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 泽
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困难及应对措施探讨
文/陈泽
在政府会计改革方面,我国政府发现权责发生制对政府会计改革的有利影响,从而引用了权责发生制。为了从根本上提升政府会计信息的精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政府会计部门愈加注重对权责发生制的运用。本文对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困难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分析,目的在于帮助政府会计部门更好地开展会计改革工作。
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困难;应对措施
现如今,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在逐渐变化,由最初的直接干预财政经济向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转变,这就要求我国政府财政的管理机制要经过一定的改革来满足政府日常工作的需要,其中政府对权责发生制的引用,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权责发生制的引用可以有效提升政府开展会计工作的效率,为政府开展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国政府开始实行公共财政体制,政府功能也向服务型及绩效型转换,但会计中的合规性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同时缺乏成功经验进行借鉴,增加了实施的难度;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全面极大地约束了权责发生制的改革,其中与会计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中的条例数量较多,层次较繁杂,有些条例之间存在重复或矛盾,不能给权责发生制的改革提供保障,同时政府开展的收支、预算、采购等方面的改革,其改革的成果很难找到法律依据;权责发生制中对政府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能力要求较高,我国政府会计人员大多学历低,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也不高,掌握政府会计专业知识难度较大,引用权责发生制后的后续工作很繁重;我国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部门中的分级制度较复杂,开展管理与改革需要投入的资金就多,其改革成本就高。政府会计改革的收益是一种无形产出,难以开展精确的计算,使改革的收益不稳定。
(一)将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渐进式转变
一些国家成功进行会计改革的经验表明,在运用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的同时应该与收付实现制的运用相结合。我国可采用以下方式:
1.在改革的初始阶段,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中心,在一些领域可以引用权责发生制;随着不断深化改革,可以逐渐扩大权责发生制的使用范围及深度,最终实现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的转换;
2.政府财务会计人员须根据权责发生制或修改后的权责发生制进行财务核算,政府预算会计人员须根据收付实现制或修改后的收付实现制进行财务核算;
3.在与企业有紧密联系且社会关注较高的一些行业中引用权责发生制,再逐渐对其他部门及单位进行宣传,最后使整个政府部门运用此制度。
(二)加强法律法规制度的创建
加强法律法规制度的创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尽快修改《预算法》中不准确的条例。对编制部门的预算进行规定,为其制度的实行提供条件;确认相关的政府采购问题,同时满足《政府采购法》中的要求,修改预算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有关规定;确认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其二,修改《会计法》,以确定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中的作用;加强对与政府责任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确立政府的权力及义务,为监管政府部门的绩效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制定政府开展活动的合理性及有效性的标准。
其三,创建政府会计的基本准则,以完善我国政府会计的规范体系,使我国政府会计由制度性规范转换为准则性规范。
(三)运用多种方式培养全能型政府会计人才
培养全能型政府会计人才,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1.政府部门可制定一些中长期的人才培养计划,分别对政府会计人员进行二次培训及教育;为政府会计人员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以吸引一些对权责发生制会计比较熟悉的企业会计人员或会计专家到政府会计领域中来。
2.政府部门可成立一些会计师协会,对政府财务高级专业人士及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及测试,对通过测试的会计人员颁发政府会计证书;成立一些特许的公共财务及会计协会,专门负责制定地方政府公共会计部门准则,并开展政府会计职业的培训。
3.结合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的改革,适时开展领导干部和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相关知识培训和普及,增强经济工作驾驭能力和会计信息使用的准确性,更好地促进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工作的实施。
(四)使用不同方式及手段,减少改革投入资金
1.减少显性资金投入。使用逐步改革的模式,以减少确认及计算信息的成本。在改革权责发生制中对政府的资产开展评估及入账时,可以先计算较易计量的资产,再对较难计量的资产进行评估;合理运用信息资源系统,减少重建信息系统的成本。目前我国大多省市都建立了政府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政府部门可对这些系统进行完善或升级,以符合权责发生制改革的要求。
2.减少隐性资金投入。适当地披露政府会计信息,减少信息披露产生的影响。政府会计应合理区分会计信息的性质及需求,有选择地引用权责发生制,最先披露利益相关者有需要的、收付实现制无法反映出来的信息;促进配套制度的改革,以减少协调资金及改革阻碍。政府会计的改革是一项基础改革,涉及并影响到的内容较多,须尽快促进相关配套的改革,使之与现有制度相联系并共同发挥作用。
我国政府的会计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原有的收付实现制已无法满足政府开展会计工作的需求,要想从根本上创建完善的会计体系,并促进政府会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引用权责发生制。而权责发生制在我国政府会计工作中的运用,不仅可以有效提升政府会计工作的效率,还能为政府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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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贺敬平,王森林,杨晓林.权责发生制在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中的应用——基于海南政府会计改革试点的案例分析[J].会计研究,2011(6):42-49.
(作者单位:大理州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