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婧 毛俊春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 政治理论教研室,云南 景洪 666100)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研究
——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为例
张 婧 毛俊春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 政治理论教研室,云南 景洪 666100)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新时期我国富有开创性的一项民族工作实践。西双版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一是要奋力脱贫致富,实现共享发展。二是要突出创建重点,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三是要持之以恒维护好村际和谐。四是要积极搭建活动平台,振兴民族传统文化。五是要找准定位,更新观念,开创工作新局面。
西双版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共享发展;共同繁荣发展
西双版纳州是我国唯一的傣族自治州,也是云南省第一个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全州有46个民族成分、13个世居民族,其中有9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3个人口较少民族、1个特有民族和5个“直过”民族,少数民族人口76.2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77.63%。这些基本的民族特点,决定了“民族关系始终是西双版纳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民族问题始终是西双版纳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西双版纳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双版纳州的民族工作,2013年9月,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启动大会上,国家民委确定将西双版纳州列入全国首批1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创建试点之一。[2]为加快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创建工作,西双版纳州结合州情特点,制定了《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行动方案》,其中明确要以实施“八项创建工程”为目标,即力争在“实施经济跨越发展工程、实施典型示范工程、实施民生改善工程、实施民族文化教育发展工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民族干部培训工程、实施民族关系和谐工程、实施民族工作创新工程”[3]方面作出示范。力争到2020年进入全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先进行列,全面建成示范州。
多年来,西双版纳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中国特色解决边疆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和导向,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发展的永恒主题,民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民族文化事业
始终坚持“两个共同”主题、“三个离不开”思想、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西双版纳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及各民族大团结、大融合、大发展。
1.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第一,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简报信息等媒体优势和制作宣传展板专栏、设立宣传牌、发放宣传单、LED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对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知识和内容进行实时、广泛宣传。第二,不定期组织开展学习竞赛、民族文艺调演会、文体活动等项目,形成人人受教育,人人讲团结,人人求进步的良好态势。例如,在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台专门开设用傣、哈尼两种少数民族语言制作、播出的电视节目;安排“民族宗教篇”热线,向广大听众介绍示范州创建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开辟“创建示范州网站”,展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成绩,让创建活动走进千家万户。在农村普遍开展组织一支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一套歌舞节目等娱乐活动,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2.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覆盖面。第一,用好用足用活民族政策,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加以重点宣传,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的教育宣传覆盖范围。从2000年开始,西双版纳州把每年9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以送教下乡等办法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各族干部群众。第二,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贯穿整个创建活动始终,纳入到党校和行政学校干部培训的教学内容,对各族干部分级分类进行培训;纳入到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范围和劳动技能、服务行业培训范围;纳入到公民道德及法制教育全过程,提高知晓率,扩大覆盖面,增强创建工作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第一,建设民族文化名州。2012年以来,西双版纳州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和文艺精品创作,设立1000万文化事业建设资金、200万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资金、500万扶持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全力打造民族文化名州。第二,提升民族文化内涵。运用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优秀题材电影500多部,出版《中国贝叶经全集》100卷,完成100册贝叶文库系列丛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习所22个;[4]精心打造“傣秀、水舞源、澜沧江·湄公河之夜”等精品歌舞晚会,提升民族文化内涵。
(二)着力发挥“七进”示范点的引领作用
西双版纳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重点打造西双版纳总佛寺、景洪市勐养镇曼景坎村委会曼掌村、勐海县打洛镇勐景莱村等88个示范点,着力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实现基层创建活动全覆盖,构建创建工作新局面。
1.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西双版纳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及中国巴利语系高级佛学院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促进宗教健康发展,确保宗教领域安定和谐。西双版纳州总佛寺结合南传佛教文化交流中心的特点,成功运用好党的宗教政策,成立“佛光之家”公益组织,召集宗教人士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参与禁毒防艾、调解矛盾纠纷等活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成为西双版纳州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之一。
2.突出农村示范特色。西双版纳州各县市以突出当地新农村建设和扶持优势产业为特色,着力打造示范村。当前,共打造107个具有少数民族特色、居住环境美化、产业结构优化、民族团结和谐的示范点,[5]为全方位推进示范州创建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勐海县打洛镇勐景莱村依托“热、傣、水、边”特点和悠久边贸历史等区位资源优势,通过发展旅游业与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相结合,以“公司+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同金孔雀旅游集团公司合作开发边境旅游景区“中缅第一寨”,引领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群众增收致富,村寨群众和睦相处。
(三)努力缩小发展差距,大力实施示范工程
1.努力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第一,西双版纳州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培育发展特色生物、旅游文化、加工制造、健康养生、信息及现代服务、清洁能源“六大生态经济产业”;扶持壮大一批民族医药、民族餐饮、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品等民贸民品龙头企业。第二,扩大沿边开放,推动小磨高速、玉磨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挂牌成立了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2.努力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第一,按照“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要求,全面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西双版纳州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四分之三以上用于民生领域,近3年累计投入民生领域资金326.21亿元,切实让各族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6]第二,深入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精准扶贫和山区综合开发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全州共投入扶贫资金12.8亿元,减少贫困人口7.47万人,实现了西双版纳在全省贫困人口最少。
3.认真实施创建示范工程。围绕“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全面推进”的思路,通过省级补助、州级专项支持、县级整合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实施“15885”工程。即创建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景洪市)、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8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881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以及5个示范社区。三年来(2013—2015年),西双版纳州共争取各类项目196项、资金10149万元,覆盖全州三县(市)3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益50余万人。[7]
(四)着重培养选拔民族干部
做好民族工作和解决好民族问题,民族干部至关重要;培养民族干部,一直是西双版纳州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
1.扎实做好民族干部培养工作。第一,广泛宣传学习西双版纳原州长召存信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楷模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把村支书岩帕、岩三丙等优秀民族干部培养成群众的主心骨,使其成为带领各族群众致富奔小康、维护民族团结的领头人。第二,设立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人才储备培养基金;安排民族干部到发达地区进修与挂职比例不低于70%,每年安排优秀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培训学习等,努力提高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
2.扎实做好民族干部选用工作。第一,在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中,专门用于招录少数民族考生的岗位安排不少于70%;以划定比例、单设岗位、政策倾斜等措施,保证民族干部后续有人、梯次合理。第二,在选配班子和干部时,充分考虑民族结构,设立相应的民族干部职位,用来选拔与使用优秀民族干部,确保民族干部的比例与人口相适应,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目前,在西双版纳州公务员队伍中,少数民族公务员占56.8%,12个世居少数民族,除景颇族外,均配备有县处级领导干部。[8]
(五)建立健全示范州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西双版纳州高度重视示范州创建,把创建工作置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势中去思考研究、组织谋划,建立健全领导责任、经费保障、督查考核、工作协调等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高位推进工作。
1.强化领导责任机制。第一,西双版纳州及时组建创建办,各县市、各部门党委设立示范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乡镇配备专兼职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成立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第二,制定出台《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的实施意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方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行动方案》、“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市创建标准及长远规划等,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和创建经费,为西双版纳州开展创建活动提供理论指导与物质保障。
2.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西双版纳州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把示范创建活动纳入到全州各县市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评考核内容中,并以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好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整个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3.创新工作协调机制。第一,西双版纳州各级机关建立由党委负责牵头,政府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州上下凝心聚力、同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第二,为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制度化规范化,西双版纳州坚持每5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加强调查研究,州委常委会坚持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民族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坚持每年至少对民族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
(一)发展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
西双版纳州山地多,平坝少,山区村镇交通相对不便,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仍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生产生活成本高,资源分配难以完全平衡;加之不同民族历史文化传统和受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山区和坝区各民族经济发展的起点也大不一样。目前,全州还有近5万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边境沿线和山区,已解决温饱的群众因灾、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对部分特困民族帮扶支持力度还不够,拉祜族和瑶族整体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这种发展环境如果得不到较大改善,不仅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难以得到提升,也不利于民族团结、区域团结和共享发展。
(二)全面示范辐射效应不够明显
虽然涉及民族工作的经费都给予优先保障,但是,建设民族文化标志建筑、全面推进城镇民族特色化改造、加大边远地区民族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投入保障难以满足需求。示范点建设仍存在打造力度不够、标准不高、亮点不多,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和推动的工作力度不大等突出问题。有些生活在示范点内的群众对创建工作不甚了解,不知道自己的住地就是示范州创建点,对创建工作中树立“典型”的目的和要求理解不深,造成示范点创建成果只限于本地区内享用,对周边的辐射、带动效应不明显,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大。
(三)利益矛盾制约示范州创建
大杂居、小聚居,一个村寨一个主体民族的分布形式,是西双版纳州各民族传统的居住特点。土地、水源、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分配和占有,多以自然村为基本单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民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自然资源不断升值,以林界、地界之争及征地补偿纠纷等为代表的矛盾不断涌现,成为西双版纳州村际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在西双版纳州经中级人民法院和三个基层法院判决的农村土地纠纷相关案例就有57起。据实地走访了解,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易武镇某村委会两个村民小组的土地权限之争,三年多来未得到妥善解决,影响了村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和谐氛围。此类问题,若不能及时妥当地处理,一定程度上会制约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更不利于示范州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群众参与示范州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有待提升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西双版纳州还存在着政府相关部门推进积极与群众参与度不高的矛盾。政府层面出于区域整体建设、打造亮点、任务达标等目标,注重通过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等途径,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但这样的创建模式,不够贴近群众既有的生产生活现状,无法激活现有的各类民族团结元素,群众日常活动与政府顶层设计意图有待进一步无缝对接、融为一体,导致本该作为示范州创建主体的各族群众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度或积极性不高。
(五)不断开放的环境因素影响示范州建设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扩大沿边开发开放等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将西双版纳州推上了深化改革、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边境口岸贸易更加活跃,人员流动更加频繁,西双版纳州面临前所未有的宗教渗透、走私犯罪等非传统安全的挑战。同时,特殊的区位和开放优势,使西双版纳州与邻国的联系更加紧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更加多变,民族工作形势更加严峻,需要从多角度、多层面协调好州内民族关系。面对这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把握好开放与稳定之间的关系,如何以强国富民实绩凝聚民心,如何以更稳健自信的姿态引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都是摆在西双版纳州面前的重要任务。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西双版纳州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西双版纳州“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了“努力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目标要求,[9]为此,全州各族群众还需从多方面加以努力实现并长久保持。
(一)奋力脱贫致富,实现共享发展
经济发展是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践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10]的庄严承诺。因此,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努力建设区域协同、城乡一体、民族和谐、共同富裕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力度,想方设法调动各族群众加快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先破解基础设施滞后难题,保障各族群众在水、电、通讯等方面平等共享,促进农村与城市、山区与坝区各民族之间的协调发展。
2.推进精准扶贫。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通过驻村帮扶、智力扶持等途径,找准贫根,对症下药,增强薄弱领域的发展后劲。实施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山区综合开发,坚持区域开发和精准扶贫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对连片特困地区以及散居、人口较少民族等特困区域或群体进行特殊扶持,切实摆脱贫困状态。
3.加快民族致富步伐。通过组织村民交叉参观、交流学习等方式,借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等既有示范村、示范民族的成功经验和经济发展模式,[11]进行“农村园林家园”建设;继续做大、做强、做优民族生态经济产业,因地制宜,加快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协调推进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各民族各区域互帮互助,共同致富的良好发展局面。
(二)突出创建重点,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1.大力实施“细胞工程”。重点以学校、村寨、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社会“细胞”为教育主阵地,广泛开展加强“细胞工程”建设,形成团结稳定、友爱互助、和谐共处的良好社会氛围。
2.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充分整合西双版纳州各部门资源,巩固现有成果,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示范点建设水平。创新载体,积极动员群众开展喜闻乐见、热心参与的民族团结教育实践活动,让广大群众自觉成为示范州创建的参与者和生力军,将创建活动延伸到全社会各个角落,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3.发挥示范点的带动效应。持续深入推进向西双版纳州老州长召存信同志学习活动,通过选树民族团结光辉典范,弘扬民族团结正能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争当模范典型的积极性,激发示范点内各族群众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感召各族群众向先进学习、向先进看齐,以此营造维护民族团结良好风气,筑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三)持之以恒地维护好村际和谐
1.发挥传统民族团结的优势。西双版纳州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和村际交往历史过程中形成了相互依赖、相互帮助、超越民族界线的兄弟情谊,成为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在新时期新环境下,可以通过借力各民族亲如一家的这种民族情感根基和传统,用深厚的情谊把各民族紧密团结在一起。
2.发挥法律规范的作用。西双版纳州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迅速应对村际纠纷,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力度,以“百姓纠纷无小事”的态度回应各族群众诉求,依法依规办事,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公平正义。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要进一步提升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冷静对待问题的能力。
3.发挥群众自治潜能。根据西双版纳州地方特色和民族习俗,引导村民制定并逐步完善“村规民约”等,发挥其特殊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充分激发各族群众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潜能,让各族群众成为西双版纳示范州创建工作强有力的内在动力。
(四)积极搭建活动平台,振兴民族传统文化
1.深入发掘民族文化价值。必须深入发掘并充分利用好既有优秀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传承力度,全力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振兴传统工艺,创造文化精品,抓好民族文化典籍的收集、编辑、出版,让各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辉映、相适应,让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更加繁荣发展。
2.打好节庆文化这张牌。民族节庆文化作为各民族表达自我意识、体现自我价值的重要活动载体,应当成为示范州创建工作最具活力的文化要素。要本着尊重各民族节庆文化习俗的原则,从多层面为各族群众搭建好发扬和展示传统节庆文化的平台,组织群众过好节。西双版纳州人大先后将哈尼族“嘎汤帕节”、基诺族“特懋克节”、拉祜族“拉祜扩节”、布朗族“桑康节”等传统节日确定为法定节日,即是尊重民族情感、发扬少数民族优秀节庆文化的具体表现。
3.开展民族文化日常交流活动。第一,继续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尤其注重引导并带动各族群众开展积极健康的日常文娱活动,探索新时期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联欢活动,加强各民族文化沟通交流,营造一种欢乐祥和的新风尚。第二,进一步弘扬西双版纳州各民族包容和谐的优良传统,增进民族团结,拉近各族群众的空间距离、情感距离,形成相互学习、相互欣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氛围,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作用扩展到更大范围和更多民族中去。
(五)找准定位,更新观念,开创工作新局面
1.转变观念搞创建。紧密结合西双版纳州情,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围绕政治上平等互信、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兼收并蓄、情感上相互亲近这一目标,引领各族群众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主动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激发群众创造活力和创新潜能,增强各族群众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自主性。
2.巩固提升搞创建。在维护好现有团结和谐、繁荣发展局面的基础上,实施好民族关系和谐与示范创建工程;充分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的作用,不断提升创建水平,让西双版纳州民族工作更上一层楼,努力开创示范州创建新局面,早日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3.与时俱进搞创建。西双版纳州应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沿边开发开放等重大发展战略机遇,认清形势、把握机会、主动创新,继续探索具有西双版纳特色、适应西双版纳发展的民族工作新路子,保持示范州的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1]本报评论员.必须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永恒主题[N].西双版纳报,2016-02-04.
[2][4]西双版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成效显著[N].西双版纳报,2015-09-17.
[3][6]西双版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工作通过国家民委验收[N].西双版纳报,2016-07-31.
[5][7][8]西双版纳州民宗局.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工作情况汇报[R].2016-07-29.
[9]中共西双版纳州委七届十次全体会议决议[N].西双版纳报,2016-01-08.
[10]赵立雄.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把“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作为主线一以贯之[N].云南日报,2015-03-06.
[11]安平平,张择.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4(03).
责任编辑:罗添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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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7)02-0133-05
2016-10-29
张 婧(1982-),女,云南玉溪人,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政治理论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党史党建,云南少数民族历史文化。(课题负责人)
毛俊春(1987-),女,云南勐海人,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公共理论教研室助理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学,少数民族文化。
*本文系2015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重点调研课题《西双版纳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研究》(20150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