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谱写新时代浙江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2017-01-25 08:25马柏伟浙江省司法厅厅长
中国司法 2017年12期
关键词:司法行政法治

马柏伟(浙江省司法厅厅长)

高水平谱写新时代浙江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马柏伟(浙江省司法厅厅长)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浙江司法行政部门理应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高水平谱写新时代浙江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一、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

党的十九大的最大贡献、最大成果,是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司法行政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党的十九大的灵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使之成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一)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历史的选择、事业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重视、关心司法行政工作,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多次到司法行政部门调研视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浙江司法行政部门要始终怀着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厚感情,深刻认识习近平同志成为引领新时代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是最大的政治。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思想上坚定追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体党员干警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政治上绝对忠诚,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心同德同向;情感上真挚热爱,以情感认同坚定政治认同,始终保持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信赖;行动上紧紧跟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的第一条,特别重申“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司法行政部门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三)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列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鲜明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这些都预示着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司法行政部门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工作要求,抓住有利契机,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在新的历史方位下的新举措新做法,切实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二、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努力在“四个伟大”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牢记总书记的谆谆教导,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积极投身“四个伟大”生动实践,奋力谱写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壮丽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切实加快“大改革”步伐。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行政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浙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动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政策已经出台,一些重要环节的改革举措取得突破,一些重要机制的创新成果正在形成,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如特殊人群监管出现新情况新难题、司法所建设基础依然薄弱、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依法履职能力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还有差距等,都需要通过改革的方法予以解决。司法行政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把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与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以更高的站位认识改革、更宽的视野谋划改革、更实的举措推进改革,切实把模范监狱建设试点、“12348”浙江法网和案例库建设、律师专业调解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的更高需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发展和变化。

(二)推动形成“大普法”格局。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切实履行普法办公室协调、督导各级执法司法主体做好普法工作的重要职责,加快建设统一的以案释法平台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要借助浙江互联网大省的独特优势,探索开展“点单式”“团购式”“订制式”“互动式”法治宣传教育,规范微信塔群“之江法云”运行机制,用好“互联网+法治文创联盟”,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政府端菜”到“群众点菜”的转变,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更加注重阵地建设、载体设计和品牌培育,打造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使老百姓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提高法治素养。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不断完善“大服务”平台。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008年浙江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实践,基本形成了“网上网下齐头并进、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格局,但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水平不高、服务供给能力不强、宣传引导力度不大等短板依然存在。深入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新需求,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三位一体建设,丰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探索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方法,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继续健全“大调解”机制。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以其鲜明的基础性、独特的专业性、广泛的社会性,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探索建立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开展民商事和财产纠纷案件的调解服务,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要积极探索“大数据+大调解”的新型人民调解机制,整合各类调解数据资源,建立人民调解信息资源库,深度挖掘人民调解已结案例数据,智能匹配类似案件信息,为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提供实践样本。梳理研究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成因和预防措施,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及发展趋势,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着力构建“大执行”体系。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不断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职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与社会公共安全密切相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动态研判、分级处遇、隐患排查、挂牌督办等制度,不断提升在押罪犯、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管控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实现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要强化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把“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从根本上深化为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继续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智慧监狱”三位一体建设,探索开展“修心教育”,积极破除罪犯“犯罪人格”和“监禁人格”,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人格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要规范运行并丰富发展浙江“四四五”戒毒模式,大力推进戒治科学化、执法规范化、管理智能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研发和引进成熟的科学戒毒治疗方法,不断提升戒治实效。要坚持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监狱人民警察延伸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工作试点,不断创新和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式与内涵,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确保做到“情况明、管得住、能救济、保平安”。要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与监狱、看守所等的衔接协作,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刑释人员社会化帮教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深刻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更加坚定地抓好浙江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司法行政队伍庞大、结构多元,肩负责任重、面临诱惑多,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必须要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总要求为指引,始终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落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忠、勇、严、实、新”司法行政队伍职业精神,不断增强“八个方面本领”,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养高、法治意识强、纪律作风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司法行政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章,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自觉按规则、按程序、按集体意志办事,努力建设强有力的司法行政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遵循司法行政基层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全面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十法”,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努力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切实发挥好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锲而不舍抓法治。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律专业部门,理应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把讲法治作为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鼓励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类公务员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增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自觉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法治观,努力做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的模范。要把掌握法律知识作为业务能力素质建设的第一位任务,认真学习履行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努力做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的模范。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道理,自觉用法律厘清权力边界、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做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的模范。要善于从法治层面观察分析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谋划工作,养成自觉运用法治原则、法律规则解决问题的习惯,努力做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的模范。

(三)持之以恒严纪律。司法行政队伍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在从严治警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坚定不移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推动教育管理监督更加严紧实,让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确保司法行政队伍肌体健康、充满活力。要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健全抓常抓细抓长工作机制,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化俗成,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严防不正之风转入地下、隐形变异,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要按照“打胜仗、零自损”的目标,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一些违纪违法行为“零发生”,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零增长”,一些单位保持违纪违法“零纪录”。

朱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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