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的提案经验

2016-12-27 01:55李崴
团结 2016年5期
关键词:政协委员出庭证人

◎李崴

谈谈我的提案经验

◎李崴

作为连任三届的全国政协委员,加上在此之前还有十年的省政协常委的经历,算起来我已经有20多年的参政议政的经历了。每年的政协大会,我都会提交多个提案,少则三五个,多则十多个,提案内容涵盖科技、经济、医疗、司法、教育、养老以及祖国统一、海外侨胞等民生、时政热点,且年年都有新内容,曾被媒体誉为“提案大户”。

从当选政协委员那天起,我就在反复思索一个问题:要提出什么样的提案才不愧“政协委员”这个称号。“凭良心说话,为群众谋利益”是我给自己的定位。为此,我给自己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我认为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政协委员必须谨记三个“心”:一是有心,即责任心,不要躺在政协委员这个位置上得过且过,做了政协委员就要尽自己的努力与职责,切切实实反映自己所代表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的心声和意愿;二是用心,就是要求自己必须时时处处敏锐地观察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将之加以分析研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三是真心,即要肯花时间,花精力,真正下基层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得到第一手真实材料,怀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挚之情,写出真实反映社情民意的提案。

用心做好每一份提案,使提案具有实实在在的内涵,真正关切到国家的未来、社会进步,不为提案而提案,是我在做提案时首先考虑的问题。每年两会刚结束,我已经开始为了下一年的提案作准备工作:收集资料,分析问题,找专业人士聊天,到基层相关行业单位进行调查等,这些都是我做每一份提案时一定要走的步骤,在我看来,只有这样才是对政协委员的身份负责,也是对每一件提案负责。

去年,我国隆重举行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大会,抗战老兵成为一道感人至深的风景镌刻进世人脑海中。在2014年两会以后,我就开始调研、走访慰问国共抗战老兵,深入了解这些已经风烛残年的抗战英雄的现实生活和环境。作为民革党员,我结合自己民革派别的特色和参政议政范畴,在2015年两会上提出了《关于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为抗战老兵颁发纪念章的建议》的提案,建议2015年由国家为目前健在的所有抗战老兵颁发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以提醒世人,历史的亲历者和英雄们还健在,历史不能够被歪曲、抹杀和篡改。这是对英雄前辈的尊敬和承认,也是对他们勇敢牺牲的表彰和肯定,更是激励当代年轻人,在国家有难时,必须像先辈一样奋勇当先,保家卫国。同时这也是对国内外存在的那些歪曲二战史实、企图否定战争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异动和安倍之流的战争贩子以警示。抗战是当年全球华人共同参与和支持的伟大事业,也是今天两岸国共已达成共识的话题。国家在纪念活动中为抗战老兵颁发荣誉勋章,就是重提这一全民族共襄的伟业,以促进民族和谐、两岸和谐,凝聚民族力量,增进民族共识。最终,我的建议得到了重视和采纳。2015年9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为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或其遗属颁发了纪念章。

李崴(右三)在学校调研。

我一直有剪报的习惯,每当看到一些能引起思考的、有争议的新闻报道,我都会剪下来,然后放到一个匣子里。这个匣子名字叫“提案参考资料”,大约有40公分厚。2013年我撰写《关于在制度上保障“证人出庭”的建议》的提案就是从《参考消息》上的一篇报道得到的启示。经过调研,我了解到我国的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一直在5%以下,在证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的办案质量自然难以保障,出现一些冤假错案也就不足为奇了。我认为,在《刑事诉讼法》修订前,对证人的权益保障不足,证人不出庭可能还情有可原,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对证人的人身权保护,规定了对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等措施,明确了对证人出庭的经济补贴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给予保障等规定之后,证人出庭率还是如此低下,说明新法还有不够完善之处,或者法律执行不到位,也或者还需在制度贯彻上具体细化。我就此提出了新刑诉法对证人出庭“门槛”有必要进一步降低的建议,以期促进我国在制度上、资源上给予“证人出庭”加大了支持和保障的力度。

今年两会前,我的“匣子”里又装满了“提案参考资料”,大部分都是关于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的。其中有关中国人口发展规划问题的材料和数据是我的重点材料。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我在2011、2012和2015年就分别写过提案和大会书面发言:《关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亟须调整的呼吁》、《关于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建议》、《再次呼吁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放开生育二胎》,这些提案和其他广大政协委员有关提案的提出,促进了“单独二孩”以及“全面二孩”政策的修订和落实。在今年两会上,我准备第四次提出计划生育政策方面的提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当前,我国人口结构呈现明显的高龄少子特征,适龄人口生育意愿明显降低,妇女总和生育率明显低于更替水平。现在的生育主体是80后、90后,他们的生育观念变化了,养育孩子的成本也增加了,同时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了,养儿防老的社会观念明显弱化,少生优生已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一方面,据调查,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来,全国符合政策条件的夫妇有1100多万对。截至2015年8月底,提出生育二孩申请的只有169万对,占比为15.4%。另一方面,中国人口老龄化态势明显,2014年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15%,老年人口比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4岁以下人口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劳动年龄人口开始绝对减少,这种趋势还在继续。这些都对中国人口均衡发展和人口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这是从1971年开始提出和号召推行计划生育政策40多年来,国家领导人对我国人口发展真实情况少有的详细描述。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放开二孩,是否就够了?今后我国的人口发展政策应作何思考?尤其是最近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我国人口出生数比2014年减少32万人的数据公布后(这是在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放开以后第二年、以及1991年我国婴儿出生人口达到最高值2800万的24年后的2015年)。

出于对未来人口趋势将会大幅下降、低生育率对人口结构的严重影响以及人口规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的反思,我提出最迟要在2017年底以前全面放开生育、推出各种鼓励和辅助家庭养育的政策、加大教育投入,将九年义务制教育向下延伸到学龄前三年、加大妇幼保健投入,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等建议。我认为,因为全面二孩政策并不能改变我国出生人口的长期萎缩趋势,如果不能大幅提升生育率,我国未来人口的极度老化和急剧萎缩难以避免,其后果是经济长期低迷、国力衰退甚至导致中华文明式微。要逆转这种趋势,就要把养育身心健康的孩子作为民族复兴的战略基础,在税收、教育、法律等各个方面切实减轻养育家庭的负担,让普通家庭愿意生、生得起、养得起、养得好孩子。为此,“十三五”期间,中国人口政策应该从限制生育转变为鼓励生育,确保人口安全,维持中国人口的可持续发展,为中华复兴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从2003年到2015年13年中,我在全国政协累计提出了172份提案和书面发言。我希望今年提交的提案也能反映民生期望,体现百姓关切,通过自己的努力,真正实现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价值。

(李崴,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常委,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责编金绮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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