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三项工作扛起纪律大旗

2017-01-04 11:38郜静
青年时代 2016年21期
关键词: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规矩

郜静

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更是当前各级党委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点。纪委作为党专门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全面认清自身职责,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做好“三项工作”,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的大旗扛起来。

关键词:纪律;规矩;党风廉政建设;纪委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更是当前各级党委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点。纪委作为党专门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全面认清自身职责,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以抓好“三项工作”为基点,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的大旗扛起来,彰显“抓规矩、管纪律”的信心和决心,使其成为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指引和方向。

一、聚焦主责主业,为纪律和规矩立威

为官者“有所畏才能有所为、有所畏才能所有止”,因此,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要保证纪律和规矩的权威性和震慑力,这就要求纪委把主业做精做强,保证执纪监督的严格、严肃和严密,解决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问题。一是拓宽执纪范围。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常态,切实改变政绩观,把目光从“只注重查办大案要案”的一隅里解放出来,从盯住和拔掉几棵“烂树”,到立足抓早抓小,经常性的“正歪树”和“治病树”,从而管住整个“森林”,真正使党员干部“谨小慎微”、“动辄得咎”。二是严守执纪程序。纪委要结合实际需要,不断探索和推动执纪流程、执纪标准的科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按规定执纪,避免主观性、随意性,让党员干部感受到执纪的公平、公开、公正,增加对纪委工作的信任度、支持度,从而提高对纪律和规矩的认可度、服从度。三是增强执纪担当。纪律和规矩的权威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执纪人员来树立的,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具有较强的担当意识和公正无私的执纪态度,摒弃怕得罪人、怕影响自己发展等诸多畏难思想,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违纪必究”。此外,纪委也要在党政的支持下,不断探索方式方法,为纪检监察干部查案办案铺平道路,解决后顾之忧。四是要形成监督合力。大多数违纪行为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只有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才能让任何违纪行为都无处遁形。因此,纪委要继续深化“三转”,定位于“监督的再监督”来开展工作,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融监督于管理中,促进财务、经管等业务部门发挥专业化监督优势,同时调动起广大员工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把监督网织密,让党员干部在遵章守纪方面警醒起来,认识到“勿伸手,伸手必被捉”。

二、扮好“三个角色”,协助党委扎紧纪律和规矩的笼子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重要职能之一,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中,纪委要充当好三个角色,协助党委把纪律和规矩的笼子扎紧。一是要当好参谋助手。纪委要从本专业的角度,总结定纪律、立规矩的要点、难点、关键点,并结合多年执纪经验和案件分析,查找在纪律和规矩方面的疏漏和不足,积极向党委献计献策,推动纪律和规矩的查缺补漏和疏理规范工作。二是要当好协调者。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党委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相关要求,收集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具体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以及党员干部的呼声反映,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反馈,促进该项工作的上下贯通、协调一致。三是要当好督促者。通过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等制度,坚持在调查违纪问题的同时查清管理问题及相应责任,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以此督促党委不断完善纪律和规矩体系,督促各级管理人员落实“一岗双责”,用纪律和规矩规范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和履职用权行为。

三、带头“知、宣、守”,促使党员干部普遍遵章守纪

纪律和规矩是每个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也是纪委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基础,而纪检监察干部正是手拿纪律和规矩这把戒尺开展工作的人。因此,围绕纪律和规矩,纪委必须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知、宣、守”三个字,以此树立起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精通、公正严明的良好形象。“知纪”即要对纪律和规矩有全面的理解、深刻的认识,做到融会贯通。对此,纪委要建立相关的学习、培训、考试等制度,把对纪律和规矩的掌握程度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高低的重要依据,把学纪律、学规矩内化为纪检监察人员的自觉行为,促使其长期学、深入学,AA作纪律和规矩的“活字典”。“宣纪”即要积极宣传纪律和规矩,促使纪律和规矩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入脑人心。《党章》也把“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各级纪委的工作内容之一,因此,纪委要健全完善纪律和规矩的宣传教育制度,尤其要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针对一些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单位,让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去讲纪律、讲规矩、讲违规违纪案例,切实提高宣教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本人来说,也能达到“以用促学”的目的。“守纪”即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遵守纪律的模范。“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作为执纪者,如果不按规矩做事、随意突破纪律和规矩“红线”,在开展工作时就无法做到“底气十足”,直接导致纪律不张。因此,在选人用人时,纪委要对相关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有明确的要求,把一些“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人“拒之门外”,把好人口关;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使不自觉遵纪守纪的干部及时得到提醒或受到惩处,甚至清理出纪检监察队伍,保证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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