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西奇
“家暴”并非家事 莫做沉默羔羊
文/武西奇
背景:几天前,在江苏无锡的一间出租屋内,26岁的安徽女孩黄某某被丈夫戴某某虐打致死。江苏省妇联回应称将加大反家暴法的宣传,面对家暴千万不要忍气吞声。(9月9日央视新闻)
俗话说得好: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黄某某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女人,由于婚前没有深入了解对方,她嫁给了一个家暴成性的男人。在丈夫持续两个多小时的殴打下,黄某某沦为了家暴的牺牲品。对这种亲者痛的暴力行为,除了语言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严惩外,我们更应该反思的是,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事实上,这位被丈夫虐打致死的黄某某,不止一次地尝过戴某某的暴力拳头。结婚5年来,为家人所知的家暴事件,就发生了5次。遗憾的是,面对丈夫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她选择了忍受与沉默。只不过,这次家暴让她再也没有了发起控诉的机会。
揆诸现实,像这样长期遭受家暴且保持沉默的妇女,并非黄某某一个。有的认为丈夫打老婆是家事,不想把家丑对外讲;有的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不愿跟丈夫彻底闹翻;有的害怕娘家人遭到报复,不敢向有关部门求助。这些妇女一味地隐忍,非但没有换来丈夫的收敛,反而助长了他们屡屡施暴的胆子。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的专门法律,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观念,让外人曾经不便插手的“家务事”迎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反家庭暴力法》所作出的告诫制度、强制报告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规定,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构建了一张安全网 。
家庭暴力是人性之恶,广大妇女面对丈夫挥舞的拳头切不可忍气吞声,必须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毕竟,《反家庭暴力法》在为家庭成员划定了行为红线的同时,也为受害人提供了多样的救济途径。不向法律寻求有效庇护,却选择忍气吞声地过生活,正是黄某某的可悲之处。这起案件给遭受家暴的妇女们提了个醒,忍气吞声非但不能保全家庭的宁静和完整,还很可能会白白地搭上自己的一条性命。
当然,要想家庭暴力真正淡出公众视野,还需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来。试想,无论机关单位还是社会团体,无论亲朋好友还是街坊邻居,大家都来管管这个“家事”,人人都抵制“家暴”,丈夫高高举起的拳头还敢往妻子身上“招呼”吗?不做家暴的旁观者,才能让更多妇女不再成为家暴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