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浦弥太郎(日) 杨明绮(译)
虽然这种情形应该不多,但一踏入社会,就可能遇到来自亲朋好友代为作保的请托。
所谓作保,就是借钱的当事人一旦无力偿还时,身为保证人必须代为偿还之意。也就是说,你替朋友作保,若朋友因故无法偿还,你就必须代替友人还债,因此,绝对不能替人作保。有极高的比率证明,替人作保的下场,往往就成了替人背债的冤大头。
当然,难免会遇到受人恩惠,实在很难拒绝的情形。我也有过被人拜托作保的经历,而且基于现实考量,不晓得该怎么拒绝,所以,我非常清楚个中难处。
遇到这种情况时,我都会这么说:毕竟我们是朋友,我也很想帮你,可是我答应我爸绝对不能替人作保,所以就算想帮你也没办法。事实上,我爸的确要求我绝对不能替人作保。
像这样清楚传达自己的立场,便能婉拒对方。如果对方还是再三拜托的话,那就再补一句:不如我现在打电话给我爸,你来说服他好了。话已至此,我想应该不会还有人如此不识相,真的打电话吧?
年轻时,多少会有借贷方面的问题,若能将其视为人生经验,从中了解负债的可怕,明白现实世界的严苛,倒也不是件坏事。
问题是,一旦替人作保,可就不是花个数十万便能了事,就怕会影响你的人生和工作,甚至连累到亲朋好友,所以绝对不能替人作保,也不能拜托别人作保。
此外,像这种一定要保证人的工作,表示公司负责人或是你有一方的信用度不高。信用度不高的话,又怎能期待这份工作会有好的发展呢?
(摘自《25岁,如何规划你的人生》新星出版社 图/张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