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雪微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创客空间的社区化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城镇化发展实际,通过对比美国创客空间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创客空间”的创客空间社区化发展模式,并归纳“+创客空间”模式的特点。此外,总结了“+创客空间”模式在当前国内外的实践案例,分别为“图书馆+创客空间”、“学校+创客空间”以及“企业+创客空间”等,进而提出创客空间社区化发展对策。
关键词:“+创客空间” 社区化 创新 发展模式
当前,学界对于创客的关注正处于起步阶段,主要集中于众创概念界定、创客教育革新、创客空间的案例分析研究等方面,对于在我国现阶段国情下,如何推广创客空间、扩大创客空间的社会影响的系统研究并未全面展开。周爽(2015)从创新2.0的角度,阐发创客空间作为普通公众参与创新进程的载体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王佑镁(2015)阐释了创客空间与众创空间在功能模式和服务路径上的区别;徐思彦和李正风(2014)总结了创客空间的创新模式,认为公众参与创新的社会网络是创客空间发展的主要特点;温雯(2015)提出了创客文化在我国“制造强国”的国家战略下的发展路径。本文在文献阅读和资料整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参与多个创客空间相关活动的体验与走访调研的结果分析,以西方创客空间运作的典型模式为基础,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创客空间发展模式。
创客空间社区化的概念及意义
(一)创客空间社区化的概念
美国对于创客运动的推广不遗余力,是最先开始关注社区层面创客教育的国家,社区教育一直是其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国创客运动的推进过程中,创客教育理论研究主要关注如何将“创造性学习”模式与传统学校教育相结合,在实践层面则重视建立社区创客空间,即以社区为单位独立设立创客空间。
为与美国的社区创客教育相区别,本文将创客空间在我国社区层次的推广及发展定义为创客空间社区化。在我国,信息科技及制造业技术仍不发达,创客群体较小且多分布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化率总体不高,社区化治理格局并不成熟,要大量设立类似于美国独立运营的社区创客空间并不现实,因此唯有借助现有的社区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建立创客空间才是可行的发展路径。
(二)创客空间社区化的意义
创客空间社区化能够促进实现创新长尾效应。根据长尾理论,小众产品的需求和销量不高,但其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可以和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相当,甚至更大。与研究院所和社会实验室里的专家相比,普通创客在创新方面的贡献即处于“长尾”端,当参与这种“微型”创新的个体由少数变为多数时,这就更为创新的深入迭代打下了良好基础。
社区化发展的创客空间为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提供助力。创客空间的社区化与众创空间有所区别,在《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中,众创空间被阐述为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众创空间主要为服务科技创新创业者而设立,最终目的是孵化创业项目,而创客空间则是为服务创新创意爱好者(即创客,或称极客)而设立,目的是加强创客教育、普及创客文化。创客空间社区化发展正是为“万众创新”提出发展路径,也能够为众创空间提供更多创新后备力量。
“+创客空间”的发展模式及特性
目前许多社会机构主体正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纷纷依托原有组织建立创客空间。例如,越来越多的图书馆开始筹划构建创客空间,并将其纳入图书馆自身服务体系;此外,学校和企业也在不断将创客空间融入其中,学校通过开辟创客空间提升学生的创新兴趣和探索能力,制造企业则将创客空间作为实现其技术创新战略的助力。
作为社区的基础配置,学校和图书馆均担负着传播知识和文化的责任,在很多城市,社区则是企业的延伸,创客运动在我国的繁荣离不开学校、图书馆以及企业的支持。经过理论与实践论证,本文提出“+创客空间”模式,如图1所示,该模式能够加快创客空间社区化发展的步伐。“+创客空间”模式的特性如下:
运营相对独立性。创客空间并非所嵌入主体的核心功能部门,开展创客教育、项目实验以及创客赛事活动所需的职能部门也难以与所嵌入主体相融合。因此,应设立独立的创客管理部门、财务核算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创客空间直接向所嵌入主体机构的负责人汇报。在具体运营过程中,创客空间各部门努力和原有各部门做好对接和协作。
非盈利可持续。创客空间社区化目的是为了降低创客空间的进入门槛,使得创客空间的创新功能更广泛地服务于大众。因此,除了所嵌入主体的投入,还应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如第三方赞助、会员捐赠、工作坊寄卖创客作品以及场地对外租借等。唯有如此,才能在坚持公益属性的前提下,使得创客空间持续发展下去。
合作主体多样。当前我国的创客空间引入市场机制正在探索阶段,创客空间运营风险较大,通过依靠支撑社区教育、文化、经济发展的社会组织机构,如学校、图书馆以及制造企业等,既能够为社会组织本身提供创新发展动力,丰富其社会功能,又能促使其跟上科技进步的时代潮流。
“+创客空间”模式的实践案例
(一)图书馆+创客空间
图书馆正不断创新其服务内容,致力于为提升人们运用知识的能力服务,国内外有许多成功的案例。以美国克利夫兰图书馆创客空间为例,该馆集中建设软硬件和实用工具等配套基础设施,为周围的社区创客们提供了分享开放知识和资源的良好平台。借助创客空间,克利夫兰图书馆所提供的创新性服务包括通过建立信息技术中心提供各类操作系统的计算机和网络接入、免费的电脑及相关技术课程、云储存服务、计算机数控设备以及创意手工坊等。
总结克利夫兰图书馆关于图书馆建立创客空间的经验如下:首先,从用户调查做起,关注原有用户体验及新需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创客空间建立实体环境、支持环境、虚拟环境的建设计划。其次,资金及运营资源来源多样化。如争取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部分资金支持,通过与数控设备制造企业合作引进设备,此外用户租金和广告赞助也可以作为重要来源。再次,联络高校及科研院所,引进专家资源,提升馆员技术能力。最后,注意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原有用户的口碑宣传,开展相关活动。
(二)学校+创客空间
创客教育突破了理论教育的局限性,某种程度上与学校教育的改革方向相契合。当前,学校创客空间建设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成功案例不多,尤以浙江省Z中学最为出众。Z中学创客空间主要目标是为爱好动手、爱好制作的学生提供固定的活动和交流场所,所研究的项目一般是跨学科的实用工程问题,以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激发其创意创造能力。据该校统计,100%的参与者均表示喜欢创客活动,无一人中途退出,直至完成项目作品。
总结Z中学关于校园建立创客空间的经验如下:首先,为校园创客空间的建立创造组织和生源条件。聚集对创客活动感兴趣的学生,同时利用学校社团汇集对创客活动有兴趣的学生。其次,师资力量多元化。师资主要分为常驻师资和非常驻师资,分工明确,如常驻师资主要包括学校里的理科老师,非常驻师资主要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学者专家,常驻师资主要负责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和创新项目的指导等,非常驻师资则由学校出面邀请,开展公益讲座或指导项目难题。最后,资金来源多元化。创客空间的启动花费主要在于设备的购置及维护,创客空间的负责人首先争取了国内某知名硬件制造公司的支持,同时积极寻求与科研院所合作承担研究项目以获得经费支持,同时从学生家长处获得一定的捐赠。
(三)企业+创客空间
《中国统计年鉴2015》数据显示,2014年制造企业从业人数占全国主要行业从业总人数的19%,是吸纳就业人口数量第二多的行业,制造企业也自然而然地成为创客空间社区化的重要支撑点。然而,身处创新时代,成功的制造企业不再是生产量上的庞然大物,企业创新能力才是竞争的核心。杨百寅(2013)认为创客文化的核心在于兴趣驱动的个人创意与创造,在制造企业中构建创客空间能够促进创新软环境的营造和优化。
当前海尔集团内部大力推行创客文化,鼓励人人创客,并为创客项目的商业化在资金、生产销售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此外,海尔建立“创客实验室”,通过该平台和多所全国知名的大型创客空间进行合作,为创客提供项目商业化落地解决方案。
企业+创客空间模式正是利用创客把制造企业的固定资产与社会上丰富的创客资源相嫁接,使得原有庞大的固定资产不但不会成为“包袱”,反而还会变为孵化众多创意的肥沃土壤。
创客空间社区化发展对策
首先,加大对创客空间所嵌入平台的支持力度。社区周边的文化、教育等非盈利机构的财政支出主要由政府提供,其日常营业收入并不能满足建立创客空间的经费需要。因此,需设立专项基金对设立创客空间的机构加以支持,同时对于制造企业设立创客空间的,可纳入科技创新类基金扶持范围。
其次,建立全面资源整合机制,并选取政府性公益机构协调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联系,形成我国创客空间的合作网络,促进社区创客空间与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的知识、资源共享,打通线上线下,接入众筹平台、预售平台等创业服务平台,为引进创业者、投资人、创客导师等社会圈子和网络提供支持。
最后,加强创客文化宣传。定期举办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创客大赛,鼓励并支持社区创客空间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创新创意动手活动。此外,着力促进新兴媒体的发展,宣传创客文化,形成热爱创新、享受创意、乐于动手的社区文化氛围,鼓励开展创客文化主题活动,如创意展览、兴建创客博物馆、创客主题公园等。
综上,构建以社区文化教育机构以及制造企业为依托的创客空间,能够激发社区居民的创造愿望,培育创客生长的土壤,这对于提升包括大中学生、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的科技从业者个体在内的社区民众的创新创意能力很有意义。本文聚焦于创客空间社区化发展的路径研究,初步归纳了该模式的特点及运作模式。不足之处在于,创客空间在社区层面的协调合作机制仍有待探索,需要结合不同机构主体的功能特点加以分析;创客空间的社区发展需结合地域文化、地理环境、区域经济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接下来应结合具体地域环境展开研究,以更有借鉴意义;除学校、图书馆、企业之外,其他社区文化教育机构也应该纳入“+创客空间”的合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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