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齐家:领导干部的一项“主体责任”

2017-01-24 16:47吴述裕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主体责任齐家亲属

吴述裕

(中共怀化市委党校 马列教研部,湖南 怀化 418000)

廉洁齐家:领导干部的一项“主体责任”

吴述裕

(中共怀化市委党校 马列教研部,湖南 怀化 418000)

廉洁齐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也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廉洁齐家、自觉树立良好家风”纳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的体现。家风入纪表明:自觉树立良好家风不只是对领导干部的一般道德要求,而是事关党纪党风的大事,是党纪党规赋予领导干部的又一项“主体责任”。

从严治党;良好家风;廉洁齐家;领导干部;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极为重视家风建设,尤其是重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来看待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把廉洁齐家、树立良好家风纳入党纪党规,不仅开启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新局面,也使廉洁齐家成为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又一项“主体责任”。

一、廉洁齐家是领导干部必须担当的一项“主体责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八条明确规定: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领导干部如何廉洁齐家、管好亲属子女作出了具体规定,压实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主体责任,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廉洁齐家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承担着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当前,我们党正面临着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和外部环境的考验,面临着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很明显,党要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大危险”,就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此,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1]领导干部既是所在单位的领导,担负着单位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也是家庭的家长,负有廉洁齐家的主体责任。因此,把廉洁齐家、树立良好家风纳入《准则》《条例》,既是从严治党深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具体体现。

(二)廉洁齐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

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推进,建设廉洁家庭、预防家庭腐败,成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重要领域。第一,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廉洁是社会廉洁的基础,领导家庭的廉洁,则是社会廉洁的“风向标”。第二,大量违纪违法案件表明,“枕边风”、“膝下风”,“贪内助”、“纨绔子”,一人当官“全家腐”的家族氏腐败已成为腐败的基本形式。有的主政一方,老婆孩子经商办企业,包揽工程、批发项目,套取巨额利益;有的搞“一家两制”,“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家人跟着一起发大财。

大量的事实证明: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的重要原因。在中纪委近年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约四成与其家庭成员有关,2015年查处通报了34名中管干部,超六成违纪涉及亲属。苏荣家族式腐败登峰造极,涉案家族成员已达14人,家族中无一人漏网。中纪委巡视组对26家央企巡视后首次提出“寄生性家族式利益共同体”的概念,其特点就是部分领导人或任人唯亲,安排亲属到重要岗位,或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提供便利,或纵容亲属违规从事关联交易,搞利益输送等等,以至形成了以腐败官员为轴心,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发财的家族式利益共同体。

这种家族式腐败,不仅毁灭了官员家庭,而且带坏了官场作风,破坏了政治生态,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因此,建设廉洁家庭,树立良好家风,筑牢反腐斗争的家庭防线,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

(三)廉洁齐家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对领导干部而言,家风体现着作风,作风体现了党风。由特殊身份和特定地位所决定,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总是处在一定的领导岗位上,总是某个单位或行业的领导者或组织者,代表党治国理政,因而必须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党的意志,执行党的政策,维护群众利益。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既要紧密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又要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努力贯彻好党风,培养好作风,树立起为民务实、干净担当的领导形象。同时,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在家庭中都是家长,必须管好配偶子女,担当齐家责任,树立起良好的家长形象。不论是领导形象还是家长形象,人民群众的期待都很高。

事实上,人们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不仅仅是看他个人的工作状况和道德表现,也从他的亲属子女的道德表现来加以考察。家庭廉洁是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自然延伸,是干部作风乃至政风、党风的重要体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直观体现。”“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各级党委(党组)要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把它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3]因此,只有把领导干部家风纳入干部作风建设的视野,干部作风建设才能取得实效,而家风入纪正是体现了这一干部作风建设旨向。

二、当前部分领导干部“治家不廉”的主要表现

当前,我们领导干部中大多数人治家是廉洁的或比较廉洁的,这是主流。但是,毋庸讳言,部分领导干部治家不廉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这主要表现为领导干部在治家问题上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宽、松、软”现象突出。有的爱家无方,为亲属子女谋取非法利益;有的管家不严,放任纵容亲属子女胡作非为;有的立家不正,为亲属子女树立了“负面样本”。

(一)爱家无方,为亲属子女谋取非法利益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人们都出生于家庭,长大后又都要组建自己的家庭,人类正是在家庭的不断组建中实现了自身的延续和发展。因此,爱家、顾家、持家,给家人以关心、给家庭以关爱、为家庭谋利益是人类的普遍情感,也是家长的应尽责任。但是,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爱家要有度,不能溺爱;爱家要有方,不能丧失原则、因情悖理、因私害公。领导干部由于有身份、有地位,手握公权,极易形成特权思想,极易导致公权私用,使国家之公权变成一家之私权。

例如,有的领导为了给家庭子女牟取万年利,利用手中的职权贪污受贿、购置房产、肆无忌惮;有的领导接受企业赞助,送亲属子女出国留学、移民国外,变相受贿;有的领导利令智昏,夫妻父子齐上阵,全家动员大搞腐败。如广东海丰县副县长余振光住着豪华别墅,拥有房产30多套,被当地群众称“房县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身为省部级高官,历任青海、云南省委书记,因受贿2.46亿元而成为中国终身监禁“第一人”,最终以牢为“家”;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为了“关爱”儿子,让其在关联单位拿干薪,最后不得不在法庭上泣不成声地说他对不起儿子。

爱家是无罪的,但是,大量腐败案例表明,如果爱家无方,违法悖理,丧失原则,运用手中的权力去谋取家庭私利,不仅不会带来家庭的兴旺发达,反而会折了老子、赔上儿子、殃及孙子,上演一幕幕家毁人亡的家庭悲剧。

(二)管家不严,放任纵容亲属子女胡作非为

《三字经》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里讲的是父母和教师在生养和教育子女中的不同职责。其实,对于家庭子女养而不教固然是父母之过,但教而不严同样有父母之过。男女因婚姻而组成家庭,因生育而成为父母,因而对子女不仅有生养之恩,也有教育之责;对于自己的家庭不仅要细心经营,更要严于管理。而在领导家庭中,其家长往往都是单位的领导,掌握一定的权力,享受相应的待遇,更容易对子女娇生惯养。有的借口公务繁忙,对配偶、子女做什么、想什么不闻不问;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安排亲属子女到要害部门和重要职位;有的为亲属子女经商谋利提供方便,大搞利益输送;有的任由亲属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在外面吃拿卡要、捞取好处、胡作非为等等。比如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纵容亲属参与卖官,其妻于丽芳插手江西省人事任免,甚至打着苏荣的旗号直接给省市领导打招呼、施压力,以至形成了以“于姐”为核心的一批“权力捐客”。在法庭上,苏荣自己也承认,他们家就是一个权钱“交易所”,他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4]大量案例表明,许多领导干部对家庭管理不严,对亲属子女的管教过松,不仅毁了子女的前途,最终也毁灭了自己的家庭。

(三)立家不正,为亲属子女树立“负面样本”

孔子在《论语》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这里讲的其实就是榜样的力量,就是要求官员要立身行正。己之不正,焉能正人?这道理对于领导干部家庭来说也是适用的。领导干部身为领导,要为单位员工树立榜样;身为家长,要为家庭成员树立榜样。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却不是这样。他们有的生活奢靡、腐化堕落,无视家人存在,践踏夫妻感情,放纵不良情欲,在外面包“二奶”、养“小三”,搞什么“家外有家”“家外有花”。在已查处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大多数都有此类情况。如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等无不如此。有的领导干部大讲风水、迷信八字,请风水先生、巫婆神汉选地基、看日子,测算官运前途。国家行政学院曾对900多名县处级公务员的科学素养作过调查,发现只有47.6%的不迷信,半数以上的县处级公务员相信相面、周公解梦、星座预测和求签等。[5]有的领导干部信仰宗教,见佛必叩头,遇庙必给钱,祈求佛祖保佑自己升官,保佑全家发财。如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长期在家烧香拜佛,还在办公室内装置“靠山石”。有的领导干部讲宗法血统、关系义气,大搞拉帮结派、信奉金钱至上,教育子女做人做事要善于走“捷径”,要做“人上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生活腐化、道德沦丧,带坏了家风,败坏了门风,他们给家风建设提供的只是“负面样本”。

三、领导干部要自觉担当起廉洁齐家的“主体责任”

好党风、好政风离不开好家风。而良好家风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家庭或家族长时间的潜移默化,更需要家长的带头示范、主动作为。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的高度来对待家风、重视家风建设,加强修养、从严律己、从严治家,担当起廉洁齐家的“主体责任”,让良好家风成为自己为官从政的“护身符”、子女成长的“助推器”和家人平安的“保护伞”。

(一)正心修身,加强党性修养

家风虽然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行为模式和传统风尚,但反映的却是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缩影。一个家庭或家族能否形成良好家风,家长的作用至关重要。家长强修身、重品行、境界高,自然重视亲属子女的品德修养,且能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形成良好家风。反之,就会形成不好的家风。因此,搞好家风建设首先要求家长要正心修身。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最主要的就是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亲情观、名利观。

1.坚持以民为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领导干部家庭而言,家风腐败根源于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腐败,不能正确地对待权力。有的领导奉行“有权就有一切”“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因而一朝权在手,便把私利谋,最终害己毁家。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始终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能当作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2.坚持公私分明,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无情未必真豪杰,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朋友,有自己的家庭。有朋友,就有感情、人情;有家庭,就有爱情、亲情。但是,领导干部又不是一般的人,而是人民公仆,因而,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在对待亲情、人情上不能以情害理,以情害法。

3.坚持清廉淡泊,树立正确的名利观。清廉淡泊是中国传统士人的优良品格,也是传统士人修身养性的重要方法。诸葛亮曾说过:“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所讲的就是要有正确的名利观。然而,在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对此认识不足,他们治家不严,私心膨胀,无限度地追求个人名利,最终为名所累、为利所害,不仅毁了自己,也毁了家庭。

(二)爱家有方,管好配偶子女

领导干部不仅是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者,也是自己家庭家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家庭与普通百姓家庭的最大区别,就是其家长身处公门,掌握一定的分配和控制社会资源的权力。这就给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家有娇妻“不骄妻”、家有爱子“不纵子”,把禁止“亲属特权”作为廉洁齐家的关键环节来抓。

1.严格把控公共权力的使用范围和服务方向。公共权力的来源和基础是公共利益,它的使用方向也只能是公共利益。领导干部要厘清公共权力边界,遵守公共权力运行规则,严格遵循廉洁从政的制度规范,廉洁从政、廉洁用权,不把公权带回家,任何时候都不得把人民给予的权力用来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

2.坚决拒绝配偶子女提出的各种非分要求。中国传统社会就有“朝中有人好办事”的特权思想。在一定意义上说,领导干部也是“朝中人”,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受这种“权力背景效应”的影响,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往往会产生一种优越感,想借公权给自己办事提供种种“方便”,于是会向身为家长的领导提出种种非分的要求。领导干部对这些非分要求要坚决拒绝。

短距离攻击的典型代表是贿赂攻击。贿赂攻击的核心思想在于使用贿赂促使节点选择在对攻击者有利的链。典型攻击步骤如下:

3.正确引导配偶子女的社会交往和谋利活动。社会交往是人的基本需要,谋利活动也是人的重要经济活动。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但是,交往要遵循社会规则,谋利也要正当合法。因此,领导干部要教育配偶子女树立正确的交往观和利益观,鼓励子女依靠自己的力量干事创业,必要时要与亲属子女“约法三章”,严禁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进行交往和从事谋利活动。

(三)注重细节,把握家庭动态

细节决定成败。事实上,所有良好的家风、廉洁的家庭,无不注重细节,从细节做起;而所有不好的家风、家庭的腐败,往往也是从细节开始的。正所谓千年之堤,溃于蚁穴;小节不修,终累大德。因此,领导干部在家风建设中一定要注重细节,从细节做起。

1.及时掌握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只有正确的思想,才会产生正确的行为;而错误的思想观念,则会将家风建设引向邪路。刘铁男的儿子刘德成曾讲到:“小的时候我爸每次在路上都会跟我说,做人要学会走捷径。一定要有出息,要做人上人,这样才能过得好,才能受人尊重。”受这种扭曲的人生价值观的影响,刘德成后来利用父亲职务的影响,大肆攫取金钱。在刘铁男案涉及的3558万余元财物中,刘德成收受的达到3400余万元,教训十分深刻。[6]因此,领导干部要经常与亲属子女交心谈心,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经常对他们进行党风廉洁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建好自己为官从政的“后花园”。

2.随时了解家庭成员的行为状态。领导干部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在日常生活中与家人多交流沟通,留心观察他们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小问题酿成大事件;要随时关注家属的社交圈子,善听社会对家属的议论,善察家属的异常举动;要改变那种对家事一概不闻不问的态度,定期召开家庭会,检查家庭成员在单位及社会上的表现,留意家庭成员的行为倾向和行为选择。一旦发现家庭成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必须坚决加以制止。只有这样,才能把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落细落实,有效防止治家不廉乃至家庭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

1.自觉接受组织部门的监督。过去,人们通常认为,领导干部的家风是其个人私事,不便监督;如果去监督,就会侵犯干部的隐私权。这种错误认识,导致我们在实践中没有把领导家风纳入监督范围,也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制度,成为监管的盲区。对此,组织纪检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家风纳入干部作风监督范围,建立定期巡查制度,走访领导干部家属子女的工作单位和生活圈子,把家风考评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职位晋升、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可考虑把听取家属意见和邻里评价纳入干部考评程序之中,以便于客观全面地把握干部的德行表现。[7]

2.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的家庭廉不廉洁、家风正不正,群众最清楚。因此,要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拓宽社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信访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媒体及社会监督。不仅要监督领导及其亲属的八小时以内,也要监督他们的八小时以外;不仅要监督领导及其亲属的“工作圈”,也要监督他们的“生活圈”“社交圈”“亲情圈”。要把领导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及其家属行为置于有效的制度监督下,努力使监督做到“全天候”“全覆盖”。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把监督作为推动自己廉洁齐家、形成良好家风的重要推动力量。

(五)鉴史问廉,传承优良家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8]

1.传承中国传统优良家风。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家国同构的社会,家庭是社会秩序的基础,国家统治的根基。因而,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家庭,非常注重家教、家风的培养,家训文化非常丰富。在几千年的家训文化传承中,廉洁齐家始终是永恒不变的主题。浙江郑义门被誉为“江南第一家”,在300多年中,郑氏家族先后走出了173位官吏,仅明代就有47人为官,大至礼部尚书,小至税令,无一贪赃枉法,个个两袖清风,勤政廉明,忠君爱民,展示了郑义门独特的清廉家风,堪称中国传统清廉家风的典范。晚清名臣曾国藩虽然长年在外从政为官,但仍十分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和家庭的治理,共写了1500多封家书,谆谆告诫弟子儿女要自强自立、读书明理、克勤克俭、戒骄戒佚、谦恭忍让,形成了勤俭纯朴的曾氏家风,使曾氏家族人才辈出,有名望之人多达240余人,大多成为教育界与科技界的名家大师,没有出一个纨绔子弟。这些家训家风无不体现了中国古代仕人廉洁齐家的优良传统,对当代领导干部廉洁齐家、树立良好家风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继承中国共产党人的红色家风。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崇高理想的党。在党的光辉历程中,涌现了一大批优秀党员领导干部,他们坚持公私分明、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他们率先垂范、从严治家、勤政爱民,在治国齐家的实践中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人特有的红色家风。

例如,建国初,毛泽东对自己订下三条原则:念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他多次语重心长地告诫领导干部:“要树立好的家规、家风,不让子女躺在老子的功劳簿上享乐。”他说到做到,爱子毛岸英从苏联回国后,被他送往农村、送进工厂,最后送上了充满危险的朝鲜战场,充分体现了一代伟人治家从严、不谋特权的清廉家风。

开国总理周恩来在建国初就为自己订了“十条家规”: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不许请客送礼;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生活要艰苦朴素;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这是周恩来高尚人格和清廉家风的写照,也展示了共产党人处理家国关系的崇高境界。

胡耀邦在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前夜,紧急召集家庭会议,郑重告诫家人:“今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千万不要以为天恩祖德,千万不要忘乎所以。如果你们中有任何人出了问题,只能是自己负责。我是不会讲情面的。”这一“紧急家庭会议”是胡耀邦在关键时刻对家人的“约法三章”,体现了高尚的人格风范和廉洁的家风。习仲勋一生严格要求子女,甚至要求女儿要“夹着尾巴做人”,严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所以,他在最后的日子里对子女说:“我没给你们留下什么财富,但给你们留了个好名声!”。就是这个“好名声”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公私分明、正直清廉的良好家风。

这些红色家风,既是对中国传统清廉家风的继承和弘扬,又浸润着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也是新时期领导干部廉洁齐家、建设良好家风的重要精神文化资源。新时代的领导干部有责任把它传承好、弘扬好。

[1][3]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358-382.

[2]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02-28.

[4]武兴华.“全家腐”注定“全家覆”—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案件启示录(一)[J].中国检察官,2016(05).

[5]程萍.我国县处级公务员科学素养现状及国内比较[J].科普研究,2007(02).

[6]滕抒,白广磊.欲望尽头是毁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案件警示录[J].中国纪检监察,2014(24).

[7]邹庆国.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与核心价值观践行[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6(04).

[8]习近平.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N].光明日报,2016-12-16.

责任编辑:罗添仁

D 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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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7)02-0064-05

2016-12-20

吴述裕(1964-),男,湖南靖州人,中共怀化市委党校马列教研部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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