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瑛
信息经济的“前世今生”
□应瑛
作为省咨询委刘亭首席专家的研究团队,近期由于工作需要,我们对“信息经济”概念的来龙去脉做了一次系统梳理,现整理成文,以就教于方家。
国外关于信息经济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美国经济学家马克卢普在1962年出版的著作《美国的知识生产和分配》中首次完整提出的“知识产业”(Knowledge Industry)被普遍认为是信息产业概念的雏形。在其影响下,同样是美国经济学家的波拉特把信息产业称为与农业、工业、服务业并列的第四产业,但与前者仅关注知识生产和知识服务不同,后者还重点关注了信息消费。在该阶段,理论界对信息经济的研究主要停留在信息产业层面。第二阶段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UNCTAD)为代表,该阶段开始对以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即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业及以ICT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给予了必要的关注。第三阶段可以英国的《信息经济战略》及美国的《数字经济》为代表,该阶段开始强调信息经济的复杂性,更多地将其看成一个生态系统或经济形态。
我国对信息经济的研究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对其定义更多的是从经济形态角度考量,大体上有三种代表性观点。一是乌家培教授把信息经济分为广义信息经济和狭义信息经济。前者作为信息产业占主导地位的一种经济形态,强调信息产业与其他非信息产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后者仅指信息部门本身,不涉及同时存在的农业、非信息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等其他经济部门,这类似于波拉特的“第四产业”。二是国家信息中心把信息经济定义为以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经济系统和经济形态,该观点突出强调了信息化的应用以及由信息融合而出现的新兴产业。三是中国信息化百人会把信息经济定义为全社会信息活动的经济总和,这一观点涵盖了信息生产、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及融合应用。
转观浙江,信息经济发展可圈可点。2013年8月16日,省咨询委委员严晓浪在时任省长李强主持召开的专家学者座谈会上首次提出“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建议。2014年5月,《浙江省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浙江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建设信息经济大省,明确把信息经济列为支撑浙江未来发展的七大万亿产业之首。此后,浙江信息经济风生水起,犹如一股旋风席卷之江大地。2016年11月,首个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正式落户浙江。在浙江各地发展信息经济的特色实践中,与之相关的一些概念不断涌现,并成为热词,如金华的“网络经济”、杭州的“智慧经济”、宁波的“智能经济”以及G20峰会的“数字经济”等。
通过对比,我们认为,这些提法只是立足的维度不同,本质上与“信息经济”并无差异。相对而言,信息经济作为一个统摄性的概念,更多的是基于一种经济社会形态的维度,其提法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衔接,与作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之后的信息社会相呼应。其他提法则更侧重于技术维度,更细分地说,“网络”是信息经济发展的物质手段,“智能”“智慧”是信息经济运行后产生的结果,“数字”则是信息经济的技术特征。当然,出于“信息”的英文(information)同时兼有“情报”的含义,在对外交往时侧重强调基础技术属性,选用“数字经济”提法,也不失为一种“接地气”的做法。
综合国内外研究和浙江实践,我们倾向于认为,信息经济是以信息资源为基本要素、以信息技术为泛在手段、以信息设施为物质保障,通过提供信息产品、信息服务以及推动信息流通、消费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得益于浙江百姓参与网络创业的高积极性、深入到骨子里的市场意识和应用技能,走坚持应用领先的信息经济发展道路,通过应用推动产业发展、促进技术进步,更能将浙江的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发挥到极致。
作者为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