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场收割

2017-03-05 00:15曾利华
湖南文学 2017年2期
关键词:蚂蟥山里人稻子

曾利华

七月,天空湛蓝得像经过水洗一般,干干净净,一尘不染。风,也像与人捉迷藏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偌大的旷野,几乎看不到一个人影,四周一片静谧。只有远处的山林中,知了正扯着嗓子,不知疲倦地呼喊着。

这正是一天中太阳最烈的时候,灼人的阳光令人窒息,我手握镰刀,立在稻田中央,大滴的汗水已然模糊了我的眼睛。望着四周空旷的田野,我突然萌生出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我已经十五岁了,完全有理由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减轻些许负担,眼前这一片黄澄澄的稻子不足五分地,我为啥不能在父亲回来时全部收割好?

父亲在将脚撤出稻田时,一再要求我放下镰刀随他回家吃饭,但我委实畏惧来去十华里的山路。我说,你回吧!帮我带饭来,我一个人慢慢割。

知子莫若父。父亲自是知道我的犟脾气,他不再言语,独自卷着满是泥巴的裤腿走上田埂,点燃一支老烟,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去了。

这个季节是一年中最为关键的双抢时节,于山里人来说,繁忙与收获是这个季节最能触动人心弦的音符。父亲曾说,春争日,夏争时。可见在这个时段,抢抓时间耕作是多么的重要。

但这样的天气实在是太热了,似乎只要划一根火柴,空气就将被点燃。这种天气对惜时如金的山里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打击。特别是村里德高望重的六爷上午因中暑而被送进医院,多少让拼命抢抓时间的山里人有所收敛。因为他们知道,不顾自身身体条件与大自然作斗争,说不定还真的就会像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一样,得不偿失。

但也有玩命的山里人,他们就偏不信这个邪。天气再热,他们也会提着一大壶掺了水的甜糟,戴着顶宽沿的草帽,然后顶着烈日,就像去参加人生中一次最重要的约会般,匆匆赶赴田野去劳作。

此刻,我的衣服早被汗水打湿,胸前的衣服上布满了白色的盐霜,那是汗水结晶后特有的现象。我头上那顶破旧的草帽虽然为我挡住了阳光的碎片,却也让我头上和身上的汗水流得更加凶猛。当头上的汗水流经我的双鬓后,即分两路入侵我的脸,一路向眼角处奔去,一路沿着双颊落入田中。当汗水接近我眼角的时候,我条件反射地眨了眨眼,然而,也就是这一眨眼的工夫,汗水便趁机侵入我的双眼,同时,在我低头时又滴落在我的眼镜镜片上。我不得不放下手中的镰刀,摘去眼镜,拭去眼角的汗水,胡乱地擦干镜片,如此这般地反复,让我在這个夏天的午后十分的烦躁和颓丧。

我干脆停下来,另一种烦恼却随之而来。我察觉没入膝盖、深陷淤泥的右脚,有点痛,又有点痒,那感觉怪怪的。我突然一惊,瞬间想到了蚂蟥。果然,当我将右脚从田泥里抽出时,赫然看到了一条约五厘米长的深褐色大蚂蟥,正紧紧地贴在我的小腿上吸吮着我的鲜血。看得出这家伙已经在我脚上潜伏了很长时间,以至于它扁扁的身子已经变得滚圆滚圆。即便如此,这家伙依然没有离开我身体的意思,它那圆形的嘴,还牢牢地叮紧了我的小腿。换作是女孩子,或许早已吓得魂不附体,但作为一个长年生活在大山里的农家孩子,蚂蟥这种吸血环节动物,我早已司空见惯,又怎会畏惧?

蚂蟥的身子滑溜溜的,而且具有很强的收缩性,我只得用大拇指和食指掐住蚂蟥。我想将蚂蟥从我的小腿上拽下来,但这是徒劳的。我想起了父亲的告诫,如果用手去拽吸附在脚上的蚂蟥是不明智的。因为你拽扯它时,蚂蟥的身子会拉长,最好的办法是用手拍打蚂蟥叮咬处的上方。于是,我用手使劲地拍了拍我的小腿,果真,蚂蝗一下子就松开吸盘掉入了水中。然后,我看到蚂蟥叮咬处,鲜血一丝丝渗了出来,和着泥水往下流。

我决定挪个地方,这倒不是我惧怕蚂蟥的再次叮咬,我只是觉得蚂蟥的叮咬破坏了我留在原处继续干活的心情和动力。

淤泥太深,以至于我每挪动一步,都必须费很大的劲,况且经过大半天的炙烤,稻田里的水已经滚烫。如果大冬天的,用这一汪滚烫的水泡泡脚的话该是一种多么惬意的享受,可惜这是盛夏的七月,而且还得顶着烈日收割成熟的庄稼。

我想到了逃离。或许是体力透支的缘故,炫目的阳光,闷热的天气,单一的动作,满身的汗水,还有时常被汗水模糊的眼睛……我很想找一片林荫草地,四仰八叉地躺下去,用双手作枕,闭上眼睛全身心放松,美美地睡上一觉——不用说,那一定是人间最美妙、最幸福的事情。

我全身酸痛,手上早已磨出了血泡,前臂也被禾叶无情地划出了一条又一条血痕,更让我难受的是,我的喉咙开始冒烟,痛得厉害。我吞了吞口水,同时想到了那只要一毛钱的绿豆冰,想到了冷冽、甜美的山泉,但这一切只能是“望梅止渴”,甚至望梅止渴都算不上,因为这么热的天,那卖冰的少年也难敌酷暑,是决计不会来这郊外田野的,而这儿离有山泉的地方也太远太远。我只得提起摆放在田埂上的茶壶,倒满一碗米糟水,一口气喝下去。天气这般炎热,不仅将稻田的水烧得滚烫滚烫,将我摆放在岸上用稻穗遮挡的茶壶也烧得滚烫滚烫。

我喘着粗气坐到田埂上,稻田中混浊的泥水闪着细碎的金光,晃着我的眼,有一阵子我觉得自己差点要晕眩过去。好在一支烟的工夫过后,风终于带着热浪回来了,当它从稻田掠过时,泥水便如鱼鳞一般有节奏地荡漾开去,那些尚未收割的低垂的稻子,也用嘶哑的噪子在风中唱着沉甸甸的歌。

回村的路太远,父亲还没有送饭来,饥饿倒也没有搭上我,但疲惫的身心却让我难以负累。

我抬起头,望望四周,旷野里除了孤独的我,照旧再无一人。但我内心并不觉得孤单,看着眼前尚未收割的一大片金黄稻田,那一粒粒饱满的谷粒,是的,我必须在父亲赶回来前将全部的稻子收割完毕。于是,我忘记了手上的伤痛,用早已起了血泡的右手拿起镰刀,走入淤泥中,继续我的劳作。

在这个酷夏的午后,近五分地的稻子就这样被我一个人全部收割,而且,凭借我一个人的力量,搬禾、打谷,一切进行得顺顺利利。当父亲提着我的中餐匆匆赶过来时,如发现新大陆一般睁大了诧异的眼睛,惊奇地问,孩子,这些稻子,是你一个人收割好的?

看着我自豪的微笑,父亲仍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父亲的怀疑是有理由的,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竟然只用一个中午的时间,就将近五分地的稻子收割好了,这种劳动强度和劳动量似乎超越了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应有的承受力。

但这一切容不得父亲怀疑,因为这是千真万确的。

当多年过后,我怀揣着梦想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故乡的那片田地,我的脚步时常行走在宽阔的街道,脚底下是干净的沥青马路,乡村那种特有的黄泥水不会再沾湿我的鞋子,衣服上也不会再有汗水结晶形成的盐霜,曾经养育我的故乡甚至只能在甜梦中偶尔闪现。但时至今日,我仍对那片田地、那次收割念念不忘,那是因为在那个阳光灼人的午后,收割五分地的稻子对一个孩子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同时,在那个午后,我也惊奇地发现,我已经长大,我不再是那个只会牵着父母的手,嚷着要父母拿钱买书的小男孩了。在我瘦弱的体内,也蕴藏着巨大的能量,这足以让我在人生路上面对许许多多无法预知的磨难和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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