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内涵、功能与管理机制

2017-01-24 12:38张耀方
中国科技论坛 2017年6期
关键词:综合性中心科学

张耀方

(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上海 200240)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内涵、功能与管理机制

张耀方

(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上海 200240)

文章从目标定位、组成要素、承担任务三个角度界定了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内涵,即国家和区域创新发展战略的集中体现、硬件设施群与政产学研创新主体的系统集成、创新平台集聚和辐射效应的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讨论了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四大功能,即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引领。同时基于国外可借鉴的案例研究,分析了其管理机制的构建,包括:优化顶层设计,建立政产学研多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健全人财物多要素驱动的动力机制;注重制度建设,营造创新环境,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最后探讨了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科学研究基础,在自然形成与国家扶持之间的关系平衡,及其特征条件和未来发展布局。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内涵;功能;管理机制

1 问题的提出

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创新发展理念、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既是中国应对国际竞争形势和国内发展环境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迫切要求。顺应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热潮,根据习总书记2014年5月提出的“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科学发展先行者,不断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1]”重要指示,上海市委市政府紧抓机遇、凝心聚力,将加快建设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作为市委一号课题,历时一年的广泛调研征集意见后于2015年5月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第一次提出“加快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2]”。国务院2016年4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了4项主要任务,其中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位居首位[3]。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作为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建设的战略支撑和关键环节,地位之重要由此可见一斑。同时,北京、广州、武汉、合肥等城市均在积极建设或申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其结果势必会影响到城市乃至地区未来的发展情况、竞争力和影响力。

近来,关于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建设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问题探讨[4-8],已成为国内学者研究的热点。但目前学界对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研究和探讨尚属空白,对其内涵的界定、功能特征以及管理机制的认识仍过于模糊,并未形成一个系统的认知。本文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发学界对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展开更为深入的探讨,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借鉴参考。

2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内涵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作为一个崭新概念,学术界还没有对其内涵和外延进行准确界定和详尽描述,对其内在演化机理的认识更是刚刚起步。《通知》阐述过于简单:国家科学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平台,有助于提升中国基础研究水平,强化源头创新能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增强国际科技竞争话语权[3]。

2.1 从目标定位角度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国家和区域创新发展战略的集中体现

根据2016年8月1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美国康乃尔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公布的2016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排行榜,全世界创新指数最高的国家由瑞士6度蝉联,瑞典、英国、美国、芬兰紧追其后,分列第2到5位。亚洲地区最高者为新加坡,其后为韩国、日本,香港地区单列第14位,中国首次挤进前25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尽管我国在科技创新方面奋起直追、进步明显,但和发达国家之间仍存在着“创新鸿沟”,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及创新效率比率等指标方面仍存在不小的差距。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国家迎接国际科技创新发展新挑战、重塑经济新的成长力和增长点、集中力量打造科技创新高峰的全新布局。国际上最有代表性的是俄罗斯于20世纪90年代初启动的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计划,它使一批从事国防相关研究的骨干科研院所和科研队伍、一大批高水平的科研试验设施得以保存,保障俄罗斯在航空航天技术、原子能、等离子体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领域居于世界领先水平[9]。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但也相继出台了各种刺激创新活动集聚的政策,例如欧盟创新联盟与欧洲区建设、德国产业集群、法国“竞争极”、英国伦敦“科技城”、美国区域创新中心,以及日本东京“首都圈”打造等计划,都源于政府主导、助力国家形成创新优势集聚地区。

因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在于“国家”二字,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地区战略,是国家赋予的历史使命,承载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希望,代表着国家参与国际科技竞争格局,能够直接产生国家急需核心关键技术的原始创新内容和最前沿最重要的基础科学创新内容,科学目标宏大,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2.2 从组成要素角度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硬件设施群与政产学研创新主体的系统集成

以大科学设施为基础支撑,开展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是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 “内核”。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它能够连接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形成与产业实际需求相融合的组织机制和嫁接平台,催生变革性创新科技,对外释放辐射力,为国家和区域创新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争取国家投入建设重大科学基础设施,进而推动原始创新、撬动产学研合作一体化,在全球其他创新高地都有成功的实践。例如,俄罗斯国家科学中心以科研基地、试验生产基地和教研室为基础,由相近领域的科研机构、企业、高等院校组成联合体,整合资源加强创新集群优势;美国硅谷集聚着包括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在内的一批知名实验室,以技术创新综合体为特征,依托斯坦福、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国际一流大学,英特尔、惠普、苹果等上万家高技术领域龙头企业和中小公司,成为世界知名的技术创新摇篮和圣地;英国剑桥高科技工业园区模仿又有别于硅谷模式,依托剑桥大学和高技术公司,但更注重发现并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法国巴黎大区政府依托大区创新中心,将区域内的大学、科研中心、大型集团和中小型工业企业有机捏合,形成优势互补的创新生态系统,成为法国乃至全球公认的“最具创新能力”地区之一。

因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焦点在于“综合性”,它不同于已经建立的一批基于单个大科学装置命名的各类国家科学中心(强磁场科学中心、纳米科学中心、蛋白质科学中心等),不仅局限于多学科实验装置或大科学设施群以及其他功能性研发基地和支撑平台、知名企业、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等,而是由诸多要素围绕科学精神、创新文化与政产学研融合内核组成的综合性科学园区。

2.3 从承担任务角度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创新平台集聚和辐射效应的有机结合

与经济、产业、文化、人才、交通乃至政治等活动相匹配,科技创新活动也愈发呈现出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创新活动中心在空间上集中产生创新效果和向心力,吸引创新活动向一定地区靠近,导致中心形成和不断扩大;同时以中心为创新活动发展的基点,通过其较强的技术、平台、人才、服务等资源优势,带动周围区域科技发展。

国际知名的创新活动热点区域大多彼此共生、交互重叠。例如,俄罗斯国家科学中心地域分布和影响力的空间集聚和辐射特点十分明显,主要集中在俄罗斯的欧洲部分,尤其是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几个大城市及其周围地区的机构数量和能级接近全国的90%;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创新资源和区域主要分布在纽约、波士顿、华盛顿代表的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芝加哥代表的北美五大湖城市群,以及旧金山(硅谷)、洛杉矶代表的西海岸城市群;西欧创新区域集聚在以伦敦和曼彻斯特为核心的英国城市群,以及以巴黎为中心的欧洲西北部城市群;亚洲拥有影响力的创新区域主要是以上海为中心的中国长三角城市群和以东京为中心的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

因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关键在于“中心”二字,它集聚着多方优势资源,包括一批高水平创新主体和由国家统筹布局、依托高水平创新主体建设、可长期为高水平研究活动提供服务的大型设施群;它致力于建设国际一流水平的大学、研发机构、重大科学设施作为策源地和风向标,超前引领和辐射带动着周边区域乃至全国、全球科技创新活动和产业的发展。

综上,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本质上是根据国家和区域创新发展战略布局,以大科学设施为基础支撑,汇聚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创新资源,产生创新集聚和辐射效应的大型科学园区。

3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主要功能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作为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对其功能的探讨离不开科技创新活动本身。按照《钱学森开放复杂巨系统理论视角下的科技创新体系》的分类,科技创新活动包括三类:以科学研究为先导的知识创新、以标准化为轴心的技术创新、以信息化为载体的现代科技引领的管理创新。基于这一视角,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主要功能应至少涵盖四大方面: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引领。

3.1 知识创新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作为知识创新的源头:科研实力强大,拥有高度集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学和科研机构,顶尖的科研领军人物和一流水平的科研团队;研究领域高端,聚焦生命、材料、环境、能源、物质等基础科学,多学科交叉前沿,关键技术研究以及重大原创性突破;科学成果丰富,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便于强化源头创新能力,产生划时代意义的科学成果。

3.2 技术创新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作为技术创新的策源地:面向实际需求,建立应用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集聚大量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解决制约大中小企业发展的技术创新瓶颈问题,成为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的创新增长极;政用产学研融合,以技术创新政策为引导、以科技试点示范带动,推动面向应用的以用户为中心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整合和引导社会资源,激活创新要素,拥有较高的创新投入和产出规模,加速技术积累、科技进步、成果推广、创新扩散与产业升级,构建高效的有利于创新涌现的生态环境。

3.3 管理创新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作为管理创新的试验田: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吸引有潜力的创新企业和多样化的创新人才;模式创新,转变管理理念,探索实施科研组织新体制,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和运行保障机制,促进管理体制转型和管理结构升级;组织创新,通过政产学研合作或建立创新联盟等组织创新手段提高资源整合度,对传统创新链和产业链进行组织结构升级。

3.4 文化引领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作为塑造文化引领创新的示范者:以人为本,拥有自由开放、富有包容力、体现时代进步特征的创造性文化,吸引高端优秀人才汇聚,引领周边区域创新发展;科学为源,用科学的知识、方法、思想不断塑造和影响人的世界观,产生新的价值观念,引导人类价值观的嬗变和思想体系的演进;改造原有生产生活模式,赋予传统产业新的内涵和面貌,重构时代主流价值观,不断塑造人类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导新的时代创新精神、商业理念和消费时尚。

四大功能彼此关联、互相作用、相互影响。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技术创新促进知识创新和产业升级,管理创新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保障,文化引领是知识、技术、管理创新和发展的必然结果。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是三大基本功能,文化引领是派生功能和发展的最高阶段。

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例,上海光源、蛋白质中心、量子卓越中心支撑下已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其中“多自由度量子隐形传态”研究成果荣登2015年度国际物理学领域10项重大突破榜首[10]。随着科学中心建设的日益成熟和完善,它将更好地实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引领的功能,成为科技创新发展和引领的基石与先导。

4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管理机制

管理机制是指管理系统的结构及运行机理,本质上是管理系统的内在联系、功能及运行原理,是决定管理功效的核心问题。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是发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功能的前提和保证。

4.1 国际可借鉴管理模式经验

(1)美国能源部和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的理事会模式。美国能源部的理事会对国家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具有最终决定权,当然成员包括托管方负责人、同领域杰出科学家和产业界代表等,成员由托管方提名、政府部门批准,托管机构在得到政府部门批准后任命实验室主任;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的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当然成员包括政府代表、大学校长代表、国家科学研究中心代表,其他约四分之一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其余由各学部推荐产生。

(2)俄罗斯国家科学中心的分级管理模式。政府对国家科学中心的管理享有最终决策权,实行分级管理并给予一定经费保障和政策倾斜;科技政策协调委员会和教育科学部受政府委托,负责编制发展规划,管理科技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立项评审和考核评估等;工业与贸易部、联邦航天局、原子能集团公司等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事和资产管理;国家科学中心协会负责完善组织机制、推广技术成果、提供法律保障、协调中心与其他联邦机构的关系等。

(3)法国科学联盟模式。法国自2011年起建立了生命科学与健康研究、国家能源研究协调、数字科技研发、环境研发、人文社科研究五大科学联盟。最先成立的生命与健康联盟主要成员包括法国原子能署、高校附属地区医院中心、国家科研中心、法国大学校长会议等。各联盟采用跨机构专题研究形式协调组织研究工作,在国家科研署的指导下协同制定相关领域的政策和科技计划,针对重要问题共同研究提供决策分析与战略咨询意见,简化成员单位合作开展研究工作的程序,同时作为统一的整体参与国际会议。

(4)美国国家实验室的GOCO管理模式(政府所有、承包人运营)。政府拥有实验室厂址、建筑物和设备,托管给大学、企业或非营利性机构等来管理运营。双方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实验室在公共服务、财产产权、研究成果产权与转让以及绩效管理等。它的优点在于强调科学的独立性,保证科学家在很大程度上真正心无旁骛地围绕兴趣与国家利益而工作。

4.2 管理机制的构建

(1)优化顶层设计,建立政产学研多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

①组建中心理事会。由政府、大学校长、科研院所负责人以及企业等用户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政策、审议发展战略规划、决策重大事项、组建处理具体事务的管理中心并监督其运行、营造创新环境并保证各参与方充足的资源投入等。

②组建科学联盟。以提升领域科研水平、加强专业知识的大众普及和传播,促进领域的国际认知度为宗旨,按照不同学科领域组建。主要负责协同制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科技计划和政策,发挥战略咨询与决策分析功能,针对重要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供咨询意见,促进不同主体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③建立若干 “副中心”。增加中心与其他创新主体集群的融合,同步建立核心园区外部的、依托其他创新主体建设的“副中心”,形成呈点射状的创新网络,缓解中心园区因大科学设施群过度集聚而产生的资源及生活配套等压力。这些副中心可借鉴GOCO的管理模式,产权独立、由中心所有、大学、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参与运营。

④优化资源布局。改变目前我国大科学设施建设基本上按单个项目进行布局的现状,按研究领域、用户地域分布、相关的配套设施通盘谋划、统一协同、合理布局,建立有区域特色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世界一流研发机构。尤其注重发挥研究型大学优势学科平台、各类研究机构、各级重点实验室及其周边配套建设资源的聚集作用。

⑤促进信息共享。欧委会2013年首次对外公布了800座可对欧洲科技人员开放的科研基础设施分布图,促进了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方便了科技人员的研发创新活动。建议打破信息壁垒,在中心内部建立大容量、高流量的各领域、各学科科技通信和科研服务网络,打造汇聚和融合多学科交叉、多种类创新的大平台,增进各种研究与开发信息的共享与交流,促进各创新主体间的互通、互用、互补,真正发挥创新集群的集聚与辐射效应。

⑥推进设施开放。建立公开、公平、开放的设施使用申请和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设施功能分布、技术指标、运行计划等信息,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培训及必要的工作条件等,最大限度地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同时在确保国家信息安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

(2)激发创新活力,健全人财物多要素驱动的动力机制。

①加大人才队伍的激励、培养和引进力度。因地制宜制定受欢迎的人才政策,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激励、培养和引进。例如,借鉴欧美大科学中心与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企业专家等岗位互聘的方式,集聚最强的研究队伍;加强同国际大科学装置研究中心的人才互动和交流,培养高端紧缺人才;采取有效措施引进国际顶尖前沿领域、稀缺的专业人才和学者,包括简化国际人才引进的审批流程,向国家申请特殊人才引进扶持和优惠政策,建立统一管理的工作平台和快速通道,降低高端人才引进和“绿卡”门槛,提高办事效率等;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完善照顾家庭、子女教育等配套政策。

②加大财政前期支持力度。借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经验,资助高风险、跨学科项目,推进科学与工程领域的最前沿研究;资助尚不被市场支持的变革性研究,促进科学发现与技术开发和社会需求相结合;资助大型科学设施的前期预研和可行性研究、重大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资助研究时间长、周期慢、创新失败可能性大的“十年磨一剑”的原理性突破;资助一批心无旁骛、潜心做原理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勇于扶持、甘于等待、宽容失败。

③研究设立全国性科学基金会。募集社会资金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平衡“全面支持”和“有的放矢”,最大程度地激发创新者活力。根据创新过程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资金扶持政策:创意想法阶段(约占总资金需求量的1%),可全由基金会承担;种子项目阶段(约5%)开始引入市场投资者,基金会承担部分降低至75%左右;基本完成研发阶段(约30%)基金会承担部分降低至50%左右;继续发展阶段(约65%)强调“让市场做决定”,来自市场的资金比例超过75%。

④进一步厘清创新主体的定位和关系。政府管理在精不在多,更多地起到裁判员而非运动员的作用,更好地发挥调控优势和引导作用,做好科学规划和有效服务;充分发挥一流大学、科研机构“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结合点”的独特优势,促使其自觉成为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集群建设的核心力量,通过主动承担中心建设任务促进综合实力的快速提升;以市场化为导向、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突出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各种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创新成果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融合。

(3)注重制度建设、营造创新环境,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①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立足国家战略,统筹谋划、系统化推进中心制度建设,切实发挥 “软硬件”辐射作用。从突破制度瓶颈入手,着力破解制约中心建设的难题:核心承载区的大科学设施总体规模、覆盖领域仍然偏小,集聚度有待强化;常驻的顶尖科学家不足,缺少城市配套服务功能;原始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创新成果转化难、知识产权保护难;科技创新要素的流动机制不够通畅、产业创新能力不足、尚未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等。

②完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汇集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专业服务资源,鼓励相关专业服务资源发展,满足创新主体的需要。包括便利的公共服务平台设施,多样、畅通的融资渠道,专业高效的咨询、法律、会计与税收、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计算机系统设计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科技服务等。

③构建自由和谐的创新文化。知识生产不是为了迎合经济的需要,那些对人类认识理解和日常生活产生最深远影响的研究往往是源于好奇心的驱使,而非靠眼前的利益来推动。鼓励和支持人文、科学领域的原创性、基础性研究,努力构建一个追求真理的圣地、学术研究的乐园、思想者的摇篮和探索者的天堂:致力于“纯粹的研究”,崇尚“哥本哈根精神”,开放的平台、宽松的氛围,独立自由思考的空间,积极向上、无拘无束的治学风气,谦虚坦率、自由平等的学术讨论和充分的国际合作精神等。

5 关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进一步思考

5.1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科学研究基础

简而言之,可以概括为人、财、物三大要素。

“人”即人才,是首要和核心要素,包括科学中心中直接从事科研工作的卓越的科学家、研究者和工程师等,以及服务科学中心建设的一流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等,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利益相关者中参与科学中心建设的杰出的战略规划家、创新投资者和企业家等。其中具有创新魄力和创造精神的人才,是创新战略的规划者、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运筹者,居于人才金字塔的顶端,处于最为突出和重要的地位。

“财”即资源,是先导要素和催化剂,包括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的各类资源投入,如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顶层设计、政策扶持,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知识创新、人才供给,企业的主体参与、资本投入、创新导向和需求驱动等。其中企业的创新需求是科学中心长期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源泉,主导着研究方向和领域的选择,带动着创新链和产业链的发展完善。

“物” 即软硬件条件,是基础和环境要素,包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等硬件设施,以及包容开放的创新文化、规范完备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的资本市场、便捷专业的支撑服务等软环境。硬件设施为经济基础,软环境为上层建筑,二者有机结合、相互作用、缺一不可,某种程度上软环境更为重要,决定着硬件设施功能与作用的发挥与否。

5.2 在自然形成与国家扶持之间的关系平衡

世界范围内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成长路径和发展形态可为我们探讨这一问题提供经验借鉴。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形成可划分为以新加坡、中国台湾新竹、德国德累斯顿等为代表的政府扶持型,以印度班加罗尔等为代表的市场导向型,以及以美国硅谷等为代表的自我成长型三种类型。前两种为外在驱动型,尤其适用于科创中心的初始形成期,第三种为内在驱动型,真正实现内生增长、拥有长久的生命力,适用于科创中心形成和发展的各个时期。三种类型可相互有机结合,贯穿科创中心的整个生命周期。

具体到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在其诞生的最初阶段国家扶持为主、自然形成为辅,表现为政府主导在部分具备良好建设基础的地区规划和布局;后续将进入国家扶持和自然形成并存的阶段,根据国家创新战略的整体规划,部分由国家直接设立、部分由地方自然形成并获得国家认可;伴随着科学中心逐渐发展完善和成熟,将转换为自然形成为主、国家扶持为辅,部分地区建设完善并具备科学中心特质后上升至国家层面,取得政府的认可和政策扶持;在此过程中,新的科学中心形成、原有的科学中心或发展壮大或取消退出,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和公正有序的竞争态势。

目前试点设立的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政府主导行为并体现国家意志,国家的扶持和政策倾斜对其长期繁荣发展是一项重大利好。但也需要清醒地意识到,国家扶持不过是外在刺激,科学中心自身的清晰定位、战略规划以及高效运转才是其长期发展的内在决定要素,需要寻求国家扶持与自然形成的最佳平衡点。政府应更多地发挥宏观调控、政策支持、规则制定与协调指导作用,勇于退位、敢于放权、甘于等待,定位于裁判员而非运动员角色;科学中心应认清形势、紧抓机遇,对标国际科技前沿和国家创新需求,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在争取更多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实现长足发展。

5.3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特征条件和未来发展布局

从人、财、物三个维度考量,建设成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需要具备顶尖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一流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高端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以及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研究氛围,现阶段还要符合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和地区发展规划布局。对照这些特征指标,除了上海张江率先获得国家批复试点投入建设之外,其他部分城市也具备建设条件。

从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效应角度,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中国人才科学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人才集聚报告(2014年)》显示,2011年省区人才综合集聚度居于前十名的为北京、江苏、广东、上海、山东、浙江、湖北、河南、辽宁、四川,省会和副省级城市中人才综合集聚度居于前十名的为广州、深圳、南京、武汉、杭州、成都、西安、济南、沈阳、长沙[11]。

从优秀企业、大学、科研机构集聚度角度,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2016年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名单,北京上榜企业数量最多(101家),其次是山东(49家)、广东(48家),浙江、江苏并列第四位(各44家)[12];根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科教评价网发布的2016年中国一流大学百强排行榜,北京市高居榜首,共有22所高校入选,其次是江苏省(10所)、上海市(8所),湖北省、陕西省各7所,广东省5所[13]。

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分布角度,根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未来20年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主要分布城市为上海(3个)、北京(2个)、哈尔滨(2个)、南京(2个)、合肥(2个)、长春、兰州、成都、保定各1个。

从创新环境角度,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201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5个,分别为江苏、广东、山东、北京和浙江,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8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浙江、山东和陕西[14];根据腾讯研究院发布的《2016创新创业白皮书》中国TOP50创业活力城市分布图,北京、上海、深圳跻身第一梯队,广州、杭州、成都、重庆、天津、南京、武汉居于第二梯队[15]。

综上,除上海外,北京最具备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基础条件,广州、深圳、南京综合建设条件较佳,杭州、成都、合肥、济南、哈尔滨、武汉、西安、沈阳、长沙等城市也都具备一定的优势条件。考虑到国家战略和地区发展的平衡性,未来有可能率先形成以地域平衡分布和辐射为特征的科学中心布局,包括上海(华东)、北京(华北)、广州或深圳(华南)、武汉或长沙(华中)、西安(西北)、成都(西南)、哈尔滨或沈阳(东北)等城市,同时华东地区的南京、杭州、济南、合肥具备自发形成科学中心的潜质和条件。

[1]杨婷.习近平:走好科技创新先手棋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5/24/c_1110843342.htm,2014-05-24.

[2]上海推进科创中心建设22条意见全文发布[EB/OL].http://www.stcsm.gov.cn/xwpt/kjdt/341214.htm,2015-05-27.

[3]国务院.关于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的通知[S].国发〔2016〕23号,2016.

[4]熊鸿儒.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形成与发展[J].学习与探索,2015(9):112-116.

[5]苏洋,赵文华.我国研究型大学如何服务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于纽约市三所研究型大学的经验[J].教育发展研究,2015(17):1-7.

[6]杜德斌,何舜辉.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内涵 、功能与组织结构[J].中国科技论坛,2016(02):10-15.

[7]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战略研究[J].科学发展,2015(4):63-81.

[8]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思路与政策取向[J].科学发展,2015(5):59-68.

[9]李斌,李琳,裴大茗.俄罗斯国家科学中心管理与运行模式分析[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15(11):67-70.

[10]宋杰.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获批后首次公开发布重大科学设施建设成果[EB/OL].http://www.ceweekly.cn/2016/0328/145795.shtml,2016-03-28.

[11]袁京.《2014年中国人才集聚报告》:北京人才综合集聚度全国居首[EB/OL].http://education.news.cn/2014-03/27/c_119962816.htm,2014-03-27.

[12]孙立欣.2016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召开 揭中国企业500强名单[EB/OL].http://pe.hexun.com/2016-08-27/185743064.html,2016-08-27.

[13]中国大学排名2016最新排名 2016年中国一流大学排行榜百强最新出炉[EB/OL].http://www.southmoney.com/shuju/hysj/201603/508175.html,2016-03-01.

[14]国家统计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602/t20160229_1323991.html,2016-02-29.

[15]2016年中国创新创业先锋城市指数排名[EB/OL].http://www.askci.com/news/finance/20160923/09153564505.shtml,2016-09-23.

(责任编辑 沈蓉)

The Connotation,Function and Management Mechanism of the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cience Center

Zhang Yaof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Research Institute,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Shanghai 200240,China)

This paper defines the connotation of the“Comprehensive National Science Center”from three perspectives including the target position,elements and the task.In short,it’s the embodiment of the national and regional innov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y,the integrated system of hardware facilities and research innovation,and the organic combination of innovation platform with agglomeration and radiation effects.On this basis,this paper proposes four major functions of the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cience Center,including knowledge innovation,technological innovation,management innovation and culture leading.Finally,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of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cience Center’s management mechanism through the study of foreign cases,including establishing the running mechanism of multi subject participation through optimization of top-level design,sounding the dynamic mechanism of property multi factor driven through stimulating innovation and vitality,and improving the incentive and restraint mechanism through paying attention to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creating innovative environment.Finally,the scientific research founda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cience Center,how to balanc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atural formation and state support,and the characteristic conditions and future development layout are further discussed.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cience Center;Connotation;Function;Management mechanism

2016-09-19

张耀方(1985-),女,河南济源人,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助理研究员、项目主管,中国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科技创新与政策管理。

G472.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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