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孩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伦理问题探讨

2017-01-20 01:43黄滔滔林建华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7年5期
关键词:生育人口养老

黄滔滔,林建华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 200127,hellohtt@aliyun.com)

国家二孩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伦理问题探讨

黄滔滔,林建华*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 200127,hellohtt@aliyun.com)

二孩政策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其使人口结构合理化、家庭模式多样化、养老问题明显缓解、亲子关系日趋合理。但同时也存在多方面的伦理问题:女性生育权的归属问题,独生子女遭遇的二孩焦虑,男女比例的继续失衡,女性再生育所遭遇的职业困境,对女性健康的影响及对家庭经济的影响。因此,国家及社会应尊重和维护女性的生育权利,保障女性职业稳定,注重家庭伦理教育,宣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完善和发展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确保二孩政策的科学实施,共同建设和谐美满家庭及和谐社会。

二孩政策;伦理问题;女性生育权;独生子女

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几十年来,我国人口发展情况发生了显著改变,人口总量增长势头减弱,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妇女减少,老龄化程度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难下,养老抚幼功能弱化,这些变化给人口和经济发展及带来了严峻挑战。为此,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2011年11月,中国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1]。2015年10月,中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2]。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国家和家庭,但同时也引发出一些伦理问题。本文将分析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必要性及存在的伦理问题,为构建和谐美满家庭,促进社会全面可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一些建议对策。

1 二孩政策实施的必要性

1.1 严重低生育率

国际公认的生育正常更替水平为2.1,低生育陷阱水平为1.3。我国多次人口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是1.5~1.8,2012年抽样调查为1.25,2014年全国为1.4。自从2013年开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官方预计每年新增200万人左右,但效果并不理想。2014年底,中国只有少于100万对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俄罗斯卫星网报道,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的生育率仅为1.05,比必要的人口更替生育水平低两倍。人口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基本要素,长期人口衰减将导致经济低迷,市场规模效应下降,人均GDP下降。

1.2 人口老龄化,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

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生育率下降和人均寿命的延长导致总人口中老年人口比例的增加。世界卫生组织定义:总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达到7%为“老龄化社会”,达到14%为“老龄社会”,达到20%为“超老龄社会”。中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据统计,2014年我国有2.12亿60岁及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例15.5%;有1.37亿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例10.1%[3]。至2016年底,中国有2.3亿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16.7%。其中,独居、空巢家庭的老人有6200万;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的老年人约3300万,老年人生活旅居问题不断凸显。中国老龄化所呈现的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势必对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消极影响。

劳动年龄人口定义:法律规定的成年人口减去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后的人口总数,中国规定男子为16~60周岁,女子为16~55周岁。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自2012年出现拐点开始,总量持续下降,到2015年总共减少了1300多万。据官方预测, 2025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8.4亿,2050年更锐减到6.69亿。劳动年龄人口减少,意味着人口劳动化程度加深,必然给劳动力供给、投资、储蓄、社会保障等产生重要影响,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对GDP的增长带来影响。

1.3 性别结构失衡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出生人口男女比例的人口指标,正常范围为103~107。中国自古以来,在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下,父母谨慎选择生育子女的性别,导致性别比持续增长,从1982年到2010年这28年间,性别比从108.5 上升到118.1。进入21世纪后,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徘徊在119~121的高位间。中国已跃然成为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时间较长、较为严重的国家。预计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多出女性2400万。性别失衡将造成适龄男青年难成婚问题,男性劳动力过剩,“就业性别挤压”加大及性犯罪增多[4]。因此,实施二孩政策是恢复正常男女比例的有效途径之一。

1.4 家庭结构失衡

近年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减少,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化发展规模,中国的传统大家族式结构逐渐被小家庭组织所取代。据媒体报道,目前,中国约有1.5亿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大多数独生子女进入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夹层,肩负赡养四个老人的责任,同时要抚养自己的子女,面对如此沉重的养老负担,大部分独生子女常感到独木难支、力不从心。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更多依赖社会养老体系,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体系仍存在诸多不足,尤其是社会养老方面。另一方面,独生子女家庭一旦出现意外,就会给整个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造成失独家庭问题。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有200万老年人因无儿无女而面临巨大的生活、养老、医疗、心理等方面的难题。老人“失独”不仅是家庭的灾难,更是社会之殇。

2 实施二孩政策的积极影响

2.1 人口结构合理化

实行二孩政策有利于改进日益突出的人口结构问题,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可缓解人口老龄化速度。预计,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 2030年老龄化水平将由24.1%降至23.8%,2050年将由34.1%降至32.8%,2100年由39.6%降至34.3%。可增加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此后15年,中国劳动力快速下降,而二孩政策放开将使新增人口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劳动年龄人口。预计至2030年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将从8.75亿增加到8.77亿,2050年从7.00亿增加到7.26亿。劳动年龄人口增多,加上科技进步,可以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蔡昉认为,中国放开生育政策后出生的这一代人进入劳动力市场,对经济增长率的积极作用将会更加明显。

2.2 家庭模式多样化

国家二孩政策的实施,使家庭成员结构更加合理化,家庭成员的关系更加丰富。家庭成员能享受更多角色的亲情和乐趣,比如兄弟姐妹情、父女情、母子情或者父子情和母女情等,角色的多元化更造就了家庭的圆满幸福。子女们生活在长幼有序的家族成员关系中,有利于对传统伦理中“悌”的道德实践,加深他们对同辈人之间亲情的体验,更有助于体现人的社会属性,完善人际关系网络,使他们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得到便利[5]。

2.3 养老问题明显缓解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养儿就是用来防老的。依靠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家庭养老制度,构成中国几千年的养老法则。虽然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养老制度的建设,但仍有不完善之处。二孩政策的实施,将会改变以后“两小养四老”的窘境,缓解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两个或多个子女可以分担对老人的赡养责任,轮流对老人进行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抚慰,做到国家与社会、家庭共同发挥作用,确保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同时,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增加了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减少了空巢家庭和“失独”悲剧的出现,有利于家庭和睦美满。

2.4 亲子关系日趋合理

国家实施二孩政策,使父母子女关系更加合理。两个和多个子女使父母学会营造平等互动的亲子关系,不会过分地溺爱某一个儿女;面对两个孩子和加重的家庭负担,家长更要学会营造独立平等的夫妻关系,共同承担家庭建设任务;另一方面,同胞兄弟姐妹在成长过程中学会互相照顾关爱、分享谦让,从而避免了孤独、自私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不良心理,让孩子变得更加坚强、有担当、包容和愿意付出,有助于他们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与他人更好地相处,具有与人为善、团结互助、包容谦和的良好品质。

3 二孩政策存在的伦理问题

3.1 生育权的归属问题

生育一个子女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女性的身体状态是否适合生育、家庭的经济水平,以及住房及人力条件等一系列问题。很多夫妻,在生育二孩的问题上存在分歧,但传统父权社会生育子女的权利往往掌握在男性手中,有很多男性,从骨子里有多子多福和传宗接代思想,他们通常认为女性有为家庭、为丈夫传宗接代的义务,结婚就要生,要早生,要多生。部分男性往往会忽视女性以及家庭中其他成员的选择,把自己想生育二孩的意愿强加于女性身上。因此,本应进行自我生育选择的女性被忽视,她们妥协于维持自己生活的男性做出的意见或判断,对于女性来说即便再生育一个孩子非完全自愿,他们最终还是会妥协于家庭中男主人的决定。

在《不同的声音》中,卡罗尔·吉利根对女性流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女性选择衡量一个问题都在描述一种关系,延伸到是否生育“二胎”的问题时,很多女性面对生育问题,除了考虑自身的意愿及利益外,更多的是考虑家庭中丈夫、长辈的态度[6]。女性在选择时,往往把自身放在作为母亲、作为妻子、作为子女这种家庭成员的联系之中,首要考虑的是和谐的家庭关系,包括婚姻、夫妻关系的维持和长辈关系的融洽。所以,如何使妇女真正地拥有生育权在当前的社会现实下很难实现。

3.2 独生子女遭遇二孩焦虑

曾经有两则媒体报道引发热议,一则,一位13岁的小女孩以自杀相威胁,逼迫其母亲放弃生育二胎;另一则,父母在生育二胎前写下《保证书》,承诺“永远第一喜欢大宝”,才得到八岁半女儿“可以”生育二孩的批准。有关独生子女遭遇二孩焦虑相继以“逃学”“离家出走”“跳楼”威胁,并尝试用刀片割手腕自杀等新闻不断见诸报端[7]。这是因为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只有被爱和独享,缺失分享、关爱、平等和快乐地嬉戏,长久以来造成他们以自我为中心、性格封闭、任性而又脆弱。当父母要生第二个孩子时,他们会变得非常不适应,觉得父母的爱被掠夺,突然有一种失宠的感觉,于是不得不采取自己的方法,甚至极端自私的方式想尽一切办法阻止。实际上,这也是孩子出于恐惧和自我保护下意识的反应。但事实上,这种现象弊端很多,在家里父母及家人会无条件地满足其需求,一旦走向社会与他人相处,就会暴露出问题。

3.3 二孩政策可能会造成男女比例的继续失衡

过去的10年里,中国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衡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正常的男女性别比是105∶100,我国的男女出生比例却明显高于此自然比例,例如2015年为113∶100。由此可见,中国传统重男轻女的思想较为深入地影响生育的选择。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得父母在拥有一个女儿时,强烈想再要一个男孩。有媒体曝光,在部分落后偏远地区,生完一胎女儿后开始备孕男胎,后利用B超非法检测胎儿性别,直到生到男孩为止。因此二孩政策放开后,部分地区的家庭中只会出现一男一女,或者两男,基本不可能出现两女,这无疑会造成男女比例的继续失衡。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为这一代女孩赢得了公平的对待,当家中只能有一个独生女,父母将家庭的情感重视和教育全部投资于女儿一人,使女孩有更多自主的生活能力以及独立的思考意识,这一代独生女得到了比上一代女性更好的发展机会,成长过程中对性别歧视的感受不强。但随着二孩政策的开放,会让一部分女孩再次面临不平等的生长环境,尤其是在中国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农村地区,增加一个孩子一定会增加家庭负担,在理想的一男一女家庭结构中,女孩相对于男孩势必会处于各方面的劣势之中,这对于女性权利和社会结构的公正平等都会产生消极的影响。

3.4 女性再次生育所遭遇的职业困境

传统观念认为女性追求的幸福是:远离职场,在家中照顾孩子、整理家务,享受相夫教子的家庭生活。其实不然,女性更加渴望通过自身的聪明才智,在公众领域获得认同,追求自身的理想价值[8],因此,女性自身是向往追求自己的事业理想的。但是女性就业困难重重,社会普遍认为生育会影响工作。企业单位考虑到自身利益,不愿负担过多产假支出和不稳定劳动力带来的利益损失,在招聘之初就优先考虑男性而拒绝女性。2014年初,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调查北京、山东、河北等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发现,86.18%的女大学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遭遇过一种或多种性别歧视。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后,该研究所再次进行了调查,发现“生育问题”是用人单位不愿意雇用女性的首要原因。一些企事业单位把“已生育一孩”的女性列为单位的高风险人群,并将有生育意愿的对象调至“边缘化”的工作岗位。而在部分女性人数偏多的机构,例如学校、医院等,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单位会提出“排队生育”的要求。很多女性为了不影响职业上升,只能被动地接受单位的潜在规定和安排。二孩政策一开放,对于未生育过的女性,企业可能面临负担员工两次生育影响工作的成本,更加不愿招收。而且女性再次生育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与心血养育子女,许多女性为了照顾家庭不得不淡化自己的工作,放弃自己的职业理想。如果坚持自己的职业追求,努力寻找职业和家庭的平衡点,往往会由于疲惫和精力不足,照顾家庭不佳,引发家庭矛盾,影响夫妻以及和长辈之间的和谐关系。

3.5 女性再生育对健康的影响

2014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报道,每天约有1000名妇女死于与妊娠和分娩有关的可预防疾病。相关调查显示,2016年我国的孕产妇死亡率为19.9/10万。二孩政策放开后,很多人都有生二胎的意愿,其中不乏35岁以上的高龄孕产妇。高龄孕产妇孕期易出现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静脉血栓、流产、难产以及胎儿畸形等问题,严重者会导致孕产妇死亡。据了解,唐氏综合征的发生率,35岁的孕妇是1/400,而40岁的孕妇却高达1/100。30岁的孕妇流产率约为15%,超过40岁的孕妇约为25%。更有一部分女性,为了胎儿的健康,孕期擅自停药或不去看病,导致原有疾病加重甚至死亡。二孩妇女中,很大一部分患者为瘢痕子宫,2014年数据显示,中国的剖宫产率为54%,超过一半的女性分娩方式是剖宫产,部分地区高达72%。前一胎进行过剖宫产的孕妇,第二次怀孕时易发生疤痕妊娠(孕囊着床在疤痕上);孕期随着子宫的增大,瘢痕有破裂的风险,发生子宫破裂;其次,如果此次妊娠为前置胎盘,且胎盘附着于子宫瘢痕处,易发生凶险性前置胎盘,发生胎盘植入的风险约为50%,可导致难以控制的产后大出血、子宫切除,甚至危及生命。

3.6 女性再生育对家庭经济的影响

曾经一张《中国十大城市生育排行榜》蹿红网络,排行榜显示:养育一个子女,北京生育成本最高,高达 276万元,上海紧随其后,247万元,而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等均榜上有名。据统计,2017年初,只有15%的女性愿意生育二孩,主要的原因为家庭经济压力太大。女性生育二孩,除了需要置业成本,还需考虑二孩的教育成本。高质量的抚养和教育成本,使得家庭支出大大提高,家庭经济负担明显加重,严重抑制了人们的生育二孩的意愿。

4 实施全面二胎政策构建家庭和谐的举措

4.1 尊重和维护女性的生育权利

19世纪后叶,女性主义学者就提出了妇女生育权的概念,即妇女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生育、何时生育及自愿成为母亲的权利。当然,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对妇女生育权进行保障。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又如《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对偏重女性享有的生育决定权也有明确的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除了法律保护外,国家应通过科普知识和实践使除女性外的非生育者,尤其是男性能够认识到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价值和贡献,从心底尊重妇女,承认妇女的生育权。

4.2 保护女性的生育安全性

保护女性再生育的安全性,加强健康宣教,不适合再生育的女性(如患有严重心脏病、严重高血压、恶性肿瘤、免疫系统疾病等)切忌盲目怀孕;建议选择再生育的女性孕前到医院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尤其是高龄女性和有疾病史的女性,确定自己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再次妊娠;孕期定期产检,加强保健。同时,国家也应着手解决孕产妇建档难、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如增加医院妇产科急救设备,加大产科和儿科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提高产科和儿科医生待遇;同时合理部署助产医疗机构和高危孕产妇管理网络,做好助产风险防控,以减少孕产妇及婴儿死亡风险。

4.3 保障女性职业稳定

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第26条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这些法律措施从一定层面上保护了女性职业稳定。出于法律保护,单位不会开除怀孕的女职工,但有些单位会变相给予不平等待遇,例如将怀孕女职工从一个管理岗位换到杂务工岗位,大大降低其工资,迫使女职工无法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国家应当健全生育保障体系,发放生育补贴,补助企业支出,通过实现生育保险的全覆盖,保障用人单位在招聘女性上的利益平衡,减少企业的损失,从而保障妇女职业地位。

4.4 注重家庭伦理教育,宣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从法律上来说,生育权取决于父母。然而行使父母生育权更需要考虑现在子女和未来子女的社会责任。因此,决定生育二孩前应征求大孩的意见,让孩子参与讨论,作为对他们需要的一种考虑和安排,可以让今后的家庭更加和谐。同时家长应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为孩子的成长营建和谐的家庭环境和氛围。子女应多体会父母养育的不易,多为父母着想,表达出对父母的爱,使父母可以安度晚年,享受天伦。

4.5 完善和发展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护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尚不成熟,国家应增加养老服务机构、培养和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通过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使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使其不单依靠子女,进而减轻子女负担,改变传统“养儿防老”的观念,进一步减少“重男轻女”的男女不平等问题,为“二孩”政策提供家庭保障。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J].前线,2013(12):5-19.

[2] 中共全会公报允许普遍二孩政策[EB/OL].(2015-10-29)[2017-01-20].http://news.xinhuanet.com/poitics/2015-10/29/c.128373244.htm.

[3] 张馨饶.全面二孩政策对家庭伦理的影响[J].共产党员,2016(33):41-42.

[4] 慕霜.女性主义关怀伦理视角下的“二胎”政策探析[J].阴山学刊,2016,29(2):88-92.

[5] 李世峻.“单独二胎”政策的伦理分析[J].青春岁月,2013(1):207.

[6] 卡罗尔·吉利根.不同的声音[M].肖巍,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

[7] 封寿炎.契约式二胎呼唤家庭伦理重构[N].解放日报,2015-02-04.

[8] 董一格.生育困局[EB/OL].(2013-11-18)[2017-01-10].http://chuansong.me/n/584948.

〔修回日期 2017-03-25〕

〔编 辑 曹欢欢〕

Exploration on the Ethical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wo-Child Policy in China

HUANGTaotao,LINJianhua

(RenjiHospitalShanghaiJiaotongUniversitySchoolofMedicine,Shanghai200127,China,E-mail:hellohtt@aliyun.com)

The implementation of two-child policy has great significance. It can rationalize the population structure, diversify the family model, easethe pension problem significantly, and rationalize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s. At the same time, there exist ethical problems in some aspects of society, such as the attribution of female reproductive rights, the anxiety the only child suffered from the second child, the continuing imbalance of gender, the occupational predicament of female reproduction, the effects on women health and family economy. Therefore, the country and society should respect and maintain women's reproductive rights, guarantee women's occupational stability, pay attention to the education of family ethics, promote the traditional values of respecting the old and cherishing the young, and develop the social old-age security system, thus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wo-child policy and build a harmonious family and society.

Two-Child Policy; Ethical Problems; Female Reproductive Rights;Only Child

*通信作者,E-mail:linjhuarj@126.com

R-052

A

1001-8565(2017)05-0539-05

10.12026/j.issn.1001-8565.2017.05.02

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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