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应积极参与卫生资源配置
■ 专栏 ■徐玮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副局长
2016年6月,人社部颁布《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可见医疗保险在医改中的重要作用。
要发挥医疗保险的基础性作用,笔者认为,首先就要积极参与卫生资源的配置。而当今中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存在太多问题。
2016年7月,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财政部、卫计委、人社部发布联合研究报告《深化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基于价值的优质服务提供体系》,指出中国的资本投资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投资缺乏规划,导致超规模投资,特别是医院的扩张;二是资本支出过于强调规模扩张,而非提升现有设施的服务能力以更好满足人群的健康需求。
譬如,早在2012年,我国就提出到2015年民营医院的床位数和服务量要达到20%。目标虽已实现,但直至当前,民营医院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方面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该怎样融入整个卫生服务提供体系,相关的信息仍然很混乱。
又譬如,资本看中的依然是城市,依然是医疗中心(床位),而较少会顾及农村。事实上,中国目前的千人床位数已经高于加拿大、英国、美国和西班牙。从经合组织国家来看,过去10多年,除韩国外,多数经合组织国都在大幅减少医院床位数,有的国家降幅甚至高达30%。而中国的住院率却从2003年的4.7%上升至2013年的14.1%,年均增长11.5%。
虽然卫生资源配置并非医疗保险的主要职责,但保障和维护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是医疗保险的根本目标,医保也有责任去推动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
医疗保险该如何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呢?笔者想起某地一个医保协议医药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中有一条规定,即在发布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协议公告时,公开各街、镇、乡的居民数量,按照居民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区域内协议医药机构数量。笔者曾以为,那样可能导致的结果是,申报缺医少药的街、镇、乡的医药机构很容易获得协议医药机构的资格,而申报医药资源丰富地区的医药机构竞争将十分激烈,这似乎存在很大的不公平。后来,笔者了解了台湾健保的“全民健康保险山地离岛地区医疗给付效益提升计划(IDS)”才释然。该计划适用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医疗卫生条件严重不足的少数民族所住的山地和离岛。各地健保分局在征询当地卫生局、卫生所意见后,选定需要外乡医疗支援的村落,再由卫生所对选定的村落进行社区居民健康评估和医疗服务需求分析,然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最后由健保分局发布公告,并辅以专案计划,吸引已有的健保特约医疗院所为当地提供健保医疗服务。这是一种事先公开信息“广发英雄帖”的做法,可以使资本的投入不盲目,医药机构的服务更有方向性,其实更加公平。
当然,IDS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是医保支付,即通过改变保险支付方式,鼓励医药机构增加对山地离岛的医疗服务供给,提升医疗照护的可及性;整合医疗资源,改善医疗服务品质;借由保险财务、医务管理及医疗资讯整合,提升经营效率。
德国也有类似的做法。德国的卫生资源配置遵循严格的规划审批制度,其中,德国医疗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只有按照规划批准的医疗机构和设施设备,才能被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如,若医师要开设诊所,必须首先获得州医师行业协会审批,而且审批实行规划限额制,额满后新申请人员必须候缺,待有缺时才能批准设立新诊所。
当然,如果说上述是正向激励引导的做法的话,那么,取消医药机构或医保医师、医保药师的服务协议就是一种反向的惩戒性做法了。这也是对卫生资源配置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