专业性与科学性难以取代与公共事务有直接关系的人,政府做出的决策经常会出现偏颇,也会让公共社会治理陷入困境中。协商民主理论重视人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利益相关者最能准确的感受到自己与公共事务的实际情况,[3]具有较强的发言权,在公民社会发展过程中,公民表达自己观念与参与公共事物的意愿较为强烈。协商民主符合人民群众维护自己利益、参加社会治事的要求,建立起务实性、多样化的参与途径,增加民主水平。由此可见,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和价值理论,转变传统群众只通过政府部门维护自己权利的模式,群众可以借助民主协商的机制进行利益参与、表达诉求、利益协商,建立起包容公正、宽容理性、平等自由的利益表达模式,支持社会治理与基层政治的顺利开展。协商民主的参与模式,为其发展提供广阔的生长空间。
(二)协商民主理论可以更好的治理基层社会
党在十八大会议报告在阐述提高民生、完善管理中重视社会建设部分时反复重申:要对社会管理进行创新与强化。规范与畅通人民群众权益保障、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等途径,提高人民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在社会服务与管理中的责任,促进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全面体现群众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协商民主的基础与前提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借助沟通、对话、博弈与讨论的方式制定出民主协商决策,提高社会治理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另外,协商民主机制可以让群众间积累的矛盾有释放的出口,建立起较为稳定、持久的解决机制,促进各个方面都回归秩序并实现协商与对话,以降低制度外、非法的、非理性的表达途径的存在,进而实现制度化的、有效的、规范的和科学利益表述。所以,协商民主是社会治理机制,是全面彰显群众自主治理能力的科学方式,为社会和谐与有效治理奠定基础条件,同时也为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长空间。
(三)协商民主维护群众权益,提高党执政合法性
协商民主是人民群众参政与表达诉求的平台与途径,在确保大部分人利益的基础上,让弱势群体在制度化范围内具有表达诉求的机会,进一步落实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权益,保证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基本权利。协商民主属于民主治理的主要形式,借助体现协商精神的制度设计,确保个体利益决策与公共决策是正义的、公平的、能够经起未来考验的决策,进而增强政府部门的执政合理性。协商民主是可以化解利益冲突、疏通社会矛盾的渠道,可以让各个利益实现和谐共处,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4]
(一)促进政府运作及人民代表大会中协商民主建设
1.以立法听证制度扩宽公民参与立法协商的渠道。将协商民主运用于立法领域是法律不能缺少的程序,确保群众借助人代会使用自己应有的国家权力。在决策国家大事时要通过协商、沟通与讨论等方法,实现共识,通过政策、法律等手段付诸实施。
2.完善协商和民间表达机制,将协商民主和人大代议民主相结合。在人民代表大会中构建联络机构,将其作为协商平台,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的相关制度。提高知识分子、农民、工人代表在人民代表群体中的比例,让公民更好的将自己对公共问题的意见与建议提出来,增加公民参与政治的途径,提高社会与人大间的联系,提升协商民主发展空间。
3.研究协商机制在人大代表选举中的作用,让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达到良性互动。我国民主政治以协商民主为基础,而选举民主又是协商民主的基础,选举是民主政治的特征和标志。人大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要完善协商机制与协商程序,让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建立起优秀的互动效应,提高其发展空间。
(二)完善政协层面协商民主的规章制度
1.在政治体制中增强协商民主制度化。人民政协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环境,与政权运作的关联性很强,是国家进行民主决策的有效程序。[5]人民政协处于公民社会与国家政权间,必须在制度层面上确保政治体系运行中政治协商的功能与作用,增强政协协商的客观性与民主性,全面体现政协在促进社会、国家和政党关系发展进程中的优势。
2.在法律层面上对政治系统不同主体与政协间的关系进行规范。提高执政党与政协,司法、政府、人代会等部门间协商制度的建设,更好的拓展政协部门协商民主的作用,促进政协协商民主的法治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建设,支持协商民主在法制化轨道上更好运行。
3.增强政协的社会协商作用,建立起以人民政协为途径和平台,社会协商与政治协商相结合的协商民主制度。在政协体系中建立社会协商部门,构建协商机制,通过该平台对社会各方面问题进行协商,全面体现妇联、共青团、工会等人民团体以及各种自愿者、协会组织等组织与团体的作用,顺畅社会自治、基层民主、协商民主的途径,扩大人民群众与政策层的沟通平台,提高社会系统与国家权力系统间的沟通与协商,充分反映、包容社会各界的要求和意见,扩展群众对自身合理诉求的途径,体现政协在拓展公民参与政治的平台功能。
(三)提升公民层面协商民主的发展
1.扩大公民参与政治的途径,促进协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协商民主的目的是让人民拥有并使用当家作主的权利,要确保公民权利,拓展与顺畅公民参与政治的途径,完善其政治参与的规章制度,增加政治参与的内容,对民主议事会、民主恳谈会、网络参与、参与式预算、旁听等进行规范,创新居民议事会、社会论坛等协商民主形式。扩大社会利益表达途径,让各方面利益诉求、社会不同意见要求获得有秩序、有组织的表达,并为此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2.完善民主制度,健全社会自治,支持公民协商向规范化运作的方向发展。要完成民主制度,确保人民群众依法开展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体现群众自治的作用,由群众结合公共生活的意愿与共同要求,借助道德、法律的方式对公益事业与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借助参与来达到自己正当利益要求。健全基层社区自治、村民自治,体现工作职能以及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的作用。
3.重视公民教育,让公民社会更加完善。协商民主的作用确立普通人的自主和尊严,培养公民责任感,让他们自由和全面的发展。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奠定基础,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过程中,培养公民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增强其责任感和正确判断政治的能力,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的能力和技巧,在人民群众中积累互惠和信任,让公民养成宽容、妥协、合作和协商的精神,让其公民义务和权益得到协调发展。
协商民主是全球民主的发展趋势,在中国有特别丰富的资源。所以,我国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与完善过程中,要注重协商民主的发展。建设政治文明要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效的结合起来,民主具有多种形式,在投票、选举等形式难以实施的环境中,协商民主发挥着重要作用。协商民主渗透到我国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体现在政治运行机制、政治制度等不同层次上。在国家层面的协商民主,包括政治协商制度、多党合作制度、人代会制度,是协商民主完善政治制度的前提;在政治运行机制方面,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将多数表决与民主协商结合起来,彰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协商的关系。协商民主是创新与优化制度,促进法治化、制度化、程序化民主政治建设,也为协商民主成长提供更大空间。
[1]莫岳云.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构架中的协商民主[J].学术研究,2014,(3):52-57.
[2]朱勤军.当代中国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战略和路径[J].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14,(2):27-33.
[3]常婧.当代中国协商民主的政治社会价值及制度构建[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2):28-33.
[4]丁丹丹,李桦.协商民主的概念、缘起及其与当代中国政治[J].前沿,2013,(15):27-29.
[5]齐卫平.协商民主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广阔空间[J].中国政协理论研究,2013,(2):21-25.
殷艺丛(1990-),山东聊城人,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