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记》中婚恋故事的社会文化解读

2017-02-23 09:52徐晓元
关键词:搜神魏晋婚恋

徐晓元

(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搜神记》中婚恋故事的社会文化解读

徐晓元

(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搜神记》是魏晋志怪小说的代表作,其中婚恋故事格外引人关注。这些故事在很大程度上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文化心态,也有干宝主观创作意图的呈现。以《搜神记》中的婚恋故事为考察中心,对其中女性、男性形象作深入解读,对干宝的创作意旨深入发掘,可以从新的视角更接近真实地认知魏晋时代的人间百态、社会风尚与思想观念。

《搜神记》;婚恋故事;干宝;社会文化

据李剑国先生的考证,《搜神记》的创作当始于东晋元帝司马睿建武元年(317年),干宝以著作郎的身份修国史《晋纪》,直至咸康二年(336年)去世[1]282。干宝身仕两晋,又做了20年充分准备,《搜神记》自当包罗万象,内容充实,底蕴丰厚。李时人先生曾指出:“人类文化和社会生活几乎所有方面都可以在小说中得到反映,在这个意义上说,小说可以说是用美学方法写成的历史——风俗史和心灵史。”[2]145作为魏晋志怪小说的代表作,《搜神记》展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涉及情感与婚姻的故事近40篇,这些故事格外动人。其中,男女主人公或为人、或为神、或为鬼、或为妖,组合成光怪陆离的世界。

干宝自述《搜神记》的创作动机是“发明道之不诬”,并以史书的方式加以实录、整理[3]2151。因此,《搜神记》中的故事虽然有民间想象的传统,但也有干宝的主观创作意图,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当时社会文化心理的投影。将《搜神记》中的这些婚恋故事置于魏晋文化的大背景下,不难看出,在男女主人公身上发生的故事、展现的情感、纠结的矛盾,正是魏晋大变革、大动荡时代世风、人情的体现。通过对这些人物身上时代内涵及其局限性的深入探究,可以窥见魏晋时代的社会文化心态,对《搜神记》编撰者干宝的创作心态也能有所探知。

一、女性自主意识的萌发

东汉末年,随着经学的衰微,儒家思想意识形态受到了极大冲击。受其影响,人的主体意识更加自觉,个性得到充分的张扬。魏晋以来的世风人情,更进一步表现为人们蔑视礼法,顺乎自然,适情任性。《搜神记》婚恋故事中,女性形象格外生动,正在于这些女性多表现出较为鲜明的个性特点与传奇色彩。这些女性自觉地追求理想爱情与婚姻,在家庭与社会中展现才能与见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社会女性的精神风貌。

在一系列婚恋故事中,女主人公不管是现实女性、女神、女鬼还是女妖,在理想爱情和婚姻的追求中,常常表现出主动的姿态,这正是时代自由开放的风气中结出的花朵。以卷三《弦超》中的神女知琼为例。神女知琼以梦的方式向弦超交待自己的身份,而后知琼下凡来寻弦超,两人维系七八年的夫妻关系。甚至弦超娶亲后,知琼也是“分夕而寝,夜来晨去”[4]17。然而,弦超泄露了神女的秘密,使得知琼非离开不可。于是知琼赠物、赠诗后,与弦超挥泪而别。五年后,弦超与知琼再次相见,感怀于弦超的痴情,知琼与之重修旧好。在整段关系中,知琼是主导者,结缘、断交、再续前缘,均是以知琼的意志为转移。这种主动,在人与妖的婚恋故事里,更为大胆和直白,阿紫、鼍妇、猪臂金铃等无不如此。狐魅阿紫多次主动招引王灵孝,“暮辄与共还其家”“乐无比也”;鼍妇则是“自乘小船来投福”“遂入就福船寝”[4]223-225。民间故事中,异类女性在性爱上表现出主动积极的态度,无疑与当时民间礼教的松弛、女性在婚恋关系中自主意识的萌发有极大关系。还有一类故事较为特殊:在违背了女主人公意愿的婚恋关系中,她们通常表现出不顺从与反抗。卷十四《毛衣女》中,神女因衣服被人间男子窃取而无法回到仙界,被迫嫁给人间男子并育有三女。但在找到衣服之后,神女对这种违背意愿的婚姻毫不留恋,立即离去。卷十六《紫玉》更是情调凄婉的爱情悲剧。吴王夫差之女紫玉因不得如愿嫁心仪男子,郁结而亡。三年后,韩重归来,已经为鬼的紫玉不再受礼法约束,终于破墓而出,与韩重完成了夫妻之礼。在《搜神记》婚恋故事中,女性对理想爱情与婚姻的追求,成为这些故事的主旋律。这些女性在婚恋关系中始终处于主动地位,正是这个时代重自由意识、重个性彰显的呈现。

传统女性在封建社会总是依附于男子而生存,然而,《搜神记》中的女性除了寻求爱情婚姻关系中的主动地位外,也在家庭和社会中寻求独立、平等与尊重。卷十一《邓元义妻更嫁》中,邓元义妻不堪婆婆虐待,被休后另嫁。对于自己离婚另嫁一事,她坚信自己没有过错。当儿子不理解时,她毅然与儿子断绝往来。邓元义妻对自己改嫁的认识,及其改嫁后的自尊自爱,体现出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卷十六《苏娥》中,守寡的苏娥由于无父母兄弟,就与婢女一同经商以维持生计。虽然最终苏娥不幸被杀,但她也表明女性在婚姻中可以独撑门户。卷十九《李寄》中,李寄主动要求献祭于蛇,实则为了代替男孩为父母分忧。当她斩蛇后,在洞中发现九年来献祭的女子遗骸,感慨这些女子的“怯弱”导致了不幸的结局。而李寄有勇有谋,凭一己之力,保护乡亲,也为自己赢得姻缘,为家人赢得荣耀。以上这些女性,不再是过去那种唯男人是从,完全处于从属地位的女性,而是自尊自强,努力寻求自我生命的价值,试图独立把握自己命运的女性。

社会的动荡与变迁,使得礼法松弛,女性更多地参与社会生活。而魏晋以来施行的屯田、占田等土地制度,都保证了妇女可以占有并经营土地,保证了其经济地位和经济基础[5]226。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提升,使得女性在婚恋关系中逐渐有了自主选择的权利和自立自强的勇气。《搜神记》中的故事多来自民间,它塑造的女性形象正是这个时代女性的缩影,反映出魏晋时代女性地位的上升,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对女性个性张扬的接受与赞许。

二、男性重欲重情的体现

《搜神记》婚恋故事中男性形象由于较为单一和被动,因此常常被忽略。而事实上,在对这些男性形象只言片语的描绘中,我们同样可以窥见魏晋时代特殊的社会文化讯息。《搜神记》婚恋故事中,男性多为出身中下层的寒门子弟和平民,他们的品格并不完美,行为也并非不可挑剔,但是,他们几乎每个特性都有现实的影子,符合这个时代中下层平民阶层的历史真实,展现出他们在婚恋中的价值取向。

(一)重欲

《搜神记》婚恋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基本无视“妇德”的择偶标准,从不避讳对实利的向往与对美色的贪恋。重新审视《搜神记》中的人神婚姻,就会发现几乎无一不是这样的叙事模式:女神主动示好,然后女神或赠予宝物给男子,或帮助男子完成既定任务,或给男子优越的生活,或带着男子一同升仙。人鬼婚姻中如《谈生》《崔少府墓》等,除雷同于人神婚姻的部分外,还常常加设这样的结尾:男子常常被出身高门的女鬼的家人认作女婿,然后名利双收。考察其背后的原因,莫过于受这个时代婚姻观念的影响。

魏晋时期门阀等级内婚制盛行,严禁不同等级之间的婚配,社会对男子的品评也将其婚姻列为重要标准。陈寅恪先生曾就此而论:“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6]550如此一来,如何缔结一门利益最大化的亲事,成为当时社会生活中紧要的头等大事。通过婚姻获取世俗的利益,这是魏晋时代特殊婚姻制度下,男子对于婚恋关系的期许。“豪门大族以联姻把家族或利益集团捆绑起来,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升斗小民则期望攀上高枝,改变自己的命运。”[7]56《搜神记》中的故事多出自民间,更多是寒门子弟有感于高门婚娶的艰难,于是幻化出了一个个高贵女性的主动追求的故事,以满足男性的心理期待。一旦女方以利相诱,男子们往往欣然从之。

此外,《搜神记》中男性的“重欲”还表现在对女性外在美貌的要求上。在女性形象出场时,男子首先注意到的常常是样貌,如知琼“嘉其美异,非常人之容”[4]17;谈生的鬼妻“姿颜服饰,天下无双”[4]202;阿紫“好妇形”,等等[4]423。更有甚者,卷四《河伯招婿》中,男子因醉酒而稀里糊涂地步入了仙地,被河伯邀去并招之为婿。男子“知神,不敢拒逆”,但他心中不停地猜疑、思虑,直到见到了妻子“姿容婉媚”,才安下心来[4]17。

在《搜神记》婚恋故事中,男性常常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来实现自己欲望,丝毫不加避讳地表达对实利的追求与对美色的贪恋,这也是魏晋时代重欲、重利的世风人情的体现。

(二)重情

宗白华曾指出:“晋人向外发现了自然,向内发现了自己的感情。”[8]21任情任性是魏晋以来的士人风习,文人士子的情感化倾向也影响到世风人情。《搜神记》中多篇婚恋故事都有对男子“情深”的描绘,如前文所说,这些故事来自民间,它表明“情感”在当时人们心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搜神记》卷十一《韩凭妻》中,韩凭妻被夺走后,韩凭表现出对妻子的一往情深,并率先自杀而亡。卷十五《王道平》中,道平在返乡得知父喻另嫁身死后,哭吊于父喻坟前,正是这份真情使得父喻有了复生的机缘。卷二《营陵道人》中,夫妻恩爱而女方先逝,丈夫为了再见到妻子,向道人请求“愿令我一见亡妇,死不恨矣”。后又以身涉险,与妻子地府相见,款款深情令人动容。前文所述弦超,在与知琼分离后,“忧感积日,殆至委顿”[4]17。而卷十六《钟繇》中描写,在明知幽会女子非善类的情况下,钟繇却“意恨,有不忍之”[4]206。

《搜神记》的“重情”绝非孤例。《世说新语》记载王戎丧子后,倍感伤悲地感叹“情之所钟,正在我辈”[9]349。这种感叹有论者认为:“正抒写了魏晋士人的集体无意识。”[10]魏晋时代士人尚情,世风尚情,而“情深”展现得最为充分的领域还是爱情、婚姻、家庭、伦理交织的复杂世界。《搜神记》中的婚恋故事,在这个崇尚率性任情的年代里,自然不乏深情。但其中男性主人公的深情流露更难能可贵,它更进一步验证了这个不讳言“重情”的年代,同时也为光怪陆离的小说世界增添人情人性之美。

(三)对女性的矛盾心理

《搜神记》的婚恋故事中,男性在面对不同身份的女性时,常常呈现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态度,凸显出他们矛盾的心理。对待神女,他们常常表现出顺从姿态,自觉地将主导权转让,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寒门士族高攀了名门望族女性后战战兢兢的心态;对待鬼女,他们常常表现出配合的态度,享受着鬼女不凡的身世和美丽多情带来的巨大实利;对待妖女, 他们则表现出抗拒与打压的态度,即使有过温存时刻,一旦发现其为异类,则绝情断义。面对现实女性时,他们多表现出较为理性与客观的态度。如邓元义谈及自己再嫁的前妻时,“此我故妇,非有他过,家人遇之实酷,本自相贵”[4]143,态度真挚而恳切,传递出对前妻的肯定与尊重。卷十一《史满女》中,零阳郡太守史满之女爱慕书佐,饮水有孕生儿。史满并未怪罪,而是寻出书佐,将女儿嫁之,表现出宽容与豁达。相比之下,卷十一《断头语》则略显残酷。渤海太守史良有相好女子,但当婚姻不成时,他不念旧情砍下其头以泄愤。

《搜神记》婚恋故事中男性对女性变换不定的态度,正是在男权话语下,对女性自觉意识的接纳与限制的矛盾的反映。

三、干宝对儒家伦理观的宣扬

在探讨《搜神记》婚恋故事的社会文化底蕴时,干宝的创作动机与经历不可忽略。《晋书》记载,干宝曾向名士刘惔出示《搜神记》,“惔曰:‘卿可谓鬼之董狐’”[3]2150。董狐是孔子赞扬过的史官,有人认为此为刘惔赞扬干宝。但据李剑国推断,“其实是讥讽干宝以史家实录的态度对待鬼神荒渺之事”[1]282,这主要是由于二人思想志趣存在着巨大差异。刘惔是玄学名士,为人不拘礼法,任情放诞,不关心鬼神之说;而干宝则“‘性好阴阳术数’,而又安于礼法”[11]。干宝身为礼法之士,对任情放诞的世风自然有所保留,因此在《搜神记》的婚恋故事中,干宝的儒家伦理观不时呈现。

按照儒家的婚姻规范,必须遵从父母之命,方可约为婚姻。《搜神记》中的婚恋故事大多有父母之命因素在其中。如卷一《董永》,后世的戏曲中大多是写织女私自下凡嫁与董永,而《搜神记》恰恰相反,织女特别向董永说明“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4]15,可见董永和织女的情缘是遵从天帝之命;卷一《杜兰香》中,仙女杜兰香下凡追求张硕,也是奉母命而来;卷十一《崔少府墓》中,卢充娶崔少府家鬼女,是死去的父亲为其提亲在前;而在现实世界里,邓元义妻被迫离婚,也是因为婆母的不喜和虐待。这表明,不论是神、鬼、人,都受到现实婚俗惯例的制约,即使神与鬼的世界充满虚幻的色彩,依然要在形式上遵从凡间的铁律。父母之命限制着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与自由,它可以成为促成姻缘的金科玉律,也可能成为棒打鸳鸯的无情法则。如紫玉与韩重的悲剧,便是现实中专制、粗暴的家长夫差强行造就。

儒家的伦理传统对“孝道”格外提倡。干宝在《搜神记》中大量收录有关孝道的故事,即使是婚恋故事,也常有“孝道”色彩。织女正因为董永“至孝”而下嫁;卷十一《杨伯雍》中,杨伯雍也因为“性笃孝”得到天神护佑,能种玉,也因此赢得良配;东海孝妇,有孝行却被冤杀,引得人神共愤,“郡中枯旱,三年不雨”。特别是在卷十八《田琰》中,讲述了一个违背“孝道”招致灾祸的故事。有狗精冒充田琰,乘其居丧守墓,奸淫他的妻子。田琰发觉后,诛杀狗精,而其妻子也羞愤自杀。田妻虽不幸可悲,但她毕竟在守孝居丧期间未能恪守孝道,才被骗失贞,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作品在鞭挞精怪淫邪无道的同时,显然也在宣扬要恪守“居丧守孝”的封建传统。

儒家行为规范强调女子在婚恋中“贞德”。在《搜神记》婚姻爱情故事中,对于女子忠贞特加赞美。卷十一《望夫冈》中,青年男子陈明为救未婚妻梅氏而亡,梅氏誓不嫁人,常登冈而望其夫,歌颂了女子对爱情的忠贞。卷十五《贾文合》中,贾文合被司命误抓后放回,路遇弋阳令之女,结伴而行。贾生几次提出“愿交欢于今夕”,弋阳令女以“女子以贞专为德,洁白为称”的理由拒绝[4]180。作品借弋阳令女之口,对女子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道德要求。而卷三载王旻的妻子与人私通欲谋害丈夫,卷十一载道旁女子与人私通谋害丈夫,都是不守“贞德”极端的反例,而二女都因此受到了惩罚。

按照儒家的礼节规范,婚约一旦缔结,必须守诺遵从。《搜神记》适逢魏晋社会礼法崩坏之时,但在其婚恋故事中,却多次强调了婚约的神圣不可违。卷二载谢尚与家中婢女私通,并盟誓“不再婚”,后谢尚违背誓约以致终生无子。卷四载吴郡太守张璞的子女游观庐山山神庙时,婢女戏言将其女儿嫁于神灵,庐山君托梦结下儿女亲事,船到江中不发,张璞妻子偷偷将张璞亡兄的女儿投入水中履行婚约。张璞认为这样的行为“吾何面目见于当世也”,亲自将女儿投入江中。庐山君感其义,“悉还二女”[4]49。卷五《蒋山神庙戏婚》中,神庙内戏谑中许下婚约的三位官宦子弟,受到惩罚,皆“经少时并亡”[4]59。

考察当时的社会背景,两晋虽然玄佛盛行,儒学衰微,但官方倡导的始终是儒家的伦理观。作为奉诏修史的礼法之士,干宝将官方思想意识形态带入同样被他视为史书的《搜神记》中,也就不足为奇了。据此推知,《搜神记》中的婚恋故事蕴含着浓厚的儒家观念,当是干宝有意为之,以匡正时俗。然而“搜神”故事毕竟并非完全干宝自己的创作,它有着浓郁的民间色彩,不免被时代的大潮裹挟前行。

《搜神记》向来被视为魏晋志怪小说的典范,其中婚恋故事尤其引人关注。究其原因,正在于它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形象,曲折的故事,展示着这个时代的情与欲、世风与人情,彰显着别开生面的“人的觉醒”,也纠结着固守礼法与任情放诞的矛盾与冲突,是映射魏晋时代社会文化的一面镜子。

[1] 李剑国.古稗斗筲录[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2] 李时人.全唐五代小说[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

[3] 房玄龄.晋书:第4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 干宝.搜神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9.

[5] 高敏.魏晋南北朝经济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6] 陈寅恪.元白诗歌笺证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7] 邓裕华.《搜神记》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8] 宗白华.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9] 徐震堮.世说新语校笺[M].北京:中华书局,1984.

[10] 贺根民.人格情感生活:魏晋风度三维度[J].天中学刊,2016(4):75-79.

[11] 张庆民.《搜神记》研究二题[J].文学遗产,2008(4):40-49.

SocialandCulturalAnalysisoftheMarriageandLoveStoriesinAnecdotesaboutSpiritsandImmortals

XU Xiaoyuan

(Chengyi College, Jimei University, Xiamen 361021, China)

AnecdotesaboutSpiritsandImmortals, as a representative fiction novel in Wei-Jin Dynasties, its marriage and love stories are especially remarkable, which greatly represent the social culture and creation intention of its author Gan Bao. Based on these marriage and love stories, this article makes a deep analysis of the image of male and female, so as to explore the customs and values from a new perspective.

AnecdotesaboutSpiritsandImmortals; marriage and love stories; Gan Bao; social culture

2017-08-01

徐晓元(1979—),女,安徽亳州人,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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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菊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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