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研究

2017-02-27 16:17温晶
科教导刊 2016年32期
关键词:职业核心能力公安院校培养

温晶

摘 要 近年来,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被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所看重。但是传统的八大模块职业核心能力并不能够完全适应公安院校学生的职业特点,在2016年开展的公安人才培养制度改革,更好地为公安院校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开辟了新天地。

关键词 公安院校 学生 职业核心能力 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16.11.087

随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新兴产业的飞速增长,社会各行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超学历之外的职业核心能力逐渐被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所重视。公安院校作为特殊的职业教育范畴,一直以来是以培养公安机关所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而对于公安院校培养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的研究,是对我国公安院校学生能力定位的一项崭新课题。

1 公安院校职业核心能力的内涵

1.1 职业核心能力的定义

“职业核心能力”也被称为“关键能力”、“核心能力”,最早源于德国学生梅腾所提出的《职业适应性研究概览》一书,1998年,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国家技能振兴战略》中明确提出了:要开发一个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核心能力体系,并将职业核心能力分为与人交流、与人合作、数字应用、信息处理、解决问题、自我学习、创新改革、外语应用等八大模块。人事部在200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国人部发[2003]48号文)中借鉴了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的9项通用能力,分别是: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研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出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①从而将我国职业核心能力体系进行了全新的解析。

1.2 公安院校职业核心能力的界定

公安院校作为特殊的一种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应超越传统的八大模块内容。2015年末,中央六部委联合制定文件,对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提出改革意见,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其中,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重点强调了“突出忠诚警魂培育”。在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前提下,以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作为首要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育管理的全过程,着力提高公安院校学生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②文件中,进一步对强化纪律作用养成、加强警务能力培养、完善质量监控体系等三个方面加以强调,重心依旧围绕着严格警务化管理方面,着重培养学生“令行禁止、英勇顽强、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警察职业精神,而这些精神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新时代公安院校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的精髓。

2 公安院校職业核心能力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整体氛围制约着公安院校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成效。在互联网与各行业加速融合的今天,知识、文化体系等都在快速发展,受到社会整体氛围的影响,学生在进入公安院校之前,更多地存在着不良个性特征,这对职业素养培养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在受到市场环境负面影响和西方腐朽思想侵蚀的同时,有些学生标榜“潇洒人生、梦幻人生、理想人生”,使自己的职业理想变得模糊不清,影响着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与树立。社会整体氛围与学生的家庭环境,必然会制约公安院校严格警务化管理的成效,导致在培养过程中弱化了其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影响了公安院校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培养成效。

(2)定位不清,导致对职业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偏差。目前,有些公安院校对本校学生的职业核心价值观的定位存在着偏差,对核心能力的定位仍不明确,内涵理解仍存在着误区。公安院校学生的核心价值观是否一定要与职业院校相同?公安院校学生的培养,是否要依据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进行实施?在这样的定位不精、理解不明的情况下,如何设定培养措施,采用何种培养手段,以何种方式来保证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实施,都直接影响了公安院校学生职业核心价值观的培养设定。

(3)缺乏科学的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课程教学体系。公安院校普遍没有建立适合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课程教学体系。就目前情况来看,普遍的做法是通过公共基础课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通过警务化管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通过公安专业课程帮助学生实现公安业务知识的积累和警务技能的习得,从而逐渐形成警察意识。这种模式寄希望于开设对应的课程,以实现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忽视了从社会学、教育学角度宏观地、系统地认识职业核心能力,导致专业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被人为地割裂开来。另外,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等活动的系统性、针对性不强,没有将职业核心能力培训很好地渗透其中。③

(4)就业压力影响着职业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公安院校的学生就业压力由来已久,在以“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的信条下培育出来的公安专业人才,在就业压力面前却丧失了应有的激情与信仰。在我国《公务员法》中明令要求“逢编必考”的原则下,这些公安院校的学生要与社会所有的大学生一起在公务员考试中进行激烈的竞争。为此,申论、行政能力倾向测试等公务员考试内容从大一开始便充斥于学生的日常生活之中。在公务员考试的重压下,如何继续开展职业核心能力课程已成为各所公安院校在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时的窘境,在该环境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已在一定程度上缺少了应有的警察职业特质。

3 培养公安院校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途径

3.1 建立支撑公安院校职业核心能力的专业课程体系

首先,课程结构有待优化。在构建课程体系的时候,应对课程进行重新整合,认真梳理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关键因素,并将这些关键因素通过多渠道、多角度的方式向课程进行渗透,课程设置中应将隐性课程与显性课程相融合,以模块化形式开展与设定,才能真正建立起支撑公安院校职业核心能力的专业课程体系。

其次,课程内容亟需整合。在公安教育课程体系中,有特定功能的通识课、专业课平台。在新型课程设置中,应对课程进行重新整合,形成“平台+模块”形式,将职业核心能力课程融入其中,在学科课程中着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在活动课程中则利用第二课堂形式,以培养警察职业核心能力为中心,以顶岗实习、下派锻炼、综合训练等方式,培养与强化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

再次,课程体系实施亟需保障。课程体系的科学制定,必须辅以完善的保障措施。例如: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小班制课堂教学的开展、讨论式教学方法的实施等,都必然成为保障课程体系实施的重要条件。学校在课程体系的制定与开展过程中,应履行好监督管理的职能,以保证课程教学的有效实施。

最后,新出台的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为课程的有效设置提供了坚实的保证。原有公安院校的课程设置中,公务员考试课程占据了较大比重,同时学生对于非公务员课程的学习也抱着“及格万岁”的心态,并不利于课程的设置与开展。随着2016年公安招录改革精神的出台,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将在本校内进行公务员考试,这除了减轻学生就业压力以外,也带给学生了一个新的启示:公安工作的核心能力将为学生的未来带来什么收获?在这样的启示下,公安院校职业核心能力的设置将更加专业、更加具体,也更加完备。

3.2 加强公安院校学生社会化能力的培养

社会化能力是指在社会实践中,践行自我价值的实现能力,即通过公安专业知识的学习深造,努力提高作为警察应具备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具体手段包括:

(1)树立正确的职业意识。根据学生就业情况的调查分析,毕业生的正确定位对个人事业的成功与否有着密切关系,学生应尽早明确个人的职业定位。在职业发展中,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自我价值认知,学生在就业之前,应明晰自己的职业目标与职业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少走弯路,使得自己在职业生涯发展过程中取得卓越成就。

(2)采用恰當的意识培养方式。国家于2009年正式推进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各院校均根据本学校特点,或多或少地开设了相关课程。在课程开展过程中,职业规划课程作为启迪学生职业意识的课程,为学生呈现了一个全新的视野,并取了可贵的进展。在学生社会化能力培养过程中,职业生涯规划的详细设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学生在职业生涯规划过程中,可以通过了解自己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价值观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帮助学生真正实现“人职匹配”。

3.3 增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

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环节比重加大,是近些年公安院校教学改革中出现的一个显著变化。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加大综合训练实践比重。综合训练的增加,可以很好地提升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应用能力。(2)增加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力度,进一步搭建校企平台、校局平台,拓宽学生的实践路径,在实践中帮助学生树立职业核心价值观。

注释

① 李传良.公安院校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及路径选择[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9.

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

③ 冯红新,赵辉.公安高等职业教育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探析[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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