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会计师和律师一直承担着维护经济利益、保障经济权利的重要职责,目前已经成为社会中的热门职业。如今,会计师和律师开始以跨专业合伙的形式出现在社会领域中,他们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开始呈现出职业融合的趋势。由此一来,如何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对财经类高职院校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先分析我国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现实障碍,接着提出财经类高职院校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对策,意在起到抛砖引玉之用。
关键词:财经类高职院校 会计和法律复合型人才 培养策略
一、前言
进入新世纪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使得我国的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这种形势下,如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如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会计师和律师一直承担着维护经济利益、保障经济权利的重要职责,目前已经成为社会中的热门职业。如今,会计师和律师开始以跨专业合伙的形式出现在社会领域中,他们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开始呈现出职业融合的趋势。由此一来,如何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对财经类高职院校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先分析我国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现实障碍,接着提出财经类高职院校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对策,意在起到抛砖引玉之用。
二、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现实障碍
1、缺少生存空间
众所周知,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发展阶段,在调查某项经济犯罪时,通常是由检察院主导,再聘请国家审计人员从中予以一定帮助。这就使得法务会计在现实环境中缺乏足够的生存空间,这种环境制约导致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似乎没有用武之地,也导致法务会计专业缺少丰富的理论研究,进而影响财经类高职院校顺利建设相关的教学体系。
2、课程简单叠加
会计与法律復合型人才要具备会计专业和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将这些知识融会贯通,为现实服务。但从目前来看,我国还没有普及结合市场需求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机制。笔者曾经对一些已经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的财经类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进行过调查,发现这些院校的课程设置存在重叠性,基本以会计学和法学课程为主,再涉猎司法鉴定和审计学等相关课程,缺少足够的特色,容易导致专业课程设置出现“大杂烩”现象,不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3、师资力量薄弱
教师是学生的领路人,承担着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重要责任。要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需要教师就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为学生树立榜样示范作用。但从目前来看,财经类高职院校中极度匮乏既精通会计、又熟悉法学知识的复合型教师。师资力量的不足直接影响到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另外,教师习惯在教学过程中采取“满堂灌”的传统教学法,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更是导致人才培养质量大打折扣。
三、财经类高职院校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对策
财经类高职院校要想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明确培养目标
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有利于财经类高职院校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结合社会发展情况,笔者认为会计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应该界定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会计、法律、司法会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从事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文证审查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笔者认为,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应该具备扎实的会计和审计知识,熟悉经济犯罪的各种手段;掌握商法、民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掌握司法会计知识,了解司法会计检查和鉴定的各种技巧;还要掌握计算机技术,因为21世纪是网络时代,会计和法律复合型人才要善于利用计算机软件分析和评价财务数据;另外,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自律保密、客观公正、爱岗敬业。笔者认为只有具备这些基本知识和素质,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才能在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价值。
2、完善课程设置
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在我国还不是特别成熟,也没有特别完善的课程教材做支撑。所以财经类高职院校应该制定自己的校本教材,根据社会发展需求,设置完善的专业课程。笔者认为,财经类高职院校为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提供的课程应该包括四个模块:一是会计学方面的课程(包括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二是法学方面的课程(包括税法、民法、经济法等);三是核心课程(包括司法文书、司法会计检查、职业道德培育等);四是辅助课程(包括金融、信息技术等课程)。这四个模块的课程内容要循序渐进地展开,帮助学生稳扎稳打地学好相关课程,学有余力的学生还可以选修其他课程,以此拓展自己的见识。
3、优化教学方式
财经类高职院校优化教学方式势在必行,要着眼于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首先,教师可以引入案例式教学法,利用学生比较熟悉的财务会计资料导入新课程知识,引导学生提高对法律会计实务操作的直观认识。其次,教师要引导学生参与校内实践活动,定期安排学生走进校内实验室自主检查、鉴定典型的经济犯罪案例,为学生提供一个仿真的工作环境,使学生将课堂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在校内实验室中,教师可以组建“模拟法庭”,引导学生利用角色扮演,感受法律会计的全部过程,使他们在逼真环境中掌握收集资料、提取证据、出具意见、参与作证的业务流程,使学生充分调动学习兴趣。再次,财经类高职院校还要与校外司法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建立良好关系,组织学生到这些机构中进行见习或实习,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中积累法律会计实践经验,这对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大有裨益。
4、打造师资力量
要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还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对学生做榜样。首先,财经类高职院校要加强本校教师的队伍建设,对教师加强教育培训,使他们不仅具备扎实的会计学、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财经类高职院校的教师要主动加强自我教育,探索跨学科专业学习。会计学专业教师要抓紧学习法律知识;法学专业教师要尽快掌握会计学知识,还要将知识融会贯通,熟练应用于实践。财经类高职院校还可以派遣部分优秀教师到司法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挂职锻炼,以此快速提升实践操作能力。另外,为了补充师资力量,财经类高职院校还可以在校外聘请司法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的专家走进校园为学生授课,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四、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会计与法律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越来越频繁。财经类高职院校培养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是大势所趋。当然,培养这样的人才不可能一蹴而就。财经类高职院校要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完善课程设置,优化教学手段,还要打造一支良好的师资队伍,从多个方面入手,促进会计和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快速成长,使他们能够为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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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财经类高职院校会计与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席曦(1981—),男,安徽合肥,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讲师,本科,硕士,研究方向为会计学、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