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学术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路径探析

2017-01-16 16:45马云飞陈昕
东方教育 2016年18期
关键词:不端道德规范新闻学

马云飞+陈昕

摘要:当前新闻学的发展中,学术道德建设存在着大量的问题,经常出现学学术不端、学术不轨的现象,影响新闻学的公信力。本文结合笔者自身的工作经验,对新闻学学术不端的现象以及建设新闻学到的规范体系进行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新闻学;学术道德规范

学术道德是进行学术研究的关键因素,在学习的研究中,要求行管人员要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敢于探索的态度与精神,这些都是学术道德的重要内涵。在新闻学的学术研究中,学术道德具有重要的作用,造就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准的队伍,有利于繁荣新闻学事业。但是,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各种思想充斥在人们的周围,腐败的现象层出不穷,新闻学的研究领域学术道德出现问题,学术失范的行为得不到惩戒。学生道德体系缺乏系统化、科学化、合理化。鉴于此,将对新闻学中学术道德规范体系的构建展开研究与探讨。

一、加强学术道德教育

当前,设有新闻传播学的高校数以百计,从事新闻传播学的教师更是难以计数,但是能够打入专业刊物的人少之又少,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新闻学的学术规范限制了人们自身能力的发挥。因此,加强新闻学的学术道德规范,需要强化学术研究者的职业精神,规范研究者的行为与内心,加强伦理道德建设,强化思想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研究者的道德自觉。同时,要强化新闻从业者的学术道德修养,当前许多新闻学术研究中有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知识内容比较浅,知识量有限,一些叙述期刊内都会发表作者的随笔、对某个事情、某个问题的看法,但是发表者并没有进行细致的研究与讨论,缺少论文应该有的论述力量,降低新闻学的学术含量。再次,新闻学与其他学科是不同的,新闻学的学术研究时效性非常强。但是新闻学的学术文章与新闻学的评论还是不同的研究者在论证的实施要用学会规范来要求自己,采取一定的研究方法与理论框架作为基础,推动新闻学进一步发展。

二、制定学术道德规范

制定学术规范的制度基础。在当前新闻学的发展中,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学术共同体,更没有形成统一的学术规范建设。研究者各说各话是没有办法完成新闻学的学术建设的,只有在同一个概念的引导下,公共进行研究与讨论,新闻学才会不断地进步与发展,要搭建相关的平台,加强新闻学与其他学科进行交流。因此,要建立学术共同体,制定学会规范的制度基础。还要加强学生道德规范建设,要促进学术道德逐渐规范,积极的传承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腐败。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加强学术道德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端正学术的风气,加强学生道德建设,对学术活动中产生的不良行为给与惩罚,形成严格的学术风气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可以指定一些制度与标准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加强伦理道德建设,提升研究者的自律修养。

三、落实学术监督机制

当前,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学术建设,呼吁学术监督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立学术监督机制,规范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查实相关情况后给与相应的处理,对学术失范的行为给与抑制作用。因此,需要建设学术道德规范的监督机制。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健全的权利监督与批评机制,学术腐败也不会付出特别高昂的代价,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网络,没有监督行为,学术就没有办法处于阳光之下,相关部门要完善科学研究项目的审核工作,走好学术成果的鉴定程序,增强学术研究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性。这里所说的学术监督,包括行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建立相关的学术监督机构,一旦学术失范的现象产生,要通过媒体给与公布,对不道德的现象进行查证。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的发展为学会获得的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网络对学失范现象进行揭露,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还要加强学术的问责机制,要对学术不端产生者的指导教师进行严格的处理,取消其从业资格与导师的资格。在2009年7月,教育部部长在召开学术学风建设中明确的指出,学术不端成为主要的问题,对学术不端的行为坚决不容忍、不姑息、不手软,要用最快的手段采取措施,防止学术不端的现象产生。在学会道德中,制定学术标准、制定好考核评议的工作非常重要,促进学术道德、学风建设规范化,对于那些违法学术道德的行为,要依据情况的不同给与不同的惩罚,从批评教育、到撤销项目、到取消晋升资格最后甚至是取消从业资格,那些涉及法律的,要移交给相关的司法部门给与处理。若是要防止学术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学术失范行为的惩治,让相关的工作人员受到自己应有的惩罚,付出沉重的代价,让腐败者衡量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在当前学术规范与学术不端的行为的惩治中,问责机制已经建立起来了,还有一些规范性文件,如 2002 年教育部发布 《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 《监督委员会对不端行为处理办法》、2004 年教育部发布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2006 年科学技术部颁布 《国家科技实施计划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07 年国务院颁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对学术剽窃、学术不端地行为应该承担的责任给与行政处罚。

四、健全学术立法

让学术不端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规范学术道德的必然趋势,因此树立学术立法具有必然的趋势,而且有利于学术失范行为的蔓延,对学术腐败行为的抑制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国家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乘法,一般都是批评教育,最终的也就是扣除奖金,这些不利于建设学术道德规范体系。建立学术立法,在法律上规定侵犯别人知识的人应该如何裁判,提升惩罚措施的力度,强化法律的约束,用法律对道德成果加以确认,建立相应的立法体系,推进学术道德规范体系逐渐建立起来。

总而言之,当前新闻学学术不端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一直难以得到压制。笔者认为,应该从新闻学发展的实际角度出发,构建学术道德规范体制、建立监督机制与立法机制,逐渐观法新闻学术道德体系,提升新闻学学术的道德性。

参考文献:

[1]王恩华. 学术越轨与大学学术管理[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04.

[2]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刘明.学术评价制度批判[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

[4]唐纳德·肯尼迪.学术责任[M]. 阎凤桥,译. 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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