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桂丽 于学靖
医院场所暴力伤医现状及法律对策研究
■ 包桂丽①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200072 上海市闸北区延长中路301号于学靖①
暴力伤医 伤医事件 医院暴力 医患之间
近年来,随着国内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但是,暴力伤医事件却呈现愈演愈烈之势。通过对2012-2016年国内暴力伤医相关研究的文献评阅,试图从法律角度和行业管理角度提出对策与建议,以期减少暴力伤医行为,为医师执业和患者就医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Author's address:Shanghai Tenth People's Hospital, Tongji University, No.301, Yanchang Middle Road, Zhabei District,Shanghai, 200072, PRC
医院环境安全是医疗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保障[1]。面对当前愈演愈烈的暴力伤医事件,2016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对暴力伤医重拳出击。
为系统了解医院暴力伤医的现况,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方法,以“暴力伤医+原因”、“医疗暴力+原因”、“医院暴力+原因”为搜索关键词,以“2012-2016年”为检索年份,在CNKI数据库检索,共检出文献229篇。对这229篇文献进一步进行筛选:(1)剔除重复文献;(2)剔除非学术文献;(3)剔除简单的宣传和介绍的文章;(4)剔除毫无关联的学术文献。最终选定62篇文献符合标准。
针对当前社会恶劣的医疗环境,通过从暴力伤医危害性入手,从法律的角度给出一些对策,以期为暴力伤医问题的顺利解决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支持,保障医生合法权益,净化医疗环境。
施暴者中,60%为患者家属,30%为患者本人,“职业医闹”占10%。同时,施暴者人格特征明显,自卑,暴躁,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很高[5]。甚至有近三成的施暴者有精神病史,近四成性格孤僻、偏执[6]。这些人中,相当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差,近六成家庭非常贫困,无业、农民、下岗及打工者占七成以上[6]。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 2002年5月10日在《新的研究表明工作场所暴力威胁卫生服务》公报中对“医院工作场所暴力”的界定,暴力伤医主要指医疗卫生人员,基于医患关系而受到的辱骂、威胁、挑衅、攻击、侵害,使其安全、幸福和健康受到不利影响的行为[2-3]。从法律上来看,暴力伤医是一种“私力救济”的违法行为,是医患矛盾白热化的表现,目前我国的暴力伤医呈上升趋势和并有以下特征[4]。
据有关调查显示,暴力侵害发生的地点相对集中,多发生在医院住院部、诊区、办公区,收费处、分诊台等处偶有暴力伤医事件发生[6]。
暴力伤医是一个广义概念,它包括对医务工作者的暴力威胁和非暴力威胁[7],既有语言暴力,也有肢体暴力,更有甚者雇佣社会黑恶势力或使用器械进行刺伤、杀害医务人员等严重犯罪暴力行为[8]。
“暴力伤医” 不同于通常的医患关系矛盾,它在伦理学视域审视下实际是 “以怨报德”行为[9]。所以,在对医生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同时,还严重恶化了执业环境,对医生的职业认同感造成巨大冲击,导致医务人员普遍的职业倦怠和不安心理,严重影响医生专业水平的发挥,从而又进一步加剧了医患矛盾。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医护人员中有近四成考虑转行,16%的医护人员“坚决不同意子女学医”[10]。据统计,每年约60万的医学毕业生中只有10万人会从事医生行业[11]。医学人才流失数据的背后,是医生执业信心的崩塌和对当前恶劣执业环境的绝望。
暴力事件在对医生本身造成伤害的同时,还严重干扰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其服务供给能力,给医院带来重大损失。据调查,所有医院都认为暴力伤医事件对医院影响巨大,有78.1%的医院认为暴力伤医事件恶化了医疗执业环境,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10]。暴力伤医,最终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暴力伤医行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当然是医务工作者,但是,如果这种违法犯罪得不到治理,医疗卫生人才大量流失,最终受害者却是全社会。我们知道,医疗秩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权益,良好的医患关系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而频发的暴力伤医事件则将医患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尖锐化、白热化,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针对暴力伤医这种针对医生和医疗机构的严重违法行为,各国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予以严惩和禁止。比如,美国加强了专门性立法,加大对暴力伤医行为的惩处力度[12]。加拿大通过让医务人员购买医疗责任险和严惩伤医者的方式对医生予以保护[13];澳大利亚通过严苛的立法来保障医生安全,故意伤医者将面临最高刑期14年牢狱之灾[13]。针对我国当前的现状,可以通过以下措施。
依法办事是处理医闹、伤医等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14]。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当道德和信仰无法约束暴力伤医行为、保护医生基本人身权益的时候,我们只能期待国家法律的完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为医生基本的人身安全构筑最后的防线。
建议立法机关加大对暴力伤医行为的规制力度,对不同类型的暴力伤医行为制定专门的法律条款,进行惩处[15]。同时,建议在刑法中增设“医疗暴力罪”,将暴力伤医的行为作为定罪量刑的从重处罚情节予以考量[16]。
国家出台相关法律,对医务人员的权益单独立法予以保护。虽然现行的执业医师法对寻衅滋事、阻碍医生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的行为有明确法律制裁措施,对医生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缺乏张力和执行力。因此,需要制订一部《医护人员权益保护法》,以解决当前法律对医护人员权益保护不力的困境[16]。
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将医院排除在“公共场所”的范畴之外,将医院定位为内部单位,但是在该场所却允许人员自由出入[17-18]。这直接导致公安部门在对医疗纠纷所由之恶性事件的执法中较为被动。因此,建议完善治安管理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医院“公共场所”的地位[18]。
明确执法部门在医院的权限,对于无视国家法律,对医生人身安全和医疗秩序造成侵害的人员,执法部门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强行带离现场甚至必要时可以动用器械[19-20]。
实践中执法机关常因无法判断医疗纠纷中双方是非问题,而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不作为的消极措施[21],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暴力伤医行为的发展。事实上,医院对患者的诊疗活动是否构成医疗侵权,与暴力伤医属于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可以分别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换言之,一个违法行为的存在不能成为另一个违法行为的理由。因此,执法机关在面对暴力伤医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义务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22]。
现阶段,需要理顺医疗纠纷解决的途径。目前,我国医疗纠纷诉讼程序复杂、周期漫长、审判人员缺乏专业素养等,导致医疗纠纷诉讼解决成本较高。同时,由于患方“大闹大赔、小闹小赔、 不闹不赔”的思维定势,导致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不愿意通过诉讼解决。因此,需要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医事法庭,并完善审理程序。医事法庭的法官由熟悉医学知识的法官担任,法院可以选派立志于医事法学专业的法官侧重培养,或实行有医学专家参加的陪审团制度,邀请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专家组成医疗纠纷案件人才库,医疗案件陪审员从人才库中随机抽取[23],由医疗专家对诉讼中的医疗专业问题进行把关。
医患纠纷的解决,一方面靠法律的严惩来“堵”,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理顺患者的维权渠道来“疏导”矛盾,这样才能有效减少暴力伤医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因此,国家法律在对暴力伤医予以严惩的同时,还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对患者的保护途径[24]。比如,完善医患纠纷解决的法律法规,健全和规范患者维权的法律途径和流程[25];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作为司法诉讼的前置程序,从而促进医患关系的健康发展,减少医患之间的直接冲突[18]。
医院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和培训,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的理念和意识,明确医务人员的权利和应尽义务,达到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的目的。另一方面,国家应当加大对医闹人员入刑的宣传,加大对伤医行为是一种严重犯罪,国家将从严、从重处理伤医案件的宣传,让潜在的施暴者意识到伤医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意识到医院是一个神圣的场所,从而寻求理性的纠纷解决途径。
同时,要通过宣传让患者明确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医患关系的法律定位应区别于一般服务合同。由于医学发展的局限性和医疗行为的风险性,有些疾病是无力治愈的,医务人员不是神,改变不了生老病死的规律,也不可能治愈每一个患者[26]。同时,对于出现的伤亡结果,医院无过错的情况下无需进行赔偿。
据有关数据显示,有相当多的医务人员认为“社会舆论”对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起了推波助澜作用[27]。媒体对医疗纠纷的报道不可一味地迎合公众的口味,发表有失偏颇并带有引导倾向的言论,加大患方对医方的误解[28]。国家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报道失实、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媒体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3]。同时,医院应主动与媒体沟通,宣传医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并科普医学知识,从而获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28]。
当前形势下,医院除了加强安保设施外,还应当建立暴力倾向患者黑名单。对于一些药物上瘾者或者精神病患者等暴力倾向患者,医院应建立暴力记录档案。在这类患者就医时,第一时间通知医院安保部门派员跟随,同时提醒员工注意沟通方式,提高警惕,做好应对攻击性行为的准备。在施暴者开始发出言语威胁和恐吓之时,马上向公安机关报警,警察应立即到现场,并有权对该类人员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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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atus quo and legal countermeasures of hospital violence /
BAO GuiLi, YU Xuejing//Chinese Hospitals. -2017,21(10):60-62
medical violent injury, hazard event, hospital violent, hospital and patient
China has made rapid progress in improving the judicial system, and people's legal awareness have gradually increased. However, the medical violent injuries have risen steadily. The article reviewed the literatures of medical violent injuries in the past five years (Year 2012-Year 2016) and gave legal countermeasur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and industry management so as to decrease the medical violent injuries, create a good medical environment for doctors and patients and provide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perfecting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health care.
于学靖: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院长办公室主任,主任医师,副教授E-mail:yxj0406@sina.com
2017-02-06](责任编辑 王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