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二〇一六年,美国摇滚、民谣艺术家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无疑是引起轰动的一大事件。鲍勃·迪伦的获奖不仅使他本人成为了最具争议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意味着诺奖评选对传统文学认知的一次颠覆。本期邀请的嘉宾:八〇后小说家王威廉;九〇后诗人、小说家祁十木。
我是从大学二年级开始每年关注诺贝尔文学奖的。除了自身爱好写作、想当作家的因素,还有一个更巧的原因。
我在大一的时候无意中买过一本小书,叫《米格尔大街》,作者名字叫奈保尔。那是一本蓝色的小开本旧书,花城出版社一九九二年出版,被我从中山大学一家书店的犄角旮旯里扒拉了出来。作者的前面挂着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国家: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周圍没有任何人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作家,这是本什么样的书,但我越读越喜欢,一度成为了我的枕边书。一年后,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出来,发现得主正是这个让我喜欢却一无所知的作家。当时的心情非常兴奋和激动,但无人分享,也无人能解。
从那时起,我对诺贝尔奖产生了无与伦比的信任。
我赶紧去补读了上一届诺奖得主的作品。他已经是个用中文写作的法国作家了,也许是语言的距离太近,反而没有特别大的触动,但依然为中文写作的首度加冕感到骄傲。
再过一年,匈牙利的凯尔泰斯获奖,他的作品如此打动我,以至于我正式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关于他的评论。
大三时,南非作家库切获奖,读他的作品,是一场阅读的盛宴,让我深深领悟到小说这门艺术所能抵达的幽微之处。
这几位作家,在获奖之前,我几乎一无所知,但他们让我深刻体验到了“同时代性”,把我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趣味中搭手救了出来。
也就是说,在我生命最重要的成长期,诺贝尔奖为我强力推荐的这四位作家,给我竖起了当代文学的一把标尺,甚至建构起了我对当代文学的许多观念。
毕业以后的这些年里,虽然对一些得奖作家喜欢不起来,比如赫塔米勒、耶利内克等,但还是肯定居多,比如略萨、特朗斯特罗姆的获奖,是让大师获得应有的位置,心服口服;而帕慕克和门罗则是全新的馈赠,激起了又一轮的阅读狂潮。至于莫言的获奖,那更是让我对当代中国文学有了更大的信心。
在一篇谈鲍勃·迪伦的文章里,我的铺垫似乎太多了。
以上铺垫的意思是,我对于诺贝尔文学奖的期待不外乎三点:一,让我心目中的大师登上圣殿;二,给我送来视野之外的“地下”大师;三,中文写作的作家,这无关狭隘的民族主义,而是来自心底对于母语的那份敬重。
鲍勃·迪伦显然不属于这三点中的任何一种。
因此,你能想到,当得知鲍勃·迪伦获奖后,我心中那些复杂难言的情愫。
当然,他当然是大师,毫无疑问。我喜欢他的歌。早在中学时代我就听过他那首最著名的歌,《答案在风中飘》,并把那首反战的歌,当成是一首人生的励志歌反复吟咏。“行走”与“男人”之间的深层关联,直到现在还影响着我。(尽管,今天的翻译为了避免性别歧视的指责,把man不再翻译成“男人”,而是“人”,但我依然倾向于“男人”这个词,这不仅仅来自于记忆的情感,更是来自于审美的感受。)
可即便如此,长久以来,我还是认定鲍勃·迪伦再伟大,他也是个伟大的歌手,而不是个伟大的诗人。
因此,得知他获奖,惊讶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迪伦获多少次格莱美、或是普利策都没有问题,但他真的不需要诺贝尔文学奖,在今天这个文学大师逐渐隐匿的年代,诺贝尔奖就像是一束强光,让我们得以发现那些隐匿的大师,从而获得新的艺术动力。而鲍勃·迪伦原本就是敞开的,他不需要这束强光,因而这束强光便失去了意义。这样的想法,让我对这次的颁奖感到遗憾。
但这种遗憾只是暂时的,我随后看到了更有趣、更丰富的面向。
我留意到周围的人们对这次颁奖的复杂而多重的反应。有秒赞的,有愤怒的,有不解的,有恶搞的。关于诺奖,可以说,这是近年来争议最大的一次。因为大家都知道鲍勃·迪伦,大家仿佛都了解他,因而每个人都可以说几句。最愤怒的群体来自诗人,因为鲍勃·迪伦似乎是顶着诗人的桂冠获奖的,他抢占了他们的机会吧。这是玩笑话,深层原因一定是鲍勃·迪伦的歌词并不符合他们对诗歌的判断与理解。
我特别想知道美国作家的反应,所以我还专门写信问了一位洛杉矶的作家朋友乔纳森,他作为一个出生于六十年代末的人,是听着迪伦的歌长大的,因此,他字里行间表现出极大的兴奋。他告诉我迪伦是个天才,那首《答案在风中飘》的歌迪伦只用十分钟就写好了,如果惠特曼在世,一定也是像迪伦那样抱着吉他高歌的。他预言,迪伦还会被听一百五十年之久。
同为写小说的,他还告诉我迪伦也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这点倒是我以前未曾留意的。我这才意识到,其实我对鲍勃·迪伦是有隔膜的,我需要补课,走入那束强光照耀的阴影之中,那儿隐藏着一个真实的鲍勃·迪伦。
目前国内尚没有他的诗集出版,他的自传和传记倒是有多种。我赶紧买来他的自传《像一块滚石》来读,对他的生平有了更多的了解。这个浑身沾满标签的人,民谣教父、民权代言人、反战歌手、抗议领袖、摇滚巨人……没有一个标签可以涵盖他,过多的标签也迫使他追寻更多的自由,没有哪个艺术家愿意被标签所束缚。
他在书中写道:“最大的麻烦是媒体总想把我当成话筒、发言人,甚至是一代人的良心。这太可笑了。我所做过的就是唱歌,这些歌直截了当,表现了巨大的崭新现实。据说我替整整一代人发出了声音,但我和这代人基本没什么相似之处,更谈不上了解他们……我的命运就是随遇而安,这与代表任何一种文明毫不相干。真实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与其说我是一个仙笛神童,不如说我是一个放牛娃。”
这种说法很感人,我想到了村上春树在小说《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里写到迪伦:“鲍勃·迪伦开始唱《像一块滚石》,于是我不再考虑革命,随着鲍勃·迪伦哼唱起来。我们都将年老,这同下雨一样,都是明白无误的。”
不再考虑“革命”,这是个微妙的延伸,但我还是觉得,迪伦对外界标签的应激反应不免有些过度了,这也造成了他的局限性。他的传记不像米沃什的自传《米沃什词典》、萨义德的自传《格格不入》那样,对自我和时代有着多面的反思,他只是一个单纯的诗人、音乐人,他表达的更多是关于生命本身的感受。但无疑,生命的厚度与时代有着无法割裂的关系,就如迪伦自己,就算他不承认自己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但毫无疑问,他充当了这个象征。这是他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进一步说,即便剔除了时代的元素,他一生的传奇与追求,也成了美国式自由意志的鲜明体现。
我不想苛求他,毕竟,音乐与歌词才是他艺术的核心。
在读他自传的过程中,我一直听他的歌,反反复复看着歌词听。他的歌词的确无与伦比,节奏与韵脚运用得天衣无缝,他的修辞技巧堪称绝妙,他的文学传统接续的是高度自律的古典形式。他的歌词犹如宋词一般,美在简单与形式的高度统一,因而这几乎是不可翻译的。我们在翻译中一定会损失掉大半个迪伦。
我也专门留意到了他的叙事,那些歌曲如短篇小说般精粹,满溢着他对他者的关怀。他在自传中有段创作谈:“路对面有个穿皮夹克的家伙正在给一辆积满雪的黑色水星蒙克莱尔车铲去冰霜。他后面,一位身着紫色袍子的牧师穿过敞开的大门,快步走过教堂的院子,赶着去履行神职。不远处,一个穿着靴子的光头女子使劲背一个大洗衣袋往街上走着。每天纽约都发生着一百万个故事,只要你愿意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们身上。这些故事一直都在你的眼前,混合在一起,但你得把它们分开,使其具有某种意义。”分开眼前的芜杂,这让写小说的我受益匪浅。
他喜欢旧新闻,不喜欢新新闻,他觉得一个二十四小时都是新闻的世界就是地狱。他初到纽约,专门在图书馆通过微缩胶卷大量阅读一八五五年到一八六五年间的报纸。由此,他写出一系列亡灵之歌。黑人《爱蒙特·悌尔之死》,只因为站错了地方便被折磨致死;死囚《唐纳德·怀特的歌谣》,是社会不公逼迫他走上犯罪的道路;《谁杀死了戴维·摩尔》,这个拼劲了全力而死的拳击手,究竟是为了什么耗尽了力气与生命?
这就是迪伦的叙事,带着音乐与嚎叫的叙事。还有许多柔美与决绝的爱情故事,代表了迪伦的另外一个侧面。都说他是“天才的词作者、二流的曲作者,三流的演唱者”,但我觉得这三者对于迪伦的艺术世界来说,绝对是缺一不可的。
不过,等到迪伦的形象在我心间逐渐清晰起来之后,两种极端的观点给我的思想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在赞同的声音中,诗人于坚和叶匡政的说法获得最多认可。
于坚的说法本身就很有诗意:“奖给了灵魂,没有奖给修辞或观念。将对世界产生巨大影响。世界厌倦了,它只是要生活,要爱,要唱歌,要忧伤。于是,鲍勃·迪伦来了。这是向垮掉的一代,向六十年代,向浪漫主义,向波西米亚,向嬉皮士,向口语一一致敬。世界醒了。”
叶匡政的说法也让人难忘:“这是诺奖委员会送给这个秋天的礼物。如今人们终于可以说:让我们一起来听听诺奖作品!诺奖终于想起了文学的另一个伟大传统——声音。”
灵魂与声音,语言之外的事物,当今文学体系中放逐掉的事物,如今以这样的意外方式,荣耀回归,令人深思。
在反对的行列中,德国作家彼得·汉德克的看法颇能说出一些人的心声:
“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鲍勃·迪伦。对我来说,文学是阅读的,而鲍勃·迪伦不能被阅读。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这个决定,其实是在反对书,反对阅读。我不想让人误解,我还是会认为鲍勃·迪伦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比丘吉尔、肯尼迪还要伟大。但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他,其实没有什么意义,甚至是对文学的侮辱。这个决定很显然是一些不读书的人做出的。鲍勃·迪伦的词,如果没有音乐,什么都不是。所以我们要坚持语言本身的东西,这是我的基本立场。”
这代表了当今文学主流的想法,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文学的核心和根本。
人文领域没有简单的黑白对错之分,所有的意义都来自于阐述者的立场与话语方式。因而,无论是支持迪伦的还是反对的,他们的观念都非常值得我们深思。这两种观念在我心中交织在一起,我无法倾向于认同其中一个而否定另一个。虽然这不是选择题,但在这种辩难当中,我逐渐感到了自己的犹疑与乏力。包括这篇文章在内,如果有人摘取本文的任何一段话,说这是我对迪伦获奖的观点,我都会表示否定。因为我心中尚未生成一个明晰的观点,我感到了某种思想的弥散状态。一个置身于文学场域里工作的人,应该在这种困境中找出林中之路。这也是我答应写这篇命题文章的根本原因:也许真是到了重新思考文学在今天的处境的时候了。
尽管各种文学史的时段显得特别漫长,从荷马或是屈原开始,都有数千年的时间,但是,这种文学史秩序的创立并不是从荷马或屈原开始,而是从近代才开始的。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逐渐被纳入到学科的建构当中,在人类的知识生产系统中获得了合法的身份。随着文学作品对社会影响力的变弱,这门学科诞生出了大量的理论话语,就意义生产的角度而言,这些理论话语要远胜一般的文学作品。这其中的许多理论话语,甚至还影响了相邻的诸多人文学科的学术研究。这样的结果自然有悖謬之处,因为文学的本质还是一门艺术,而理论无疑是艺术的对立面,艺术追求自由,而理论寻求的是普遍性,理论话语的过度发达,实则是在流放文学的精魂。因此,在这样的文学场中,一个作家的思想显得尤为重要。作家的思想不是为了去迎合那种本质化的理论话语,而是必须获得能够与之对话、并发现自由的能力。是的,对立面并不是敌人,而是一种逼迫你逾越、而后方能确证自身的事物。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也一直思考着作家北村的反应:“颁给鲍勃·迪伦?瞎颁!鲍勃·迪伦获奖,意味着新世纪以来文学边界的消失得到了正统文学奖最高权威的认可。这是本体意义上的,也是现代性的终结。”
如果我们过滤掉他的愤怒,也不用“现代性”这样的学术名词,那么至少我是深有同感:某种终结的转折已经悄然开始了。人类的表达媒介正在发生着深刻的转换,不是从竹简到纸媒的实物转换,而是整个世界被凝缩成了一块屏幕的巨大转换。这块屏幕就像是女巫的水晶球,所有的艺术形式在其中都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融合。这真的像梦中的一个莫比乌斯大回环,我们又站在了荷马的位置上。
我喜欢迪伦一句歌词:当有人否决你的想象。当他沙哑的嗓音在我耳边回荡之际,我是觉得有种复杂未知的力量正在否决我们传统的想象,让我们置身于悬而未决的时刻。迪伦在那首歌中接着唱道:
“因为这儿显然发生了一些事情?
但你对此一无所知?
是不是,琼斯先生?”
的确,这个世界,以及与这个世界相平行的文学空间发生了一些事情,但我们对此一无所知,是不是,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