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芳
(中共临沧市委党校 教研室,云南 临沧 677000)
临沧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问题研究
李若芳
(中共临沧市委党校 教研室,云南 临沧 677000)
临沧市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绩斐然,效果明显。但仍然面临经济总量小、财力薄弱;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艰巨;民族文化挖掘保护不够;少数民族人才干部队伍与民族地区的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等困难和问题。为此,要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有效改善民生,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着力培养各类人才,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把临沧建设成为民富边兴、安居乐业、文明进步、人才辈出、和谐安宁的示范区。
临沧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效;问题;对策
临沧市是一个典型的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全市有3个民族自治县,13个民族乡。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由4个自治民族组成的多民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是全国2个佤族自治县之一,同时也是由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边疆民族县。有11种世居少数民族,9种少数民族跨境而居,少数民族总人口达97. 2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0.9%,是云南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小版”。2013年以来,临沧市紧紧抓住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1]
(一)着力发展民族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面对少数民族经济落后的状况,各级党委、政府只有解决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问题,才能更有力地发展少数民族政治和文化等。[2]为此,临沧市始终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放在全市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位置。
1.措施有力,经济平稳增长。全市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352.9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502.12亿元,年均增长14.1%。其中,3个民族自治县的生产总值从102.5亿元增加到143.2亿元,年均增长13.2%。一大批事关民族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已经列入国家、省、市规划盘子,3个民族自治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从2012年的69.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02.2亿元,年均增长63.4%。市财政设立了工业企业应急互助资金,鼓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推动银企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企业投资,增强要素保障,降低运营成本,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狠抓“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第一,强力推进高速公路、铁路为主的交通运输网建设。大理至临沧铁路、玉溪至临沧高速公路、临沧机场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第二,完善航空网络。临沧机场改扩建一期工程进展顺利,沧源佤山机场建成通航,孟定机场、凤庆机场、永德机场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第三,构建区域性能源保障网。规范发展水电产业,博尚500KV变电站等电网工程和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加快推进。临翔区、云县等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稳步推进。凤庆县洛党镇、云县幸福镇两座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启动建设。第四,建设安全可靠的水网。临翔鸭子塘水库、耿马另仂水库、双江南等水库等重点工程全面完工,耿马灌区、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全市新增库容1.6亿立方米,耕地有效灌溉保证率达到45%。第五,打造高效的互联网。“智慧临沧”建设加快,加速推进“互联网+”系统工程,实现乡(镇)4G网络和有线电视全覆盖,乡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
3.发挥生物资源优势,持续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在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发展综合体建设有序推进。截止2015年底,累计建成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2102万亩,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2个、农业龙头企业11户。2015年,全市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45.3亿元,比2012年增长35.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69.8亿元,比2012年增长12.7%。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被列为全国滇红茶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全省第一批生物产业示范基地、省级农业科技园区。[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87亿元,比2012年增长97.3%。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稳步推进,2015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增长36%,旅游总收入增长53.8%。
(二)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临沧市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示范区建设的中心任务,统筹城乡、区域和各民族之间协调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更多的公共财政资金投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让少数民族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1.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在深入推进新一轮“兴边富民”“兴地睦边”和边疆解“五难”工程的基础上,第一,启动实施“27241”脱贫工程,以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落实临沧市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和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三年专项规划,2013至2015年,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拆除重建12.26万户,减少贫困人口21万人。第二,采取整村、整乡推进和整族帮扶方式,对贫困民族村、民族乡等特殊困难区域和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彝族支系俐侎人等特殊贫困群体进行重点扶持,完成“佤山幸福工程”8122户、彝族支系俐侎人安居房建设3091户。[4]
2.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一,普及学前教育。少数民族儿童在园人数达1.9万人,占全部适龄儿童的39.4%。第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投入,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校舍、食堂,不断改善学生上课、就餐的条件和环境。第三,认真抓好边境各县的职教中心建设,职业技术教育健康发展。第四,开展双语教学。支持有条件的小学使用省上组织编译的“双语”教材,在民族乡村完小开办的学前班中开展“双语”教学。第五,开办少数民族高中班。为让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从2013年开始,分别在市一中和市民族中学开办少数民族高中班,招收农村户口的11个世居少数民族中品学兼优、家庭困难学生,由市财政给予学生适当的生活补助,所在学校免除学费和住宿费。
3.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保障工作。第一,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转户进城居民为重点,千方百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伤、生育保险应保尽保,使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第二,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双江自治县和边境三县调整完善了新农合方案,提高了人均筹资标准和住院封顶线,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重性精神病患者和5岁以下儿童住院纳入新农合全额报销范围。第三,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2015年,3个自治县实现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2103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107元,平均水平高于全市44元。
(三)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
临沧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在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开拓视野创造条件,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奠定了文化基础。
1.实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近年来,临沧市抢救、保护和开发了一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建筑、服饰、餐饮、医药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了一批具有本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及时代特征的村寨和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点。目前,已公布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重点文物单位1178项;全国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大力推进民族文化传承人和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民族历史文化、传说、原始宗教、民风民俗、传统歌舞、传统服饰制作的传习培训。
2.民族文化精品建设和文化惠民工程初见成效。立足民族文化、生态文化、茶文化、边地文化等资源优势,紧扣群众审美需要和文化市场需求,打造了一批以佤族“司岗里”文化为代表的民族文化品牌。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文化站(室)、农家书屋、乡村阅报栏等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以上。
3.民族文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支持民族节庆、文化和体育活动,成功举办了四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和临沧市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等丰富多彩的民族民俗文化活动。组织市民族歌舞演艺公司《中缅胞波情》参与临沧市政府考察团赴缅甸腊戌进行交流演出;组织少数民族作家参加角逐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共有2项少数民族作家作品获此殊荣,发挥了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作用。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临沧市以退耕还林、防护林、保护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生态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不断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充分利用保护区开发森林生态旅游。实现既保护生态环境,又增加群众收入,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2.抓好人居环境改善。重点整治公路沿线、江河流域、库区、城市面山等生态脆弱区域,实施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工程,城乡良好生态格局进一步优化。2013年以来,8县(区)城区和重点城镇环境空气质量均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到国家标准,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相继获得“中国恒春之都”“中国十佳绿色城市”“中国最具茶文化魅力城市”“云南最佳生态州市”等荣誉称号。[5]
(五)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临沧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将培养选拔民族干部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把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培养、稳定、吸引各类人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了《临沧市少数民族人才队伍中长期规划纲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培养。
1.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力度。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目前,全市有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315人,占全市县(处)级干部总数的32.7%;有科级少数民族干部1851人,占全市科级干部总数的24.3%。这些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少数民族干部,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2.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录用渠道。在全市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采取招考少数民族岗位不得限制生源或户籍,艰苦边远乡镇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等措施,确保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不断层,确保年龄、专业、来源结构合理。
3.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每年选调一批优秀的处级和科级少数民族年轻干部进行强化培训,少数民族骨干每2年至少安排1次脱产培训。近3年来,全市共安排10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00多名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党校、云南省委党校进行培训学习,100多名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调训,6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外发达地区培训学习,选派20多名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到省直机关、省内重点企业及省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六)加强民族法制建设
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三大基石。健全民族政策是推进少数民族有序发展的制度保障,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必须筑牢的政治基础。临沧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遵循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并结合本市少数民族的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6]
1.制定民族法规。依据本市少数民族的特点,制定了《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勐河保护管理条例》《临沧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办法》和《临沧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为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法律保障,对维护民族团结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2.制定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特殊政策。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民族政策,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临沧市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和《临沧市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三年专项规划》等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的特殊政策。此外,还就民族团结,少数民族教育和文化、少数民族体育等,制定了许多特殊政策和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
3.创新民族事务管理工作。随着临沧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民族间的交往呈现很多新的特点,对民族事务的服务和管理形成了新的挑战,临沧市委、市政府应对有策。比如,为增强少数民族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强少数法律服务队伍和服务网点建设,联合民宗委、公安等多部门,统筹规划,构建服务网络体系,做好民族关系监测、保障农村稳定、民族团结。[7]
(一)经济总量小,财力薄弱,民生改善缺乏强大财力支撑
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仅502.12亿元,居全省第11位,仅为全省的3.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06亿元,居全省第12位,仅为全省的2. 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2.50亿元,居全省第10位,为全省的5.3%,财政自给率仅为18.8%,低于全省36.5%的平均水平。其中,耿马、沧源、双江3个民族自治县的生产总值分别为73.77亿元、34. 05亿元和35.42亿元,分别居于全市第4位、第8位和第6位;3县财政自给率分别为耿马自治县15. 1%、沧源自治县12.1%、双江自治县18.4%,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
(二)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发展任务艰巨
临沧市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行政村有569个,辖4966个自然村。特困民族聚居人口占20%以上的有247个行政村、2074个自然村。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山区、半山区,基础设施薄弱、项目扶持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42.8%为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三)民族传统文化有待进一步挖掘和保护
临沧市在少数民族传统文物保护、遗址发掘、古村落建设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少数民族民间艺术和技艺传承保护方面,由于无项目、无经费、不注意培养新人,导致一些世袭相传的民间技艺面临消失或绝迹。例如,耿马自治县的土锅、白棉纸、藤篾手工艺品;临翔区的瓦窑土锅、傣族象脚鼓传统手工制作技艺;沧源自治县的巨龙竹筒、竹编饭盒等,因后继乏人而传承维艰,一些充满少数民族情趣的风俗习惯、文体活动,随着老一代的渐渐离去而不复存在。[8]
(四)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任务繁重
临沧市有佛教(含南传、汉传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4种宗教,信教群众达22.2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少数民族信教人员占总数的85.91%。民族宗教相互交织,宗教与民族文化相连,许多宗教活动已成为一些少数民族群众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加上临沧市地理区位特殊,沧源、耿马、镇康三县都与缅甸接壤,缅方边境一线武装冲突不断,尤其果敢地区经常发生战事,大量缅籍边民涌入临沧市境内,带来了系列问题隐患,边境维稳工作形势严峻。同时,跨国婚姻隐患显现,反渗透和禁毒防艾压力加大,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
(五)民族干部人才队伍与民族地区的发展需要不相适应
从整体上看,全市民族干部占全体干部的比例为37%左右,比全市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40. 9%的比例低近4个百分点,厅、处、科三个职级的民族领导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比例均低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从县乡情况看,不同程度存在民族干部比例偏低,与少数民族人口在地区总人口中的比例失衡的现象。民族干部来源渠道少,梯次培养干部难度大。从处级领导干部的民族分布上看,布朗族处级领导干部仅有5名,不但数量偏少、年龄偏大,而且没有县(区)党委班子成员;全市傈僳族和景颇族分别只有l名处级领导干部,德昂族至今没有1名处级干部。同时,由于少数民族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十分紧缺。
(一)加快经济发展,建设民富边兴的示范区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要以“五网”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民族地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农村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2.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要从少数民族地区资源优势、区位特点和产业基础出发,以市场为导向,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重点扶持民族文化旅游业、民族医药产业、健康服务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清洁载能产业、物流产业、民族手工艺品产业等,把民族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
3.强化精准扶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重点实施好第二轮“一县十乡百村千户”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三年专项规划、80个直过民族自然村精准脱贫示范工程,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步伐。
(二)有效改善民生,建设安居乐业的示范区
1.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使城镇公共服务向民族地区乡村延伸。加强对特困村、特困户的帮扶,综合采取各种救助手段,保基本、兜底线,保障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基本生活。
2.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医疗卫生、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残疾人服务等公共资源优先向民族地区配置。保障民族地区饮水安全卫生和电力供应、通邮、通广播电视、通信息网络以及通讯信号全覆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自发搬迁、跨国婚姻等特殊群体户籍和社会保障问题。落实好边境沿线建制村群众守土固边专项补助问题。
3.促进民族地区的创业就业。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当地少数民族员工,使少数民族群众有更高的收入。
4.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区,加强街道社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服务管理职能,设立社区民族宗教工作社会服务公共岗位,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
(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文明进步的示范区
1.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步伐。第一,普及学前教育。支持民族贫困地区乡村建设幼儿园或在小学内增设学前班,按规定建设公办双语幼儿园。第二,优先发展基础教育。持续推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达标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恢复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改善办学条件,尽快实现民族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三,扩大高中招生规模。逐步提高民族学校、民族班生均公用经费和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民族高中班的办学规模和质量。第四,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争取中央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等民族高等院校对临沧市的帮扶,坚持高考加分、定向录取、定向培养、招收掌握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学生等政策,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录取比例。第五,大力发展民族职业技术教育。在民族地区逐步实现职业技术教育全覆盖全免费,建立覆盖农村的远程职业教育网。
2.精心打造“世界佤乡”民族文化名片。第一,继续实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编制实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扶持民族题材的创作传播。加强对高端紧缺民族文化人才的培养。完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保障运转经费。第二,扩大民族文化对内对外交流,实施民族文化走出去战略,全力办好2018年全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四)着力培养各类人才,建设人才辈出的示范区
1.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要科学有效地编制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规划,注重培养熟悉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具有一定学术影响、能在关键时刻发声的少数民族专家学者;注重培养使用熟悉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选拔一批熟悉民族宗教工作的优秀干部。配备各级领导干部,既要考虑人口比例和民族成分等因素,也要保证各民族优秀干部培养使用不受比例限制。
2.全面提高民族干部素质。第一,不断增加对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的投入。制定民族干部的短、中、长期培训目标,有计划地选送优秀民族干部到中央党校、云南省委党校和相关高等院校进行短期理论培训。第二,以民族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和新进班子成员为重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等推进远程教学和社会化教学,使基层民族干部接受高水平的教育。第三,尊重人才成长规律,把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放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锻炼,磨炼意志,增长才干,开拓视野,丰富工作经历,提高领导能力,成为复合型人才。
(五)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安宁的示范区
1.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开展跨区域的示范创建活动,拓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内容,推行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用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宣传普及。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机制,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民族团结、咨政建言、协调关系和化解矛盾中的特殊作用。
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作用,着力培养一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教职人员队伍。规范寺院经堂管理,加大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代表人士的培训力度。各级财政要支持标志性、文物性宗教场所的修缮和本土化建设,保障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需求。
3.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以补短板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发展为导向,大力弘扬“临沧作风”,用“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统领全市各方面工作。完善少数民族地区政务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政务(为民)服务平台的作用。
[1]郭家骥.云南创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实践与探索[J].云南社会科学,2014(05).
[2][9]赵忠武.临沧市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研究[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6(01).
[3][7][8]窦阳.关于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的研究[D].南宁:广西民族大学,2014:41.
[4][5][6]2016年临沧市政府工作报告[N].临沧日报,2016-02-27.
责任编辑:许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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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7)02-0128-05
2016-12-20
李若芳(1974-),女,云南凤庆人,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教研室副教授。研究方向: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