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宇(河南省焦作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水文执法初探
□郭宇(河南省焦作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随着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全省水文基础设施数量成倍增加。如何保护这些工程,并使之充分发挥作用,是摆在每一个水文人面前的一个课题。近几年河南省水文事业全面发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焦作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成立专职水文执法队伍的时机日趋成熟。通过对焦作市水文设施概况、水文执法现状、存在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剖析,简要提出了解决新建水文局水文监察大队的执法思路。
水文;执法;存在问题;措施
水文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文工作,2011年中共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加之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全省水文站布局和功能不断完善,水文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水文监测能力大幅提升,水文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水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水文在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生态环境修复、饮水安全保障、水土流失和突发性水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
2012年以来,焦作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水文测报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监测手段日趋现代化,监测环境逐步改善,工程建设和队伍建设都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基本水文站2处、巡测站16处、水位站3处、遥测雨量站144处、人工墒情站6处、自动墒情站6处、移动墒情站30处、自动地下水观测井60眼、水质监测站52处(地表水11处、地下水30处、入河排污口11处)、水生态流量监测站4处。
焦作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执法任务由综合科和两个业务科室(水情测验科、水资源科)联合抽调人员完成,执法重点为查处破坏水文测报设施及监测河段等违法行为。单位严格按照水政监察制度开展工作,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实行日常执法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水行政执法的重点水工程、重点部位、易发案部位开展执法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并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跟踪和复查,严防违法行为的反弹;对拒不纠正的联合焦作市水政监察支队执法,坚决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焦作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成立以来,共查处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桥梁、临河建筑物非法侵占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筑项目案件2起,查处在水文检测保护范围内种植阻碍水文测验林木的河道清障案件3起,查处破坏、侵占、毁坏水文设施等行为的案件3起,挽回经济损失约30万元,依法保障了水文测验环境安全,确保了水文工作的正常开展。
焦作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文监察大队目前还没有挂牌成立,执法主体不明确,不能独立开展执法工作,只能联合焦作市水政监察支队或省水文监察支队执法。由于不能独立办理案件,也造成了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取证、下达文书、案件执行、整理案卷等工作经验不足。
全市水文设施数量大,站点分散,需要巡查的河段、巡回测站点多达200余处。加之多数水文设施布设在人烟稀少的地段,交通不便,执法巡查耗时费力,全面巡查一次至少需要10 d。执法人员不足,特别是专职执法人员的缺乏严重影响正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活动的开展。
由于水文执法大队还未挂牌成立,工作不够理顺,执法装备建设也较为落后。目前,仅有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和照相机等少量简易执法设备,还缺少执法专业车辆和执法专项经费等。
水文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水文数据与水利建设、防汛抗旱乃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都息息相关。但是水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足,整个社会对水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很少有人能认识到水文工作对个人生活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
保持水文设施和监测环境完好,是提供准确水文数据的基础。水文观测设施大多露天布设,位置偏僻,加之群众对水文设施的认识不足,法制意识淡薄,经常发生工程建设和日常活动损坏水文设施的情况。焦作市近几年发生过的2起非法侵占河湖岸线利用、3起种植阻碍水文测验林木及多起因群众修房盖屋遥测雨量站遭破坏或无法正常工作被迫迁站的案件,都严重妨碍了水文工作的正常开展。
建立水政监察机构、配备水政监察人员是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水事案件的前提。焦作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已有3人参加了河南省法制办和河南省水利厅举办的执法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这为执法队伍正式建立创造了条件。同时,单位每年都参加河南省水文局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并注重加强日常培训,积极为队伍成立储备人才和执法力量。目前,已经向省水文水资源局和省水政监察总队提出申请成立水文执法大队,通过组建队伍,明确水文行政执法的管辖范围和工作重点,同时落实专职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加快队伍组建工作,重点抓好队伍组建和人员引进,并适时全面开展水文执法工作。
通过规范化建设提高水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完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在法律基础、专业素养、执法实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引进法律专业人才,推动执法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发展。二是着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水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对重要的常用的工作制度和完善的水行政执法程序统一上墙进行公示。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参加案件评查会议和培训,学习先进经验,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提高办案技能。三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想方设法争取资金,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及时落实必备的执法设备,为执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河南省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日”等节点,到重要的测站和水文设施较为集中的村庄开展宣传活动,在水文站周围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宣讲水文工作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性、水文工作对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以及水文设施受到法律保护,擅自损坏水文设施的法律后果等。通过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引导群众主动爱护水文设施。
在每年的汛期、水文设施损害高发期,在违法行为易发地段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方案,细化排查计划,确定巡查区域、路线和责任人,以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非法采砂、种植高杆作物、损坏水文设施等为重点,展开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进一步树立水文执法的鲜明形象,维护良好的水文监测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河南省水文条例》均已颁布实施10多年,为水文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随着水利改革发展的深入,以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水文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作用更加突出。随着河南省水文事业的全面发展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的推进,焦作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成立专职水文执法队伍的时机日趋成熟。下一步,将在省水文水资源局、省水政监察总队的指导下,加快水文监察大队的建设步伐,努力建设一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工作得力,能力突出的水文执法队伍,为水文测验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薛建民,黄河水文水行政执法的探索[J].人民黄河,1994(10):50-51.
[2]邓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促进水文事业发展[J].中国水利,2017(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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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8853(2017)11-0035-02
2017-9-1
编辑: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