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企改革和社会配套改革的深化、发展,国有企业的产权明晰化、经营方式多样化、员工身份社会化以及企业经营自主化,将导致企业的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如何通过正确的薪酬激励方式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行为以及如何正确激励企业高管和核心骨干人员,就成为国有企业转型突破成功与否的关键。
目前国有企业的薪酬和激励体系更多的适用于规模型成熟型制造企业,对依赖创新的商业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创新驱动力弱。2016年11月,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中央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先支持符合《“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战略布局和中央企业“十三五”科技创新重点研发方向,创新能力较强、成果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或项目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国有企业骨干人才激励机制必须符合习总书记提出的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方向和原则,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有利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激发国有企业骨干员工的士气和积极性,通过激励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生产要素的效用,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