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帆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72)
蒙古“无核地位”实施历程及影响研究
□夏帆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72)
20世纪90年代中期,蒙古宣布建立无核区。随后至今的20余年时间里,蒙古一直致力于令其“无核地位”获得国际认可并获得相应安全保障。1998年联大53/77D号决议通过是蒙古“无核地位”获国际认可标志性的一幕。但在如何进行“无核地位”的“制度化”实施问题上,由于此前未有单一国家无核区建设的先例,各国对此认识不一,也曾面临建设阻力。幸而蒙古及时调整了实施路径,目前,已将建设重心转移到“无核地位”的落实与巩固上。作为中小国家以政治和外交途径保障国家安全的范本,蒙古“无核地位”的构建有助于蒙古国家形象的塑造;有助于东北亚局势的稳定和安全,更有助于全球无核化运动的发展。
蒙古无核区;朝鲜核试验;东北亚无核化
全球“无核化”是近年来备受瞩目的安全议题。但值得注意的是:已被视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复合体”[1]的东北亚地区仍是世界核武器扩散形势最为严峻的地区之一。2006年,朝鲜进行首次地下核试验,成为世界第8个宣称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截止到2017年4月,媒体公布的朝鲜核试验次数多达5次,甚至有报道称朝鲜正在准备进行第6次核试,这也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弹。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东北亚的另一个成员国蒙古,自上世纪90年代起就主动宣布“无核化”。此后,蒙古一直为国家“无核地位”的目标的实现而不断努力。“无核化”为蒙古打造了积极正面的国际形象,也是相对弱小国家努力以政治和外交方式实现国家安全的一种行为范本。基于此,其实施历程及影响都值得深入研究分析。
二战结束前夕,核武器在美国被研制成功,并在日本投入实战,显示了惊人杀伤力。自那以后,围绕如何限制核武器产生了各种思想及政策主张,其中最为激进的就是主张彻底废除核武器,回归到“没有核武器的世界”[2]。但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可以预见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有核国家很难做到完全放弃核武器。退而求其次的,在地球上的部分区域构建“无核区”,作为遏制核武器在世界范围内扩散,直至最终建成“无核世界”的中间步骤,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议题。
“无核区”的提法起源于冷战早期。20世纪50年代,苏联曾经提出禁止在中欧驻扎及设置任何类型的原子武器及氢武器,意在限制美国在中欧部署核武器。但在冷战初期的氛围下,建议最终不了了之。古巴导弹危机后,拉丁美洲地区部分中小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希望通过建立“无核区”以摆脱两大集团核对峙的阴影。1967年《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签署,并经联合国大会同意〔A/RES/2286(XXII)〕,以协议形式正式确立。这也成为世界公认的第一个“无核区”。
到1975年,第30届联大正式确立了“无核区”的定义,规定“一个‘无核武器区’,一般说来,应该是任何国家集团在自由行使其主权时根据条约或公约而建立的、并经联合国大会承认为无核武器区的任何地区”[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提到“无核区”仅限于在“国家集团”间建立,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激励相邻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域同盟,共同维护地区安全。但在同年裁军委员会会议特别报告中又指出,“不仅整块大陆或大片地理区域,而且较小的国家群体、甚至个别国家都可以建立无核武器区”[4]。这成为当时蒙古主张单一国家“无核区”的主要理论依据。
蒙古,地理位置极为特殊,处于欧亚大陆腹地,是世界第二大内陆国家。其中东、南、西三面与中国接壤,北面同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为邻。由于身处两大有核国家完全包围中,蒙古不与任何一个无核国家领土实际毗连,也无法参与到国家集团间的“无核区”建设中去。因此,蒙古国一直根据上述A/10027/Add.1特别报告文件精神,主张个别国家应能以宣布其领土为无核武器区的方式促进自身的安全。认为这种做法不仅符合宣示国家主权一律平等的国际法,也有利于确保有关区域的稳定[5]。
1991年12月苏联宣布解体,冷战随之结束。1992年9月蒙古总统即在联大致辞,宣布蒙古领土为“无核区”。其根本原因,是蒙古根据已变化了的国际形势,在重新确定自己国家安全策略的基础上,出于相对弱小国家“避险”目的考量,努力以政治和外交途径确保国家安全[6]。
首先,建立“无核区”能同时使中俄两大邻国放弃对蒙戒心,促进国家间交往。作为一个内陆型国家,蒙古仅有的两个邻国——中国与俄罗斯都拥有核武器。冷战时期,中苏交恶,蒙古也成为苏联的“卫星国”。当时的苏联曾在蒙古设立军事基地,部署有包括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在内的大量军事装备,直至冷战结束。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使蒙古更加有理由相信将本国建设成为“无核区”,在中、俄两国间保持严格中立,能避免再次在两国之间“选边站”,从而更能有效保证其国家安全。这与蒙古外交政策与中、俄进行“等距离”外交的原则也相契合。否则,若其中一方再在蒙古部署或过境核武器,则毫无疑问地会将蒙古拉入其同盟,必将导致另一邻国因害怕、怀疑反而伤害蒙古的独立及安全[7]。
另一方面,建立“无核区”能让蒙古融入世界“无核化”运动潮流,获得更多国际支持。构建“无核世界”是近几年国际政治中一项备受瞩目的安全议题。冷战结束后,两极对峙格局结束,核武器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降低,世界出现一波要求废除核武器的呼声。相继出现了东南亚无核武器区(1995年)和非洲无核武器区(1996年),蒙古也在这一阶段宣布成为单一国家“无核区”。随后,世界无核运动一浪高过一浪。2005年,第一届无核武器区缔约国和签署国及蒙古会议召开。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更在捷克首都布拉格发表演讲,称美国政府将致力于推动建立一个无核武器的世界。2013年12月,第68届联大通过“建立一个无核武器世界:加速履行核裁军承诺”(A/RES/68/39)的大会决议。在联合国大会上,相关议题也与日俱增:在1967年拉丁美洲第一个无核区建立时联大会议上与禁止核武器相关的议题只有7个;在1998年首次通过“蒙古的国际安全与无核地位”决议的第53届联大上,相关议题增加到16个;而到了2016年8月,第70届联大召开时,与禁止核武器有关的议题则多达26个①数字结果由文章作者根据联大网站(http://research.un.org/en/docs)公布数据统计得到。。同时,更有186个国家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各种无核武器区条约的缔约国也多达115个[8]。以上均表明,遏制核武器发展、直至彻底销毁核武器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共识和共同愿望。蒙古顺应这种国际潮流建立单一国家“无核区”,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投身于世界“无核化”运动中去,同时寻求自身安全保障,防备在遭受难以预料入侵时能利用共同力量进行自卫,能为保证蒙古生存安全再加一道保险[9]。
3.1 第一阶段(1992—1998):单一国家“无核区”构想的提出
冷战后,苏联解体,放弃了对蒙古的操控。这时,蒙古为维持其独立主权国家的地位与国家发展,迫切需要寻求新的地缘政治定位与相应的国家外交战略。作为蒙古新外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9月,蒙古总统萨勒马吉·奥其尔巴特在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上致辞,宣布蒙古领土为“无核区”,并提议国际社会对这一地位予以保障[10]。而此前,并未有单一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先例。究其原因,首先,在冷战期间,根据当时国际关系中流行的二分法理论,即使在无冲突区域致力于建立无核武器区也会视为是对其他国家的一种“抗衡”,继而形成挑战。因此,没有单一国家敢于独立主张建立无核区;此外,就蒙古的地缘政治情状而言,当时东北亚正处于中苏交恶的特殊时期,区域内国家存在冲突、敌对或明显敌意状态是无核区创建面临的最明显的制约因素[11]。蒙古很难在这种情势下提出成为“无核国家”。但在冷战结束后,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蒙古的两大邻国中、俄关系也持续向好。1992年,中俄发表联合声明,双方宣称和平解决外交争端,相互之间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1994年,两国又宣称在战略核武器方面,相互之间不进行第一次核打击。这都为蒙古建立“无核国家”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而根据1975年第3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对无核武器区问题所有方面进行通盘研究”(A/RES/3472(XXX)A-B)的相关规定,在“无核区”的建立以及维持过程中,核大国始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2]。针对蒙古单一国家“无核区”声明,5个有核国家均先后表示支持。俄罗斯在1993年1月同蒙古国缔结的《友好合作条约》中,有尊重蒙古国关于不允许外国军队、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在其领土上部署和过境的政策的承诺。中国则宣布,其不对无核武器区或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保证适用于蒙古国。美国基于对《核不扩散条约》成员国的承诺,即当这些国家遭受核打击时,美国保证寻求安理会的帮助以及美国保证不对不与核大国结盟的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13],蒙古是该条约成员国,理应受到这一承诺保护。英国和法国也分别在1993年12月和1994年1月,发表声明宣布其消极安全保证适用于蒙古国。
但是,这种支持并不代表承认蒙古国的单一国家无核武器区地位为一种国际规范,更不意味着给予蒙古国同传统无核武器区一样的具法律约束力的安全保证。因此,蒙古首先将奋斗目标放在“在国际层面确保蒙古的单一国家无核区地位”[14]上。
3.2 第二阶段(1998—2000):“无核地位”获国际承认
保证其单一国家“无核区”获得国际认可,自1993年起蒙古与联合国,特别是5个有核国家展开长期谈判。谈判主要围绕单个国家无核区的概念问题展开。5个有核国家虽然支持蒙古的无核武器倡议,但不愿意将蒙古视为无核武器区,因为仅涉及一个国家。5个有核国家的顾虑在于:若将单一国家确定为“无核区”会消减其他地区建立地区性区域的积极性。而蒙古则坚持认为,它所具有的独特地理位置及冷战后所奉行的独立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使其无核区的要求具有合法性[15]。最终各方达成妥协:在5个核武器国家接受单一国家无核武器区概念之前,可将蒙古国视为具有独特无核武器地位的国家,因此商定不用“区(Zone)”而用“地位(Status)”一词,而地位的内容则由有关国家界定。在1998年12月,联合国大会未经投票就通过了题为“蒙
古的国际安全与无核地位”的第53/77D号决议。
为落实53/77D号决议,蒙古采取了更积极的措施,一方面承办1999年联合国地区裁军委员会会议,以深入讨论蒙古无核区地位问题;另一方面则完善国内立法,2000年2月3日,蒙古国大呼拉尔通过“蒙古无核区国家法案”[16]及关于执行措施的特别决议[17]。该法案参照1975年第3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对无核武器区问题所有方面进行通盘研究”(A/RES/3472(XXX)A-B)中对无核区的要求,在国家层面界定了蒙古的无核地位。法案中强调了蒙古无核地位的重要性,将侵犯这种地位的相关行为定为犯罪,并且授权蒙古政府在贯彻该项法律与联合国大会第53/77D号决议时与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进行合作。
鉴于蒙古的这些努力,2000年10月,5个有核国家发表联合声明(A/55/530–S/2000/1052),表示愿意向蒙古提供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安全保证。这种安全保证涉及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内容。消极的保证是五国重申将继续各自国家与蒙古达成的有关双边协议和声明,不对蒙古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积极的保证是如果蒙古成为核武器侵略的受害者或受核武器威胁的目标时,五国将立即寻求联合国安理会根据有关决议采取行动,向蒙古提供援助。5个有核国家联合发表声明,向某一国家提供安全保证,这还是第一次。
3.3 第三阶段(2000—2012):“无核地位”构想“制度化”
2000年后,蒙古并不仅仅满足于其无核地位获得国际承认,它更要求这一地位得到清晰界定,能够“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的进行。2001年9月,蒙古国、五个核武器国家和联合国的代表在日本札幌举行会议,审议界定和加强这种地位的方法和手段[18]。会上提出的建议是:蒙古国或者与中国和俄罗斯联邦这两个邻国缔结三边条约;或者设法与5个核武器国缔结多边条约。
蒙古首先尝试第一条道路,即将所谓“制度化”的目标定义为希望与蒙古近邻国家共同清楚定义蒙古“无核地位”的国际影响,并在三边条约中予以适当反映[19]。为达到这一目标,蒙古积极参与了2005年和2010年在墨西哥城特拉特洛尔科及美国纽约召开的无核武器区条约缔约国和签字国会议,促成在成果宣言中加入支持蒙古无核地位并支持将这一地位制度化的内容[20]。并且,在2009年4月,蒙古国的无核武器区问题协调中心在乌兰巴托也主办了第一次中心会议。会议通过的联合声明中提到“完全支持蒙古将其无核武器地位制度化的政策……欢迎蒙古开始与其两个邻国谈判制订必要的法律文书,希望该举措不久将导致缔结一项使无核武器地位体制化的国际文书”[21]。2010年,不结盟运动提交给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的有关“无核武器区的联合工作文件”中,更将蒙古无核地位制度化提升到区域安全高度考虑:“蒙古国无核武器地位进一步制度化将是加强该区域不扩散机制的重要措施”[22]。同年蒙古政府再次向联合国大会提交了“关于巩固国际安全和无核武器地位的备忘录”(NPT/CONF.2010/12),其中同样表达希望促成其无核地位制度化的主张。此外,蒙古还借助公共外交渠道发力。2010年,蒙古主办了一场题为“二十一世纪核能——从威胁到救星:学者的观点”的国家专题讨论会,会上着重探讨了蒙古的无核武器地位、地位制度化的经验和可能面临的挑战等问题。
面对蒙古提出的缔结三方条约的建议,俄罗斯和中国原则上予以积极回应,并就其中应有的内容提出了具体建议。2007年9月蒙古将拟就的草案交给俄罗斯和中国,表示希望尽快开始谈判。2009年3月和9月[23],中、俄、蒙三方在日内瓦举行预备会议。会议上,蒙古国解释了前次所提交草案的宗旨和条款,此后三方就草案案文及其具体条款交换了意见。第二次会议结束时,俄罗斯联邦和中国提出了一份联合文件,其中就草案一些条款提出问题和意见。双方分歧的关键点在于,中、俄认为对蒙古国的安全保证需要由全部5个常任理事国给予,希望看到另三个核武器国家也在某个时候加入谈判。2011年6月,俄-蒙联合声明中也重申了这一立场。
在第一条道路未果的情形下,蒙古继而将目标转向与5个有核国家缔结具有法律效力的多边条约上。在201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审议大会上,蒙古发表声明“希望(除中、俄外的)另外3个有核国家在适当的时候加入会谈,以期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24]。在2011年6月的美蒙联合声明中再次重申美国“欢迎蒙古成为无核国家”[25],但联合声明中并未提及签署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文件事宜。
蒙古唯有再次妥协。2012年3月,蒙古国外交部长在联合国裁军会议上发表演讲,这是蒙古国又一次阐述它对于无核地位“制度化”的期望:“蒙古案例不同于传统(区域性的)无核武器区,具有唯一性,也因而应找到一条独特的解决之道。考虑到蒙古被两大有核国家包围的地理现实,蒙古希望寻求5个有核国家对于其无核地位状态的正式确认,并且承诺将不以任何形式危害这种状态”[26]。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之前要求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条约及承诺,在这次的演讲中,蒙古只寻求一个正式确认(formally recognize),立场相当温和,这表明蒙古无核地位“制度化”的目标已发生了微妙改变。
最终,在2012年9月,5个有核国家仍以联合声明而非多边条约形式,再次确认蒙古国的无核地位,并向蒙方提供相应的安全保证[27]。随后的9月17日,蒙古向联合国发表声明,对5个有核国家的联合声明表示欢迎,并重申其无核国家的建设内容[28]。同时,当时的蒙古驻联合国大使恩赫赛汗发表演说,欢迎5个有核国家的声明“考虑到其与中国和俄罗斯联邦这两个近邻的睦邻友好关系(与这两国未有任何领土、边界或其他政治争端),蒙古倾向于但并不坚持从这5个有核武器国家获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证”[29]。
3.4 第四阶段(2012—今):“无核地位”的巩固与落实
自从2012年5个有核国家发表声明,宣称“只要蒙古维持其无核武器地位,五国就尊重其地位不会采取任何可能侵犯该地位的行为”后,蒙古无核化的工作重点从签订有法律效力的三边或多边条约转到“无核地位”的巩固与落实上。具体工作主要在三个层面进行:在国际层面,蒙古继续积极参与联合国、不扩散核武器缔约国等与核裁军有关的国际组织活动,并用演讲、提交工作文件、备忘录等形式说明本国立场以及“无核地位”落实现状,并注意与5个有核国家的联系与沟通;在双、多边以及地区层面,蒙古也反复宣扬自己“无核地位”与具体作为,并希望对方利用声明、公开表态等形式,表达对蒙古“无核地位”的支持;在国内,蒙古也随时对与“无核地位”有关的各项政策开展核查,并不断提出改进。
首先,蒙古注意保持与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的密切联系;2013年9月26日,蒙古总统参加了联合国大会关于核裁军的高级别会议,并在联合国大会第六十八届会议上发言。他指出“五个核武器国家的联合声明确保了蒙古不会在未来任何核计划或战略中被用作工具,并确保这也是蒙古为提升地区信任与稳定所作的贡献”[30]。仅在2014年上半年,蒙古就核相关问题向安全理事会提交两份照会,陈述在促进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不扩散以及在朝核问题上的相关举措①照会文档号分别是S/AC.44/2014/4和S/AC.49/2014/5。。而自2012年后,联合国大会又先后于2013年、2014年以及2016年三次通过有关蒙古的国际安全和无核武器地位的决议,决议中除对历次联合国大会有关蒙古无核武器地位的决议进行回顾、对蒙古国家无核声明及相关举措表示欢迎外,都反复强调“国际公认地位有助于加强该区域的稳定和建立信任,欢迎并支持蒙古采取措施巩固和加强这种地位”②分别是2013年的第A/RES/67/52号以及2014年的第A/RES/69/63号决议。。
此外,蒙古还特别重视与不扩散核武器缔约国的交往。蒙古参加了2013年4月22日至5月3日召开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2015年审议大会筹备委员会第二届会议,并提交工作文件[31]。同时,蒙古还以共同主席身份筹办了2013年4月26日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三届建立无核武器区条约缔约国和签署国及蒙古会议第二次筹备会议,并参加了2014年5月7日在纽约召开的第三次筹备会议,以及2015年4月在马来西亚召开的无核武器区条约缔约国和签署国及蒙古会议第三届会议。
而在双边和多边层面上,不结盟运动国家在其2012年8月举行的第十六次元首或政府首脑会议和2014年5月第十七届中期部长级会议上都一如既往地表示了对蒙古“无核地位”的支持,同时支持蒙古为巩固和加强该地位所采取的措施。随后在2014年5月举行的亚洲相互协作与建立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首脑会议也发表宣言欢迎蒙古和5个核武器国家于2012年作出的声明,称这是对该地区实现不扩散以及增强信任和可预见性作出的切实贡献。同年8月,东盟区域论坛也表达对蒙古无核地位的支持。在奈比多举行的第21届东盟区域论坛主席发言表示,与会各部长欢迎蒙古国的这种地位和2012年5个核武器国家有关这种地位的联合声明,认为是对核不扩散和促进区域信任和可预见性的具体贡献。
而在蒙古国内,2014年1月,蒙古议会安全与外交政策常设委员会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主要负责监督和评估蒙古无核武器地位法律以及关于将就通过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为采取措施的议会第19号决议的执行情况。这也是蒙古落实“蒙古无核区国家法案”的重要举措。
4.1 “无核地位”有助于蒙古国家形象的塑造
“无核地位”的构建促进了蒙古与包括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无核武器区条约缔约国等在内的多个国际组织及国家集团间频繁互动,打造了蒙古积极正面的国家形象。自1998年53/77D号决议后,联合国大会平均每两年就有一项关于蒙古的国际安全和无核武器地位的大会决议通过,迄今共计10项③分别是1998年第53/77D号、2000年第55/33S号、2002年第A/RES/57/67号、2004年第A/RES/59/73号、2006年第A/RES/61/87号、2008年第A/RES/63/56号、2010年第A/RES/65/70号、2013年第A/RES/67/52号决议、2014年A/RES/69/63号决议以及2016年的A/RES/71/43号决议。;此外,1995年至今,在8次不结盟运动国家领导人会议及部长会议上都重申了对蒙古无核地位的支持④分别是1995年不结盟运动卡塔赫纳首脑会议、2003年在吉隆坡举行的第十三次不结盟国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2006年在哈瓦那举行的第十四次会议、2009年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的第十五次首脑会议和2012年在德黑兰举行的第十六次会议,以及各国部长在2008年在德黑兰举行的第十五次不结盟国家运动部长级会议,2011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努沙杜瓦举行的第十六次部长级会议和纪念会议,2014年在阿尔及尔举行的第十七次部长级会议。;2013年10月,世界未来理事会、各国议会联盟和裁军事务厅宣布:蒙古关于其无核武器地位的法律,在世界未来理事会2013年度裁军未来政策奖中获得了荣誉奖等等,这都代表了国际社会对蒙古及蒙古“无核地位”问题的关注与肯定。这种关注与肯定对于一个远离世界核心区域的内陆国家而言尤其难能可贵,可以说蒙古建立“无核地位”提供了一种行为范本,即小国利用灵活务实的外交策略,在平衡与相邻大国间关系的同时,创造条件积极发展同其他国家、国际组织间的关系,并深度参与到国际热点议题中去,为本国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继而保护和发展了自身。这从出发点上虽然是小国的一种“避险”行为,但就建设效果而言,蒙古以灵活的身段参与到国际事务中去,获得了包括联合国各部门等在内的援助的同时,也塑造了和平、开放的国家形象,进而提升了国家影响力,这正印证了“无核地位”策略的成功。
4.2 蒙古“无核地位”有助于东北亚稳定与安全
蒙古在地理上与中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一道共同属于东北亚地区。冷战结束后,由于复杂的历史、领土、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等问题令东北亚地区安全结构离散而复杂,国与国之间一直未能建立起有效的互信机制。作为东北亚地区的成员国,蒙古“无核地位”的构建有助于消除区域不稳定因素,维护地区安全。在联合国大会历次关于“蒙古的国际安全和无核武器地位”的大会决议中都反复强调“赞同并支持蒙古与其邻国的睦邻及平衡关系,认为这是加强区域和平、安全和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①决议号同上页注释①。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蒙古的“无核地位”确实促进了区域安全和稳定。
4.3 蒙古“无核地位”有助于促进全球无核化运动发展
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地区层面,“无核世界”构想正在从概念变为现实。蒙古无核化政策的提出与实践正是顺应这种潮流,具有毫无疑问的示范效应。自蒙古后,东南亚、非洲、中亚等也纷纷签署无核武器条约,宣布建立无核区。其中,在蒙古承办1999年联合国地区裁军委员会名为“变化中的安全概念”的会议上明确将蒙古的“无核地位”与建立中的中亚无核区联系起来;而在2014年5月6日,中亚无核武器区也得以最终正式确立。
此外,自2005年起,连续三届无核武器区条约缔约国和签署国及蒙古会议蒙古都以正式成员国身份参加;同时,蒙古国在对外关系和贸易部设立了一个无核武器区问题协调中心,该协调中心已与各无核武器区条约机构建立了正式关系,并视需要参与信息交流和协商;蒙古还多次在核不扩散条约缔约国会议上提交工作报告。这些行为有利于在地区层面达成消除核武器的共识,巩固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压缩核武器存在空间,并最终促成“无核世界”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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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United Nations Document.Chairman’s Statement at the Conclusion of the Meeting of Focal Points of Nuclear-Weapon-Free Zones and Mongolia[Z].NPT/CONF.2010/PC.III/8.9,May,2009.
[22]UnitedNationsDocument.WorkingPaper Presented by the Members of the Group of Non-Aligned States Parties to the 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Z].NPT/CONF. 2010/PC.I/WP.11.27,April,2007.
[23]MinistryofForeignAffairsMongolia.Three Parties Met to Discuss the Draft Treaty on Mongolia’s Nuclear-Weapon-Free Status[EB/ OL].http://www.mfa.gov.mn/?p=29170&lang=en: 2017-03-16.
[24]OCHIRENKHTSETSEG.2010NPTReview Conference.StatementbyMongolia[EB/OL]. http://www.un.org/en/conf/npt/2010/statements/pdf/ mongolia_en.pdf:2017-03-16.
[25]The White House Office of the Press Secretary. Joint US-Mongolia Statement[EB/OL].https:// www.whitehouse.gov/the-press-office/2011/06/16/ us-mongolia-joint-statement:2017-03-16.
[26]G.ZANDANSHATAR.StatementbyForeign Minister G.Zandanshatar at the Conference on Disarmament[EB/OL].http://www.unog.ch/ 80256EDD006B8954/%28httpAssets%29/ BFC56F81029AADD0C12579CE00345DD7/$file/ Mongolia.pdf:2017-03-16.
[27]MinistryOfForeignAffairsMongolia.Joint Declaration,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rance,theRussianFederation,the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on Mongolia’s Nuclear-Weapon-Free Status[EB/OL].http:// www.mfa.gov.mn/?p=29184&lang=en:2017-03-16.
[28]United Nations Document.Declaration by Mongolia Regarding Its Nuclear-Weapon-Free Status[Z].A/ 67/517-S/2012/760.15,October,2012.
[29]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ongolia.Statement of Amb.J.Enkhsaikhan,Mongolia’s Coordinator of Its Nwfs,at the Ceremony of Signing of The p5 and Mongolian Declarations Regarding the Latter’s Nuclear-Weapon-Free Status[EB/OL].http://www. mfa.gov.mn/?p=29180&lang=en:2017-03-16.
[30]ELBEGDORJ TSAKHIA.Statement By H.E. Elbegdor.J.Tsakhia,President of Mongolia,at the General Debate of the 68tm Sess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EB/OL].https://gadebate.un.org/sites/default/files/gastatements/68/ MN_en.pdf:2017-03-16.
[31]UnitedNationsDocument.WorkingPaper Submitted by Mongolia[Z].NPT/CONF.2015/PC.II/ WP.22.3,April,2013.
责任编辑 赵继棠
10.14180/j.cnki.1004-0544.2017.08.034
D815.2
A
1004-0544(2017)08-0182-07
夏帆(1982-),女,湖北武汉人,管理学博士,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讲师,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