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远富
(1.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扬州 225009;2.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江苏扬州 225009)
中华传统价值观的现代转化与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根基
——兼评《马克思主义社会风险思想研究》
□佘远富1,2
(1.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扬州 225009;2.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江苏扬州 225009)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需要“传统文化之根”,同时西方腐朽价值观的抵御也需要“传统文化之根”。因此,作为“文化之根”的中华传统价值观必须实现“现代转化”,包括传统“自由”“平等”价值观的“现代转化”、传统“公正”“法治”价值观的“现代转化”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现代化”的中华传统价值观可以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土壤,“现代化”的“自我修养”可以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路径,“现代化”的“价值规范”也可以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生态。于是,以传统价值观的现代转化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根基,理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以传统价值观的“内涵现代化”充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内涵,二是以传统价值观的“思维方式现代化”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特质。
传统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文化根基;社会风险
《马克思主义社会风险思想研究》是一部以“中国当代社会风险状况”为视角,考察马克思主义社会风险思想的著作,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书中将“社会风险”划分为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文化风险和社会公共风险等几大类,其中,在“文化风险”问题的研究中,其提及“价值观风险”的防范问题,认为“价值观风险”是“文化风险”的核心[1]。笔者从这一观点切入,就“文化风险”与“文化根基”领域中的若干问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1.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需要“传统文化之根”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知识基础,它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各种知识性要素。习近平说:“对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我们应该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对古代的成功经验,我们要本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去之的科学态度,牢记历史经验、牢记历史教训、牢记历史警示”[2]。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从不缺乏价值观的相关知识。
从经济价值观的角度来说,中国古代就有对于“富强”的知识要素,体现为“国富民富”的思想。在西周时期,姜太公被分封于齐国之后,《史记》记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工商之业,便鱼盐之利”(《史记·齐太公世家》)。于是,齐国逐渐实现了“富强”。而在春秋时期,管仲发展了姜太公关于“富民强民”的思想,他“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史记·管晏列传》),让齐国再次强大起来,成为春秋五霸之一。同时,中国传统观念也十分重视“和谐”范畴,就像“天人合一”这样的命题,是我们在当代社会思考世界观、价值观问题的重要思想资源。孔子认为,在分配领域,应该“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所以,要把分配作为国家和谐的一个重要内容来看待。此外,中华传统文化也很注重以民为本,孟子曾经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只有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可能实现稳定,避免社会风险的发生。统治者必须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改善民生,如此才能实现整个国家的繁荣和富强。
1.2 西方腐朽价值观的抵御需要“传统文化之根”
不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需要“传统文化之根”,西方腐朽价值观的抵御也需要“传统文化之根”。例如,在国家观念上,中华传统文化很早就有关于“爱国”的思想。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于是“爱国”便成为了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一种核心价值。中国古人特别是士大夫阶层,始终有着忧国忧民的情怀,很多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不是为了做官而做官,是为了“平天下”而做官。在这样的观念当中,“以民为本”还体现着“民主”的朴素缩影。在西方,“民主”往往是一种形式,这种“民主”不是“实质民主”,而是一种“程序民主”。在这种观念看来,如果民主的过程不符合程序,那就不是民主。但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民主”与此有不同之处,以人才的选任为例,中国古人认为应当选任“贤才”,而不是“任人唯亲”,这本质上是关于“实质民主”的最早先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于“文明”的表述,事实上,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也讲文明。什么是文明呢?这在《周易》里面有较为详细的记载,这里的“文明”讲的是“五伦”“五常”,也就是所谓“纲常伦理”[3]。在《周易》看来,只要社会有秩序,社会各方面稳定和谐,这就是一种“文明”的象征。在此基础上,更高层次的“文明”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即所谓“天人合一”。为了达到文明的社会目标,统治者让当时的儒家学说去教化大众,从而获得相对文明的生活方式,这是中国古人所追求的理想,也是一种文化取向。如果从“和谐”的角度来讲,这也是一种和谐。一方面,库中有粮,吃饭无忧;另一方面,社会中存在关联的“双方”或者“多方”之间力量均衡、双赢、共赢、多赢,这都意味着“和谐”和“文明”的有机联系。文明是中国古人特有的一种“美”,中国古人讲究礼仪外交,有些类似当代的全球治理。在这样的外交与治理过程中,中国人既讲究“美学”,又讲究“政治学”,这本质上是一个极大的创造。因此,中国古人的“文明”不仅是一个相对于日常生活而言的、人与人之间的生活状态,更是国际间的、国与国之间的一种国际秩序。
2.1 传统“自由”“平等”价值观的“现代转化”
中华传统价值观并不天然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之根”,必须首先实现“现代转化”,其中,传统“自由”“平等”价值观的“现代转化”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事实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价值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都有所体现。什么是自由?庄子很早就有“逍遥游”的说法,这里的“自由”追求,主要讲的是人生精神意志的自由。除此以外,中国古人也把对技艺的熟练掌握、自由发挥看作是一种自由。例如,古人创造出来的“庖丁解牛”的成语,就相对于其他的屠夫而言,庖丁掌握了“解牛”的规律,所以能够在劳动中实现“自由”[4]。当然,从一般意义上理解,自由还有“自由自在”的涵义,中国古人喜爱“大鹏展翅”一类的寓意,事实上也是对自由的一种向往。由此可见,尽管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并不存在对“自由”概念的严谨定义,但是古人用各种文学式的描述解读了“自由”,由此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知识基础。当然,文化、精神上的自由,不能替代社会、实践中的“自由”。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文化自由应升华为社会自由,关于这一点,可以与现代自由观进行比较。在现代,自由是一种民主权利。一个人为什么要摆脱某种外在物的束缚,努力实现自己给自己设定的目标呢?就是源于自由是一种基本的“人的权利”。因此,自由有着十分重要的崇高地位,这也是传统与现代“自由”观的一个重大区别。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传统价值观中的“平等”是一种“实质平等”。在现实的状态当中,“平等”主要是法律上的“平等”,这种“平等”是对“平等”价值观的践行。但是,现代社会对“平等”的诠释还有一个视角,那就是“形式平等”。这种平等如果大幅度偏离实质平等的话,就会显现出鲜明的虚伪性。没有实质上的“平等”,还谈什么公平正义,那都是空洞的口号。西方社会普遍承认,其存在着“种族歧视”“移民歧视”等问题,这些都是其“平等虚假性”的表现。而以中华传统文化“平等观”为知识基础的社会主义“平等观”,理应超越西方平等观。这种观点主张把人的解放与人的平等联系起来,采用各种各样的民主形式实现人的平等权利。它提倡民主形式与民主内容的统一,推动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的确立。
2.2 传统“公正”“法治”价值观的“现代转化”
就“公正”价值观而言,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当中,主要是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理解的。按照这种理解方式,“公正”和“平等”密切相关。在古人的文化当中,“公正”主要在实践中体现出来,常常以“秉公办事”“大公无私”这样的词汇来表征“公正”。而在教育领域,儒家主张“有教无类”,也就是在实施教育活动的时候,不把身份、阶层、阶级作为教育的立足点,一视同仁、讲求公平。与此稍有不同,当代社会主要是从生产和分配的角度来论述公平正义。人们认为,分配的公正应当贯穿于“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始终。既不减损“效率”,也更加注重“公平”[5]。同时,公正还有一层法律涵义,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中,应当用立法、司法的方式来实现社会公正。于是,这里便牵扯到另一个价值观“法治”。它不仅是一个当代概念,也是一个古代概念。在中国古人那里,就存在着丰富的法治思想,人人通常认为法家强调法治,但实际上在儒学当中,尽管主要讲德治,但也不是完全偏废法治,只是法家更为注重法治而已。他们主张用严刑峻法的方式来治理国家。事实上,法治与德治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不是非此即彼的一种对立,而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从中华传统文化当中去获取法治和德治两种思想资源,这样才可能将法治思想发扬光大。总之,如果实现了传统“公正”“法治”价值观的“现代转化”,那么也就使其成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知识基础。
3.1 “现代化”的“自我修养”可以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路径
中国哲学的特点是自我修养,早期的中国思想家相信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更好的自己和形成更好的社会。他们讨论了不同的概念,儒家相信学习和美德的培养是同一过程。虽然相信智慧和美德的统一具有强烈的儒家色彩,但是这种传统中的自我修养是根据公理培育自己生活的无条件行动。这种培养自我的想法,包括注意身体和心灵,使其保持自我不受腐蚀。同时,他们当中的一些思想家在讨论问题时,辩论看似是抽象的话题,但其与现实有密切联系,都是为了给当权者提供实用建议。对古代的思想家来说,不仅仅是知识分子的探究要有实际成果,更重要的是,追求学习的过程要融入“道德感”。这意味着道德的概念经常以动态的方式进行表达,以便符合自我修养的需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伦理讨论几乎总是涉及到一些问题,在实际的应用当中,这些问题可能随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哲学家没有考虑抽象问题的能力,这里有很多逻辑思想,包括对逻辑谜题的思考、隐喻、类比和暗示性意象。
在价值观领域,我们必须明白中国哲学中的道德方法,它不是从决定权利或良好道德原则出发的。古代的中国思想家认识到,虽然存在行为和行为规范,但这些规范必须始终适应它们特定个体的应用背景。对他们来说,基本问题不是制定行动的准则或标准,而是如何应用这些标准或规范到不同的人身上。主要道德问题在中国古代哲学不是表述为“我该怎么办?”而是“什么是最好的方法?”“为了什么活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个人本质上是一种关系构成的,这意味着有许多因素塑造自我,包括与其他重要人物的关系及其经验,很少是个人作为独立的道德代表,或是根据判断得到一个独立自我的理想化范例。根据中国传统文化的观点,关系和环境中的自我形象就足以确定个人的价值观、思想、信念、动机和行为[6]。在对中国传统文化不同思想家的考察中,我们看到,这个一般特征体现在不同的哲学流派中。儒家的讨论侧重于统治者的责任,道教思想家主要考虑超越人类的“道”概念,这些文本强调了理解所有人的重要性、实体、过程、事件和因果关系。所有这些,都可以表明,“现代化”的“自我修养”可以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路径。
3.2 “现代化”的“价值规范”可以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生态
“现代化”的“价值规范”可以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生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价值观为例,其在中国西汉时期的古籍当中早有体现。西汉刘向在《战国策》中就有关于“爱国”的论述:“周君岂能无爱国哉?恐一日之亡国,而忧大王”(《战国策》卷二西周策)。中国传统文化中始终存在着“忧国忧民”的精神情怀,把“爱国”作为一种文化财富或思想财富传承下来。在此,爱国主义并不完全是民族主义,不能把这两个范畴完全混淆起来。“爱国”的对象是国家,而国家往往不是由单一民族组成的,通常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构成了一个特有的国家主权,因而爱国并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也不是单纯的对于民族的爱,而是对于国家的热爱[7]。我们应当提倡爱国主义,而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民族沙文主义。
同样,“敬业”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的提出可以回溯至先秦时期。古人要求接受教育的学生要勤奋、精通学业,这是“敬业”的一个重要注解。与“敬业”密切相关的价值观是“诚信”,这也是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一种价值追求。“诚信”价值观要求人的思想和行为都要真诚信用,尽管诚信不是商品,但是在经营和买卖当中,诚信是商家理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同时也是商户长久生存的重要文化保障。在当代,中国仍有众多老字号的商户,这些商户往往都是践行“诚信”价值观的代表,是其维持长久生命力的保证。同时,“友善”也是中国古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种价值观。中国人常讲:“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论语·学而》)这就是“友善”的一个鲜明体现,并且,其是“至善”这一道德目标的必经之路。
4.1 以传统价值观的“内涵现代化”充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内涵
以传统价值观的现代转化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根基,首先要以传统价值观的“内涵现代化”充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内涵,这体现在若干方面:其一,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蕴藏着丰富的“以人为本”思想。如果要追溯这一价值取向的最初来源,可以回溯到《管子》当中的论述。“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管子·霸言》)。由此可见,“以人为本”是古代中国区别于西方的重要文化特征。原因在于,西方文化领域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中,往往注重“以神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但是,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直接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从而确立了中华价值观的基本立足点。在这个立足点之上,孔子认为要“敬鬼神而远之”,由此给出了“人与神关系”问题的中国式解答。事实上,中华传统文化对于“以人为本”还有另外两个相通的表述,那便是“以民为本”和“以德治国”。这两个表述要求统治者从百姓的利益出发,以“道德”来治理国家。例如,儒家主张:“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因此,应坚持“民本”“德治”的治国理政价值观。在遵循“以民为本”治理理念的国家当中,不是让君主的利益成为治理政策的决策依据,而是让“民众的利益”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如果民众的利益能够主导国家的前进方向,那么“以民为本”就不是一句空话。此外,国家的治理还有一个导向,那就是以“和”为本。这里牵涉到一个概念,也就是“和合”。所谓“和合”,也就是要“合一”,而不是“割裂”。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一种融合的状态。这种思想不仅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有,而且其对于当代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启示作用。
4.2 以传统价值观的“思维方式现代化”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特质
以传统价值观的现代转化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根基,还要以传统价值观的“思维方式现代化”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特质。从中华传统价值观的特征来看,其重视责任,重视人的责任,而不是重视人的自由。它强调个人对于集体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十分的重要,孟子曾认为,天下人要以天下为己任,“己任”就是责任,是自己的责任。在中国古代,士大夫阶层向来有着一种国家责任感,无论国家的状况如何,这种责任感始终是他们安身立命的精神追求。士大夫阶层已经把对整个国家的“担当”看作是一种“义务”[8]。义务是把这种担当看作是个人必须做的一件事情,义务是一个伦理学概念,古人很讲伦理,尤其是家庭伦理,当然也有国家伦理。国家伦理突出了个人对于国家的义务。这种义务不是虚幻的,而很容易就可以在家庭伦理中体验出来。如果把这种伦理放在宗族当中也可以成立,一个人对于整个宗族具有相应的义务。重义务,轻权利,本质上是重视集体意识,较为轻视个体意识。
群体意识或者集体意识,是中国古代很重要的一种价值理念,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就是人的一种集体意识。这种集体意识的一种表现是,中国人习惯于在价值观念方面避免“冲突”,讲求“和谐”。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西方社会的心理习惯中,很少有“和谐”这样的一种观念。很多战争与冲突都是一种你死我活的斗争,从而形成人对人像狼一样的战争世界。而在近代的东方部分国家,他们也接受了西方的文化意识,从而也造成了常见战争不止的局面。总之,从中国传统上来讲,“和谐”就是处理家与家之间、国与国之间正常关系的一种道德要求与价值观。由此,“和谐”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的精髓之一。
如果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已成为中国古人的一个道德要求的话,那么,在其它领域,还有哪些道德规范呢?就儒家学说而言,“公正”“仁”“义”“礼”“智”“信”都是十分重要的道德规范。那么,这些道德规范如何践行?主要是通过个人的“修身”来实践的。如果说个人的“修身”是对身体和心灵的净化的话,那么其重点并不在于“身体”,而在于“心灵”。中国古人的思想对于当代的公民道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与意义,只不过,当代的价值观建设融入了一些西方的思想元素。事实上,当代社会对于公民的道德规范在整个道德体系中是比较低层次的要求,是基于底线伦理的[9]。于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过程中,并不能照搬中国传统文化的“精英化要求”,而要从“普及化”的角度来推广公民道德,也就是所谓“扬弃”中华传统文化关于价值观的思想成果,并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价值观教育的相关学说。这要求当代学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综合把握中华文明的主流价值基础,并把它作为当代价值观的一个来源,通过传统思想的“现代化”,融合西方优秀思想元素,最终建构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当代中国已经提供了一种营造良好道德境界的人文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传统经典中的某种生活方式或价值规范,可以让当代人用心灵去感受、体会,从而使得传统的力量能够在人的心灵深处和现代进行对话,这是当代人获得精神洗礼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中华传统文化当中的各种思想元素也有着“精华”与“糟粕”之分,于是,我们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就要进行一分为二的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将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真正在当代人那里体现出来。这种体现与契合的焦点就在于“实践”,在解决实际道德、价值观问题时,让传统的思维方式与当代思维方式有机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当代的道德风险或道德危机,形成中国精神广泛传播、全体国民道德水准更上一层楼的良好局面。
[1]莫凡.马克思主义社会风险思想研究[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14:125.
[2]牢记历史经验历史教训历史警示,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N].光明日报,2014-10-14(1).
[3]苏海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68.
[4]吴钩.中国的自由传统[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25.
[5]白志刚.利益公平与社会和谐[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25.
[6]徐伟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6:57.
[7]莫凡.恩格斯《傅立叶论商业的片段》研究读本[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71.
[8]吕元礼.政治文化:传统与现代的会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69.
[9]孙抱弘.现代社会与青年伦理[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121.
责任编辑 梅瑞祥
10.14180/j.cnki.1004-0544.2017.0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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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544(2017)08-0012-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一般项目(15YJA710025)。
佘远富(1966-),男,江苏如皋人,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