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视频侦查体系化建设若干思考与建议
——以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工作为例

2017-01-24 13:28马云鹤刘红琳张振兴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监控建设工作

马云鹤刘红琳张振兴

(1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 辽宁 沈阳 110035;2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党政办公室 辽宁 沈阳 110035 )

公安视频侦查体系化建设若干思考与建议
——以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工作为例

马云鹤1刘红琳1张振兴2

(1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 辽宁 沈阳 110035;2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党政办公室 辽宁 沈阳 110035 )

视频监控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已成为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的重要信息来源,视频侦查成为继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侦技术之后侦查破案的第四大技术支撑。但视频侦查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探讨如何建设视频侦查队伍、如何提升视频侦查核心能力等问题尤为必要。在公安警务正规化、现代化、实战化建设背景下,视频侦查应坚持体系化、专业化、数据化、智能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路径,最终实现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与打击犯罪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视频侦查 体系化 合成作战 新机制

近年来,全国各地均广泛开展了以公安部门为主导的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尤其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各地建设资金投入不断加大,视频监控系统也得到了迅猛发展,视频应用取得了不菲的成绩。视频资源逐步成为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的重要信息来源,成为继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侦技术之后侦查破案的第四大技术支撑[1]。同时视频监控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在公安工作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成为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新的利剑。武汉公安视频侦查工作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视频侦查工作武汉模式。武汉模式究竟有哪些独到之处,其意义何在?未来发展趋势如何?对全国公安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可以提供哪些借鉴与思考?为此,笔者专程就武汉视频侦查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以期进一步丰富视频侦查工作理论研究成果,破解视频侦查工作的实践难题,为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1 武汉视频侦查工作的主要特征及成效

武汉市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起步并不算早,但武汉市公安局在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上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科学规划、整体布局,同时积极探索创新视频侦查工作新思路、新模式,无论在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建设方面还是视频侦查工作应用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随着近年来实践运作和经验总结,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工作打造出了一条体系化、专业化、数据化、智能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形成了特征鲜明的“武汉模式”,具备一定的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

1.1 实现了由专项技术手段建设向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的跨越

公安视频监控最初作为一种侦查技术手段,是伴随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应运而生的。随着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视频资源在刑事案件的侦破中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逐渐形成了侦查办案的视频侦查工作模式,并且这一产生于实践应用的视频侦查模式在公安机关侦查业务中逐渐形成专业化分工,而且随着视频应用技术的进步革新,视频侦查工作的专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同时,视频侦查的应用也兼具广泛性特征,视频侦查不仅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开展合成作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服务于公安机关多部门、多警种,在服务社会管理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武汉市公安局正是基于视频手段的专业性特征和视频资源应用的广泛性特征,在加强专业技术手段建设的同时,强化运行机制建设和专业化队伍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武汉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即一张视频监控网、一支专业化队伍、一批智能化视频侦查手段、一体化侦查新机制、一批科研合作机构。通过“五个一”建设,武汉视频侦查工作实现了由专业技术手段建设向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的跨越。

1.1.1 武汉视频侦查工作具有完备的作战支撑体系

当前,武汉市公安局已形成以“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即“一张网”为基础,以“视频侦查作战平台”为核心,以“移动视频侦查平台(猎鹰平台)”、“规模化视频侦查平台(视频资源批量检索摘要分析平台)”、“视频侦查车”、“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空中无人机”等视频侦查技术装备为辅助的作战支撑体系。

(1)在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布局上,武汉市公安局的做法是:一方面坚持“监控随着警情走”的布局方式,对复杂公共场所、案件易发区域、重点防范单位、要害部门实现视频全覆盖;另一方面,武汉市公安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拘泥于依据警情布局,而是根据预防、打击犯罪的需要,强调既要突出防范重点、治安乱点,也要实现对犯罪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追踪与治理。在视频监控系统布局上充分考虑武汉地理特点,在主城区依照“划圈、切块、分格、定点”的逻辑关系布设监控摄像头。武汉视频“圈、块、格、点”布局,实现了对社会面由大到小、由疏到密的精确控制,有效地提高了摄像头布放效率。

(2)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上,武汉市公安局以视频资源信息的融合共享为目标,为实现视频资源的共享应用,武汉视频监控建设的做法是制度与技术并重,通过“立法”统一了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标准,统一了监控系统信息接入、传输、交换和控制技术标准,确保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标准统一,为视频资源共享提供了前提,同时也为集成WiFi热点信息、电子围栏、卡口,甚至人脸识别等其他警务数据提供了基础。视频资源与其他警务数据的集成为犯罪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追踪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撑。

(3)在视频资源的利用上,武汉市公安局研发“视频侦查作战平台”,将政府建设的视频监控探头与视频侦查作战平台对接,形成线上视频资源。武汉市公安局还通过研发移动视频侦查平台,利用视频侦查车、单兵视频作战装备等实现对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等自建的未接入视频侦查作战平台的线下视频资源及时采集,并利用互联网为介质,完成视频资源在视频专网与互联网之间安全传输。

由于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工作具有完备的作战支撑体系,使得武汉视频侦查工作实现了一点布控、全网响应,形成了“从线上到线下,从空中到地面、从网内到网外”全方位立体式视频侦查作战模式。

1.1.2 重视队伍建设,为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要让视频监控系统真正发挥作用,最关键的因素还在于人。武汉市公安局组建了全国首支视频侦查支队,经过几年的发展,视频侦查支队逐步发展壮大为从打击街头犯罪到视频管理、科技研发、技术支撑、服务全警的多面手。整个视频侦查支队上至支队领导,下至普通民警,都具有强烈的信息化应用意识,都具有较强的科技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其中不乏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还特别重视队伍建设,一方面建立职业化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和监看队伍,通过技能培训,实战研究,及时总结归纳视频侦查技战法,编制培训教材,开展与高校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基地,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式,培养具有视频图像信息专业化分析处理研判技能的应用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制定监督管理规范,提高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通过制定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以及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打造出一支一专多能、装备精良、技术精湛、训练有术的视频侦查专业队伍,为提高打击犯罪效能、服务社会管理提供人力支撑。

1.1.3 构建了层次分明的组织体系、职责体系及完善的运行机制

(1)构建组织体系。武汉市公安局建立了市局、分局、基层所队三级视频应用研判专业队伍。在市局层面,武汉市公安局整合警务资源,明确职能范围,在全国率先组建视频侦查支队;在分局层面,建立视频侦查大队及“四侦一化”(即刑侦、视侦、技侦、网侦及信息化作战平台)合成作战室;基层队所作为最前沿的战斗主体,对视频侦查的需求最直接、最迫切,为此武汉视频侦查支队在派出所设立“视频研判室”。武汉视频侦查支队的纵向三级组织体系实现了视频侦查工作全警务融合、全警种应用。既有日常涉案视频数据库的收集与维护、实时视频巡查、视频信息研判等日常性和基础性工作,又有刑事专案侦查等即时性的工作,给予实战单位强大的专业力量支撑策应。

(2)明确职责体系。武汉视频侦查队伍在打击犯罪方面的专业任务明确,突出“视频侦查、便衣打击”两项核心职能,同时负责巡控、服务、研判、管理等工作。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是在以打击街面公开违法犯罪为主要职能的便衣警察支队、公交分局两大警种基础上,吸纳刑侦局、重点工程分局、信通部门具备专业优势的民警组建而成。视频侦查支队设置视频巡控、视频情报研判、视频技术支撑、视频特侦等6个实战大队,以及覆盖武汉三镇街面的8个便衣行动大队。目前,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主要工作职能包括:依托视频监控组织对街面跨辖区、连续性抢劫、抢夺、接触性诈骗、扒窃等公开犯罪的打击;负责全局视频侦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提供全市视频侦查支撑;负责全市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应用;负责视频侦查技术手段建设及视频资源智能化深度应用;负责建立全市案件视频资料库;负责视频监控队伍建设等。

(3)完善运行机制。在运行机制建设上,武汉视频侦查工作主动服务侦查破案,协同多种手段,做到视频同步上案、同步勘查、同步追踪、同步布控,开展人案关联、人事关联,实施精确打击。在专业研判、服务破案、支撑打击犯罪方面,建立了“先情报、后行动”的勤务模式,按属地管理分析案件信息,对重点案件、团伙案件和连续案件,逐案调取视频资料,开展精细研判,还原案发现场,摸清作案规律,发布研判信息,实施精确制导,视频侦查已成为侦查破案新的引擎;主动服务治安防控,加强基层视频监控工作室建设,积极开展全天候网上视频巡逻、视频防范和视频管理等应用,建立人技互补、人机互动、内外联动的工作机制,在震慑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街头抢劫、抢夺等侵财类案件明显下降;主动服务决策指挥,建立视频监控与110报警系统、刑侦一体化办案平台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关联对接,建立了常态化运行的可视化指挥体系,特别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先期视频指挥调度,提升应急处突和现场控制能力。

1.1.4 科学高效健全的视频监控管理体系成为武汉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武汉视频监控系统采取“建、管、维、用一体化”管理模式,解决了过去“建、管、用、维”相互分离所导致的需求部门与建设、管理部门目标发生错位或冲突等问题,例如建设与需求相脱节,导致资源浪费等,管理与使用相脱节,导致无法确保维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视频监控使用率低等问题。武汉采取的“建、管、维、用一体化”管理模式及先进科学的运行维护流程和机制,保证视频监控系统高效率应用。首先,在建设上,武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模式是采用“以需求为导向,社会资本出资建设、政府承租购买服务,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建设方式。即采用政府承租模式,由出资建设方对视频承担维护义务,视频支队和各分局负责统计视频探头的使用、运行情况,负责督促责任单位运行维护,政府则按照视频完好率、上线率作为考核标准支付租金。其次,武汉始终将管理与维护作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的生命线。为此,武汉市公安局专门研发了基于GIS实景展现的可视化运维系统,实现了GIS实景展现的状态监测、故障报警,日常运行维护由运营商组建的2000余人团队负责,可确保探头在线率在95%以上。再次,在管理使用上,严格视频资料的使用规范。通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公安机关内部视频图像信息查看、调取、发布的权限和程序,严格管理责任和实施责任倒查机制。

1.1.5 持续创新能力,为武汉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及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活力

在实现视频技术手段深度拓展应用方面,武汉市公安局的做法是建立了视频侦查联创中心,深化与科研机构合作研发,科研机构常年派驻人员在视频侦查支队研发,以实战需求为导向持续创新视频资源智能化应用。例如,通过开发移动视频侦查平台、视频资源数据库、视频图像解析中心、视频智能对抗系统、空中视频侦查系统、人脸识别比对系统等一批智能化应用平台,深化视频图像信息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快速检索等应用。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为武汉视频侦查工作注入强有力的内生动力,为视频侦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1.2 建立“一体化”侦查新机制,形成视频侦查主导下开展合成作战的侦查新模式

武汉视频侦查支队充分借助信息化平台,以实战需求为导向,构建新的合成作战机制,全面整合刑侦、技侦、网安、视频侦查等技术和资源,与公安网视频监控系统、卡口系统、警综平台、GPS系统等平台对接,建设集视频应用、情报研判、侦查技术手段支撑于一体的视频作战平台,对于特定的案件形成视频侦查为主导,先查看视频后关联其他手段的侦查破案新途径。新机制的运行大大提升了破案率,提高了打击犯罪效能。

1.2.1 建立以视频侦查为主导的新合成作战侦查模式

在“一体化”侦查新机制基础上,武汉视频侦查创新合成作战模式,提出视频侦查主导下开展合成作战,形成视频侦查武汉模式的核心特征之一。视频侦查主导下合成作战作为合成战的一种,它既具备一般侦合成战的共同点,又具有自身的特点,是公安机关以视频侦查为主导,依托视频侦查平台等应用系统,在相应的侦查合成作战机制的规范下,联合刑侦、技侦、网侦、治安、交管、电信等多警种、多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综合采取传统侦查措施与信息化侦查手段来发现相关犯罪线索,收集固定犯罪证据,缉拿犯罪嫌疑人侦破案件的一种侦查模式[2]。

1.2.2 视频勘查与现场勘查同步开展,强化视频研判,探索可视化侦查新机制

案件侦查的本质在于还原特定时空所发生的犯罪事实,视频监控的优势在于可以对犯罪分子形象、犯罪行为、活动轨迹等实现真实记录、客观展现,在案件侦查中可以直接发现犯罪嫌疑人、准确再现重建犯罪现场。武汉市视频侦查支队在视频导侦新侦查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刑事案件发生后,视频侦查部门首先开展视频现场勘查,对公安监管的视频和其他视频资料进行收集调取,深入分析研判视频资料:在视频勘查工作中,将现场勘查的结果和视频信息相结合,帮助侦查人员进行研判和提取出更有价值的线索,利用视频信息可以帮助、引导侦查人员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勘查工作;对具备追踪条件的案件顺线追踪,具备并案条件的案件开展并案分析;对已发案件,利用视频回溯影像,以视频为依托,关联应用技侦、网安等手段,从中发现可以综合利用的线索条件,及时提交技侦、网安等开展合成侦查。

1.2.3 开展情报研判,建立“先情报、后行动”的勤务模式

武汉视频侦查支队以提升打击效能为总体目标,探索建立信息化条件下视频监控“天网”与便衣打击互动结合的打击犯罪模式。例如,视频支队视频巡控组、视频情报研判组根据确定的街面犯罪重点打击区域、时段,视频监控人员开展重点监控,同时组织便衣民警设伏。便衣行动力量依据视频巡控提供的情报资源,实施伏击、守候、跟踪、抓捕,开展对街面犯罪的打击。对于便衣民警不便贴近跟踪的,及时联系视频巡控力量跟踪可疑人员,发现作案立即通知街面警务力量实施抓捕。通过“天网”与地面侦查力量的对接,让街面犯罪分子感受到警察力量无处不在,对犯罪分子产生强大的威慑力,有效的控制犯罪发生。

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通过转变侦查理念,利用视频侦查的资源优势,以视频导侦串联“四侦一化”,在依靠视频侦查获取情报信息开展视频侦查基础上,加强多警种、多渠道、多元化情报信息整合利用,打造视频侦查作战平台。通过平台的运用,在案件侦查上实现多警种合成作战方式,在治安防控社会管理等方面实现以视频监控网络为基础的信息资源共享互动合成防控模式,构建了强有力的服务和支撑破案与社会管理的视频情报作战信息系统。通过广泛收集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研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的警情,向合成作战中心提供相关情报,发挥对视频侦查“情报导侦”导向作用,提高视频侦查的预测性、主动性、精准性,变被动回应犯罪的侦查工作模式为积极主动打击犯罪,形成犯罪预防、犯罪控制、犯罪治理并重的工作机制。

1.3 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工作通过开展体系化建设以及创新视频侦查工作新模式,将视频侦查工作与各项公安业务深度融合,提升了服务实战的效能。

1.3.1 在防范和打击犯罪、服务全警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武汉视频侦查工作对街面犯罪,如扒窃、街面抢夺、街面抢劫、街面诈骗案件的压制效果最为显著,仅以2015年为例,武汉公安机关侦破的各类街面犯罪案件中视频侦查支撑破案率达到90%以上,而且实现了街面“两抢”案件发案连续3年以50%比例大幅下降,2016年更是达到了日均发案不足1起,破案率超过80%。2010年以前街头发案较高的飞车抢夺如今已经绝迹。在武汉视频侦查工作支撑下,大要案破案率明显提升。2013年以来,武汉市命案破案率保持在98%以上,视频侦查支撑下大案要案侦破时间从原来的5天到15天,缩短至3天到5天。在刑侦、技侦、网侦工作遇到瓶颈时,视频侦查往往能成为案件侦破新的突破口。除了对侦查破案提供支撑外,武汉视频侦查工作也为情报研判、指挥决策、反恐防暴、社会维稳、治安防控、应急处突、大型活动安保、党政机关保卫、社会管理等各类警务工作提供了专业服务。武汉视频侦查支队通过集一体的警务指挥平台,实现应急处突等公安工作可视化、扁平化指挥,通过充分运用视频报警、视频巡控、视频侦查、视频防范、视频监督和视频服务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发案下降、社会治安良好,群众满意度上升的良好局面。

1.3.2 实现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集约化、应用的智能化、资源的共享化,视频侦查工作的规范化

武汉视频侦查支队以平台建设升级为切入点,实现了视频资源的高效整合以及视频资源的深度挖掘应用。武汉视频监控系统总体上实现了城镇视频监控探头基本覆盖,构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视频监控网络,并且通过各类应用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平台互联互通,视频资源共享共用。通过开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持续创新等工作,初步实现了视频资源应用的智能化。武汉还在视频资源使用、信息安全、数据保护、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加强制定相应规范,强化视频资源的安全使用。

2 当前全国公安视频侦查工作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2.1 概况

当前全国范围内公安机关视频侦查工作的总体态势表现为如下几方面。

2.1.1 在基础建设方面,视频监控系统基础建设发展迅速

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视频监控基础建设,构建了更加科学严密的视频监控网络,基本实现了对公共区域、重点单位、要害部门的全覆盖,绝大多数省份完成了视频联网,并实现与公安部部级视频监控平台对接,初步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可视化、扁平化视频指挥调度及视频资源的综合运用。

2.1.2 在应用理念方面,各地公安机关视频实战应用理念趋同

当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基本实现了将视频监控与各项公安业务的融合,除支撑侦查工作外,也为情报研判、指挥决策、反恐防暴、社会维稳、治安防控、应急处突、大型活动安保、党政机关保卫、社会管理等各类警务工作提供了专业服务,基本实现以视频资源综合应用为支撑的工作模式。

2.1.3 视频侦查工作主体地位越发突出

视频监控在支撑各类警务工作、服务社会管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地位越来越突出。在发展趋势方面,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开展以推动视频资源综合运用为切入点的平台开发建设升级工作,以及以提升服务实战效能为目标的视频资源拓展与共享机制建设。

2.2 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工作的调研,我们发现武汉视频侦查工作虽然特征明显,优势突出,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也普遍存在[3]。

2.2.1 视频监控建设布局不协调,视频基础建设仍待加强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布局不协调主要表现在城乡建设不协调,重点行业领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滞后。目前城市基本可实现视频监控对公共区域、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覆盖,但城乡结合部普遍存在视频监控建设基础薄弱、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2.2.2 日益增长的视频监控点位建设需求与警务实战需求契合度不相符

当前全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普遍存在追求高覆盖率,视频监控探头“拥挤”现象突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划上强调覆盖率指标,而忽视经济成本、警务实战需求以及实际效用,导致视频监控建设成粗放式发展,视频监控建设缺少评估标准,点位设置布局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现象,造成资源浪费。它背后反映出的问题是建设与需求相脱节,技术与管理相脱节。

2.2.3 视频监控与其他警务数据关联程度有待提高、视频资源智能化应用有待加强

当前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主要体现在视频图像资料的即时查看和事后调阅,缺少视频资源与其他警务数据的集成应用,缺少数据挖掘、警情预警、犯罪趋势预测、重点人员研判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模型。

2.2.4 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和维护工作落实不到位

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没有建立专门的视频监控管理机构或明确视频监控管理责任,导致监控探头使用率低,视频质量不高,实战支撑作用不明显。

2.2.5 视频资源联网整合力度不够或机制不健全

主要原因在于各类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软硬件技术标准不统一,形成资源整合的技术壁垒;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公安机关内部跨层级以及公安机关与其他行业、其他部门、社会单位的视频资源共享存在制度壁垒。

2.2.6 视频资源安全管控工作滞后

主要表现在视频资源使用权限、程序、信息安全等方面缺乏立法;视频监控设置场所、隐私保护等方面缺乏立法规范;对技防企业视频监控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其使用环节管理缺位,尤其是移动隐蔽视频拍摄设备管理存在监管空白;对社会单位视频监控建设缺乏统一规范,建设质量普遍不高,技术标准不统一,导致资源整合和联网应用难度较大;对社会视频资源使用缺少管理立法,容易造成视频信息滥用。

2.2.7 视频侦查队伍建设不到位

目前,全国范围内来看,多数地区没有组建视频侦查专业队伍,缺少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在视频资源深度应用上缺少人力资源支持。

3 关于目前公安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的若干建议

3.1 要积极探索和加强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以应对新的犯罪形势,实现打击和防范犯罪能力与水平的提升

武汉市公安局通过创新视频侦查工作理念和模式,在打击和防范犯罪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武汉视频侦查的比较优势在于不仅着眼于视频侦查手段的建设,更着力于视频侦查工作的体系化建设,包括专业化的视频侦查队伍建设、视频侦查情报信息系统建设、视频导侦合成作战机制建设以及支撑该机制运行的平台化建设等等。视频侦查体系化建设不仅能拉动侦查主体信息化侦查水平的提升,而且将侦查主体与多警种多元化警务手段紧密结合,提供了“打合成战”的强大牵动力,形成整体破案打击力量。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视频监控系统规划布局的专业化是前提和基础。视频探头布局建设应顺应城市发展与技术进步趋势,坚持打击犯罪与服务社会管理相结合,全警应用与专业使用相结合,建设与需求相互协调,成本与效用相一致。

第二,专业化手段建设是关键。视频侦查的发展已经不再满足于对视频监控系统的被动运用,而是以满足犯罪预测、犯罪控制、犯罪治理需要为目标,深入挖掘视频资源,实现视频资源的智能应用,推动侦查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

第三,建立一支专业化队伍是核心,人才是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和管理的根本。目前国内公安机关普遍完成了视频侦查专业化手段建设,建立了相应侦查工作模式,但视频侦查体系化建设离不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队伍建设不仅是体系建设内在构成要素和工作内容,也是实现视频侦查体系预定目标任务,提高视频侦查打击犯罪效能的具体途径[4]。

第四,完善运行机制是保障。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必须有科学完备高效的运行机制做保障。包括视频系统运行维护机制、视频资源管理使用机制、合成作战机制以及权责明确、责任追究、奖惩明晰的工作激励制度,通过一系列机制保障视频侦查工作有序运行。

3.2 要创新视频打击犯罪新途径,以应对新的犯罪形势,破解打击多发侵财犯罪“瓶颈”难题

近年来,公安工作不断应对新的犯罪形势挑战,特别是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呈现犯罪主体新生性、犯罪手段多样化以及犯罪行为高度流动性、组织性、智能性等趋势,这类犯罪数量大,但破案率低。对此,必须寻找提高打击破案效能的新途径。视频侦查能够提高打击犯罪效率效能、破解打击犯罪瓶颈难题,视频侦查武汉模式的优势就在于通过重组原有侦查体系,重新定位技侦、网侦和视频侦查的职能,尤其是视频侦查,赋予其更多的主动权,在保证为刑侦提供支撑的同时,承担部分案件的主侦和自侦职能,充分发挥视频侦查自身的主动性和资源优势。在此基础上,构建四侦联动、多警协同、深度融合、信息共享、智能辅助、执法规范的一体化合成侦查体系。

3.3 要借助大数据平台建设升级,实现侦查能力的有效聚合和视频资源与其他警务数据的深度整合智能应用

视频侦查不可能独立存在,视频侦查必须与其他的侦查措施手段相结合才能发挥其最大效能。仅仅依靠视频侦查手段实现破案是不现实的,视频侦查必须结合刑侦、技侦、网侦手段,进行印证、排查,才能形成证据链条。要保证这种“联合侦查”的实现,就需要有技术手段和制度规范做保障,信息化办案平台能够将各种侦查力量聚合并通过创新运行机制实现深度融合。目前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以大数据应用为目标的办案平台建设升级,因此可借助大数据平台建设升级,实现视频资源、WiFi热点、卡口信息、人脸识别等警务数据集成应用,将多种侦查能力的有效聚合,深入挖掘警务数据资源,实现智能化应用。目前,武汉市公安机关不仅将视频资源广泛应用于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而且渗透到信通、刑事技术、情报研判、警综指挥等公安机关内部的多警种、多部门。视频侦查作为信息化侦查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信息导侦、信息主导警务的基础性支柱之一。

3.4 建议全国大中型城市公安机关成立视频侦查专业队伍,充分发挥视频侦查优势,提升公安机关打击公开型犯罪的能力

视频侦查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的重要手段,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大中型城市公安机关应以战略的眼光和前瞻性思维,以视频资源智能化应用为发展方向,成立视频侦查专业警种,明确职能范围,构建层次分明的组织体系和职责体系,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组建一支会侦查、会取证、会分析研判、会数据集成应用的视频侦查队伍,以充分发挥视频资源的效能,提升公安机关打击连续性、职业化、公开型犯罪的能力。

3.5 建议按视频侦查工作模块分类,在公安部级层面明确归口的管理部门,以便于加强对视频侦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管理

视频侦查作为一个新警种,其工作应用领域具有广泛性,可应用于全警工作及政府其他社会管理工作。在工作内容上具有综合性,不仅涉及到侦查业务,部分工作内容涉及技术侦查手段,还包括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技术的研发、情报收集等。从部级层面看,视频侦查工作业务涉及多个业务管理部门,工作协调量大。目前,部内没有明确视频侦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不利于视频侦查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组织管理。建议在不增加管理部门的前提下,将视频侦查工作按业务模块划分给不同的管理部门,如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技术研发模块归科信部门管理;侦查业务模块归刑侦部门管理;技术手段应用模块划归技侦部门管理等,同时必要时设立联席会议或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

4 视频侦查工作体系化建设需配套解决的问题

(1)尽快统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应用的软硬件技术标准,提高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级,规范视频资源管理授权使用,为实现大数据条件下视频图像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综合利用提供前提。

(2)加快制定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布局以及应用效能的评价标准,开展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效能评估,促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有序化、规范化和集约化发展。

目前,随着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持续不断创新、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各地政府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不乏盲目建设的现象。问题背后是对视频监控建设及点位布局是否符合实际需要缺乏科学权威评价标准,因此,应加快进行评价标准的理论研究,制定科学权威的评价标准体系,对全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开展效能评估[5]。

(3)加强规范视频侦查行为,强化视频资源的证据功能,提升诉讼能力。

视频侦查工作缺乏规范是制约侦查机关提升打击犯罪效能的重要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在视频监控资料的调取、保全、视频资料处理、证据转化与使用等方面均有不同的做法,这种工作流程与操作方法不统一造成了诉讼过程的障碍并影响跨区域侦查协作的开展。另外,视频监控资料在视频侦查中一般具有提供侦查线索和作为刑事证据的双重功能,目前的视频侦查实践通过总结创新视频侦查技战法,侦查线索功能得到了比较充分的运用,而视频证据功能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通过规范视频侦查行为,强化视频资料的证据功能,通过规范的程序保证视频作为诉讼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提升视频侦查手段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诉讼参与能力[6]。

(4)加快推进视频监控管理工作在国家层面的立法,完善视频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和个人隐私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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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邵义初.对我国视频侦查发展趋势和作战模式的探讨[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4(1):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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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凡骞)

Suggestions and Thinking on the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of Video Investigation—Taking Wuhan as an Example

MA Yun-he1LIU Hong-lin1ZHANG Zhen-xing2
(1 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Liaoning Shenyang 110035;2 Office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Affairs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Liaoning Shenyang 110035)

As an important content and foundation of the crim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video investiga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information source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Following the criminal technique, the action technique and cybercrime investigation technique, video investigation becomes the fourth technological support in the criminal investigation work. 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video investigationin practice. It is essential to study how to construct a video investigation team and how to enhance the core competence of video investig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police standardization, modernization and actualization, the construction of video criminal investigation should adhere to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systematization, specialization, digitization, intelligence, intensif c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to enhance the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and the crime f ghting ability ultimately.

Video criminal investigation Systematization Coordination work mechanism New mechanism

D918

A

2095-7939(2017)01-0037-08

10.14060/j.issn.2095-7939.2017.01.006

2016-11-28

马云鹤(1980-),男,辽宁鞍山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刑法学与刑事案件侦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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