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英(天津市司法局局长)
奋力谱写天津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新篇章
张铁英(天津市司法局局长)
党的十九大全面开启了党和国家事业的新篇章、新征程。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步调,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央和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认真落实“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肩负起司法行政的职责使命,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奋力谱写天津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新篇章,为全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作出新贡献。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同志成为引领新时代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做到在思想上拥戴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地位。要始终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切实履行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在新的历史方位下的新举措新做法,切实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生力军作用。
坚持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着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党的十九大确定了新时代“两步走”战略部署,进一步描绘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的奋斗目标,特别强调要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我们要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深入思考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按照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对司法行政工作批示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历史特点”,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主动作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切实把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司法行政戒毒制度,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等改革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特别是要积极发挥直辖市和自贸区等区位优势,主动作为、深化创新,积极推进监狱工作机制改革、公证合作制改革等试点任务,积极提供天津方案、天津经验、天津模式,向党和人民交出优异答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要深入研究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按照司法部“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部署,加快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12348天津法网”和“天津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建立健全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平台,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更高要求。
坚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等普法工作的新要求。要把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通过广泛、持久、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要注重“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使普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法治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法治文化产品,激发法治文化创作活力,推动法治精神向社会文化生活全面渗透融入。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建设“伟大工程”在“四个伟大”中的地位,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在全系统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性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从严抓好监督巡察,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和党员作用发挥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张文静)
第二届中法公证业务研讨会在京举行
2017年11月15日,第二届中法公证业务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市公证协会与法国巴黎公证人公会联合举办,研讨会主题为中法两国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法国巴黎公证人公会会长帕斯卡·夏杉、巴黎公证人公会荣誉会长克里斯蒂安·比萨尼、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务参赞安托尼·孟瓦林等法方人员和来自北京公证行业的120多名公证员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中国公证协会会长郝赤勇在讲话中指出,中法两国公证人相互尊重,相互借鉴,交流交往不断深入,业务合作日益增多,友好关系愈发密切,此次北京市公证协会与巴黎公证公会共同举办公证业务研讨会,既是业务交流活动,同时也是中法公证人传统友谊源远流长的重要见证。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就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和监护问题、夫妻共有财产制度、未亡配偶的遗产继承权和《欧盟涉外继承条例》相关规定等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并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问答互动。通过举办研讨会,双方参会人员进一步学习和了解了中法公证制度和婚姻家庭公证业务办理情况,助推两国公证业务深度合作。
据了解,北京市涉外民商事公证业务开展较早、涉及国家较多,公证种类也比较齐全,公证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2016年,北京市公证行业办理涉外公证近50万件,在全年办理的126万件各类公证事项中占比达39%。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公证协会与巴黎公证人公会逐步建立起密切的业务交流和友好来往。为进一步加强中法业务合作与交流,2007年10月,双方在巴黎签订了《北京市公证协会与巴黎公证人公会交流合作协议》。
(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