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羁押状态下职务犯罪办案模式研究

2017-01-28 05:55:26黄宇翔
法制博览 2017年25期
关键词:职务犯罪办案嫌疑人

黄宇翔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科,上海 200000

非羁押状态下职务犯罪办案模式研究

黄宇翔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科,上海 200000

我国的法制建设随着刑诉法的修改不断向前推进,尽管在刑事诉讼中,以羁押状态参与办案流程与形式诉讼是一种常态,但在人性化建设中以开放,透明的非羁押状态实施办案工作也不在少数,根据职务犯罪案件的类型情况,及案件严重程度等多种方面,来判定案件的羁押状态。本文旨在根据中国非羁押措施的不同情况类型与意义,分析研究在非羁押状态下如何促进办案效率,并有效开展职务犯罪调查。

非羁押状态;职务犯罪;法治;办案

一、我国职务犯罪与非羁押措施概念模式

(一)我国职务犯罪的概念

在我国,职务犯罪的定义多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舞弊,行贿受贿,及破坏国家管理行动与滥用职权上,其理论与概念并非刑事诉讼文件中书面的规范提法,而属于通俗界定。在类型分类上,职务犯罪大致可分为廉洁性职务犯罪与侵犯国家管理职务犯罪两种,严重程度由案件本身的影响程度界定。

而职务犯罪办案模式作为整个办案中的“行为模式”,我国在犯罪案件的侦查中首先强调的为办案数量,其次为质量与效果,在口供的采集中多打“擦边球”,侦查手段在日益多元化,隐秘化的犯罪中缺少变通与治理管理研究。

(二)非羁押措施的概念

非羁押性与羁押性是刑事诉讼中两种不同类型的强制措施,其中,强制措施主要是运用国家强制权力,在以刑罚为基础的前提上,司法机关使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失去个人意志的自由权,在办案与诉讼过程中进行“羁押”,凸显了法律在特定情况下的强制性。而非羁押性措施相较于羁押措施较为温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强制力较弱,是刑事诉讼中典型的保障人权与犯罪惩戒的有机结合。目前而言,我国的非羁押性措施在诉讼刑法中主要分为监视居住,拘传,与取保候审三种强制措施。

(三)非羁押状态下的职务犯罪办案的意义

由于在现代化社会中,民主与人权是当代社会极为注重的问题之一,非羁押措施办案在一定程度上是实现人权的保障,也能够提高职务犯罪案件的执法效果,并节约成本。目前而言,大多数法制国家(除意大利外)都以采取非羁押措施为主要方式,而我国的司法法制也认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与法律帮助。

而在提高案件质量与节约司法成本上,司法机关与相关司法实践表明,若在案件不明了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很容易产生翻供或犯罪嫌疑人故意提供假口供的情况发生,给整个诉讼与侦查过程提供错误方向。相反,非羁押措施情况下所获得的情报与证据相对于羁押措施要更具有可信性,在案件侦破与案件质量上有很大帮助。若侦查方法使用正确,也能够达到减少司法资源的消耗,加快诉讼与办案进程。

二、非羁押状态下的职务犯罪办案方式开展

(一)立案前的调查工作措施

前期调查是在立案前获取相关证据,为后续办案工作展开进行铺垫的重要前提,由于案件类型的不同,调查方式与调查深度也会做出相应改变,以增强效率。在处理贿赂犯罪时,调查范围主要涉及当事人的及周围涉案人的身份,家庭的财产记录与金钱来往关系等,由于贿赂犯罪大多存在行贿人与与受贿人,二者存在“一对一”式犯罪关系,因此调查部门与检查机关需从两方入手,对双方交往情况及行贿人的工作,经营状况作了解,调查其业务信息与有无违法经营等,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全面掌握犯罪事实,原因,为非羁押强制措施提供证据,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拘传后的讯问措施

通常在首次审讯前,犯罪嫌疑人并不了解检察机关所掌握的证据与犯罪事实,有效利用证据对其心理防线进行扰乱,能够使首次审讯获得更多有效信息,为此,检察机关需加强审讯环境需要与审讯技巧,提高职务犯罪的办案效率。首先,由于职务犯罪的特殊性,犯罪嫌疑人通常具有一定社会阅历,审讯人员在需在气势上给予压制,同时也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与心理素质,熟练,巧妙地运用测谎仪等设备。其次,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时间需掌握得当,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产生冲击,并运用犯罪嫌疑人共有的侥幸心理,在犯罪嫌疑人露出破绽时一并拿出证据并严苛审问,不能轻易被其供述所迷惑,具有充足的判断力,一切审讯需做到冷静,严肃,适度。

三、总结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非羁押措施正随着法律与社会的变革不断完善,我国职务犯罪的侦查手段虽相对匮乏,在前期的调查无法做到完善,容易产生犯罪嫌疑人的翻供现象,对某些犯罪嫌疑人的非羁押措施也容易引起公众的不满。但随着制度与管理机制的加强,以及我国机关人员的加强训练与严格管制,在职务犯罪的办案模式与措施也有一定进步,来促进我国法制社会建设,打击职务犯罪的腐败现象。

[1]朱卫东.“五化”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转型升级[J].中国检察官,2016,19:77.

[2]王呈琛.信息化时代网络金融职务型经济犯罪侦查取证研究[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7,02:81-84.

D

A

2095-4379-(2017)25-0163-01

黄宇翔(1987-),男,浙江人,硕士研究生,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科,检察官助理,研究方向:国际法学。

猜你喜欢
职务犯罪办案嫌疑人
茶文化的“办案经”
女法官“马虎”办案,怎么办?
光从哪里来
当前村干部职务犯罪高发的思考
人大建设(2017年2期)2017-07-21 10:59:25
定位嫌疑人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探析
学习月刊(2016年2期)2016-07-11 01:52:34
20年了,我还是嫌疑人吗?
公民与法治(2016年2期)2016-05-17 04:08:28
三名嫌疑人
抢钱的破绽
在预防职务犯罪上动真格促实效
学习月刊(2015年20期)2015-07-09 03: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