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 强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所,广州 510053)
【哲学研究】
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生态辩证法的基本问题
蓝 强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所,广州 510053)
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生态辩证法是以“人—自然”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人—自然”系统的生成、演化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生态辩证法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从理论上看,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而且能够回应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挑战并超越这两者之争;从实践上看,生态辩证法研究可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的哲学指导,避免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陷入生态形而上学。
马克思主义;生态辩证法;“人—自然”系统;劳动;物质变换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表明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辩证法,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辩证法的指导下,我们才能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才能最终形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因此,有必要对生态辩证法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探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的生产辩证法的基本问题,包括研究对象、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生态辩证法的文献不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
关于生态辩证法内涵的研究。国内学者对生态辩证法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生态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形态,是组成生态世界观的一个重要部分[1]。第二,生态辩证法以人与自然的生存环境关系为研究对象,是自然辩证法一个重要的研究面向和理论形态[2]。第三,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是关于人、自然与社会之间辩证发展的规律。蒋明伟和胡艳梅认为,人与自然发展的历史和现实为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提供了根本依据,肯定了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认为不仅自然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反过来人对自然的存在和发展也具有重要价值,并从多个维度系统、全面、科学地诠释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3]。可见,国内学者对生态辩证法主要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的角度进行界定,未能从“人—自然”系统的角度来进行界定。
关于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思想的理论渊源的研究。关于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思想理论来源,主要有以下观点 :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思想是批判继承了古希腊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关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思想,受近代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关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思想影响为最[4]。蒋明伟主要从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黑格尔、费尔巴哈的人与自然辩证关系思想研究前人对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思想的影响。尽管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还必须注意到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思想与同时代人的生态思想的关系,如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思想与海克尔的生态思想的关系,这是因为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思想很可能会受到同时代学者的影响,尤其是受当时自然科学的影响。
关于生态辩证法的基本内容的研究。对于生态辩证法的内容,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概括 :第一,从辩证法视角来概括,生态辩证法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态系统的整体与部分、普遍与特殊、斗争与和谐以及物质与精神等不同层面的辩证关系[5]。第二,从生态哲学视角来概括,生态辩证法的主要内容有“生态系统是生态结构和生态过程的统一体;生态辩证法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伦理价值是生态辩证法的核心范畴”[1]。第三,从人与自然关系角度来概括,生态辩证法的内容涵盖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自然与社会的辩证统一关系,主要包括事物自身内部隐含的生态辩证法思想和事物之间所隐含的生态辩证法的思想两个方面[6]。从几位学者的研究来看,赵士发着重从辩证法的角度来总结生态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斯亚平着重从生态哲学角度来研究生态辩证法的基本内容,蒋明伟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来概括。之所以概括出不同的生态辩证法内容,主因在于研究者对生态辩证法的内涵界定不一。同时,也有论述马克思主义的某一重要著作蕴含的生态辩证法思想或马克思主义某位重要代表人物的生态辩证法思想,如解保军和李建军的论文《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生态辩证法思想及其启示》*参见解保军,李建军《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生态辩证法思想及其启示》载于《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3) :112-115。阐述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生态辩证法思想的主要内容,而李德栓的论文《论刘少奇的生态辩证法思想及其当代意义》*参见李德栓《论刘少奇的生态辩证法思想及其当代意义》载于《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 :1-8。则是论述刘少奇的生态辩证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关于生态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的关系的研究。关于生态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三者的关系,国内学者大概有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生态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的主要内容[2]。第二,生态辩证法从属于唯物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形态,兼具人类思维和人类社会的辩证法以及纯粹的自然辩证法的一些特征[1]。王珉和斯亚平对生态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的关系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他们认为,生态辩证法和自然辩证法都是作为唯物辩证法的一种重要形态而存在,同时生态辩证法还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内容。
关于生态辩证法的当代价值的研究。国内学者基本上都是从生态文明角度来阐述生态辩证的当代价值,大概有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生态辩证法是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5];第二,马克思主义生态辩证法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理论指南,在当代中国发展的价值维度主要有四维 :生态经济、生态政治、生态文化、生态和谐社会[7]。赵士发和张月梅都是从实践的角度论述生态辩证法对生态文明的价值,但我们也不能忽略生态辩证法的理论价值,如生态辩证法能够丰富和发展唯物辩证法。
关于学习和运用生态辩证法思想的重要意义的研究。学习和运用生态辩证法具有以下意义 :一是训练、学习和掌握生态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是人类解决当前面临的一系列生态问题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二是学习和运用生态辩证法对促进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关键性意义;三是生态辩证法可以为我们实现社会现代化提供重要的指导思想[2]。学界一致认为,学习和运用生态辩证法有助于解决我们面临的生态问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关于发展生态辩证法的研究。程倩春的《论发展生态辩证法何以可能——从戴维·哈维与约翰·贝拉米·福斯特的争论谈起》,该文围绕戴维·哈维与约翰·贝拉米·福斯特的争论,论述了发展生态辩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发展生态辩证法,要讨论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对“自然异化的克服和扬弃”;第二,发展生态辩证法必须确立新的时空观,以超越工业文明的“时—空”矛盾;第三,发展生态辩证法必须扬弃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确立社会正义与环境正义的相统一的辩证法[8]。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生态辩证法的研究虽比国内早,但尚未深入,且研究文献也比较少。
从研究学者来看,主要有乔尔·科威尔(Joel Kovel)、理查德·莱文思(Richard Levins)、默里·布克金(Murray Bookchin)、约翰·贝拉米·福斯特(John Bellamy Foster)、托马斯·西蒙(Thomas W.Simon)等。
从研究文献来看,主要有《生态辩证法的种类》(Varieties of Ecological Dialectics)*Thomas W.Simon.Varieties of Ecological Dialectics,Environmental Ethics,1990,12(3):211-231.、《生态断裂——全球的资本主义战争》(The Ecological Rift: Capitalism’s War on the Earth)*John Bellamy Foster,Richard York,Brett Clark.The Ecological Rift: Capitalism’s War on the Earth,Monthly Review Press,2011.、《辩证生物学》(The Dialectical Biologist)*Richard Levins,Richard Lewontin.The Dialectical Biologist,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7.、《新世纪的辩证法》(Dialectics for the New Century)*Bertell Ollman,Tony Bagnall Smith.Dialectics for the New Century,Palgrave Macmillan,2008.、《生态马克思主义与辩证法》(Ecological Marxism and dialectic)*Joel Kovel.Ecological Marxism and dialectic,Capitalism Nature Socialism,1995,6(4):31-50.、《生态地思考 :一种辩证的方法》(Thinking Ecologically :a Dialectical Approach)*Murray Bookchin.Thinking Ecologically:A Dialectical Approach,Our Generation,1987,18(2):3-40.、《生态学辩证法与生态学还原论》(Dialectics and Reductionism in Ecology)*Richard Levins,Richard Lewontin.Dialectics and Reductionism in Ecology,Synthese, 1980,43(1):47-78.、《激进生态学的辩证法》(The dialectic of radical ecologies)*Joel Kovel.The dialectic of radical ecologies,Capitalism Nature Socialism,2003,14(1):75-87.、《马克思、梅萨罗斯的社会与生态新陈代谢的辩证法和资本的绝对限制》(The Dialectic of Social and Ecological Metabolism: Marx,Me sza ros,and the Absolute Limits of Capital)*Brett Clark,John Bellamy Foster.The Dialectic of Social and Ecological Metabolism: Marx,Me sza ros,and the Absolute Limits of Capital,Socialism and Democracy,2010,24(2):124-138.等。
从研究情况来看,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生态辩证法的研究背景。随着西方的生态环境问题凸显及环境运动的兴起,西方学者想寻求一种理论以解释生态问题以及解决生态问题。由此,对生态辩证法的研究应运而生。二是关于生态辩证法的研究视角。西方学者研究生态辩证法主要有三种研究视角 :第一种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运用到生物学来进行研究,如理查德·莱文思(Richard Levins)就是把辩证法作为一种研究工具来研究自然与生物;第二种是研究生态本身存在的辩证法,如默里·布克金(Murray Bookchin)认为,自然和生态本身存在着辩证法[9]3-40;第三种是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与辩证法相结合的视角来研究生态辩证法,如乔尔·科威尔(Joel Kovel)和约翰·贝拉米·福斯特(John Bellamy Foster)都是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与唯物辩证法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生态辩证法。三是关于生态辩证法内涵的研究。国外学术界明确对生态辩证法内涵界定的学者很少,其中,福斯特(John Bellamy Foster)认为,生态是检验辩证法的试金石,生态辩证法是生态的新的辩证法,其历史基础是人类生产的发展即马克思所说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10]120。四是关于生态辩证法的框架的研究。托马斯·西蒙(Thomas W.Simon)认为,政治、伦理、生态和精神构成生态辩证法的框架[11]211-231,而默里·布克金(Murray Bookchin)认为,生态辩证法需要由伦理构成[9]3-40。
综上,生态辩证法属前沿问题,目前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还不多。从研究方法来看,国内学者研究生态辩证法的方法主要有文本研究法和唯物辩证法。前一种方法主要体现在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挖掘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辩证法思想;后一种方法主要体现在运用唯物辩证法研究生态问题。生态辩证法的研究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运用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进行。从研究对象来看,国内外学者对生态辩证法的研究大多数是把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未曾把“人—自然”系统当成生态辩证法的研究对象。从研究视角来看,研究生态辩证法的视角有生态哲学、生态伦理、辩证法、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等,但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视角来研究生态辩证法的文献和成果还比较少。从研究内容来看,国内外学者对生态辩证法的内涵、基本内容、当代价值、理论架构有一定的研究,但都未曾深入系统研究,对生态辩证法的主客观性,生态辩证法、自然辩证法、社会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四者关系等问题未有深入研究。研究生态辩证法可为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和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提供哲学指导,但国内外对生态辩证法的研究还有待深入,因此,必须要从新的视角,综合运用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来深入研究生态辩证法。
(一)研究对象及其基本内涵
1.生态辩证法的研究对象
要研究生态辩证法,就必须先确立生态辩证法的研究对象。“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12]149因此,辩证法主要有自然辩证法、社会辩证法和思维辩证法三种类型。自然辩证法研究对象为自然系统,它是关于自然的生成、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社会辩证法研究对象为社会系统,它是关于人类社会生成、演化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而以劳动为基础和中介,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日益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即“人—自然”系统,这其中的辩证法为自然辩证法和社会辩证法的统一提供了可能,我们把这种新的辩证法称为“生态辩证法”,其研究对象是“人—自然”系统。
2.生态辩证法的涵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可以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连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互相制约”[13]516。“在马克思看来,自然史和人类史则是在差异中构成统一的,他既没有把人类史溶解在纯粹的自然史中,也没有把自然史溶解在人类史之中”[14]38,而是把它们看成相互作用的,而人与自然相互作用是通过劳动作为中介实现的。以劳动为中介,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变换,使人和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构成了“人—自然”系统。这样,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的生态辩证法的涵义可以界定为 :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人—自然”系统的生成、演化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
(二)主要内容
生态辩证法的主要内容为“人—自然”系统的历史生成、复杂结构、社会演化和科学调控等。
1.“人—自然”系统的历史生成
“人—自然”系统不是预定的或既成的,而是经历了一个历史发生过程,它大体上经历了原始发生、社会发生和系统发生三个阶段。自然运动推动着自然系统的生成和演化,这是“人—自然”系统的原始发生;在自然运动的基础上,通过劳动推动“人—自然”系统从原初自然系统向人化(人工)自然系统生成,这是“人—自然”系统的社会发生;以劳动为中介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使人与自然相互作用而形成“人—自然”系统。
2.“人—自然”系统的复杂结构
人与自然在通过劳动进行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中,产生了价值、实践和认识三重维度,这是划分“人—自然”系统结构的基本依据。据此可把“人—自然”系统的结构划分为价值结构、实践结构和认识结构。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一种需要与需要的满足、目的与目的的实现的价值关系,这就形成了“人—自然”价值结构的形式,而生态评价性活动进一步确证了“人—自然”系统的价值结构。通过生态评价性活动,把人的伦理和审美投射到自然,形成了生态伦理和生态审美,这就构成了“人—自然”系统价值结构的内容。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种改造和被改造、作用和反作用的实践关系,这就形成了“人—自然”系统的实践结构。实践性活动进一步确证了“人—自然”系统的实践结构,通过实践性活动的生态化就形成生态活动,从而构成了“人—自然”系统的实践结构的内容。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种反映和被反映、认识和被认识的认识关系,这就形成“人—自然”系统认识结构的形式,符号化活动进一步确证了“人—自然”系统的认识结构。人在符号化活动过程中会产生对自然的认识从而形成生态思维和生态意识等,这就构成“人—自然”系统的认识结构的内容。因此,“人—自然”系统是由价值结构、实践结构和认识结构所构成的不可分割的复杂整体。
3.“人—自然”系统的社会演化
人不是以单独的个人与自然发生物质变换,而是以群体的方式与自然发生物质变换。这样,人与人的关系就会影响和制约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化,这就确立了“人—自然”系统演化的社会环境。在价值动力、实践动力和认识动力相互作用所构成的动力系统推动下,唯物史观视域中的“人—自然”系统演化经历了复杂的社会过程。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关系因受被动劳动及人对人的依赖的影响和制约,故顺从自然是这一时期“人—自然”系统的生态特征。受异化劳动和人对物的依赖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影响,“人—自然”系统呈现出支配自然的特征。以自由劳动为基础形成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促使“人—自然”系统走向和谐,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人—自然”系统的生态特征。社会主义社会为“人—自然”系统的和谐发展提供了适当的社会形式,但“人—自然”系统出现失衡乃至发生生态危机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克服人与自然的异化和冲突,把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社会的理想和目标,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人—自然”系统的和谐发展。
4.“人—自然”系统的科学调控
“人—自然”系统失衡的原因是多重的。在价值上,如果人类以假丑恶的方式对待自然,从而造成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盛行,必然造成“人—自然”系统的破坏。在实践上,资本主义工业化和传统工业化造成“人—自然”系统的破坏。在认识上,如果按照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去对待自然,就会造成“人—自然”系统的破坏。要使“人—自然”系统从失衡转向和谐,就必须进行调控。调控“人—自然”系统的方式必须坚持以下辩证原则 :在价值原则方面,必须要坚持外在尺度与内在尺度的统一,坚持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统一;在实践原则方面,必须坚持自然提升与社会提升的统一,坚持自然解放与人的解放的统一;在认识原则方面,必须坚持自然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坚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统一。只有把调控“人—自然”系统的价值原则、实践原则与认识原则结合起来,才能使“人—自然”系统从失衡走向和谐发展。除了确立调控“人—自然”系统的方式之外,还需要确立以下优化“人—自然”系统的途径 :在价值选择上,必须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需要,弘扬生态道德和维护生态公正;在实践选择上,必须把绿色化理念和原则融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在认识选择上,要培养人们的生态思维和增强人们的生态意识。
(三)研究方法
方法是推动内容前进的动力。为了更好地研究“人—自然”系统如何生成、如何演化、如何发展以及如何调控,我们就必须把哲学方法与科学方法结合起来。
1.哲学方法
第一,矛盾分析法。矛盾分析法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研究“人—自然”系统中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必须要运用矛盾分析法。
第二,实践第一研究方法。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就是实践的观点。实践(劳动)是人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中介,是人与自然生成“人—自然”系统的基础和动力。随着实践(劳动)的不断发展,“人—自然”系统也不断演化。因此,运用实践第一的研究方法,能够把握住“人—自然”系统的社会演化过程及其实质。
第三,逻辑与历史一致的方法。一般来说,逻辑的进程与历史的进程是统一的,但历史的东西包含偶然性、曲折的细节,逻辑的东西必须抛弃偶然性,抓住必然性,把握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这样,才能达到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研究“人—自然”系统社会演化必须采用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方法。
2.科学方法
第一,系统科学方法。指用系统科学的理论,把研究对象放在系统的形式中,从整体和全局出发,从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相统一的角度对研究对象进行考察、分析和研究的一种方法。运用系统科学方法,可把人与自然置于系统的框架下,全面考察“人—自然”系统的生成、演化和发展。
第二,生态学方法。主要是把人与自然作为生态系统来认识,是辩证思维与系统思维相结合的当代形态。研究生态辩证法必须运用生态学方法,把人与自然当成复合的生态系统来对待。
总之,只有综合运用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才能研究生态辩证法的主要内容,研究“人—自然”系统的历史生成、复杂结构、社会演化和科学调控等基本问题。
(一)理论意义
1.研究生态辩证法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主要包括自然辩证法、社会辩证法和思维辩证法,这三种辩证法可看作是唯物辩证法在自然、社会和思维领域的运用,“这就是说,辩证法的规律无论对自然界中和人类历史中的运动,还是对思维的运动,都必定是同样适用的”[12]539。随着人通过劳动作为中介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而成为不可分割的“人—自然”系统,“人—自然”系统本身就存在着辩证法即生态辩证法,因而生态辩证法就成为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研究生态辩证法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唯物辩证法。
2.生态辩证法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超越
研究生态辩证法能够在理论上回应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挑战,从而超越这两种中心主义之争。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过程中,要以人为中心,将人类的利益置于首要地位,主张自然完全为人类服务。生态中心主义认为“自然具有其内在价值”,所有的生物都是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人作为生物中的成员,与其他生物没有什么区别,人和其他生物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可见,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都是不可取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应该是人占有和支配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也不应该是人与自然同等重要的生态中心主义,而应该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生态辩证法就是追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辩证之法,因而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超越。
(二)实践意义
1.研究生态辩证法有助于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我国面临着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如雾霾、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生态问题。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布局之中,将生态文明写入党的政治报告之中,这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2015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 :“动员全党、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15]这表明党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人与自然的和谐必然要求我们选择绿色发展的文明之路,而绿色发展的提出又反过来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要有科学的哲学基础。这个哲学基础不能是生态形而上学,必须是生态辩证法。因此,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的生态辩证法有助于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2.研究生态辩证法可避免陷入生态形而上学
生态形而上学是把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运用到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上。形而上学思维会使我们用静止、孤立和片面的观点去观察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割裂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这样,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必然导致非系统性思维。非系统性思维没有把生态文明建设当成一项系统工程,未能把人与自然当成“人—自然”系统来对待,也就不能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改善。目前,这种生态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正在危害着生态文明建设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为此,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到改善人与自然关系并不只是改善自然环境,而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变革;要认识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内在关系及其人与人之间关系对这一关系的制约作用。这样,我们必须要进行思维的变革,把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运用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从而形成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之法——生态辩证法。因此,研究生态辩证法可避免陷入生态形而上学。
总之,研究生态辩证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从理论上来说,研究生态辩证法不仅能够丰富和完善唯物辩证法,还能够回应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挑战,从而超越这两种中心主义之争。从实践上来说,研究生态辩证法不仅能够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的哲学指导,而且还能避免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陷入生态形而上学。
[1] 斯亚平.关于生态辩证法的几点思考[J].中州学刊,2000(4) :65-67.
[2] 王珉.生态辩证法和“普遍联系”、“普遍价值”意识[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5) :71-74.
[3] 蒋明伟,胡艳梅.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思想对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启示——以广西恭城模式为例[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7) :61-64.
[4] 蒋明伟.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思想的理论渊源探究[J].前沿,2012(5) :60-62.
[5] 赵士发.论生态辩证法与多元现代性——关于生态文明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思考[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6) :96-103.
[6] 蒋明伟.马克思的生态辩证法思想对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启示[D].南宁 :广西大学硕士论文,2012:8.
[7] 张月梅.马克思主义生态辩证法当代价值之生态经济[J].中国经贸导刊,2015(5) :16-17.
[8] 程倩春.论发展生态辩证法何以可能——从戴维·哈维与约翰·贝拉米·福斯特的争论谈起[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6(10) :44-49.
[9] Murray Bookchin.Thinking Ecologically:A Dialectical Approach[J].OurGeneration, 1987,18(2).
[10]John Bellamy Foster,Richard York,Brett Clark.TheEcologicalRift:Capitalism’sWarontheEarth[J]. Monthly Review Press,2011.
[11]Thomas W.Simon.VarietiesofEcologicalDialectics[J].Environmental Ethics,1990,12(3).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9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9.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9.
[14]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M].欧力同,吴仲昉译,赵鑫珊校.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8.
[1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N].光明日报, 2015-05-06(01).
[责任编辑王银娥]
BasicProblemsinEcologicalDialecticsfromthePerspectiveofMarxistTheory
LAN Qiang
(InstituteofSocialismwithChineseCharacteristics,PartySchoolofGuangdongProvincialCommitteeofCPC,Guangzhou510053,China)
With the human-nature system as its research object, the ecological dialectic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rxist theory is aimed at researching the universal law of the formation,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human-nature system by adopting Marxist standpoints, viewpoints and methods. This research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heoretically speaking, it is conducive to enriching and developing the materialist dialectics, and responding to the challenge of anthropocentrism and ecocentrism and surpassing the controversy between them; practically speaking, it can provide scientific and philosophic guida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so as to avoid getting involved in the ecological metaphysics when coping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
Marxism; ecological dialectics; human-nature system; labor; material transformation
A871
:A
:1001-0300(2017)04-0056-07
2017-02-18
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研究”(13JDKDD001)
蓝强,男,广东梅州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所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与生态文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