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张红宇 刘 涛 杨春悦 罗 鹏
农民合作社:从量变到质变
——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的调研与思考
■ 文 / 张红宇 刘 涛 杨春悦 罗 鹏
到 2016年12月底,全国依法登记合作社已达179.4万家,是2007年的69倍,年均增长60%。在高速增长背后,特别在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如何促进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厘清思路、把握方向,提升合作社的发展质量。近日,经管司调研组赴四川成都市温江区、郫县、崇州市和资阳市雁江区等地进行了调研,发现调研区实践可为全国合作社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从调研看,合作社质量安全意识显著提升,更加注重运用新技术新品种、创建品牌、创新经营机制等,合作社成为当地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力军。
第一,从生产理念看,正在由追求产量数量向注重质量安全、绿色发展转变。合作社通过统一技术指导和服务,培养了成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了农药化肥投入减量化、废弃物再利用,逐步形成了安全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体系。郫县永盛蔬菜合作社所在村是成都市水源地,该村的养殖大户过去粪污直接排放到河里,合作社则组织养殖户将粪污沉淀发酵后形成有机肥用于发展有机农业,实现了种养结合。温江区富农蔬菜合作社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尽管成本较高且产量较低,但蔬菜价格远高于当地价格,合作社收益随之增加。
第二,从科技装备看,正在由被动接受向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转变。合作社积极主动与科研机构对接,和发达地区同行联系,高度关注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注重依靠科技增强竞争力。温江区2016年有22个水稻品种在合作社开展试验示范,水稻机械化直播等2项新技术在合作社得到广泛推广应用。郫县永盛蔬菜合作社引入智能温室大棚,能更好地遮阳、调节温度、避免灰尘和霜冻,对蔬菜质量很有好处。崇州市耘丰农机合作社引进高性能全自动插育秧机组,每小时可插秧150亩—200亩,远高于普通插秧机作业速度,大大提高了作业效率。
第三,从市场销售看,正在由卖原料向卖品牌卖服务卖体验卖感受转变。目前,四川省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已达3935个,正在逐步摆脱简单提供原材料、缺乏品牌增值收益的不利地位。合作社一头联结市场、一头联结农户,把市场信息传导到农户,提供了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温江区富农蔬菜合作社创办的开心田园,每年每平方米收费50元,城里人周末可以到田地里自种自收、享受田园乐趣,日常委托合作社代种,还可以通过合作社代购土鸡蛋、土猪肉、生态大米。许多合作社还积极发展观光休闲、三产融合,在郫县、温江区蔬菜园林合作社基地,随处可见休闲观光的标识牌,农业与休闲度假、旅游观光正在融为一体。
第四,从运行机制看,正在由松散型向规模化、企业化转变。过去合作社成员组成较为单一,业务范围多集中在具体农业生产经营环节,“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特质明显。但现在合作社参与主体、组建形式、服务内容都呈现出鲜明的多元化、开放化特征。调研组所走访的合作社领头人大多是公司经理、返乡大学生、原供销社或农技站职工、家庭农场主等。温江区花乡农盟花木合作社的理事长是当地一家龙头企业经理,崇州市五星土地股份合作社聘请的职业经理人则是来自黑龙江的种植大户。同时,合作社已不再单个打拼,开始结对抱团共同闯市场。雁江区宰山嘴蔬菜联合社由14家蔬菜合作社组成,郫县锦宁韭黄合作社联合当地5家韭黄合作社和1家家庭农场成立了专门从事韭黄生产、加工、销售的联合社。
是什么原因诱致合作社的自觉行动?是市场的力量。第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合作社不断创新机制、保持制度活力和弹性、吸纳先进生产要素。第二,农业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对合作社转变粗放发展方式、实行集约式发展、绿色发展形成了“倒逼”。第三,农业劳动力成本上升,依靠科技装备投入替代劳动力、提升竞争力,成为合作社的理性选择。第四,消费者需求结构升级,要求合作社越来越自发地注重产品质量安全,注重品牌维护,注重挖掘农业的多重价值,也为自身开辟了更广阔发展空间。
在合作社发展初期,更多是从经济上给钱给物,或者行政直接推动,现阶段则更多是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合作社规范创新、完善机制、品牌创建,以激发农民自觉性和合作社自身活力,为合作社提档升级提供了新动能。
第一,财政支持从“广谱”转为“靶向”。与以往只要成立合作社就给钱的支持方式不同,目前财政资金对合作社的支持目标更明确。在硬件方面,为推动农业结构性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解决农产品卖难等问题,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减轻合作社负担。成都市近年来统一由政府全额出资搞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并在全市统一布局支持合作社等建设烘干塔90多个,每个补助150万元,解决了全市80%的水稻、小麦烘干问题。在软件方面,支持合作社搞产品质量认证、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品牌建设、信息服务、人才培养。雁江区对获得商标和绿色食品证书的合作社分别奖励1万—3万元,对通过电子商务年销售自产农产品100万元以上的奖励2万—5万元。成都市为在合作社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保管人事档案、办理集体户口、职称评审等服务,还利用就业专项资金对合作社外聘人员(职业经理人)给予3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这些措施有效推动了合作社提质增效,能够带动农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的提升。
第二,从指导单体发展转为支持联合发展。为解决单个合作社发展规模小、竞争力低、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四川省各级政府采取措施鼓励支持规模成片、产业同类、有共同合作意愿的合作社,创建规模更大、层次更高的合作社或联合社,目前全省已组建联合社228个。成都市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引导同类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进行多领域、多方式、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资阳市以建设“资阳资味”农业区域公共品牌为统领,鼓励该市合作社建立联合社、行业协会,共同形成发展合力。四川省的实践启示我们,既要注重引导同类产品的合作社联合,获得规模效益;也要注重引导不同产品的合作社联合,获得多元化效益;还要引导不同类型、不同环节、不同功能的合作社与其他主体联合,获得专业化分工效益。
第三,撬动金融从靠行政协调转为靠制度增信。融资问题一直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瓶颈。四川省在搭建银社对接平台、加强协调基础上,在创新抵押产品、提供贷款贴息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有效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合作社发展。郫县对合作社申请的200万元以下贷款,由县财政给予最高3年的全额贴息补助。温江区积极探索开发土地经营权、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经济林木、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农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贷款金融产品,为20家合作社办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9500万元。在政府支持下,银行等金融部门也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支持合作社发展。温江区农商银行专门开发了“专合贷”项目,通过合作社的信用及担保,成员无需提供固定资产或其他传统抵押物,单户最多可贷100万元,目前该行已向5名合作社成员发放贷款290万元。四川省通过提高抵押产品的流动性、交易性,发挥合作社成员之间信息对称、有效监督的内生机制等多项举措,重构了抵押担保和农村信用体系,对于缓解贷款难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第四,保护产权兼顾各方权益。顺应合作社股份化、实体化方向,成都市以承包土地、林地等确权颁证登记为契机,探索开展各类产权多种形式登记发证,促进农户通过土地、房屋、生产设施等各类产权建立合作关系,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社奠定坚实产权制度保障。崇州市五星土地股份合作社经村委会、乡政府和县农发局批准,并由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崇州分所鉴证,获得了集贤乡梁景村13个组、146户、583.98亩、899块耕地的经营权证,实现了“小证”换“大证”。崇州市不仅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228本,还发放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87本。但调研中也有合作社理事长反映,刚刚下发的三权分置文件中要求“经营主体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或依法依规设定抵押,须经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与当地过去的实践相比增设了障碍,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不能抵押,“小证”换“大证”就失去了意义。这反映出三权分置背景下如何处理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政府之间关系面临新的挑战。
我国合作社出现的新变化,既是农业发展阶段的产物,也是政府积极引导的结果。国际经验表明,近年来合作社在实践中的发展呈现出规模化、企业化、国际化的趋势,这本身也昭示着我国合作社发展的前景。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对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出了新要求。发展合作社就是在经营主体层面培育新动能,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生产结构、增加中高端农产品供给的基本途径,是加快科技运用、转变生产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带动普通农户有效对接市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举措。今后一段时期,应立足我国农业发展新形势,积极借鉴国外经验,推进合作社多元、创新、融合、共享、规范发展,走出一条规模适度、运行规范、机制灵活、联结广泛、开放包容的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社发展之路。
第一,促进多元开放。不仅普通农户需要合作,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新型经营主体之间也需要开展合作与联合。这就要求合作社坚持开放理念,在成员构成、组建方式、业务类型、运行机制上实现多元发展。要鼓励合作社由注重生产环节合作向产加销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方向转变,由单一要素合作向劳动、技术、人才、土地、资金等多种要素集约利用方向转变,积极优化组建形式、运行机制、决策方式,探索建立企业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类资源要素的优势,实现包容性发展。
第二,促进创新提质。合作社本质上是经济组织,必须符合市场规律。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背景下,依靠创新提高合作社的市场自立性和竞争力显得尤为关键。应鼓励引导合作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生产结构,既要组织广大农户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农产品,更要创新营销方式,创建品牌提升增值收益。
第三,促进融合发展。合作社内部带动农户、外部联系市场、上游对接企业、下游面向消费者,是农业生产经营中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数量众多,但大多小而散,质量不高,社均入社农户仅60户,社均注册资金仅200万元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要积极引导合作社在自愿基础上组建行业性和区域性联合组织,鼓励合作社加强与其他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力量的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我国农业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
第四,促进共享收益。合作社具有益贫性,是各级政府部门支持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原因。应更加注重发挥合作社在带动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展方面的作用,通过产业带动、土地托管、牲畜代养、贫困户资源入股、扶贫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让贫困户得到更多收益。
第五,促进规范运行。合作社规范关系长远发展,更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坚守合作社宗旨和原则,让入社农民群众普遍受益,始终是合作社发展的底线。应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通过增加合作社注销条款、加强对获得财政资金合作社审计、建立规范化运行合作社动态名录、强化对入社成员宣传教育等办法,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总之,引导合作社创新发展,走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社发展道路,既需要持之以恒、循序渐进,更需要抓住关键环节、重点突破。
(本文为作者赴四川省调研合作社发展的调研报告,发表时已做删减)
(作者单位:张红宇、罗鹏,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刘涛、杨春悦,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