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捷文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道德控制
肖捷文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我国的法律社会不断发展,法律制度也得到了相应的完善。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并不能和现实的变化完全同步。为了弥补法律的不足,我国在司法的领域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以此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在应用自由裁量权时,法官只有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才能正确地使用权力,因此要对自由裁量权进行道德控制。
法官;自由裁量权;道德控制
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自古代起就有了详细的记载。在古代我国推行君主专制制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在君主的裁决之上。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得到了扩大,法官在应用这项权力时可以更加自主。法官的道德素养和自由裁量权具有密切联系,如果法官的道德素质较低,就会造成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这个角度来看,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道德控制势在必行。
(一)定义
法律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较大的改变。当社会出现了新的事件,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时,中间会发生司法的空档,所谓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就是在新的法律事件发生时,法官遵循国家的政策规定和社会的道德准则,对事件的性质做出自己的判断[1]。对没有法律规定的案件来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重要的司法原则。
(二)特点
首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一定的规范性。为了确保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发生滥用,我国规定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应用范围:第一,要确保案件类型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第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在司法时使用。
其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虽然社会发生的案件各具特点,但是究其根源,可以发现案件之间的相似之处。法官在应用自由裁量权之前,会把案件和之前发生过的类似案件进行比对,以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作为司法的依据,来进行后续的司法工作。
再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一定的自由性。针对一个案件,法官要面临多种司法选择,比如,法官可以遵循之前司法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处理。法官也可以按照社会的道德规范,对案件进行处理[2]。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官对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采用若干司法裁决中的一项。
(一)社会的变化性
首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由社会的变化性所决定的。时代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社会也会出现变化。社会上的许多案件都具有新奇性,不能用原来的法律准则做出阐释。法律和社会的变化相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所有的法律都是在案件发生之后制定出来的,因此如果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出现,法律就不能发挥效用,需要应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二)制度的不完善性
其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由制度的不完善性所决定的。我国的法律社会不断发展,法律制度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完善。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体系是在人的意识下建立起来的,人的意识处在不断自我完善之中,法律体系也处在自我完善的过程之中。由于法律制度存在着不完善性,无法对社会出现的所有案件做出规定,人们就需要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维护社会的公平。
(一)进行道德立法
首先,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道德控制,需要进行道德立法。法官的自身道德素质关系着自由裁量权的应用效果,因此我国应该对法官的职业道德做出规定。比如,我国应该确立相关的法律,对法官的言谈举止、司法态度、说话方式等进行严格规定,让法官的司法工作在合理的规范下进行。每个公民都是法官的监督者,当法官未按照国家的约束行使自由裁量权,公民可以进行举报,对知法犯法的法官进行严惩。
(二)增强职业意识
其次,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道德控制,需要增强法官的职业意识。法官的职业意识增强后,会提升个人的工作责任感,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比如,在选拔法官的过程中,应该对法官的职业观念和思想文化素质进行考评。在法官通过考评之后,要确定法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期限。当法官投入司法工作之后,相关机构要对法官进行定期的教育培训,让法官所掌握的司法知识与时俱进,以便应对新的社会案件。
社会不断发展,案件的类型越来越多,法律和社会的变化相比具有滞后性特征,因此需要应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对案件进行处理。法官的道德素养关乎自由裁量权的应用效果,因此必须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道德控制。
[1]杨帆.论法官的司法良知——兼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控制[J].理论观察,2008,05:92-94.
[2]贾彪.论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及其规制[D].吉林大学,2014.
D
A
2095-4379-(2017)07-0277-01
肖捷文(1994-),男,辽宁丹东人,本科,沈阳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