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胜梅
推动人力社保事业更进一步、更快一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解读
□孙胜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未来五年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主要有五大亮点: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深化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近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编制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规划》围绕2020年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研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笔者从研究者的视角对《规划》的主要内容和亮点作一个解读。
浙江经济要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没有强大的人才队伍,转型和创新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过“十二五”的努力,虽然浙江人才总量有所增加,人才结构也有所优化,但现有人才数量、结构和素质与创新驱动的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才的国际化和市场化程度有待提升。与江苏、广东、山东等兄弟省份相比,新兴产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依然偏少,与浙江作为全国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匹配。
面对人才资源的短板,《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浙江将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和人才强省战略,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集聚、作用发挥、平台提升、政策创新、创业服务“五位一体”人才生态优化工程,着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省份。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与智力,积极创新集聚人才和服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到2020年,建成一支能够有力支撑浙江经济转型发展需要,更富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的人才队伍。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400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50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8:26:66,同时,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20万人,重点产业(行业)人才比例有显著提高。
为了确保各项人才政策目标的落地,《规划》提出通过实施省“151”人才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校千企”工程、“千企千师”培养行动等7个项目,全面加强和优化人才队伍建设。
就业是民生之本,只有实现了社会充分就业,老百姓才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从“十三五”时期浙江就业形势看,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依然是基本矛盾,尤其是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为重点的青年就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与此同时,随着浙江一系列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的深入推进和实施,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并成为主要矛盾。一方面,高技能人才和新兴产业技术人才长期供不应求;另一方面,高龄和低素质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困难,尤其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及“僵尸企业”出清所带来的职工转岗再就业压力较大。
面对新形势,《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浙江将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群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同时,结合浙江实际,把促进创业就业作为重中之中,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新职业、新岗位,通过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完善创业服务、健全创业环境等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对于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转岗问题,通过落实稳定岗位补贴、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手段做好再就业工作。并积极加强失业预防、监测和调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调控失业风险,实现社会充分就业。
“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目标为400万人,开展就业创业培训400万人,认定省级创业示范基地30家,帮助40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对于城镇零就业家庭,将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具体将通过实施“创业促进就业项目、就业援助项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项目、就业失业监测项目”等4个重点工程,来促进各项就业政策目标的实现。
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安全网,关乎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浙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基本建成统筹城乡、覆盖全民、托底有力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较好地满足了老百姓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需求。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依然较大,不利于社会公平与正义。尤其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保基金的支付压力在不断增大,制度可持续性面临较大挑战。
为此,《规划》把“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十三五”时期浙江社保工作的重要目标。通过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改进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完善罕见病医疗保障机制、健全失业保险政策法规体系、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等,进一步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对全民参保的动态管理,实现对法定人员社会保障的基本全覆盖。到2020年末,使全省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00万和5200万,参保率达到95%以上;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到达1400万和2000万,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在待遇调整上,建立兼顾各类群体的正常调整机制,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方面,将通过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与此同时,通过完善筹资机制,夯实缴费基数,加强基金监管,以及积极稳妥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等方式,建立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的长效机制。
人事和工资制度改革是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环节。“十二五”以来,浙江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各项人事和工资改革政策的落实,创新和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机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但现有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依然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与社会经济发展新要求不相适应性。
对此,《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浙江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和能力建设。推进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扩大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同时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对于事业单位,坚持职称制度改革与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绩效考核等人事制度相衔接,进一步下放评审权,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机统一。对企业单位,探索建立以行业为主的分类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的作用,按照“先行业标准、后职业标准、再岗位标准”路径,形成以企业实际用人需求为出发点,更加注重实践性和创造性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模式。
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以增加低收入职工收入、规范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众多民生问题,各项规划和措施的落地最后都要体现在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上。经过“十二五”的努力,尽管浙江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成果丰硕,但与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相比,依然存在不少差距和短板,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不高,还需在扩大服务供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上加足马力,使老百姓能够享受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针对这些矛盾,《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浙江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基本要求,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把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载体,构建由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12333咨询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多元化服务。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上,将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保经办等服务,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同时依托“互联网+”,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网络查询和自助打印服务,促进各项公共服务业务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推进人事档案电子化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加强社会保障卡的功能开发和深度应用,到“十三五”期末,实现社会保障持卡人数达到5000万以上,覆盖90%以上人口。
作者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