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
大王镇: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途径
●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
自2010年4月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被确定为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以来,省、市、县紧紧围绕破解大王镇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大王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途径、新思路,促进了大王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适应大王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管理要求,2012年,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将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事业以及项目审批等方面县级管理权限下放到了大王镇。2015年,按照“能下放、能接好、能提速”的原则,根据大王镇加快发展需要、实际承接能力和各项下放权力作用发挥情况,对下放大王镇的县级行政管理事项进行了规范调整,并编制了大王镇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各行政权力事项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通过县、镇政府网站、县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调整以后,委托、授权大王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共664项。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下放权力运行承接培训,确保了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涉及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城镇管理、民生保障、计划生育、财政惠民等32个领域127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入统一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大王镇在农村社区建设了便民服务中心,在行政村建设了便民服务站,推动惠农政策、医疗保险等十个方面的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初步构建起以镇便民服务大厅为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节点、村便民服务站为支撑的三级服务网络,实现了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一是调整优化机构设置。按照“镇区一体”模式综合设置了大王镇、大王经济开发区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目前,大王镇共设置了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建设规划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7个党政工作机构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大王经济开发区物流园管理办公室4个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单位)。二是规范派驻机构管理。县直部门所有派驻在大王镇的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镇为主”的考核管理机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得镇党委同意。大王镇纪委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及时向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2012年以来,县直相关部门根据大王镇党委建议对21名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各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自觉接受大王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参与打非治违、拆违治乱、打霸治痞、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三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对城镇管理、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道路交通4个领域276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整合,按照“镇调剂、县派驻”的原则,组建了镇综合执法队伍。2015年以来,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会同县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00多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0多起。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对城镇绿化管理、卫生保洁、法律服务等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务性、辅助性职责,均引入了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进行项目购买,实现了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的转变。
一是建立财政收入超收激励机制。2010年至2012年,大王镇上缴省级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幅超过15%以上的部分,省级给予了全额返还;自2012年起,连续三年在大王镇辖区内形成的营业税市级以下留成部分全额给予了返还,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市级以下留成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了返还;自2012年起,以2011年大王镇财政上缴额度为基数,在大王镇境内实现的县及县以下税收超收部分由大王镇财政全额留成。在大王镇辖区内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易地建设费县及县以下部分全额返还镇级财政。2010年以来,大王镇因财政体制调整增加财政收入9亿元。二是安排专项扶持资金。为促进大王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省、市、县财政加大了专项配套资金扶持力度,共拨付大王镇改革试点专项扶持资金1.148亿元。三是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支持国有或地方商业银行在大王镇设立分支机构。大王镇域内银行分支机构已达到8家。鼓励社会资本在大王镇成立新型地方金融机构,为城镇建设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目前,大王镇域内已成立8家新型地方金融机构,2012年以来,累计支持实体经济106.13亿元。积极引导大王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改革以来实现融资7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