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和县畜牧局,青海民和 810800)
兽医防疫
人畜共患病的主要危害及防控措施
翟秦虹
(青海省民和县畜牧局,青海民和 810800)
人畜共患病是指由动物传播给人类并引起发病的传染性疾病,可对人体健康、畜牧生产、畜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1]。2009年1月,农业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人畜共患病名录》,共收录对畜牧业和人类健康影响较大的 26 种人畜共患病,且新的病种仍在不断被发现。
我国基层畜牧兽医工作者在进行畜禽防疫、治疗、动物产品检疫及化验室血清学检查等相关工作时,不免接触到动物、动物产品、血样及各种动物送检料。我国农村畜禽饲养环境、饲养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难免存在一些不为人知的疾病。而且由于人畜共患病的存在,特别是口蹄疫、炭疽、猪囊尾蚴病、结核病等传染性很强的疾病,一旦接触就有被感染的风险,严重威胁着人畜的健康和安全,应当大力加强对人畜共患病的预防和控制。
据统计,全世界每年约有1700余万人死于传染病,其中70%都是人畜共患病[2]。我国人畜共患病流行呈上升趋势,尤其是随着奶牛业的迅速发展,奶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时有暴发流行,导致农牧民感染和反复发作,长期不愈[3]。
近年来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引起了全世界对生物安全和人畜共患病防控的重视。这些疫病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不仅可引起人类的恐慌而且还可造成具大的经济损失。
2.1常见猪与人共患病的种类 主要有口蹄疫、猪流感、猪囊尾蚴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猪链球菌病、弓形虫病、猪旋毛虫病、猪疥螨病等。
2.2常见牛、羊等反刍动物与人共患病的种类 主要有口蹄疫、结核病、炭疽、传染性海绵状脑病、布鲁氏菌病、牛链球菌病等。
2.3常见禽类与人共患病的种类 主要有沙门氏菌病、大肠杆菌病、葡萄球菌病等。
2.4犬、猫小动物与人常见共患病的种类 主要有狂犬病、弓形虫病、蛔虫病、旋毛虫病、鹦鹉热衣原体病、绦虫病等。
3.1直接接触传染源 人畜共患病对基层畜牧兽医工作者的传播主要途径:一是基层兽医站防疫人员进行防疫注射时,不小心被动物咬伤、抓伤、沾染动物分泌物等;二是卫生监督检疫所检疫人员对动物产品检疫时,不小心被所用工具划伤,接触感染动物产品(如肉、血液、内脏);三是兽医站实验室工作人员处理样品时受到感染等。
3.2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由于缺少系统的人畜共患病处置培训,对人畜共患病知识了解甚少,对人畜共患病的防范意识淡薄。基层防疫员在进行一年三次防疫时,在动物产品市场进行检查时,兽医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实验操作时,没有严格按照生物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例如不戴口罩、手套,徒手进行操作,极有可能感染人畜共患病的危险。
3.3畜禽来源复杂 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平时接触的畜禽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本地规模养殖场饲养,集中饲养、管理水平较高,能按规定进行疫病防治,安全性较高的畜禽。二是本地农户饲养,自繁自养、按需分散饲养、饲养管理简单、对部分人畜共患病能够进行较好监测和控制,但仍有部分人畜共患病未能进行较好的监测和控制,安全性相对较低的畜禽。三是外地购进本地贩卖的畜禽。在购买过程中往往忽略检疫、消毒、隔离观察等工作,容易带来新的疫病,安全性较低。
4.1制定切实可行的人畜共患病防控技术规范, 使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规范日常工作 畜牧兽医工作应做到有章可循,科学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炭疽以及猪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 以加强对防控工作的指导。
4.2成立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有关部门应设立相应工作机构组建应急队伍,提高对突发疫情进行快速反应的能力。
4.3加强畜禽接触者的安全意识教育,对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要进行人畜共患病专业知识的普及教育 加强对人畜共患病的监管,对易感动物实行强制计划免疫,并做好免疫标识。对病死畜禽或疑似染疫动物进行扑杀,强化疫情监测制度。切断病原远距离传播,尽量减少远距离运输商品畜禽,提倡商品畜禽就地屠宰。
4.4积极做好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 利用广播 、 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 , 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人畜共患病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
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置。
5.2一旦发生疫情,要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照防治技术规范要求,以“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坚决扑杀,严格隔离,彻底消毒,强制免疫,防止疫情扩散。
5.3一旦发生重大人畜共患疫情时,畜牧兽医和卫生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联防机制,将疫点周围3 km以内地区划为疫区,疫区周围5 km以内地区划为受威胁区。
[1] 张元鹏,费艳梅.青海省乌兰县牛羊布氏杆菌病调查[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12,42(4):36.
[2] 张宏伟,董永森主编.动物疫病[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224.
[3] 陆承平.兽医微生物学[M].北京:中国农行出版社.2001:378-382.
2017-03-21
S855.9+9
B
1005-7307(2017)05-00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