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何毅君
不忘初心 做深化财政改革的呐喊者和实践者
——访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监察专员臧雪涛
●本刊记者 何毅君
岁末的古都南京,寒意刺骨。在窗明几净的江苏专员办七楼办公室,臧雪涛专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低调而内敛的臧专员用会心的笑容,拉近了与记者的距离;关切的话语,仿佛冬日暖阳,使人忘记了金陵的严冬。快速而简练的言语,切中问题的要害;直面困难的勇气,敢于改革的锐气,勇于当担的豪气,使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沉稳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坚持改革的韧性,为江苏专员办深化财政改革工作做了最好的注脚。“行胜于言”、“闯出一条路来”、“让别人尊重你的人格而不尊重你的权力”,这些平实的语言,在臧专员娓娓道来中却让人振聋发聩。其高远的心性、磊落的胸怀,推动财政改革的理想与情怀,跃然纸上,让人蓦地想起了一集句诗“仍有豪情似旧时,一蓑烟雨任平生”。
记者:专员办自上而下的改革大幕徐徐拉开,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两年多来,转型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诸如顶层设计需进一步优化、专员办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等纷繁复杂的问题,亟待解决。请谈谈您对进一步做好专员办转型工作的思考。
臧雪涛专员(以下简称臧专员):专员办工作转型,对加强财政管理具有深远意义。转型后,专员办在提供基础数据、参与预算编制审核等事前事中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转型工作比较仓促,加之财政部内业务司局和地方财政厅局对专员办转型的理解、认识和支持力度不一;专员办本身也存在惯性思维和模糊定位,对以何种姿态融入财政预算管理还缺乏清晰认识。同时,专员办现有的力量,疲于应付各种“规定动作”,存在大量忙而无序、忙而无效的现象。专员办作为派出机构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从目前管理方式来看,既有业务司到基层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到基层部门的纵向管理,又有各专员办以地域为主的横向监管,效果应该是“1+1>2”的。但由于财政管理涉及方方面面,真正达到这种“1+ 1>2”的理想效果,尤其是充分发挥专员办的职能作用,至少还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着力,全面深入地推进专员办转型工作。
其一,要进一步理顺专员办管理和工作机制。从有利于财政管理和长远发展的角度看,专员办应更名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管理监督局,赋予其就地强化中央财政管理与监督职能,除了目前所设立的内部处室外,应加挂国库支付分中心,集中管理所在区域中央财政支出资金。这样就从体制上、机制上确保了专员办工作机制长效化,也有利于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迅速贯彻和使用,有利于制定掌握政策和分配资金的部机关及时准确把握基层情况,更好地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其二,激发改革活力,鼓励各专员办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专员办职能明确和工作流程确定后,应充分发挥各专员办的主观能动性,因地而异、因事而异主动开展工作,鼓励百花齐放。创新的终极目标是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通过动态监控、过程控制和威慑作用,实现无缝隙对接部里的管理工作,促进财政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切实履行中央财政监管和派出机构职能。
记者:当下,专员办工作中存在着人少事多、监管面大、监管对象众多等现实困难,如何使专员办改革更加精准,监管效果更加突出,既需要专员办人锐意改革,又需要借助现代化信息手段,提高监管质量。请结合预算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谈谈江苏专员办的改革经验。
臧专员:改革最重要的是思想和观念的改变,在旧制度上修修补补,不破不立,于事无补。我们的改革就是要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大胆创新。比如中央财政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就存在着“一拨了之”或者“一拨不了了之”的现象,执行结果怎么样、资金使用效果如何?财政部各业务司局掌握不准、控制不住;审计的事后监督职能决定了其在执行过程中不应去管;地方政府由于本身利益诉求不同,也不能完全依赖他们去管。如何发挥专员办作为中央财政派出机构贴近基层、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强化中央财政预算执行的控制?这是一个亟待破解的课题。
我们办总结前些年工作得与失,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将专员办与地方财政部门、资金使用单位联系起来,紧紧抓住资金流和实物流,形成动态监控、过程控制的监管链条,使专员办的预算监管工作有效补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试点初期,我们选择了46个项目,涉及12个市县、5大类资金,涉及金额35.9亿元。2016年10月下旬,扩大试点范围后将316个资金项目纳入试点范围,涉及全省110个市县区、45个省直部门单位,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2.64亿元。尽管推动预算执行监管难度很大,但我们牢牢抓住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端这个 “牛鼻子”,管理成效已初步显现。
其一,较好地传导了财政管理压力。试点中,针对省市县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核查和处理,使地方财政部门、资金使用单位普遍认识到,中央专项资金和项目确实是“有人管”。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市县财政局、项目单位真实地感觉到,以后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了,而是要更加注重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其二,能够及时掌握并反馈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地方财政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在线填报资金和项目建设数据,可以及时掌握有关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并纠正资金违规分配、资金转拨滞缓等使用管理问题,提高了监管效率。同时,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反馈给部内业务司局,促进预算管理更加科学。
其三,健全了专员办日常预算监管机制。我们与地方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建立了日常的工作联系机制、数据定期报送机制、监管情况反馈机制、提醒督促机制,深化了日常预算监管工作。借助这一机制,也为地方财政部门掌握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深化财政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对资金使用单位及时足额获得财政资金提供了帮助。
“开弓没有回头箭”,对于这项改革,我们砥砺前行,努力实现 “三个全覆盖”:
——对全省市县区全覆盖,涉及13个设区市、42个县(市)、57个市辖区,三级财政共计112个财政局;
——补助类支出、补贴性支出、奖励性支出、其他;
——对主要行业的全覆盖,所有对口业务司、省财政厅所有对口业务处、省主要职能主管部门。
同时,建立专员办与省财政厅、市县财政、部分主要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县政府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记者:《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财预〔2016〕38号,以下简称《意见》),是深化专员办转型和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围绕《意见》,江苏专员办做了哪些有益的尝试?
臧专员:《意见》对专员办转型到位和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作了进一步的精准定位,指明了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我们要准确理解《意见》的要义,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江苏办根据人少事多的状况,突出专业化和综合性,以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单位为要务,结合江苏省情,对财政管理流程进行微调——实行业务归口管理,调整和优化了内设处室职能。
业务一处负责财政收入监管,除了原有的老一处的收入监管工作外,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收入的真实性,防止财政虚收空转。
业务二处负责全省516户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实行业务全覆盖,解决了原来多头进户,操作不一致、解释口径不一致、动态监控不一致的问题,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业务三处负责中央财政支出监管,集中管理中央对江苏转移支付资金。以全过程、动态监控的中央财政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为抓手,对中央在江苏转移支付实现了全覆盖监管。
业务四处负责对全省金融机构实施财政金融监管,重点做好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
监督检查处负责会计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满足资本市场主体对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需求。同时,重点关注国企改革和财会法规落实情况。
调整后的处室职能,减少了管理链条、聚焦主业,精干高效,更加突出为基层服务的要求。从试行的效果来看,较为理想,实现了预期。同时,兼顾各处室的业务量,我们均衡科学调配力量,做到人尽其才。通过科学有效的职能调整,监管效能大大提高。
记者:专员办作为中央派驻单位,既要发挥就近监管优势,坚定地维护中央财政利益,又要积极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从责任与担当来看,专员办如何处理这两者的关系,使这两个工作相互促进?在这一方面,江苏专员办有哪些有益的探索?
臧专员:既要坚定地维护中央财政利益,又要积极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这不但是我们开展监管工作的目标,也是我们处理各类问题时把握的一项基本原则,二者不可偏废。近年来,我办一手抓预算监管履职尽责工作,一手抓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创新方法,得到了江苏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多次好评,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其一,聚焦财税热点问题,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密切关注“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等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针对财政存量资金、预算公开和部分市县虚收空转等热点问题,认真开展综合检查、核查,着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财税环境。如:对一些地区以税收返还形式吸引税源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在向财政部汇报的同时,就政策风险和廉政风险专门向省政府报告。针对 “营改增”过程中纳税人反映的有关优惠政策过渡、抵扣政策衔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及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并被新修订的征管办法采纳。
其二,监管联动,力促全省经济社会管理水平有效提升。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监管成果共享等形式,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监管联动,力促全省经济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目前,我办的支出监管“四项制度”、社保资金联动监管和会计监督联合检查等制度,在提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规范企业现代法人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基层政府和企业的普遍欢迎。
其三,发挥承上启下的专业性优势,建言献策,为地方经济发展添砖加瓦。近年来,我办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专业性优势,贴近基层需求,结合江苏实际开展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全省信托企业、钢贸行业贷款等28项调查研究,对制约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有多项报告得到了财政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如,针对全省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中债券资金到位时间晚、置换范围窄、分配不均衡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在新的置换方案中体现;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认真完成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并对全省政府性债务做好后续监管服务工作,纠正违规举债等问题。
记者:六年前,针对专员办的改革与发展,您敏锐地提出了专员办“机构职能化、业务管理扁平化、干部管理一体化”的改革思路,并疾呼“没有监督检查,就没有专员办的生存;只有监督检查,就没有专员办的发展与未来”。现在听来,仍然振聋发聩。多年来,您一直用理想与情怀呼吁改革,今天,您的许多想法得到了印证。那么,是什么样的信念,支持着您多年矢志不移坚定改革的?
臧专员:长期以来,由于职能与定位不清,导致专员办作为派出机构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各个专员办监督工作要避免与审计署重叠,管理工作又靠不上财政部各业务司,加之部内业务工作协调机制不顺畅,业务工作趋于临时性和边缘化,缺乏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规划。长期单一性工作,造成干部队伍思维模式固化,缺乏危机感和改革创新意识,安于现状,等等。所以,我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呼吁对专员办进行改革。
用理想与情怀来形容,我不敢当,也从没有想过。其实,对我个人来说,也就是把我所想到的及时提出来供领导参考而已。坦率说,专员办的改革也要有天时和地利。如果没有部党组的正确决定,我们个人再呐喊也不行!归根结底,专员办的改革应先从自身做起——行胜于言。改革也不是一步到位,而是积小胜为大胜的。首先,需要改变的是观念与思想,不可固步自封,只要是有利于财政改革的举措,都要积极探索;只要有利于完善财政管理的举措,都要积极学习与借鉴。
其次,需要有“闯出一条路”的勇气与决心。改革尤其需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精神,干工作也要有股不服输的劲头,有冲劲,但决不冲动。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财政部党组的工作思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做财政改革的实践者。
再次,保持良好的心态。长期从事财政监管工作,我始终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只要有利于工作,该说的说、该干的干,履职尽责,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尤其是在改革过程中,面对各种困难和别人的不解甚至非议,我都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不回避、不退缩、不气馁,呼吁改革、践行改革。
记者:您从事财政监管工作多年,先后主持新疆、青岛、江苏专员办工作。无论在哪一个地方,您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干练的工作作风,紧扣财政中心工作,紧贴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各项工作得到了财政部领导的多次好评。不忘初心和时不我待的精神,在您身上得到了很好的诠释。请谈谈您是如何保持良好工作激情的。
臧专员:我从事财政工作30多年,其中16年在专员办工作。很感谢财政部党组对我的信任,使我有机会分别在新疆、青岛、江苏三地主持工作,这些地方的历练,提高了我的能力,丰富了见识。如果说,这么多年的工作有什么心得的话,我认为,离不开学习、思考、总结、实践这四个关键词。
——学习。财税体制改革是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改革,历来是全局改革的突破口和主线索。要做好这个工作,离不开学习。因此,我始终将学习放在第一位,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向兄弟专员办学、向被监管对象学,将学习作为丰富知识和提高自己能力的“加油站”。
——思考。工作中坚持高位思考,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定位于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财政管理的大框架中衡量,这样工作的立意就高,格局就大,财政管理效果也更好。生活中坚持换位思考,恪守“让别人尊重你的人格而不尊重你的权力”的信条,时刻为基层单位着想,尽量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不以势压人,得到了被服务单位的理解与信任;尊重每一个同事,与他们交心谈心,尽力为大家营造一个有利于工作的环境,不断赢得同事们的信赖和支持。
——总结。改革从来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凭空想象。我在工作中团结和依靠同志们,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集中同志们共同的智慧结晶,来推进和改革我们的工作,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实践。历史经验表明,不管有多么好的政策设计、多么完善的改革方案,没有艰苦细致的工作,都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只要涉及到改革的工作,我都带头转变作风,少说多干,把促进改革的思路、蓝图变成踏踏实实的监管行动,用实实在在的监管成效赢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从而更好地推动改革。
(本栏目责任编辑:范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