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深化先秦名辩学研究的更优范式
——读《符号学视野下的先秦名辩学研究》
张斌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先秦时期是我国名辩学思想产生和发展的鼎盛时期,秦汉以后几乎沉寂了近两千年。随着近代诸子学研究的兴起和西学东渐的影响,先秦名辩学再度进入到学者的视野,20世纪80年代,我国名辩学研究更是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在这一百多年的研究历程中,我国学者基本上是以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参照系来解读和诠释先秦时期的名辩学,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这种研究范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其合理性越来越受到更多学者的质疑。这说明用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作范式研究名辩学有很多局限性。要深化我国先秦名辩学的研究就要寻找新的范式,陈道德与曾祥云两位教授合著的《符号学视野下的先秦名辩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7年2月出版)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部著作从现代符号学的视野分析了先秦诸子著述中蕴含的名辩学思想,对先秦名辩学作了精辟独到和更有说服力的解读,从而有力证明了现代符号学是深化先秦名辩学研究的更优范式。
《符号学视野下的先秦名辩学研究》全书共十章可分为四个部分。在第一部分(导论)和第二部分(第一章),通过对先秦名辩学逻辑化研究范式得与失的讨论和对符号学基本内容的阐述,指出以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范式研究我国先秦名辩学造成了比附之风盛行和对史料的“过度诠释”,使先秦名辩学的原貌和特色在“逻辑化”中变得模糊不清。而与之相比,以符号学为范式研究我国先秦名辩学有更多的优势。先秦名辩学中的“名、辞、说、辩”并不完全等同于西方传统形式逻辑学中的“概念、判断、推理、论辩”,而有着更多超出西方传统形式逻辑范围的丰富内容。“名”不应诠释为“概念”,而应是语言符号。“名”即事物的名称符号,具有“能指”和“所指”的双重功能。概念是反映事物属性的思维形式,仅仅是名的“所指”。以“概念”释“名”,就失去了名的“能指”功能。而汉语言文字是表意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的结合体,即笔画形状和意义融为一体,失去了“能指”就不成其为“名”了。再如“辩”,也不能比附为形式推理,而是语用推理。先秦名辩学中的“辩”是一种言语行为,是辩论双方既各自用话语陈述自己的见解又反驳别人意见的行为,既关涉辩论者又有赖于语境,应属于语用学的范畴。先秦名辩学中没有涉及推理形式有效性的问题,其所讨论的推理都是语用推理,而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中根本没有研究语用推理方面的问题。但符号和语用推理在符号学中都给予了充分的研究。据此,该书建构了符号学这一新的、更优的深化先秦名辩学研究的范式,更客观地展示了先秦名辩学固有的符号学特色。正如同李先焜先生在为该书所作的“序”中指出的:“两位作者提出从符号学视野研究先秦名辩学,是具有理论根据与事实根据的。”
《符号学视野下的先秦名辩学研究》不仅建立了以符号学研究先秦名辩学的范式,而且在符号学的视野下对先秦名辩学思想展开了具体的分析和系统的阐释。该书的第三部分(第二至五章)用符号学范式研究了我国先秦的名学,从“名的实质、功能和分类”、“名实关系及其规范”、“命名理论”、“名与名之间的关系”等几个问题层层展开;第四部分(第六至九章)用符号学范式研究了我国先秦的辩学,从“辩的对象、功用和分类”、“辩的原则和要求”、“辩的方法与谬误”、“先秦辩学余论”等几个问题逐步论述。从章节的安排可以看到,与以往研究先秦名辩学的著作多以人物为线索不同,该书是以问题为线索的。这使得对先秦名辩学研究的问题意识更强、更集中,研究思路更清晰、更有条理性。阅读此书,我们能够更清晰地看到先秦名辩学的发展全貌。在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阐释过程中,该书详尽地占有材料,极其细致地分析材料真意,并从符号学的角度予以全新的解读,使得对问题的论述既有翔实的材料支撑,又具有新的视野和理论深度。例如,用西方传统形式逻辑的观点解读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不论怎么解释,都让人觉得有些别扭。该书用符号学理论解读这一命题,就让人们觉得合情合理。从符号学角度看,这个命题不是讨论“白马”与“马”这两个名称所指之间的关系,而是讨论能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该命题蕴含的是名与名之间的相对独立性思想,表达的是“白马”这一兼名与构成它的“白”、“马”单名之间的相非、相离关系。
《符号学视野下的先秦名辩学研究》超越西方传统形式逻辑的视野,为深化我国先秦名辩学研究寻找到了符号学这一新的范式。它基于对原典的客观解读,立足于名辩学的本性,以符号学作为工具去严谨的分析和论证名辩,使得先秦名辩学中更多新的材料被发掘,更多新的内容被呈现,一些命题被重新认识,一些名辩家的地位被重新评价,展示了先秦名辩学的原貌和特色,开启了一种以符号学范式研究先秦名辩学的新思路和新格局。
[责任编辑:黄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