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利明
(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81)
论“两学一做”的法治功能
胡利明
(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81)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自主开展了系列性的党内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成为政党治理的重要范例,既借鉴依法治国的宏观法治原则,又落实依法治党的党建法治原则,还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原则。所以,“两学一做”配置法治功能既引领党建法治化发展,又重点突出政党法治治理,还为党建法治贡献法治力量。诚信道德配置法治善良功能,党的领导配置法治主体功能,自觉自律配置法治动力功能,党建法治配置政党治理功能,程序配置法治原则功能。
两学一做;法治功能;全面从严治党;政党治理;法治
中央提出“两学一做”(为简便表述以下一般不带引号)战略决策,既是落实“四个全面”部署的具体步骤,还是全面从严治党管理的具体途径与方法,更是丰富发展政党法治治理的党内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是全面从严治党结合法治事项的创新产物,既成为政党治理方法,又成为党员自我教育管理方式,还能主动融合法治事项配置若干法治功能,重点集中于与全面从严治党密切相关的法治原则功能。所以,两学一做是由党内教育自发衍生出来的法治意外收获,全面配置有中国政党治理特色的法治功能,有效促进政党治理法治化。
诚信既是道德要求,又是法治追求,更是行政法治的严格要求[1]。诚信和道德既有相互独立的价值载体,又有相互契合的轨道和共同的价值目标,善良是它们能够共同处于相同环境的目标价值。所以,两学一做不是形式主义的学习和行动,而是积极追求善良的政治和法治举措,既依托于诚信的基础,又取决于道德的价值标准,还发展于善良的价值目标配置善良相关的法治原则功能。
1.诚实配置客观事实功能。道德是重要的价值标准,诚实构建道德的事实前提,道德反过来成为诚实的外观形式表达。诚实作为主体的一种道德品质,表现为主体通过长期行为而建立起来的信誉[2]。诚实成为道德的重要构建要素,既是主体的道德品质,又是主体的价值规则,还是长期事实行为的综合反映。据此分析,两学一做不是临时决定的形象工程,而是经过长期实践归纳总结出来的党内常规化、常态化和制度化的教育活动,既源于长期的传统习惯,又取决于诚实的客观事实,还是基于诚实的心态“学”和“做”。换言之,两学一做将习惯性的诚实表达于外部,重点集中于对过去事实的客观体现,在诚实方面配置诚信事实功能。
2.信任配置主观意愿功能。两学一做依托诚实配置客观事实前置法治功能,还依存于更深层次的“信任”要素,为配置主观意愿法治功能奠定前提基础,既需要依托于诚实的客观前置,又需要诚信的事实支持信任,还需要相互信任的主观意愿,原因在于:信任是诚实的基础,诚实是信任发展的理性结果[3]。所以,两学一做既在于诚实的事实前置,又发展诚实来提升彼此信任质量,通过挖掘法治精髓突出法治外观形象,通过信任升级法治功能,进而表明中共中央决策两学一做有充足的信任意愿根据。通过信任的主动意愿从事党内教育实践活动,根源在于信任配置法治主观意愿功能。
1.善恶配置价值临界功能。道德紧密关联现代法治事项,既成为法治的价值标准,又成为法治的价值源泉,还成为法治的内心动力,道德能够区分善恶价值,彼此之间的“善恶”标准是道德评价的“红线”。道德原则上是善良并且不等于善良,在极个别情形下会表达为善良的对立面,两学一做的重要目标是积极追求道德善良,努力反对道德恶意,共同追求道德正向价值目标。所以,两学一做通过“学”和“做”的途径分道德善恶边界,既要正向“学”做善良事项,又要积极“做”善良事项,还以主观意愿善学、善做,坚决避免甚至公开反对“恶”的垃圾。据此,两学一做能够配置道德善恶的临界标准,能够配置相对优质的法治品质,能够配置比较善良的道德价值。
由此可见,两学一做表面上是党内教育学习实践活动,实质上是蕴涵法治内涵的法律活动,既基于诚实的事实和信任的意愿起步,又丰富发展党内教育活动的道德内涵,还形成相对独立的法治功能。所以,两学一做依托于诚信提供客观事实配置前提功能,依存于道德善良为标准配置法治价值功能,共同配置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配套功能。
两学一做起步于党内教育实践活动,发展于全面从严治党领域,主动融合依法治国的法治思维,实践于全面依法治党的法治实践,既将政党政治教育法治化,又将法治扩展于政党治理领域,还将党内学习和教育主动融入法治地盘,法治成为核心精髓,能够取得成功的核心关键原因在于“党的领导”配置法治主体功能。
1.“四个意识”配置宏观领导功能。“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是中央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精髓,既是所有政治事项的指导原则,又是具体政党事务的法治原则精髓,还是两学一做的政治向导和法治指南针。所以,政治意识配置法治原则立场功能,大局意识配置法治高度原则功能,核心意识配置法治圆心原则功能,看齐意识配置法治方向原则功能,共同服从并且服务于两学一做。因此,两学一做以“四个意识”为法治精神基础,既把握正确坚定的法治立场,又运行权力大局的宏观思维,还以法治为核心重点,更要向法治看齐,为党的领导提供思想意识材料,奠定法治思想根基,彼此共同融合配置宏观领导功能。
2.法治意识配置法治领导思维功能。两学一做本来属于政治系统范畴,紧随依法治国步伐成为法治范畴内的政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既需要政治领导确立原则立场,又需要法治领导运行法治思维,还需要法治意识配置法治领导思维,通过党的意识领导突出法治意识功能。所以,两学一做是法治意识的现实型构,既成为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原则核心或者重心,又成为拓展类型的法治系统,还成为有法治内涵的法律体系,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根本原因在于法治意识配置法治领导思维功能。
1.中共配置领导主体功能。中国共产党(中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事项的领导核心,既是政治领导的法定核心,又是法治领导的政治核心,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党的领导核心,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核心。所以,中共中央是两学一做的战略决策主体,配置领导主体法治原则功能,决策名义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决策执行主体是中共中央,战术执行主体是各级党组织,运行法治思维执行主体领导的法治功能,形成相对抽象的法治原则,这表明中共能够科学配置领导类型的主体法治功能,既“准时法治”地从事政党治理事务,又相对完整落实法治事项,还成为政党组织的党内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的法定领导。
2.中央领导配置法治技术功能。中共是两学一做的领导主体,既依托于政治领导的前置,又借鉴于法治领导的实践,更配置相对完善的“中央”领导技术原则。两学一做是执政党发起的政党治理范畴的法治行动,具体表述为由中央领导决策,由各级党组织负责执行落实,由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全党性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层级分明、组织科学和保障有力的法治领导原则功能,成为中央领导配置的法治技术标准。
对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饮料行业,报告指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安全至上。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饮料消费群体巨大,质量安全至关重要。饮料行业的发展需始终把消费者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安全预警、加强风险防控、加强检验检测,全程管控、全部可追溯,保障质量安全。
3.党的核心配置关键领导功能。中央领导是两学一做的法治技术原则,配置党的领导类型的法治原则,关键词在“核心”,战略决策在“中央”,执行落实在“党组织”,具体参与在“全体党员”,更形象地说在于中国共产党的政党组织核心:当前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所以,两学一做依托于党的领导核心,关键在于法治领导功能,由党中央决策部署,由党中央核心领导,中央成为领导的法治核心,全面配置核心领导的主体和原则,全面散发核心领导精神,全面配置法治原则功能,全面优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品质,全面引领向法治方向迈步,全面重点突出党的领导“核心”。
由此可见,两学一做配置法治原则功能,既依赖于党的意识提供法治思维的“政治参考”,又取决于党的领导配置主体法治功能,理论基础在于“四个意识”提供法治意识的政治标准,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法治问题。所以,两学一做既有政治层面“四个意识”的法治动力,又有法治层面的政治安排,逐渐形成党的意识和党的领导相融合的有机共同体。
两学一做是党中央决策的政党教育实践活动,既是政治教育的法治化发展,又是法治项目的政治化拓展,还是执政党政党治理(管党治党)的法治方法,更是法治化发展路径的重要活动,主动配置法治动力功能,在主动约束下形成政党法治特色路径助力全面从严治党,这最终取决于中国共产党自觉意愿、自律行动。
1.主体自觉配置公平功能。两学一做的直接目的是提升优化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素质,间接目的是自我净化党组织的外观形象,衍生目的是重点突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法治品质,这涉及到政党主体自觉性的法治功能。其实,政党的道德自觉,是指政党超越一己利益、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道义精神与使命感,以及基于这种道义精神与使命感的政治实践[5]。两学一做是政党道德自觉行动,既要主动避免与自己相关的特殊利益,又主动积极追求公平正义的道德与法治价值,还以主体自觉的心态配置法治意愿功能,形成全面“自觉”的法治意愿特征。
2.榜样自觉配置示范功能。两学一做中的重要方法是通过树立党员个体先进形象示范引导他人“跟着学”,通过“学”取得“做”的优质成果,以榜样的方法发挥教育示范功能,原因在于:榜样是一种全面的和最具有感染力的道德教育方法[6]。其实,榜样是先进典型示范,通过先进自发带动后进模仿[7],依托榜样的无形效用促进提升自觉意愿,服务于配置两学一做的法治功能。据此,两学一做通过榜样的主动示范,自觉配置法治意愿功能,形成榜样个体与榜样集体示范的道德力量,进而汇集出有法治意蕴的法治合力,表明榜样自觉配置示范效用功能。
1.自律配置法治服从功能。现代法治从自觉起步,自律成为重要的法治动力,主动是法治意愿特征,自觉和自律是主动性法治范畴。所以,主动性要求是自律的核心特征[8],这表明自律是实现自觉的重要方法,共同构建法治服从原则,原因在于:这个行为不是来自于外在的强制,而是来自于内心的法,是个人服从自己内心的法,这就是意志自律[9]。两学一做属于政党自觉范畴,运行政党自律动力,只服从于内心的“法”,配置法治服从的原则功能差异于非意愿的外力强制。
2.自律配置法治价值功能。主动是外观形象要素,自觉是主动的意愿要素,自律是法治推动力量,这还取决于法治原则的道德衡量功能。例如,康德很是强调意志自律的重要性,把意志自律看作道德的最高原则[10]。意志自律属于重要的道德原则,既是现代法治的道德原理,又是自律动力的理论源泉,还是主动优化自律的道德动力,为两学一做配置有道德内涵的法治功能。
3.自律配置法治动力功能。法治的本义是主动性范畴,既需要主动性追求自律结果,又需要自律动力的紧密配套,还要在主动追求的目标下优化自律结构。其实,自律是主动的内在动力,主动是自律的外观方式;自律需要主动行为,主动需要自律严格要求[11]。两学一做具有法治内在主动性动力推动,既有政党集体自律的宏观动力,又有全体党员个体自律的微观动力,还有诸多主体汇集的法治自律合力动力,配置最优化的法治自治动力功能。
由此可见,两学一做是自觉、自律的轨道上的主动性范畴,既“自觉”蕴涵法治意愿原则,又“自律”推动政党治理,还配置有法治意愿动力功能。其中,自觉配置法治意愿功能提供主动性意蕴要素,自律配置法治动力功能提供主动性行为要素,共同以法治方式升级全面从严治党为终极追求目标。
两学一做是自主决策部署的政党治理现代化系统事项,既有政治行动范畴,又有法治行为措施,还有政党治理的重要内涵,更有法治治理的精神意蕴。两学一做是政党治理的重要“代表”,自觉运行现代法治思维,主动落实政党治理的治党责任,全面形成政党法治治理原则配置治理功能,构建科学的党建法治科学体系。
1.政党法治配置借鉴技术功能。现代政党是政治国家的社会存在物,既是国家社会的领(主)导主体,又是政治国家的法定领导核心,还是国家或者政党治理的法定主体,“法治”为政党提供治理精髓,原因在于:法治是人类政治实践的重要文明成果,也是当今世界治国理政的基本共识[12]。但是,政党法治治理还没有比较成熟的先例可借鉴,目前只能参照国家治理和依法行政方法(具体方法复杂需要另文研究),它们为政党治理提供类比借鉴。可知,两学一做作为党内教育实践活动,外观上不直接关联法治事项,本质上借鉴现代法治理论,根据法治原理缘法而“治”,表明政党法治从类比借鉴角度配置治理技术功能。
2.政党制度配置规制功能。两学一做从党内教育实践活动起步,运行政党治理思维创新政党制度建设,逐渐落实从个案“治标”到规则“治本”,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并且遵循权力进笼规则。例如,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遵循权力进笼原则,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用制度规则管党治党,权力进笼是首要原则,牛栏不关猫是补充原则[13]。可知,两学一做的发展目标是制度治党,既要主动遵循正向的权力规则,又要主动制约权力滥用,逐渐形成以治本为标杆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1.党建法治配置执政功能。目前,党建在法治时代“创新发展”,重点在于执政为民,不是仅仅解决执政“有无”的问题,而是重点关注永续执政的发展问题,这取决于法治执政为民,既法治保障执政,又法治规制执政。所以,党建法治成为现代政党治理的时代新主题,两学一做不是简单的“学”与“做”,而是要“依法”党建,逐渐契合依法治国的法治节奏,依托于特色的党建法治配置执政原则功能,融合法治基因全面健康党建,为保障政党执政坚固宽广的法治基础。
2.法治治理配置国家制度功能。政党走法治治理路径,类比借鉴国家治理模式,有机融合现代法治与治理理论打造政党法治治理新思路,这还取决于国家制度设置,原因在于: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是最根本最主要最具代表性的国家属性[14]。两学一做来源于政党内部的自我教育行为,发展为政党治理,成熟于法治治理,类比借鉴于国家治理和依法行政,终极追求政党法治治理的国家制度规则,表明通过法治治理配置国家治理的制度规则功能。
由此可见,两学一做是党建法治的衍生发展产物,借鉴于国家治理途径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借鉴参照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党,既依赖于政党法治配置规则原则功能,又为政党治理提供“科学原则”根据,还为政党法治治理解决科学难题。
两学一做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全面治党管党的重要方法,还是依法治党的得力措施,这要求全面加强法治规制,坚定程序法治立场,重点在于主动遵循法治程序,难点在于程序规制,将其打造为程序规范的自我治党范畴,将配置发挥特色标志的程序法治原则功能。
1.依法程序原则。“依法”是最直观、最简单和最便捷的程序,程序既是依法的重要载体,又是依法的法治方向,还是成文的法治路径。其实,“依法”是程序的重要核心要领,程序属于形式规则[15]。据此,两学一做是依法程序的重要实践,既是“依法”的法治程序,又是程序性的依法行动,还是遵循法治规则的政治活动,更是散发法治芳香的治党措施,原因在于依法程序原则的功能效用,共同形成程序依法规则。
2.程序法治原则。程序既要有依法的外观,又要法治的内核,还有形成程序法治路径。其实,程序既是现代法治的发展方向,又是现代程序法治价值理念,更是实体生存之来源和前提[16]。据此,两学一做有程序规则可遵循,有程序方向可前行,有程序法治可意会,有全面从严治党的实体可依托,自我形成有程序法治内涵的系统,既有利于丰富程序法治理论,又有利于扩展党建法治理论,还有利于规范优化政党治理质量,逐渐形成程序法治原则。
1.程序规则精髓原则。法治是现代治理的重要方法,既有法治精髓的理念创新,又有法治规则指引,还有主动遵循法治原则的动力支持。其实,法治的精髓在于规则,规则的效力主力来源于主动遵守,它的威望在于法的神圣精神[17]。两学一做属于法治规则的重要领域,既有法治规则的直接指引,又有法治效力的约束,还有遵循规则的主动动力,更有法治神圣权威的内核“圣经”。所以,程序规则精髓原则将成为两学一做的核心要领,既成为重要的精髓航标,又成为重要的程序法治原则,有助于提升其法治品质,有助于形成法治路径,有助于打造规则法治原则。
2.程序规则本质原则。规则是法治的载体,既有法治精髓,又有法治本意,还有法治本意的可操作标准。例如,规则的法治本意是“清澈透明”,即必须保证清晰不模糊、明确不抽象和可操作性强不难办,有相对可操作的标准[18]。两学一做是由规则衍生出来的产物,核心本质在于规则的公开透明性,反向要求非模糊和非抽象,现实要求具有可操作的执行性,表明其有法治规则本质原则全面融合现代法治理念。
1.程序宏观技术原则。两学一做是法治创新构建,既是创新的法治思维,又是程序法治范围,还是重要的法治技术范畴,这依赖于程序技术原则类比借鉴依法行政理论。其实,依法行政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途径,是依法执政的具体措施和依法治理社会的主导方式[19]。从宏观法治视角分析,两学一做既是类比借鉴依法行政的参照物,又是依法治国“大数据”中的具体方法,还是落实依法执政的具体措施,更是政党社会治理的宏观技术工具箱。
2.程序微观技术原则。依法行政为两学一做提供宏观技术标准,还有微观技术要求,目前只能采取类比借鉴模式支持其法治技术原则。其实,依法行政既有“行政”的本质,又有“依法”的外观特征[20]。两学一做属于政党治理的法治范畴,既要参照依法行政程序,又要严格按照依法程序落实好“学”和“做”,严格参照法治技术标准,打造有法治内涵的微观技术原则全面服务好两学一做。
由此可见,两学一做在全面法治时代还遵循法治程序,配置程序法治原则,积极追求程序法治的良性状态,既有程序依法原则提供宏观支持,又有规则程序原则通过规则连接法治程序,还有程序技术原则解决具体的程序技术难题,助力形成有程序法治特色的政党治理程序体系。
综上撰述,两学一做萌生于“四个全面”的宏观时代,逐渐发展于依法治理的法治时代,从政党内部教育实践活动启程,类比借鉴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法治技术,积极锻造依法治党的法治轨道,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难题。所以,两学一做全面配置诸多法治功能,既拓展依法治国的法治范围,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治理步骤,主动将政党治理事务融合于法治项目,为党建法治创建历史丰碑,开创中国法治特色的政党治理道路,全面优化政党法治治理,全面升级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结构,全面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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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慧枫
D2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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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479(2017)06-0089-06
2017-06-19
胡利明,(1979-),男,湖北孝感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党建法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