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党执政为民的重要使命。脱贫攻坚是当前我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面临的最艰巨任务,而健康扶贫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坚中之坚。
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涉及近两千万人,其中患有大病和慢性病的人数是734万人。随着脱贫攻坚不断的深入,健康因素对贫困的影响更加凸显。近几年,一些地区摆脱整体性贫困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不降反升。2013年,全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占全部建档立卡户的比例是42.2%,到2015年该比例上升到44.1%,因此,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脱贫攻坚“硬骨头”任务中的“硬骨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目前,农村贫困人口主要享受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共3类医疗保障制度。为了让特殊人群充分享受到3项基本的保障制度,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个中央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基本医保、新农合制度要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二是在贫困地区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同时提高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三是通过逐步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比例和封顶线等举措,实现更加精准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群的受益水平;四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根据最近的调查分析,健康扶贫政策实施以来,贫困人口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以上,上述政策也得到了有效落实;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平均住院实际补偿的比例提升到近70%,门诊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57%。
虽然贫困人口医疗综合保障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但问题仍然存在:首先,部分地区仍存在基本医保资金穿底的风险,目前仅有的节余即便全部用来提高贫困人口的保障水平,也是杯水车薪、不可持续的;其次,从理论上讲,现在的基本医保是由参保人交费、政府补贴的一项普惠制度,用广大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来倾斜照顾特殊群体,有违制度设计初衷和公平性的原则;另外,目前医疗救助基金体量还较小,2016年医疗救助资金仅310亿元左右,主要用于低保人群的参保补贴和救助,进一步扩大覆盖人口、发挥主要作用,显然也是比较困难的。所以,继续利用现有的医保制度精准地照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难度很大。
健康扶贫工程启动一年多来,不少地区结合实际、敢于创新,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机制探索方面已取得了很好的经验。今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门组织调研团队,奔赴9个省份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专项调研工作。
从调研的结果来看,各地以健全大病兜底保障机制为重点,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3种:
一是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来兜底。例如,四川省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设立专项经费,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报销;河北省安排财政资金20亿元,通过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的水平和加大医疗救助的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升到90%以上。
二是财政直接兜底。比如,安徽省专门设立了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实施“351”财政兜底保障政策,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
三是建立补充保险兜底。江西省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每人每年9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合规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及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的部分由补充保险再补偿90%;湖北省红安县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补充保险,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了90%。
从各地运行的情况来看,多种创新举措效果很好,尤其是健康补充保险保障制度对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更快解决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问题成效明显。这些做法应该说是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引起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机制。
一是坚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制度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的基础和主体作用。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补助,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此外,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同时要实施慢性病门诊补偿的政策,提高慢病门诊用药的报销比例;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精准的倾斜性支付政策,适当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报销比例;扩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且要进一步提高救助的水平。
二是要规范开展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工作。该工作主要可从政策供给和资金投入两方面来着手,鼓励地方安排专项资金,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政策举措,例如通过依托现有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以财政专项来保障、以专项补充保险形式等多种途径开展工作。其目的是在现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精准地为农村贫困人口再设立一道保障线。
三是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医疗费用上涨的压力是永远存在的,如果不控制费用增长,单纯的只是加大投入、提高保障水平,效果未必很好,所以控制医疗费用应得到重视关注。在面对贫困人口的3项主要行动中,包括在大病救治等方面都是将费用控制作为一个主要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医保基金可承受、可持续,目前最主要的方式就是通过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的“三确定”手段,来规范贫困人口的就医秩序和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严格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的控制。
四是实行各项保障措施有效衔接,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的衔接机制。通过制度衔接、服务对接、信息联通等方法,依托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报销机制,实现县域内定点医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减轻贫困患者的垫资压力,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