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灿新
爱国主义是国家凝聚力的精神核心
吴灿新
一个国家的兴衰荣辱,与其国家凝聚力有着紧密的正相关关系。爱国主义精神是国家凝聚力的精神核心,对于国家凝聚力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因素。爱国主义精神不仅是国家凝聚力最具广泛性的道德基石,而且是国家凝聚力最坚实的精神支柱。当今中国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克服几个认识上的障碍:一是把“世界主义”与爱国主义对立起来,进而否定爱国主义精神;二是把爱国主义等同于狭隘民族主义,从而否定爱国主义精神;三是把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分裂开来,因而把人们的认知引向歧途。
爱国主义;国家凝聚力;精神核心;世界主义;狭隘民族主义;社会主义
一个国家的兴衰荣辱,与其国家凝聚力有着紧密的正相关关系。可以说,国家凝聚力强,则国家兴旺强盛;国家凝聚力弱,则国家衰弱败落。然国家凝聚力的强弱,有着许多相关因素,其中,爱国主义精神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爱国主义有多种解释,《辞海》里解释为“爱国主义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浓厚的感情”[1](P149)。爱国主义精神集中表现为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为保卫祖国和争取祖国的独立富强而献身的奋斗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2]
爱国主义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无疑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精神核心,也是中国国家凝聚力的精神核心。民族凝聚力“就是使民族结成统一的有机整体以确保其生存和发展的内在力量”[3](P11)。民族凝聚力是以一种观念形态(感情、愿望、理想、价值观等)蕴藏在每一个民族成员之中,它本质上是一种文化凝聚力,它建立在一种文化精神的认同与共有的基础上。由此来看,民族凝聚力的核心是民族精神,或者说,民族精神是民族共同的精神支柱和民族凝聚力的核心。中华民族精神“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4](P11)。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形成的基础和生长、发育、壮大的强大力量,它以一种深沉的忧患感和历史责任感纵贯于历史过程的始终,是中华各族人民的共同心理积淀与思维定势。由此可言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精神核心。
国家凝聚力是使一个国家的全体成员结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的内在政治力量,它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凝聚力。因为国家是一个政治组织,其凝聚力主要来自于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集团的政治向心力、吸引力、感召力和亲和力。然而,现代国家基本上都是民族国家,民族凝聚力是国家凝聚力的根基,没有民族凝聚力就不可能有国家凝聚力。民族凝聚力的本质是文化凝聚力,而国家凝聚力的本质是政治凝聚力;文化凝聚力是政治凝聚力的根基,爱国主义精神作为民族凝聚力(文化凝聚力)的精神核心,也必然是国家凝聚力(政治凝聚力)的精神核心。
爱国主义精神是国家凝聚力的精神核心,首先表现为它是国家凝聚力最具广泛性的道德基石。
爱国主义精神之所以是国家凝聚力最具广泛性的道德基石,第一乃因为它是一种国家伦理精神。所谓国家伦理精神,就是一个国家的伦理文化精华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是一个国家的成员在其特定的生存空间的社会生活环境基础上,于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共同的社会实践中历史地形成和发展的,为国家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景仰的伦理道德理念内核,表现为一个国家的伦理精神风貌;它是以特有的善恶样式从根本上反映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现象,反映了其所内涵的人民性、正义性和进步性[5]。爱国主义精神的伦理精神本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认知:一者,爱国主义精神伦理是一种“精神意识”现象,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不仅每个国家的社会存在是不一样的,而且社会存在是发展变化的,因此被其所决定的爱国主义精神就有其特有的民族性、社会性、时代性。现代中国的爱国主义精神,从民族性来说,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从社会性来说,是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精神。从时代性来说,是改革开放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精神。二者,伦理精神是以善恶的形式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古希腊著名伦理学家柏拉图曾将人类的认识样式分为真假样式、善恶样式和美丑样式三种。而伦理精神,就是以善恶样式去认识世界。爱国主义精神将“爱不爱国”作为区分人们特别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集团言行的根本善恶标准。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集团如果是爱国的,他就具有善性,就能够真正形成其政治向心力、吸引力、感召力和亲和力,国家凝聚力也就强盛;否则,就会被人民遣责、抛弃,就无法形成其政治向心力、吸引力、感召力和亲和力,国家凝聚力也就衰弱。三者,伦理精神又是通过善恶矛盾从根本上反映社会的利益关系。善恶矛盾的根源则是社会的经济关系特别是利益关系,爱国主义精神作为一种伦理精神,正是通过善恶矛盾来从根本上反映社会利益关系的内在要求的,它不仅反映了一个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也反映了一个国家顺应世界发展潮流的根本要求,它倡导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基础的集体主义,从而对人们特别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集团的道德活动和道德行为起着根本性的价值导向作用。
第二乃因为它是最具广泛性的一种国家伦理精神。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其特定的生存空间的社会生活环境基础上,于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共同的社会实践中历史地形成和发展的伦理精神,是有着不同特点的。但在这诸多的国家伦理精神中,只有爱国主义精神最具有广泛性。这种广泛性,从利益要求来说,它反映了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中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为“国家”是人民的现实的最基本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基础,没有“国家”的人也就丧失了现实的最基本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基础,沧为无家可归的“难民”或者“亡国奴”。从历史纵向性来说,它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历史上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倡导的一种国家伦理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许多民族、国家能够延续发展至今。从世界横向性来说,它是当今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都倡导的一种国家伦理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这些民族和国家才可能有发展的未来。从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内部要求来看,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获得生存发展的较好条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各个民族之间、各个集团之间、各个人之间的团结合作。特别是当国家被外敌侵犯,民族国家面临生死存亡之际,这种国内(民族)大团结更是一种救国图存的紧迫性根本要求。而最能够促成最广泛国内(民族)大团结的就是爱国主义精神。从今天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社会分层日益显现,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也不断出现;同时,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也到了攻坚的时候,在这样的一个关键时刻,能够最广泛地整合全民族、全体人民的利益,促成民族、人民大团结的也就是爱国主义旗帜。无疑,“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6]。
爱国主义精神是国家凝聚力的精神核心,其次表现为它是国家凝聚力最坚实的精神支柱。
人与动物的差别,就是有无“精神”的差别;在动物世界中,物质性的生存是它的全部;而在人的世界中,物质性的生存发展只是他的一个基础的部分,而更重要的,则是他的精神性生存发展。人与人的差别,不仅有物质性的差别,也有精神上的差别;而在一定意义上说,精神性的差别才是最根本性的差别。因此,精神支柱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性,而精神支柱的高低则是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差别。
人的精神世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世界,因此,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人有着同样的精神世界。然而,在每一个人的精神世界中,却又有着一些与其他人相同、相似、相近的精神要素。可以说,爱国主义精神就是人的精神世界中最具广泛性的一种相同、相似、相近的精神要素。正是爱国主义精神,成为了每一个民族、国家中最大多数人的精神支柱,也就成为了许多民族、国家的精神支柱。
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也是中国国家凝聚力最坚实的精神支柱。
华夏文明延绵不断,发展至今,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秘密,就是中华民族有着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众所周知,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四大文明古国是:古巴比伦、古埃及、古代中国、古印度。而除中国之外的其余三大古老文明,都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先后中断,而唯有古代中国文明延续不断。这个秘密就在于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的特殊性。由于中国古代特有的地理环境,使古代中国社会成为一个早熟的农耕社会,也使其从野蛮走入文明的过程中,比较完整地保留了原始氏族制,并进化为宗法制。家庭、家族是古代中国的社会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国家,具有家国一体的特征。特别在国家受到外敌侵略之时,强烈感受到国破家亡的屈辱,保家卫国成为每一个有血性的中国人的坚定信念。从而在家国命运一体化的历史进程中,爱国主义精神日趋强盛,成为了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成为了中国国家凝聚力的最坚实的精神支柱。
精神支柱对内成为一种强大的精神支撑力;对外则成为一股强劲的精神力量。爱国主义精神不仅是中华文明延绵不断的强大精神支柱,也是中华文明不断进步的强劲精神力量。自古以来,在中国历史上,无数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教育家、科学家等,往往都是在爱国主义精神的支撑、激励下,谱写出许许多多可歌可泣、可敬可佩的爱国主义篇章,推动着中华文明不断进步。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的攻坚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是当代中国56个民族、近14亿中国人最大的公约数,最大的最根本利益所在。“中国梦的本质是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4](P8)中国梦把国家、民族和个人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把国家、民族和个人三者的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体现了中华民族“家国天下”的情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鲜明主题。要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共同精神支柱和强大精神动力。
当前,要增强我国的国家凝聚力,就必须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然而,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问题上,当前还存在着不少思想理论上的阻碍,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世界主义”与爱国主义对立起来,进而否定爱国主义精神。
当今世界话语中,世界主义开始流行起来。虽然学术理论界在何谓世界主义问题上众说纷纭,但顾名思义,所谓世界主义,就是将整个世界视为一个共同体。因此,世界主有两个核心命题:一是将人类全体视作一个利益共同体;二是将世界中个体的人视作道德关怀的平等单元[7]。本来,“世界主义”应当是一种积极的理想的“思想”,它以人类的共同利益为基础。然而,当下却有一股混浊思潮,就是把世界主义与爱国主义对立起来。在他们的眼里,在当今世界全球化时代,讲爱国主义就是一股违背所谓历史潮流的“逆流”;倡导爱国主义精神就必定会阻碍世界主义的实行。这是一种典型的形而上学观点。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就是一种积极的理想的世界主义,其创始人马克思在其青少年时代,就写下了如此激动人心的思想:“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8](P1)马克思在后来的革命理论创建和实践中,也反复指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然而,马克思主义从来都没有将世界主义与爱国主义对立起来,反而,它主张爱国主义与世界主义的统一,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的统一。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无产阶级的解放包括了广大人民的解放。无产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是一致的:人类的解放只有通过无产阶级的解放才能实现;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无产阶级解放运动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是要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最终消灭一切阶级和剥削制度,实现共产主义,解放全人类。习近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一系列新观念:(1)提出世界整体主义和共同发展的思想。习近平说,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2)提出主权平等思想和不干涉内政原则。习近平屡次提及,各国和各国人民应该共同享受尊严;要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呼吁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反对干涉别国内政;主张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地位平等,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反对国际事务中的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3)提出文明平等与融合的思想。习近平主张文明平等和文明间的对话、交流、互鉴。指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间应当“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4)提出聚同化异的民族梦表述,将道德关怀的终极目标落实到“人民”,追求“各国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既体现了世界主义“人人均应享有美好生活”的理念,又谨守了主权的边界。(5)提出保留防御权的和平主义思想。习近平说,“中国将始终做一个维护和平的国家”。“中国始终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不搞军备竞赛,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军事威胁。”[7]
二是把爱国主义等同于狭隘民族主义,从而否定爱国主义精神。
“民族主义原本是来自西方学术界的一个概念,关于它的定义众说纷纭。许多学者把它视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通常是指以维护本民族利益和尊严为出发点的思想与行为。”[9]对于民族主义有多种分类方法。根据民族主义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方面的表现形式,民族主义可以分成四种:政治民族主义、经济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其中,政治民族主义的影响最大。所谓政治民族主义,就是表现在政治方面的民族思想、态度和行为。在民族国家依然普遍存在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政治民族主义在各个国家也是普遍存在的。政治民族主义又可分为五种:(1)推翻殖民统治、实现民族独立的政治民族主义,如在20世纪第一次和第二次民族主义浪潮的冲击下,众多亚非拉殖民地国家纷纷赶走殖民统治者,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2)爱国主义,当民族尊严受到侮辱、国家受到外来侵略、国家利益受到侵害时,民众往往表现出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3)分离主义,即把一个多民族国家分成若干个民族国家;(4)排外主义,表现为闭关锁国,即反对与外国交往交流,反对借鉴外国的经验和制度,反对和歧视外国移民等;(5)极端主义,认为本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歧视别的民族,甚至把某些民族视为劣等民族[9]。由此可见,第一、第二种民族主义,是正面的民族主义,而第三、第四、第五种民族主义,是负面的民族主义。事实上,可以把第一、第二种民族主义统称为“爱国主义”;把第三、第四、第五种民族主义统称为“狭隘民族主义”。爱国主义与狭隘民族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为理性民族主义、正义性民族主义;后者为非理性民族主义、非正义性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无论对于本民族与国家还是他民族与国家,都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即有利于维护本国主权、利益和尊严,对于侵犯和损害本国主权和利益的人和事进行自觉抵制,甚至与之坚决斗争;有利于本民族自身发展进步,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可成为推动国家、民族、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不仅关心本民族、国家的利益,也关心他国他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利益,将爱国主义与世界主义、国际主义统一起来。而狭隘民族主义则无论对于本民族与国家还是他民族与国家,都有着十分消极的作用:它使人只关心本国本民族的利益,把本国本民族的利益、价值看得高于一切,具有民族利己主义内涵;它排斥外民族进入本民族地区或国家,对外民族文化采取拒绝、排斥态度;它认为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完美无缺,不愿进行理性思考,不思变革和创新;它还可以用来煽动民族情绪,挑拨民族关系,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9]。
值得警惕的是,现在有些学者和媒体,先是把爱国主义的政治情感与民族主义的政治思潮等同起来,然后再片面地把民族主义等同于盲目排外、狭隘自私的极端民族主义或曰狭隘民族主义,从而达到否定爱国主义之目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我们应该提倡积极的、理性的爱国主义,既坚决反对消极的、非理性的非正义性的狭隘民族主义,又坚决反对将爱国主义等同于狭隘民族主义的谬论。我们应该大力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追求本国利益同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全人类共同发展。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就明确提出:“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10]
三是把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分裂开来,因而把人们的认知引向歧途。
当下兴起这样一个“理论”:“国家”与“祖国”不是一回事;故爱“祖国”不一定爱“国家”,不爱“社会主义”,也可以是爱国主义。是这样吗?!
的确,“国家”与“祖国”不是一回事。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阶级社会的基本事实出发,指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它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历史的产物。第二,国家的本质在于国家政权总是属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第三,国家是由许多部件所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它有强迫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意志的能力和有行使这种权力的官吏(干部),有实现这种权力的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强制机关,还有供养官吏与强制机关的捐税和国债,这三项构成一种组织力量和物质力量,即特殊的社会权力。
一般国家行政管理当局(政府)是国家的象征,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国家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
在国家与政府的关系上,国家大于政府,尤其是国家是主权者的同义词,而政府只是国家的仆人、权力的执行者、被委托人。但在国际舞台上,国家是国际法中的主体,是该国范围内的整个社会的代表,与国内政治中的政府十分相近。
而祖国既是一个地理概念,也是一个文化概念,更是一个法理概念,带有丰富的感情色彩。祖国是指世代居住并对所在国文化有着高度文化认同感的并且自己和祖先国籍共同所在的国家。而国家是一个政治概念,一个政治权力机构。
看到“国家”与“祖国”的不同,无疑是一种学术理论上的必要。但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从此出发而走上的错误认知。
其之所以走上错误认知,首先是缺乏唯物史观的认识方法。从历史唯物论的眼光来看,“国家”与“祖国”都是具有历时性的,是发展变化的。祖国重在地理和文化上的发展变化,国家则重在政治与政权方面的发展变化。前者的发展变化相对比较缓慢,后者的发展变化相对比较快些。也就是说,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祖国”中,会有许多“国家(政府)”的变动。在同一个祖国中,会有不同性质的“国家(政府)”,也会有不同的“国”“民”关系。在新中国以前的时代,都是剥削阶级的“国家(政府)”,其“国”“民”关系的本质是对立的。因此,当这些剥削阶级的“国家(政府)”残酷压迫和剥削劳动人民,搞得民不聊生之时,劳动人民奋起反抗,这无疑是一种爱国主义行为。
然而,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人民的国家,因为这个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政府成为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在中国历史上,新中国第一次使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政府)”与人民、“祖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将“国家”与“祖国”刻意分离,把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分裂开来,说爱“祖国”不等于爱“国家”,不等于爱“社会主义”,也是爱国主义,显然是极其错误的。
其之所以走上错误认知,其次是缺乏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一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而形而上学则往往只看到对立而看不到统一。爱国主义的对象是“国”,国的含义有两种:一是祖国,二是国家。正如上述,祖国和国家虽有区别,却又有联系。祖国,就是自己的国家。祖国首先是国家,其次是自己对这个国家有归属感。没有“国家”支撑的“祖国”,不是现实中的祖国。所以现实中的人们爱祖国一般也爱国家。而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发展明确地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也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富强中国。邓小平强调:“一旦中国抛弃社会主义,就要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要说实现‘小康’,就连温饱也没有保证。”[11](P206)可以说,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制度相一致、相统一,是由近现代中华民族的独立发展、人民的解放历史进程和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在近现代,是中华民族“独立起来”的共同理想和目标,将爱国主义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内在地一致起来;在当代,是中华民族“富强起来”的共同理想和目标,把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制度内在地统一起来[12]。因此,坚持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特征,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首先体现在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热爱上。针对“不爱社会主义不等于不爱国”的论调,江泽民曾经就有过明确的说法,“在今天,我们讲爱国就是要爱社会主义祖国”。邓小平也曾深刻指出:“有人说不爱社会主义不等于不爱国,难道祖国是抽象的吗?不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爱什么呢,港澳、台湾、海外的爱国同胞,不能要求他们都拥护社会主义,但是至少也不能反对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否则怎么叫爱祖国呢?”[13](P392)
[1]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
[2]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基因[N].新华日报,2015-12-31.
[3]孔庆榕,张磊.中华民族凝聚力学(修订本)[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4]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5]吴灿新.当代中国伦理精神[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
[6]习近平论爱国主义——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J].党建杂志,2016(2).
[7]应琛.习近平外交演讲中的世界主义情怀[J].当代世界,2014-11.
[8]王磊,选编.马克思恩格斯论道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9]何星亮.民族主义释义[N].人民日报,2017-06-26.
[10]习近平.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N].新京报,2014-09-30.
[1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2]马志德.论爱国与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N].西藏日报,2009-06-06.
[1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吴灿新,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形势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16JZD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